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星耀酒店顶楼餐厅。
电梯门缓缓打开,西蒙跟着身穿笔挺制服的服务员往里走。
答应弗兰克见面,除却被威胁的不得已,还有另一层考量。这里是第一区有名的高档餐厅,不比鱼龙混杂的会所,弗兰克就算有坏心思,也没机会干腌臜事。
服务员带着他来到指定位置,座位上空无一人。再次确认预订信息无误后,服务员恭敬地说:“先生,这就是弗兰克先生约定好的座位,他可能临时有点事耽搁了,您先稍等。”
西蒙微微皱眉,拉过椅子坐下。视线扫过桌面中央摆放的红玫瑰,抬手示意路过的服务员:“你好,能不能把这个拿走?”
服务员愣了下,弱弱回答:“先生,您是觉得花不新鲜吗?这是我们店的特色,每桌都会摆放新鲜花卉点缀氛围。”
“好吧。”西蒙不是喜欢为难别人的人,只能妥协,“那就算了。”
服务员麻溜地退了下去,西蒙便一个人坐在座位上。没想到那个口口声声约自己出来的人,居然还不准时。
等得实在无聊,他拿出终端,盯着联系人页面犹豫片刻,给弗兰克发了一条消息:「我到了。你在哪里?」
页面空荡荡,并没有任何回复。
难道说……我真的被放鸽子了?在原地等了十几分钟后,正当西蒙起身打算走时,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
弗兰克来了。
棕发Alpha和上回一样,画上了精致的淡妆,衬得桃花眼神采奕奕,穿了一身香槟色西装,领口别着一枚珍珠胸针。
时隔半年多,再次遇见昔日的“老情人”,西蒙内心不仅没有一丝怀念,反而厌恶至极,先发制人道:“说吧,你找我做什么?”
“西蒙。”似乎没有察觉到他的不愉快,弗兰克微微一笑,“我就知道,你一定会过来见我的。”
“照片呢?你赶紧先把照片删了。”等Alpha落座后,西蒙继续开口,单刀直入。
对此,弗兰克只是微微一笑。“什么照片?我怎么不知道?”
“你!你不是说只要我过来,你就会把我的……照片删掉吗?”
“亲爱的西,你还是太单纯了。别人说的话,哪里是那么容易就能够相信的呢。”
“弗兰克。”西蒙叫他的名字,“你到底想怎么样?”
弗兰克眼眸深沉,目光灼热,那眼神太过专注,竟让人不自觉产生一种被深爱的错觉。“西蒙,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想你,想见你,想和你说说话,所以才过来找你。”他好像有点委屈,“当年,我也是实在没有办法……现在看见你一切都好,你不知道我有多开心。”
西蒙冷笑一声,时至今日,他哪里还在乎这些甜言蜜语?真正的爱情体现在行动上,而非空口说大话。“如果你找我来只是为了说这些废话,那还是算了吧。”
说完,他起身便走。
“等等——”棕发Alpha快步上前,从后面紧紧拉住西蒙的手,“我还有一件事要说。”
与此同时,专用电梯内,两道黑发身影并肩而立,随着电梯缓缓上升。
艾德里安撩起眼皮,看向身边的黑发男人。只见亚历克斯身着黑色西装,微微抿着唇,目光悠远,看上去对周遭一切都不感兴趣的样子。
“怎么今天突然想来外面用餐了?”艾德里安眼神闪烁,微微笑起来。“还是说——”他拉长了尾调,“有什么好戏等着看呢?”
亚历克斯一言不发。
早就习惯了他这幅样子的Omega笑笑,没有多在意。
电梯门打开,两人刚走出,便有服务员上前恭敬引路:“两位先生,请随我这边来。”
“二十万星币。”弗兰克的声音从西蒙的背后传来,“我需要二十万星币,只要你给我二十万星币,我就答应你把照片立刻删掉。”
什么二十万?西蒙转过身,正想反驳质问,突然听见身后传来的脚步声,他猛然回头,恰好对上一双深邃的墨色眼眸——
亚历克斯?!他怎么会在这里?
余光看见桌上摆放着的玫瑰花,手上还传来温热的触感。西蒙又转而想起自己被弗兰克拉着的手,赶紧挣脱开来,好似背着主人在外面偷腥的小猫似的。
亚历克斯面无表情,艾德里安却露出个意味深长的笑容:“我们今天中午难得外出用餐,没想到这么有缘呢。”
没等西蒙说些什么,艾德里安已经拉着亚历克斯走了过来,径直在对面的座位坐下,两人也只好坐下。
四人桌瞬间被占满,艾德里安坐在西蒙对面,亚历克斯则恰好坐在弗兰克对面。
堪称十分热闹。
“这位是……”艾德里安看向西蒙,笑眯眯地问道,“不介绍一下吗?这位先生是你的朋友?”
西蒙的目光下意识地瞟了一眼亚历克斯,对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看不出是喜是怒。他赶紧收回视线,嘴唇动了动,正打算用“普通朋友”搪塞过去,却听得弗兰克突然讪笑一声。
“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就先走了。下次再见。”棕发Alpha像是遇到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二话不说便离开了。
“那只剩下我们三个人了。”艾德里安微微一笑,“三个人好啊,不多也不少。”
西蒙勉强一笑,心里说不出的滋味。接着对面的Omega便拿起电子菜单点餐,期间一直时不时询问西蒙的忌口,全把旁边坐着的亚历克斯当空气。
“这个煎鹅肝配海鲜怎么样?”
“不用!”
“不用。”
两道声音同时响起,西蒙看向亚历克斯,一对视,又再次垂下眼眸。“上将大人……他不吃海鲜。”
“这样啊——”艾德里安把菜单收起来,拉长语气,又眨了眨眼,“其实我早就知道你和亚历克斯之间的关系,你不必这么拘谨。”
我和亚历克斯的关系?难道他在敲打我吗?西蒙垂下眼眸,不说话了。
用餐全程,西蒙一直保持着安静。艾德里安起先还说点玩笑话,但见西蒙不搭理,亚历克斯更一言不发,也失了兴致。等西蒙放下餐具后,亚历克斯很快也用餐完毕。
艾德里安看看他们,体贴一笑:“军部那边还有点收尾工作,但不算多。你要是累了,就赶紧和西蒙宝贝先回去好好休息吧,剩下的交给我就行。”
“西蒙宝贝”四个字一出,西蒙的面色瞬间泛起薄红,又羞又窘。一边在心里讶异于艾德里安故意调侃,一边又忍不住偷偷看向身边的Beta。
亚历克斯没说话,起身。西蒙便从背后跟着他。
回府邸的路上,西蒙更是局促到了极点。他缩在车后座的角落,连头都不敢抬,全程避开亚历克斯的视线。这样的状态一直持续到回府邸之后,亚历克斯突然停下脚步,问:“008回来了,你看到了吗?”
“啊?” 西蒙愣了一下,连忙回过神应声,“我昨天看到了,詹姆斯管家跟我说了。它当时还在充电,所以我没怎么打扰,想着等它稳定了再看看。”
亚历克斯轻轻“嗯”了一声,便没有其它的表示了。
两人就此分开。
自始至终,亚历克斯都未曾问过一句自己和弗兰克出现在餐厅的原因,换做旁人该是窃喜,可他越是安静越是若无其事,西蒙就越是忐忑越是不安,恨不得将自己的想法说出来。
终于,夜幕降临。
西蒙换上一身及膝的真丝睡袍,为了壮胆,偷偷溜到厨房,倒了一小盏白酒。吸取之前醉酒失态的教训,他只敢小小抿了一口,勉强压下心头的慌乱。
今晚,他要主动去找亚历克斯坦白一切。
“扣扣扣”三声门响,没等到里头反应,西蒙就小心翼翼地推开了门。只见亚历克斯身着睡衣,正端坐在床沿,像是正打算休息的样子。
西蒙的目光望过去时,亚历克斯也恰好抬眼看来。四目相对,西蒙的脑子有点晕,手指绞在一起,好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亚历克斯……我,我有话想和你说。”
“什么事?”
“是关于……今天白天的事。”
亚历克斯静静看着他,没有追问,只是抬手挥了挥,示意他坐在自己身边。
西蒙脚步虚浮地走过去,在床沿坐下,他抿了抿发烫的嘴唇,语无伦次道:“今天那个棕头发的男人,他叫弗兰克。他就是当初……当初那个人。”
话一出口,西蒙像是卸下了千斤重担,压抑已久的话争先恐后地涌了出来。
“这些话我想和你说很久了,但是一直没有勇气坦白。但是我觉得我还是很有必要告诉你,尽管你可能并不是那么的在意,而且确实也都是过去的事情了。”
“当时……现在想想我只觉得我是一个傻子,放着好好的爱人不要,偏偏去找一个没本事没担当的情人。我也不知道怎么了,我那时候,我就……被他给蛊惑住了。”
“我去见过汉斯了。你可能还不知道,他就在上回你带我过去的那个医院里值班当医生。他告诉我,其实你当初带我回第七区,是因为我海鲜过敏生病了对不对?”
“可是我不知道……当时父亲找你过去谈话的时候我就在里面听着,他给了你一叠钱,还说了那些话,你默认了全都收下去了。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呢?你怎么都不告诉我呢?就像你还默默去打黑拳只骗我说去出差。”
“还有之前的那串珠宝,根本就不是我偷的,我没干过那种事。”
一边说,西蒙抬头观察亚历克斯的神色,语无伦次,颠来倒去,最后好像越绕越远,又绕回最初想说的话题上。
“今天他找我,就是为了钱。他威胁我说,要是不给他二十万星币,就要把我和他以前的照片发给你,让你误会我……”
怕亚历克斯不信,西蒙甚至伸出手指抵在额间,急着发誓:“我一句假话都没说,要是我说了谎,我就……”
“好了。”亚历克斯轻轻打断了他。
灯光下,黑发男人目光沉沉,藏着万千星辉,让人琢磨不透。
西蒙一下子无措地僵在原地,手还停在额间,脑袋晕乎乎的,正想再找更多话证明自己这次绝对没有糊涂,却听见对方平静地开口:
“上床。”
#超长作话,不喜跳过#
最近在写番外,回头看了看第一卷,发现我真的蛮喜欢出租屋那段时间的剧情,青涩又美好嘿嘿。然后突然又冒出来一个灵感脑洞,文名我都想好了,叫做《穷B富养娇气O》。这个故事是这样的:
受原本是娇生惯养的小少爷。娇生惯养到什么地步呢?水要喝天然冰川水,衣服要穿丝绸的,每天还要敷三百块一片的面膜。
但是突然有一天,娇气O家道中落,无处可去。走投无路之下,他只能投奔往日交好的狐朋狗友,结果却在借住的一个晚上,听说他们想要合伙玩自己的消息,还说一些下流的不堪入耳的话。
羞愤与惊惧瞬间席卷了受的内心。趁着众人不备,他赶紧逃离,一路辗转躲到一座偏僻的小乡镇,也在这里遇到了穷攻。
穷攻和娇气受呢,曾经有一段渊源。穷攻幼时家境贫寒,父亲常年做重体力活,早早积劳离世,由妈妈独自拉扯长大。攻的妈妈曾在受家做过保姆,年幼的攻也因此短暂当过受的陪读。
彼时的攻沉默寡言、早熟隐忍,在他看来受太娇气、王子病、脾气大,也不知道那群狐朋狗友到底是看上了受什么围着讨好,但也不得不承认娇气受确实长了一张美丽的脸蛋。以至于,有时候他都会恍惚。然而,在娇气受看不到的地方,那些狐朋狗友常常拿攻取乐嘲笑、肆意欺负,还宣称是受的授意。后来穷攻的妈妈离攻而去,穷攻继续回到了原来生活的城市,然后早早辍学出来工作。
那么,当落魄娇气受来到小乡镇被不怀好意者骚扰的时候,我们的穷攻出现了。穷攻出现后,替娇气受解决了麻烦,转身就走。娇气受望着攻离去的背影,一直喊穷攻的名字。穷攻不理他。
受就这样一直跟着,直到闯进攻的住址,然后左顾右盼开始说攻怎么混得这么差,房子房子这么小,东西东西这么挤,光线光线这么暗。攻不说话,只是冷冷看着受。
受于是止住了嘴巴,他想起来自己如今落魄了,现在得央求攻的收留,于是开始说攻的好话。攻依旧不理他,照常做自己的事,直到觉得受话太多了太烦了,才冷冷回复两句。
最后,相遇的第一个夜晚,娇气受委屈巴巴地睡了一夜地铺,睡着前,他在心里把穷攻骂了八百遍,然后不知不觉中睡着了。
后面的剧情就是小情侣拉扯,摩擦来摩擦去,解开曾经的一些误会,然后双箭头互通心意,这个我就不详细展开了。
那么为啥文名叫《穷B富养娇气O》,因为在出租屋期间,攻真的很穷,但是富养娇气受。攻的条件有限,一开始只好把自己的穿过的衣服给受穿,结果没两天娇气受的身上就开始起疹子,又得花大价钱去大医院治疗。看在眼里的攻默默记在心里,从此开始咬牙攒钱,给受买来价格不菲的新衣,却从不肯承认喜欢,只嘴硬谎称是打折清仓的便宜货。
当然,了解我口味的读者朋友都知道,1v1文写到后面肯定是双箭头的啦(墙纸爱题材除外)。所以小受也会慢慢意识到小攻的付出,有一定的成长。毕竟人可以娇气,但不能白眼狼。这个到时候再看,但还是会有点儿娇气吧我感觉,和西蒙不一样。(西蒙虽然也是金贵少爷,但由于小时候在父亲的比较中长大,会更敏感脆弱一点,泪失禁体质。其实我觉得我还是蛮偏爱西蒙的吧,以后不会再有这样一个让我用超多笔墨去外貌描写的绝世美人角色了。这外貌描写多到我自己后来都觉得是不是有点太夸张了。当然没有说不喜欢亚历克斯的意思,存稿期间还和朋友争呢哈哈哈。朋友评价亚历克斯太内敛不够主动还不如弗兰克人设讨喜,被我一直叨叨叨,我说你喜欢看骚攻的,要尊重人家xp,俺滴官配呀官配呀,弗兰克那玩意不就是一炮灰吗。)
切回正题,随着故事的发展,穷攻变得不穷了,他创业成功,最后成为了富攻,娇气受的日子也越过越好,喝得起天然冰川水。最后,当富攻和娇气受回到大城市后,那些原来的狐朋狗友又开始献殷勤,他们说穷攻只是一个没有信息素的Beta,配不上受。
当着他们的面,受翻了个白眼。这个时候,我们的富攻不疾不徐地走来,从身后轻轻揽住受的腰肢,然后受踮起脚尖,亲昵地吻上攻的脸颊。
攻问他们,找自己的老婆有什么事情。
“没有。”狐朋狗友们面面相觑,一个人开口回答。
其中另一个人面色发白,对受说:“xx(受的名字),你和他结婚了?怎么不告诉我们?”
受懒得与这群人多言,反倒是攻脸色很好的样子,慢悠悠说,结婚证早领了。
……
一个星期后,狐朋狗友们如愿以偿收到了婚礼邀请函。
原来,攻觉得当年小乡镇里简陋的相守太过潦草,决意补办一场盛大隆重的婚礼。
(灵感好多好多 ,突然又想写这个 ,为什么键盘不能自己码字 )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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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Chapter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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