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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二章 金风乡野(2)

“我们为啥要在这儿?”徙倚悄声提问,“应门?应门是做什么?为什么有人走了,有人还在这?走了的是当完班的?”

“走了的是去别处当班了。”倾楸双手撑在身边,微躬着背,脚丫从绳鞋里掉出来,脚趾散开抓着泥土,好像小树扎下根,“他们比咱年龄大,守完了驿站,还得去种地建房子铺路。上午啊,尤其做生意的都走了,驿站最闲,所以咱们这些小的就留在这。等下午这里又忙了,咱们就去上课,去院子里、水塘和地里帮忙,他们又回来干活。晚上咱都睡了,他们还得干活,因为做生意的、走方看病的、送信的和跑腿的晚上都不睡,一晚上都有人来住下。”

“那,他们,那些大人,”徙倚皱起了眉头,“他们一整天都在干活,什么时候休息呢?”

“他们轮流歇班。还能一点也不睡?”倾楸笑了起来。他眉眼长得清晰舒展,神情总是阳光快活,“徙倚,他们是截道者,咱们是未来的截道者。截道者本来就要多辛苦点儿。那些做生意的、送货的、跑腿的,他们平常跑路就够累了,咱得担待!”

“什么?……哪个词?”徙倚咂摸了一下,“劫道?”

“截道者!”倾楸仍旧大笑,酸山莓一样的少年嗓音,笑起来更是清脆感人,像一连串从冰泉里捞出来的葡萄,“咱们可不抢劫。咱们只帮忙。我爹妈说了,星幔之地没有抢劫的。”

“嗯,如果有,我会打跑他们。”徙倚故意轻描淡写地说,“莱尔——不,夷则氏族的人,就是帮你们干这个的。”

倾楸张圆嘴巴,雪地云彩似的眼睛转了过来,“你是夷则族的啊!”

“对嘛。”徙倚低下头,努力表现出谦逊。

“阿莱芙!这个,这个就很厉害了……”倾楸喃喃自语,眼睛依旧一眨不眨地盯着她,“你们,你们,传说中的夷则山南——”

“嗯,什么传说不传说的。”徙倚心里越得意,脸上就越沉着。她来自冰天雪地,可她毕竟才十二岁,也难免吹牛的诱惑,“我们在雪地里种菜,在冰湖上练刀,在大风里放牧。我本想一直这样下去,但我姐带我来了。她以为我能跟她进队伍打仗,但我还是更喜欢种树种草。”

“队——伍?”倾楸比方才更兴奋了,“西尔芙的苍霖?伊芙的紫树?还是——青梢的贤者之心?”

“贤者之心。”徙倚慢慢地讲出了那个让自己一度向往过现在又宁愿永远不加入的队伍的名字。

“我也是被贤者之心送来的!”倾楸几乎要喊起来了,“我就是个青梢!贤者之心是丰收森林里的一种树!我们的图腾树!我就是在丰收森林长大的!”

“你来自丰收森林啊!”徙倚顺应着他欣喜欲狂的口气附和。

实际上她对那个地方没有太多概念。

她只知道那里光景优美,气候柔和,林产丰饶,会发光的光源树和会呼风唤雨的天气树并肩生长,光明和雨露庇护所有林中树和森林之民——她只知道这些字句,南疆的师长让他们背诵过。

“你听过贤者之心集结队伍吗?”倾楸继续追问,见到徙倚点头,他就拢着手假装捧着一支笛子,“我们的笛子,好听吧!”

那嘹亮到过分的声音把烟河和很多夷则年轻人的心魂都勾走了,徙倚却不喜欢太吵闹的声音。

她勉强地笑了笑,“我觉得还不错。”

“我们的笛子名叫‘叶之悟’!真是森林的恩赐。”倾楸快活地自说自话,“要是少吃三顿大餐就能多听一声叶之悟,我怎么也愿意!或者用少吃一百顿换一□□样的笛子,也挺好。”

徙倚迫不及待地移开话题,“你很喜欢音乐咯?”

“嗯,我还自己编了些儿歌,”倾楸闭上了眼睛,“你听我唱——”

他酝酿的时间有点长,他迟迟没有开腔。

不过,徙倚一点也不着急。知道自己不是唯一一个异族人和异乡人,让她心境更平和开阔。

她对别人念念不忘的家乡之音感到好奇,但直到此刻她才看到,在秋风中退了色的晚铃树叶是金色的——几乎在发光的金,比银杏叶更明亮,灿烂得不像树叶质地。

星幔之地的诗人们用“熠金色”来形容这种金黄。

倾楸最终也没唱出一个音节,因为一大队乌朗羊的脑袋从院落的花藤和花树之间冒出来,十几人的大商队驱赶它们。

倾楸如临大敌地板起脸,整理一下肩膀上手帕就跳起来,“去给霜旦报信,徙倚!”

徙倚以为他要去打架,但他只是去迎接和问询客人。

老霜旦带着孩子们站在拱门下往外瞧,又打了个手势叫他们一哄而散。

烧火炉,接货物,牵座驾兽,抱饲料,到处都是活儿。

这里却只有十二个半大孩子和五个老头老太。

江葭和倾楸当真是挺要好的朋友。

有一天早上,徙倚亲眼看到倾楸把一叠本应由他运送的不知是绸缎还是长袍的东西堆到江葭胳膊上,江葭当然不帮他跑腿,还恶狠狠地打了一下他的头,而后拿着钥匙串扬长而去。

“穷凶极恶。”倾楸评价道,“徙倚,你不要总是给她打下手嘛。她很强,自己一个人能搞定所有事情。你只跟着我就行了。”

言罢,他就把许多重物都交给徙倚,自己则跑前跑后询问旅人希望把这些货物放到哪种地方——短时寄存处,即存即取处,还是大储藏屋。

这两人不打架的时候,徙倚就可以同时跟随他们了,观察他们的言行,模仿他们的举动。

他们忙着干活时也不让她离开太远。

也许有一天,她也能独自接引客旅。

江葭离倾楸所说的“穷凶极恶”还差得远,她是个金蜂蜜一样甜美明媚的好孩子。

绳鞋轻便凉快,适宜本地气候,又方便跑来跑去地工作。江葭帮助徙倚置办了第一双绳鞋。

刚到驿站的那些天,徙倚只看一眼餐桌上大盘小盘里赭红的、姜黄的、焦糖色的、液态、固态、胶状、糊状的各类饭菜,就觉得迷糊又为难。

她根本就猜不到它们的口感和味道,不知道该从哪一道菜开始。

留给他们吃饭的时间并不充裕,但江葭像带幼儿吃饭一样依次告诉她食物的名字,伸长胳膊多够来几样让她尝。

不到三天,她就让徙倚把所有菜都尝了个遍。

尽管如此,徙倚依旧很保守,只盛口味清淡的菜。

江葭就说,“看你,只和不甜、不油、不辣的食物做朋友。不要像躲着洪水猛兽一样躲着那些好吃的嘛。你喜欢它们,我能看出来。食材全都是驿站本地种植出来的,很安全呢。就算你想要吃得健康一些,偶尔来点有滋有味的,也犯不了什么大忌讳。”

徙倚听她的话,多拿了两块用虾油和很多盐腌过、泡在酸豆角汤里的炸豆干。

其实她第一口吃这东西的时候就惊喜交加了,只是一直在压抑自己的**而已。

此外,有一种柔软劲道的枝条来自名叫“农神学徒”的植物,它被切成整齐的一段段,用青花椒久渍,味道辛辣还能让人口舌酸麻,截道者和客人都很喜欢这种刺激感,后来她也没能保持清高独立。

焦糖和酱油炒的五花肉更是南疆从没出现过的甜腻厚味,肉皮的口感已经超越了所有甜点。

至于酥叶草,江葭说得没错,它比鸡腿还肥美,比香菇更爽滑,尤其是在油里炸过或者在火上烤过后,只要有它上桌,人们就会开始快速而野蛮的哄抢。

逐渐尝试过这些,徙倚才知道人,是可以从食物当中得到慰藉和乐趣的。

从前,饮食和睡眠对她来说不过是维持生命的手段和流程,重要但毫无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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