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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 2 章

灭泯还想再替覃鸣说些什么,人间不是有一句俗话,打狗还得看主人呢。

只不过面前这人不讨喜,他一路走来凡是碰到个能说上两句话的人都会交流交流,权当练习和人类相处了,面前这人却让他提不起讲话的兴趣,只想越过他的身,快些离去。

这人也是奇怪,说他是好心肠呢?却长了一张不讨人喜的嘴。说他是多管闲事呢,却也不至于如此辜负他的一片好意。灭泯实在纠结。

纠结于这人生得这样好看,怎么就不讨人喜呢?

他生得周正,就像传说中的神仙那般仙风道骨,一走一过衣摆飘起,仿佛带着仙气。他的步伐也极其轻盈,脚不沾地似的,否则凭他的耳力,不可能察觉不到他在附近。

听听他那个名字起的——郑道壬,正道人。

光看面相确实不似个坏人。不过人间还有一句俗话,耳听为虚,眼见也未必为实。

他的狼耳动了动,听见一阵细碎的轰鸣。灭泯转过头正好对上覃鸣仿佛犯了错的心虚眼神,找到出处了,是覃鸣肚子饿了的异响。无论以主子的身份还是以哥哥的身份,让自己的同伴饿到肚子叫得震天响,当着外人的面,他的脸面总是有些过不去的。

特别是覃鸣适时补了句,“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

覃鸣很懂事的抿了抿嘴,试图告诉灭泯他是真的无所谓。

灭泯的脸色顿时变得更青了。

“我们……”灭泯艰难地开口。

郑道壬张牙舞爪,瞬间把两人的目光吸引了过去。他大张大合拍了拍手,煞有其事道:“吃没馅的馒头多没意思,走吧两位兄弟,我知道一家包子铺很是正宗,保证让你们大快朵颐。”

覃鸣骨气道:“少……哥哥,我们不去。”

郑道壬已经走在前面领路了,不忘勾引还没跟上来的两人,“皮薄馅大,新鲜的馅料都能吃出小猪昨日晒过的阳光味道。一口咬下去,不仅绵软,还流着肉汁儿,再配上一点点的精酿陈醋,别提多美了。”

伤敌一千,自损八百,此刻就是最完美的写照。因为郑道壬说着说着,嘴里已经灌满了口水,讲话逐渐含糊不清,是不可控的生理反应。他还真担心自己已经使尽了浑身解数,那两人还无动于衷,还好,有跟上来的脚步声。

那两人虽走得极不情愿,却也没有半路脱逃,直到跟着他走到了一家小破屋前,才心生退意。

只见一扇小门四边都不合宜,留出来的缝隙足以让一人的手伸进去,解开那道里面的锁链,不过看这外观,里面真不像是有什么值得费力气的东西。门前摆着两张被磨的油光锃亮的小木桌,凳子是配套的矮脚凳,坐上去比直接坐在地上舒服不了多少。

两人直勾勾地盯着郑道壬,无声逼问,“就这?”

郑道壬反而轻车熟路,悠然自得,很明显之前来过,但老板已经不记得他了。他和老板打招呼道:“好久不见了刘大哥。”刘老板看着他的面孔停顿了一瞬,确定对不上号后礼貌回道:“是啊,好久不见了,今天吃什么?”

他将刘老板的错愕视而不见,扬了扬下巴对面前的两人道:“喂,你们能吃多少?一人两笼够不够?算了,先来个七笼吧,不够再要。羊肉牛肉各两笼,猪肉三笼。你们……没有忌口的吧?也没关系,你们不吃的,我吃就是了。”

刘老板应声去准备了。郑道壬一脚踩在凳面上,手扶着膝,捋了捋额前并不存在的刘海,自述道:“我就是去晦山大弟子。去晦山听说过吧?没错,就是声名远扬的去晦山。去晦山不仅是山,也是一座宗门。我是师父座前天资最高的那个。师父总说我是百年难遇的天才,因此,就算如今已经22岁了,还不准我下山呢。师父常说,修行之人一心向道,不应被世俗之事烦扰,我深有体会。世俗……确实俗不可耐。”

灭泯和覃鸣面面相觑,心想这人从点包子开始就自言自语,他们甚至没来得及张口呢,就被他出言挡回去了。他看似尊重问问他人心意,实则早就在心底里盘算好了,做出一副姿态给谁看?

况且,他们对他和他的来历和宗门一点也不感兴趣。

只是他提到的去晦山,他们也略有耳闻。

相传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失意旅人偶然路过这座山,见这山高耸入云,心想从山顶跳下去算了,定能死得透彻,一死解万愁。他早已身无分文,连着几日未进食,只喝了点河水,却一口气爬完了整座山也不觉累,反而越来越精神,连肚子也不饿了,浑身充满了力量。突感人生没什么过不去的。下了山后容光焕发,刚到山脚就捡了一袋金锭子,自此以后发了家,做什么事就没有不顺的。

也有传言说,他是杀人夺财,一个有名的富豪离奇消失了,就在这座山脚下没了踪迹,但苦于一直没有证据,几十年过去,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不过,这去晦山因此名声大噪,还得了个求愿必灵的标签,恍然间,一座宗门悄然建立,转眼已过了百年。在宗门建立之前,人们称这座山为“这山”“那山”。直到宗门创始人长剑一挥在石板上刻下两个大字:去晦,这座山便有了名字。

既然是这样的一座许愿山,能把宗门建立在这上面,可想而知,这创始人也是个贪心之人。

有用的没用的说了一堆,郑道壬突然从凳子上撤下了腿,双手握拳摆在桌面上,深沉道:“世俗之物我也早就无心沾染了。所以今天这顿,就由两位小兄弟来买单吧。”

原来是在这儿等着他们呢。灭泯异常轻松地松了口气,嘴角抽搐,意识到面前这人只是个混吃的穷鬼而已,便没有那么讨厌他了。也是,他早该发现端倪的。

他的周身并无任何玉佩吊坠等挂饰,只一身青衣,还是那种最差最差的棉布料子。经过多次清洗,青色已然要变成灰色了。而之所以能认出是青色的原因,大概是因为有些脏了。他身上最值钱的,也就数手上的那柄剑,大概值一两碎银。

灭泯突然觉得他很可笑,尤其是想到他为了混顿饭竟废了如此大的周折,莫名其妙竟对他有了那么一点的好奇。他道:“这去晦山,很穷吗?”连顿饭都吃不起。

郑道壬一口茶水噎在喉口,止不住地咳嗽。这人讲话就是直,在崔圣的摊前他就见识过了。如今针扎在自己身上,着实痛。

“我才不是吃不起!我是有朋自远方来,……”

“有朋自远方来,先坑上一笔。”

灭泯慢悠悠道。

经常杀/人的朋友们都知道,一把长刀直接抹了脖子或者直捅心脏是最简单无痛的杀/人方式,死者几乎感觉不到痛苦,或者说,感觉不到多久痛苦。只是一刀毙命,并不过瘾。最过瘾的方式,是一刀一刀划开肌肤放血,只划开薄薄一层,刚能渗出血丝的程度最好,在身体上随机作武,没有规则没有规律,是为凌迟。

郑道壬就感觉自己被凌迟了。好痛,痛到不能呼吸。

都是成年人了,讲话怎么能这么耿直?大家又都是男人,怎么就不能男人维护男人的面子?

他就算给他外地人做个当地向导,难道还换不回这几笼包子钱?又不是领他们去吃山珍海味。

长剑重重往桌上一砸,郑道壬有一种破罐破摔的架势。银子他身上确实没有,只这一柄长剑抵账,也不会叫人劈头盖脸一顿骂给赶出去。人生只活“体面”二字,他还从未有过如此艰难的时刻。

刘老板一次性端来了七笼包子,不用吆喝,一起锅香味就从屋里飘出来了。“包子来喽。”

三人早已注目过去了,透过一间矮门,童叟无欺看他现包现蒸,再就着热气端上来。灭泯最为克制,却也是被香的咕噜咽了口口水。他可是狼族,气血方刚,无肉不欢,不过,这人不是说过吗,是牛肉羊肉猪肉馅的,还流着汁水,很香。

刘老板分别摆放开三种馅料,“客官请慢用。”却迟迟不见有人动筷,于是介绍道:“趁热沾醋吃,口感最好。”

三人矜持的古怪,似乎在进行一种神秘的较量。刘老板就退下了,等他们吃完再出来收钱就好。

终于,有人按耐不住了。覃鸣清了清喉,把羊肉包子笼挪到灭泯面前,强忍住口水道:“哥哥,这是羊,你爱吃的。”

灭泯推让道:“弟弟,我们一起吃。”

就算是囊中羞涩,郑道壬也知道这不过只是一笼包子而已。看他们的穿着打扮,不像是困顿吝啬之人,否则他也不会跟上他们了。不过,这两人之间的气氛,真像是有一种特殊情感,不似兄弟情,更盛兄弟情。

郑道壬听得拧起了眉毛,抖眼八卦道:“你们,真的是亲兄弟?不像,是表的吧。”

覃鸣听不得这话,呲牙吓道:“这里没有人/肉/馅的包子,再废话把你皮给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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