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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幸运

今天一定是夏歌的幸运日。

就算是因为接学生家长近乎是骚扰的电话而稍微慢了一分钟,依旧赶上了夏歌去教育辅导机构兼职的那一班地铁,并且在沪市如此恐怖的早高峰抢到了一个空座。

她舒服的坐在座位上,颇有几分开心,想了下,给置顶备注的小作精少爷发去了一条消息。

“记得起床收拾下屋子,还有不要忘记吃早饭。”

等了好一会都没有消息回过来,夏歌倒是也没在意,这个点那个天天说自己上夜班的家伙没起床倒是正常的。

她想着那人,嘴角不自觉的轻轻上挑,几缕没有盘好的黑发划过冷白色的皮肤,格外冷艳的五官因着这个笑容多了更加引人注目。

但这里是最拥挤的沪市早高峰时期的地铁,到处都是昏昏沉沉的上班族,除了个别惊艳的目光,大部分人都在抓紧时间的瞌睡眯一会,倒是也没那么引人注目。

每个在地铁上瞌睡的人,都有着自己在这个城市努力下去的不同理由,当然,夏歌也是。热闹繁华是他们对这片土地最初的印象,忙碌拥挤是后来体会到的惆怅。

晚高峰一样是热闹的,忙碌了一天的夏歌疲惫的靠在地铁站台的墙上,一边翻看着新出的最高院案例分析,一边查阅了下自己的邮箱——投递的多封求职信还是没有任何回复。

果然,非法学专业的人想要在沪市找一份实习律师的工作实在是有些格外困难。她叹了口气,伸出手指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小心地看了一眼自己手机银行里的余额。

这次教育辅导机构的半个月薪水,有两千多块,足够这个月的房租了,还额外收到了两百块的补偿款。不如说是劝退款更好些,有个家长觉得她生的太不端庄,还在这种地方装什么实习老师看孩子,一定是别有用心。

恶意中伤的话夏歌实在是听了太多,无论是小时候的扫把星克父母,还是长大了爱而不得的男生造谣的狐狸精,都已经让她有些麻木。

又是无妄之灾的失去了可以提供温饱的兼职,但却也没有任何办法。

好歹还多给了两百块,那个挑嘴的小少爷昨晚非要闹着吃甜点,还要她去买一个空调和除湿机,在五月的天里说热的受不住,真是少爷体质。但也只有那家伙真的相信她,可以靠自己在这里安家落户。

但下个月怎么办呢?

正思考着,手机响了起来。仓促的接了起来,夏歌在心里祈祷,一定是一份答应她应聘的好工作。

“请问您是夏歌小姐吗?”

“是的,我们君恒律师事务所收到了您的求职信息,恰巧我们这边缺少一个实习律师的岗位,如果您方便的话······”

从靠着的墙上直起身,夏歌用力掐着自己的手心,才让自己不要发出太过兴奋的声音,她咽了咽口水,查了下打过来的那人电话,是全国排名前列的君恒律所。

“好的,我下周会去报道的。”

几乎是毫不犹豫的,她转身离开地铁站,来到了附近的甜品店,看了眼一份就要一百多块的巧克力小蛋糕,立刻买了下来。

她实在是太迫不及待的想要告诉家里的小作精,如果不是他一直要夏歌给这个律所投递简历,她一个非法学专业的人能够被录取的概率几乎是不可能的。

她有些略抖的手滑动屏幕,找到某打车软件——不管了,今天奢侈一把,实在是太想见到那家伙,亲口来告诉他这个好消息了。

到达夜宴酒吧后,接近三位数的打车费还是让夏歌肉疼了下,她在车上将方便工作盘起来的麻花辫散落了下来,散落的黑发带点自然地弧度。

看了眼来来往往的打扮明媚鲜艳的人,夏歌想了想,从包里拿出了一支口红,不慎熟练的擦好。

一抹红色跳跃在她的唇上,好像一瞬间就换了个人一般,保守简单的衬衫和长裤本就遮不住她玲珑的曲线,对着手机屏幕找照了下,夏歌轻轻一笑,风情全然堆砌在眼角间。

这里可不是拥挤的地铁,到处都是各种寂寞的美人,还有在找这些美人们的衣冠楚楚的公子哥。

所以刚踏入酒吧的夏歌就吸引住了大部分男人们的目光,她身上也没有什么出挑的气质,但那样绝对的美貌光是站在那里,就无人可以反驳。

跃跃欲试的男人们在暗处较劲,最后有个人似乎赢了这场眉眼官司,得意的整了整自己的衣服,举着一杯酒水朝着她走了过来。

但对于拒绝别人,夏歌实在是过于熟练。

“抱歉,刚吃了头孢,不喝酒。”

还不待对方有反应,她突然在二楼包厢那里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再说了句抱歉,绕开眼前的男人朝着包厢走去。

被拒绝的男人看着她去往的包厢,哼了一声,嘟囔着果然是看上更有钱的了,才像是找回了几分颜面般朝着等待的朋友们走去。

这里的喧闹实在是让夏歌有些不自在,她只在三个月前来过一次,而那次给她的打击却几乎是致命的。

想要去的律所的某个负责人把她约过来,得意洋洋的要夏歌开价,说比起成为一名律师,她更适合成为他的情妇。不过也是那个狼狈的雨夜,夏歌在夜宴的门口,捡到了被人恶意灌醉的漂亮少年江回舟·······

等到包厢门口却再没看到那人的身影,夏歌在看了眼牌子,上面King的字符让她有些迟疑,刚想打个电话问下那家伙在哪里,一个身穿酒吧制服的身影从里面走了出来。

以为是自己要等的人,夏歌脱口而出的江回舟三个字在看清那人的脸的时候咽了下去——不是他。

被一个这样漂亮的女人盯着看,那个脸上带点青春痘的服务生一时有些走神,恰好没有关好那间包厢的门。他一步三回头,在心里泛起嘀咕,这个包厢是老板特意留给一群富家少爷固定聚会,也难怪这样的美女都要在门口等。

那张没有被关好的包厢门,让一个熟悉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夏歌有些好奇,转了个身朝着包厢里面看去。

恰好从这个视角看去,夏歌刚好可以看清包厢里坐着的人其中一个。

明明灭灭的灯光打在那张精致的脸上,狭长的眼睛里带着几分冷冽,鼻梁高挺,无可挑剔的侧脸让夏歌确信是自己清晨出门时亲吻过的那张脸。

只是他表情却是夏歌从没见过的不屑,还有冷漠,全然不想她认识的那个人。

但是熟悉的声音响起,短短几句话听得夏歌险些站不稳。

“那种女人我江回舟勾勾手指就搞上手了。”

“知大少爷,再过七天,你那匹欧洲纯血的黑马可要记得给我备好了。”

什么女人?纯血黑马?那种每年维护保养费用就上千万的马?深呼吸了一口,夏歌在心里默念,疑罪从无,要相信·······

有个陌生的男声回了句,“愿赌服输,不过是区区一匹马,江二少可是真是厉害,不出手则已,一出手惊人啊!”

“可不是吗,以前都没见过江二少带个女伴,哪成想一分钱没花钓了个大的。”

“那话叫什么来着,钓了个高冷之花,不对,那叫白睡了个假清高哈哈哈哈哈!”

调侃的声音夹杂着戏谑,听得夏歌手心冰凉,耳边传来一阵蜂鸣声,她强迫自己站好,接着听下去——万一只是个误会呢。

“那女的是叫夏歌不,哈哈哈,之前去自家律所体验生活那个,说要包她,一脸傲气的泼了人家一杯酒呢。”

“还得是咱们江二少,不花一分钱,白睡!”

“不不不,那可不是白睡好吧,江二少还让人养了三个月呢,你看江二少身上穿的这衣服,人家掏钱给他买的!直接是倒贴了哈哈哈哈哈。”

假清高?倒贴?每一个词组夏歌都知道是什么含义,她咬住自己的下唇,口红带着特有的巧克力香味混合了一些咸咸的味道在她口腔里炸开。

嫌疑人还没开口,没有直接证据不可以宣判他有罪。

夏歌在暗处死死盯着那个人,看着他纤长的睫毛在灯光下打下侧影,如果他开口反驳的话·······

那人端起了酒杯,随意喝了一口,头都没抬,倒是再也看不清他的表情,只是声音里还有几分慵懒的余音——就像昨晚在她耳边听过的别无二致。

“得了,还有七天,你们都把赌注准备好,别输不起。”

很好,直接证据。

犯罪嫌疑人自我供述大于一切,闭上眼睛,夏歌好像听到了呼啸的风声穿过自己的心脏,像是死囚穷途末路时候的走马观花。原来伊索寓言里面的农夫与蛇,真的发生的时候,农夫是如此绝望啊。

她想走进去,结束这场闹剧,而接下来的话却让夏歌彻底手脚冰冷。

“回舟,你该不会真的动心了吧,我可是听说你找了君家的关系,把那高冷之花弄进去当律师啊。”

“废话,不给她点好处,万一以后她缠上来怎么办,小猫小狗的打发掉就好。咱们圈子都身价百亿的,哪能白睡人家,再说也不能掉了咱江二少的脸面不是。”

“小心驶得万年船啊,咱们几个都查过的,那女的父母双亡,穷乡僻壤里出来的,死了都没人去收尸吧。”

一阵眩晕袭来,夏歌踉跄了一下,却紧咬着嘴唇,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是啊,她一无所有。攥紧了手,夏歌紧紧提着那份小蛋糕,包装袋似乎被她攥到了肉里。

“各位几个可都悠着点,一夜夫妻百夜恩,这话再让江二少听了再不高兴,你看他都不说话了哈哈哈哈。”

“是啊,都嘴严一点,可别让江大少知道了,不然教坏了江二少,咱们几个都吃不了兜着走。”

这话一出,众人沉默了一瞬间,毕竟那才是江家实际的掌舵人,他们可以和江回舟嬉闹,提起他的哥哥江逾白,骨子里头都还是恐惧的。

夏歌的眼前一片漆黑,好像是再度经历了一遍七岁时父母去世消息的时候,那时候的她哭的撕心裂肺,好像要把这一辈子的全部的眼泪都要流干了。

但是此刻,她一滴眼泪没有掉,麻木的转身,朝着外面走去。

跟江回舟睡和被那个律所负责人包养,没有什么不同,夏歌在心底对自己说,还给了自己一个律所的岗位呢,不亏。

至于怎么离开酒吧的,夏歌都几乎记不清楚了,直到还有些微凉的晚风吹到脸上的时候,她才觉察到已经满是泪水。

在这琳琅满目的各式灯火里,看着繁华的上海,夏歌几乎失去了全部的力气。她只是想好好的活下去,为什么总是这么难。

一阵电话铃声将夏歌拉回思绪,她擦了下眼泪,缓了好一会才接起了电话。

“你好?”

“夏小姐,我是江回舟的哥哥,明天下午五点,我会派人去接你好好谈谈。”

“不要着急反驳,毕竟有些事还是说开了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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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沈明珠十岁时,母亲死了,父亲要续弦,把她当成累赘一样丢到了外祖母家。

万幸表姨母以前同母亲要好,不忍她孤苦,带她去了京城谢家。

琉璃瓦下繁花似锦的京城,落下脚的第一眼,沈明珠就见到了自家那位丰神俊朗的表兄——谢清霖。

她呆呆的看着那人,恍惚间以为见到了仙人。

此后五年,沈明珠的一切都拼了命的照着这位表兄的喜好学着,他喜欢高洁的兰花,淡雅的衣饰,最爱喝的是明前新茶。

她最喜欢在他练剑的时候,递上一碗清茶,还有一方绣了兰花的丝帕,唤他一句表兄。

谢清霖聪明好学,文武双全,唯有一件事不太顺心——在十五岁的时候,遇到了一个恼人精。

那家伙什么都要照着他的来学,偏偏又蠢又笨,最后只学了个皮毛,假模假样,附庸风雅。

更恼人的是,母亲偏偏又格外疼爱她,宠的她真把自己当成了官家小姐。居然还肖想着嫁给他,真是好笑。

他谢清霖娶谁都不会娶这样一个勉强有点美貌,没一点主心骨的女人。

后来他高中得了状元,恼人精和别人正经的官家小姐因为一点小事吵得不可开交,同行学子们捂着嘴笑那是他的童养媳。

他冷了脸,说了重话。

那话太重,听得沈明珠抖得像个筛糠,偏生说不出一句反驳的话。

原来表兄这么厌恶自己。

姨母是待她好,但想更多的是儿子的前途,说以后要是她愿意,等表兄成了亲,可以纳了她作偏房。

果真是恼人精,谢清霖公务忙得要死,却在梦醒的时候总是会回想起沈明珠的那双不可置信的眼睛。

那上面蓄满了泪,却又倔强着没有落下来,整个人像是碎的不成样子,却又强撑着,不至于倒下。

后来,恼人精收拾了来时带的东西,一件谢家的玩意都没拿——包括那只他给母亲买小了、不得已才给了她的那只玉镯。

确实是买小了,恼人精戴的时候年纪还小,摘下来的时候,却只能敲断了,用帕子包着,一点也没落下,全还了他。

再后来,沈明珠要出嫁了。

京城里人人称赞、端方如玉的君子,圣上钦点的状元郎,世家大族的谢家公子,谢清霖,却又在她出嫁的前一夜,赤红着眼,不顾一切规矩,只求她别嫁。

#我娶谁都不会娶你#

#我嫁谁,都不会是你#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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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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