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丝寻的陪伴下,晚秋虽然依旧不怎么说话,但看上去也没那么傻了,尤其是一手字,写得是越发好看了,夫子常夸赞她有“笔如千钧刀戈,挥就万马驰骋”的气势,只要不自满懈怠,将来或可入书学。书学可是官学,那可是平民对子女最高的期待。
“先生先生,那我的字呢?”丝寻听到齐夫子夸赞晚秋的字,忙把自己的字也递过去给他瞧。齐夫子仔细瞧了半晌,摇了摇头,才吐出一句:“甚为规整,但下笔太轻,如秋日拂丝。”
丝寻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解释自己下笔太轻是因为先前写字时弄断了一根笔。她知道十来文的笔用的是最廉价的材质,但没想到质量这么差,用力了些竟然就能被折断。齐夫子默了一瞬,只说了一句“力在笔尖而非指尖”。
丝寻垂头丧气地离开了,但是也没失落很久,毕竟人各有所长,就像晚秋的书法。其实她觉得晚秋一点也不傻,至少在书法方面,她比学堂的所有人都要有天赋和耐心。六年内日复一日的临摹描写将她的基础夯得很结实,如此的痴或许也是傻的一种。
说起傻,夫子觉得在学问上最傻的就是祝泰了。五本书,像丝寻这样的普通学生要学四年,徐应一般的聪明学生要学三年,神童只学两年,就算是愚笨些的五六年也足够了,而祝泰却学了七年。夫子也不觉得他是真傻,只是完全对学问不用心,天天想着练就一身武艺。齐夫子最不喜欢武夫了,心里念叨着“有教无类”,勉强将他看顺了眼。
“丝寻,来比一把。”祝泰正站在小溪边仔细挑选着适合打水漂的石子,偶尔偏头瞧见了背着书袋子回家的丝寻,忙举起石子朝她招手。
“你不回家呀?”丝寻无奈上前,顺手接过他递过来的小石子扔了一个出去,只漂出三个纹。
“瞧我的。”祝泰弯腰抖腕,一颗石子漂了十一个,已经算是不错的了。丝寻眨了眨眼,兀自去地上挑了一些扁平的石头表示要继续学习。
两人便站在河边玩了一会儿,祝泰这才说出自己要离开学堂的事。
“你不读书啦?”丝寻惊讶地瞪大了眼。
“嗯,我又不是科考的料,会写点字就行了。爹给我找了一个银匠当师傅,师傅说我这个年纪做他徒弟已经算是大的了,所以我以后就不来了。”祝泰语气有些闷闷的。
“你爹不也是吗?为什么不让你跟他学?”丝寻不解。
祝泰摇摇头:“我爹是铁匠,他说铁匠是粗活,金银匠是细活,学这个以后赚的比他多。”
“那你还会在村里吗?”丝寻又问。
“不会了,我得住在师傅的铺子里,可能一个月回来一次吧,也可能只有节日才会回来,”祝泰第一次有一种空落落的感觉,他虽说不喜欢读书,但也知道做工匠徒弟不比学生轻松,这次一去恐怕在出师前再没如今这么自由了。学堂他不太喜欢,但也不算讨厌,无非是数着日子一天天过了。
以往他总是盼望着长大,盼望着自己一朝长成顶天立地的模样,最好当个故事中的游侠或是将军之类的。但是一想到不知几年的学徒日子,他便搁下了当初的盼望,似乎忘记了自己还是一个十四岁的幼稚小子。
“银匠也可以当大丈夫的。”丝寻只是点点头,丝毫没有意识到选择当银匠对祝泰来说意味着什么。她想,既然祝泰爹爹说当银匠可以赚更多钱,那就是一个好事呀。
祝泰难得地笑了笑,拍了拍她的肩膀:“以后有机会我也给你打银子,坠子镯子怎么样,给你挑点好看的花纹。”
丝寻也笑眯眯的:“好看呀,但我觉得银子做的飞刀应该更漂亮。”
祝泰用小石子轻轻敲了敲她的头:“一看你就没见过银子!银子可没铁硬,你刀飞过去说不定都偏了。”
丝寻捂着头白他一眼,又咬着牙捡了两颗石子朝他身上砸去,祝泰下意识躲闪,差点摔进河里。
“我回家了,你也快回去吧。”
丝寻回到家的时候天都快黑了,何盼玉正在炒最后一道菜,正好瞧见偷偷摸摸溜进来的丝寻,瞥了她一眼:“手上都黑黢黢的,擦干净了再过来吃饭。”
晚饭间,丝寻说起有同窗离开学堂的事,何盼玉听了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叮嘱她好好读书。农户樵户是最平常的生计,何盼玉做了一辈子农活,知道靠天收的农民是最辛苦的,所以不想让丝寻步她后尘。她对孩子是有一点追求的,比起货郎银匠,她更希望丝寻能被县学看中,以后当个夫子最好不过了。
不过她一直没有将这个期待告诉丝寻。她还小呢,何盼玉总是这样想。但是丝寻完全没有这么高的期望,翁翁是守墓人,婆婆是神婆,村里人多是农夫农妇,也有一些在外地的行商工匠,她觉得自己的将来也差不多如这般。幸好现今是太平世,即使吃不饱饭也不会担心“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能陪着婆婆一辈子也就足够了。
丝寻没想到分别总是来得如此突然,祝泰才离开了没多少日子,晚秋也要走了。和祝泰家不一样,晚秋家境在祝家村算是富裕的了,去年家里做生意发了财,如今便村里的土地都租给佃户,一家人搬去了县里。听说晚秋的字写得越来越好,他们很是高兴,想着去了县里给她专门请一个夫子教导。
晚秋临走时给丝寻送了一份礼物,是一卷用丝线紧紧系着的淡黄书轴。丝寻见纸张比她们平常使用的似乎要好一些,装裱也很稀奇,一时都不敢伸手去接。
晚秋见丝寻迟迟没有反应,索性直接将书轴塞到她怀里。
丝寻小心翼翼展开,只见是一幅书法,上面是一首并不规范的小诗:大雪压青松,淤泥染红蓉。劲松不甘庸,清芙未凋容。人生有何志?青云展丰雄。贵志为君颂,立身传志终。
“为什么把这个给我?”丝寻问她。
晚秋抿着唇微微蹙眉,过了一会儿才嗫嚅道:“阿寻,我要走了。”
“啊?”丝寻一个激动用手攀上她的肩膀,“你要去哪儿?你也不在村里了吗?”
“嗯,”晚秋轻轻点了点头,握着丝寻的手微微用力,“我要跟爹娘哥哥一起去县里,我,我不想你忘记我。”
丝寻默了默,前些日子祝泰走的时候她还不觉得,如今晚秋要走了她却生出浓浓的不舍来。晚秋不希望自己忘记她,可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她以前还担心过晚秋傻乎乎的,以后父母不在了怎么办,但如今看来,晚秋只是省事比寻常的孩子晚些。既然她还有个哥哥,那以后的日子恐怕也不会难过了。
“阿寻?”晚秋眨巴着眼看她。
“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呀?”丝寻问她。
“什么事?”
“以后不要让别人欺负你,如果有人欺负你了,你就告诉你的爹娘和哥哥,千万不要闷在心里……”丝寻絮絮叨叨说了很多,似乎从来没这么唠叨过,实在她对单纯的晚秋放心不下。
晚秋也只是听着,一点都没有不耐烦,还时不时点点头。丝寻这才恍然发觉自己说多了,眼睛不由得心虚一瞟,感觉有些尴尬。
“如果有一天我去县里了,会去找你的。”丝寻朝她许下承诺。
“姐姐,回去了。”刘英已经在门口等了很久了,时不时朝堂内瞧,总觉得她们说的时间已经够久了,却还是说个没完,往常也不见丝寻姐姐这么啰嗦。
刘英正是刘舒和尤真的孩子,今年六岁,刚上学堂。王家村上学的孩子本就不多,就连男童都没几个上学的,更遑论不被看好的女童了。尤真听过刘舒讲的天南海北的故事,觉得女孩还是读书好,便也想让刘英识些字,但又不想让刘英和丝寻接触,一时做不了决定。还是刘舒又讲了几个故事来劝她,这才让刘英六岁就进了学堂。
刘英曾见过丝寻一个人进山劈柴,背的筐子比那些男孩都要大,装的柴也比他们多,顿时心生崇拜,得知能进学堂后死缠烂打要和丝寻一起。丝寻一脸懵地接受了一个小尾巴,不过刘英总是两眼弯弯地喊她姐姐,这让她颇为受用,于是心甘情愿地每天牵着她上下学,也一直护着她。
回去的路上,刘英一直问丝寻她们俩在说什么,丝寻便将祝晚秋要离开学堂的事简单说给她听了。
“姐姐也会离开我吗?”刘英突然开口。
丝寻愣了愣,又笑道:“不知道呢,如果一直还在这个村里就不会。不过即使我留在这里,你也未必在这里待一辈子呀,要是刘叔赚了很多钱,你或许也会去县里住的。”
刘英仰头看着丝寻,有些气鼓鼓的:“那姐姐不走的话,我也不走。”
丝寻难掩笑意,用手指戳了戳刘英的小发揪:“我现在又没走,想那么多做什么。”
她还想再说些什么,忽然听到身后似乎有动静,正要回头就被人一棍子敲晕了过去。
“今天收获不小,先前抓了一个哑巴,这下又抓了两个女娃。”一人粗着嗓子压低了声音笑道。
“别啰嗦!快把人装进麻袋里带走。”另一人瞪了他一眼,手上绑人的动作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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