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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被该死的血族抓走了

四下一个人也没有,沈云顿住了脚步。他不禁转过身去,借着月光,看到了一张面上带血的惨白的脸。

来人腿脚似有些不便,但仍不敢停顿半步,依然锲而不舍地朝沈云跑来。

沈云心口一跳,也顾不得了。

他转身欲走,下一秒头顶盖下一片阴影,将月亮洒下的仅剩的光源遮得严严实实。

沈云抬头看去,只见一双硕大的黑翼,其间泛着两点红光。

这绝对是沈云记忆里最梦幻的时刻。

这一刻的震撼,初到这个世界时不如其中的万分之一。

在爱玛和瓦罗嘴里的血族,如今就真实地出现在他的眼前——如果这里不是那该死的诺尔亚帝国的话,沈云绝对会认为他误闯了哪家正在拍《德古拉》又或是《暮光之城》之类的影视基地。

那个背后长着黑色巨大双翼的家伙,现在就在他的头顶盯着他,泛着红光的一双眼像是在看一盘美味的餐点。

沈云空白的脸下藏着无尽的波涛,脑子里似乎有密密麻麻的文字填满了,最后只剩下一句——这双大翅膀是从哪里长出来的?

他这该死的好奇有些太不合时宜。

血族立在不怎么高的房顶上,眨眼的瞬间便到了沈云面前。

离得近了,那眼里的红光愈发幽深明亮。

沈云呆呆地站着,一动也不敢动,他感受到面前吸血鬼的那双爪子已经停在了他脸颊上,冰凉的,没有温度的。

“好香啊。”血族在他脖颈边深吸了一口气。

已经对这个世界有了些了解的沈云静默了一会儿,说:“我是beta,没有信息素。”

血族喉咙里发出嗬嗬的笑声,手上用力掐住了沈云的脸,“我说的是你的身体,好香。”

他又闻了一口,吐出一声惬意的叹息,“感觉到了,你的鲜血一定很美味!”

沈云不觉得这是一个玩笑,他现在什么好奇也没了,他实在有些笑不出来了。

一片静默中,背后传来的声响便尤为明显。

在血族对沈云产生兴趣时,求救的那人便想趁机逃走。但他腿脚不便,很容易便发出声音,于是很快就被血族捉了回来。

沈云亲眼所见,那血族煽动双翼,地面刮起一阵风,将黄沙卷起,就在他抹了一把脸的功夫,人便被血族提溜回来了。

那人嘴里还在不停叫喊,不可谓不凄厉。

离得近了,沈云才瞧清了些,虽然面目模糊,但能看出是个和他差不多大的男性。

这时爱玛家的屋顶上又落下两道影子,“吉布,别玩了,我都饿了。”

“哟,还有意外收获。这是哪家的人?以前怎么没见过?”

旁边那个耸了耸鼻子,“什么味道?好香。”

借着月光,沈云看到那个叫做吉布的血族面色一变,将手上的人扔了过去,“血都流出来了,给你们了。”

房顶上的身影稳稳接住,问:“你不吃了?”

“不吃了。”

“那这个人……”是指沈云。

“这个人我带走了。”

“你吃独食啊?”

吉布撩起眼皮,“你有意见吗?”

那血族还想说什么,旁边另一个给了他一肘子,示意他少说两句。

下一秒,沈云感觉天地倒转,竟是被吉布拦腰抓住,像拎鸡崽一样提了起来。

视野里爱玛的家变得越来越小,很快整个贫民窟都落入了沈云的眼中。

寂静又阴森的空旷小镇,那抹凄厉的惨叫回荡得无比清晰。

叫吉布的血族将沈云带到了他的房子里。即使身为高人一等的血族,在贫民窟里的住所和爱玛他们的也并没有什么差别,仍是又破又旧。

沈云作为一个即将成为食物的俘虏,自然没有什么好待遇。他被吉布粗鲁地扔在地上,看到面前的血族舔了舔尖牙。

吉布自言自语地说:“再等等,等到十五月亮最圆的时候再吃……”

丝毫不顾及当事人的感受。

沈云本已经做好在冰冷的地板上过夜的准备,谁知现实比他想的更糟。

吉布躺上床准备入睡,片刻后又翻身起来将沈云赶了出去,用一根绳子像拴狗一样将他绑在已经生锈的窗户栏杆上。

他不耐烦地啧了一声:“你太香了,馋的我睡不着,今晚你就待在外面。”

“把我放外面,不怕我被别人吃了?”沈云问,毕竟“晚两天死”和“马上死”他还是懂得如何抉择。

吉布听罢不屑地笑了,“我看谁敢!放心吧,他们知道你是我的人,不会打你的主意。”

沈云不再说话,吉布毫不留情地关上了门。

冷风吹过,黄沙翻卷,面上细密的麻痒和寒冷的体感让沈云无心睡眠,在黑夜里枯坐了一夜。

离十五不过两天,沈云几乎是在等死的状态。他并不奢求爱玛和亚伯拉能为了一些不确定的钱财来救他,毕竟相对来说还是生命比较重要。

但他又不甘心就这么死去,而且并不是痛快的死法,如今沈云唯一的希望就是瓦罗知道了这件事,或许他还能有一线生机。

值得庆幸的是吉布为了保持他血液的鲜美会给他一些食物,否则沈云还可能成为一个饿死鬼。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很快到了十五月圆夜。这一天,整个贫民窟空前地安静,到夜晚更甚。

沈云想着,他真的要死了,继而又想:死了会不会回到原来的世界?毕竟他到现在也不知道这里到底是过去还是未来,是现实还是虚拟。

瓦罗到底是没来救他,沈云不知道他是没有得到消息,还是面对血族即使是他也无能为力。

瓦罗没来,但来了一群沈云意想不到的人。

就在吉布将要享受他美味的晚餐的时候,贫民窟来了一群猎人。

人类的地位不如血族,可其中总有那么一些不甘受血族挟制的群体,于是就有了猎人的存在。血族虽然有超越人类的能力,但相对的也有弱点,猎人利用这些弱点,采取适当的手段,和血族进行抗衡。

那群猎人直奔西面,和贫民窟里为数不多的血族展开了厮杀。

他们来势汹汹,显然有备而来,这里的血族除了比下等人类高出一截外,几乎没什么反抗的能力,否则也不会沦落到贫民窟里和穷苦人民竞争资源,于是很快便被全部抓获了。

就在沈云感叹老天待他不薄的时候,几个穿着明显不是贫民窟里的、也不是猎人行装的人一家一家找到了他。

为首的是一个中年男人,他穿着一身妥帖的燕尾西装服饰,很像是欧洲电视剧里富豪家中会出现的管家。

等他看到沈云经过几番辨认,几乎都要落下泪来。

中年男人一边让人给沈云松绑,一边双手合十在一旁祷告,“谢天谢地!小少爷你还活着,这简直就是神的庇护!”

沈云有些不知所以,“你……认识我?”

中年男人一愣,顿时脸色大变,慌忙道:“快快!将马车拉过来!立马回城!”

沈云就这么被他们架上了车。说是马车,可并不是真的马在前面拉车,那两头看起来和马一样的东西和沈云认知里的机器人更类似。

马车走得很快,在快出贫民窟时,沈云回过神来,“停车!”

“怎么了小少爷?”

沈云有直觉,这些人似乎将他认错了人。以他差点被吸血鬼吃掉的经历,将错就错离开贫民窟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但在离开之前,他还是想给帮助过他的人留下点什么。

中年男人看起来很有钱,于是沈云直白问:“你身上有没有钱?”

中年男人又愣了,呆若木鸡点头,“有、有一些。”

“我在这里承蒙一对夫妻关照,是他们救了我。”

中年男人立马领会,按照沈云的指引去了爱玛家门口。

爱玛和亚伯拉紧闭房门,今天贫民窟有史以来的不安宁,两人畏畏缩缩地躲在房里不敢出声。

周围太安静了,即使沈云的声音不大,也透过木门穿了进去,“爱玛,我要离开了,感谢你这段时间的关照,这里有一些钱,希望你以后能够过得好些。”

沈云将一叠他不认识的纸钞从漏风的门缝里塞了进去,转身离开了。

他又去了瓦罗的院子,如法炮制。

在贫民窟路口,他看到了瓦罗的驿站,问:“你们是怎么么找到我的?”

男人的回答几乎和他预想的一样。

“是在光脑里的寻人启事上。小少爷,你走丢的这段日子,老爷和夫人担心坏了!”中年男人没忍住抹了两滴泪,“还好我们赶来得及时,否则真不知道如何向他们交代……”

他又看了看沈云此时的衣着,赶忙从座位下的木箱里找出一套崭新又华丽的衣物,“小少爷赶紧将衣服换了吧,这么糙的衣料,皮肤都要磨坏了!”

中年男人将衣服放置到一旁,转而上了另一辆马车,留给沈云一个私人空间。

沈云摸着繁复的衣物,想着这个把他错认的家庭应该是这个世界难得的人类富族,也许有那么些地位——竟是这么巧,被亚伯拉说中了。

贫民窟离“他的家”似乎很远,在马车以不慢的速度行驶了一段时间后,一行人又换了另一种交通工具。

沈云看着面前像是外星人的UFO的不明物体,开始怀疑自己现在是否还在地球。

这个东西被称作飞艇,速度比他原来所在世界的飞机快得多,但即使是这样,也费了一些时间、在第二天清晨才终于抵达了目的地——那个在爱玛口中出现过几次的诺尔亚帝国的最中心城市:图尔斯。

中年男人似乎在路途中就将找到沈云的事告知了他的主人,因此当沈云下车时,还没来得及去看一眼眼前富丽堂皇、恍若欧洲古堡一般的建筑,便被迎上来的妇人抱了个满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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