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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引

凌晨两点十七分。她在上环的一栋旧楼里脱下高跟鞋。鞋跟很高,细得像一根针,鞋面是暗红色的漆皮,在中环的写字楼电梯里踩出过一整天的哒哒声。现在那双鞋歪倒在她公寓门口的地毯上,像两只刚刚死去的、翅膀还微微张着的鸟。她赤脚踩在冰凉的黑色大理石地面上,脚趾上涂着深红色的指甲油,是上周做的,还没掉。她没有弯腰去捡那双鞋,只是用脚尖把它们往旁边拨了拨,腾出一条走路的道。

公寓很大。整层打通,三面环窗,落地玻璃正对着维多利亚港。夜景在脚下铺展开来,万家灯火从港岛一直延伸到九龙,海面上有天星小轮的灯一闪一闪的,像一条流动的银河。客厅里堆满了东西——不是乱,是满。黑色的皮沙发上扔着七八件外套,有红色的皮衣、黑色的羊绒大衣、墨绿色的丝绒西装、银灰色的亮片夹克。地上散落着几本杂志,封面上是法语和意大利语。茶几上放着一只高脚杯,杯底还有一点红酒没喝完,杯壁上挂着一圈暗红色的酒渍。旁边是一只细长的烟灰缸,里面有三四个烟头,口红印还留在滤嘴上。

她走过去,把那只高脚杯端起来,喝掉了最后一口。红酒已经不那么凉了,但味道还在。她把杯子放下,没有洗。明天阿姨会来洗。

她走进衣帽间,把连衣裙脱下来,随手扔在换衣凳上。换衣凳上已经堆了好几件裙子,黑色的、红色的、墨绿色的,叠在一起,像一座小山。她坐在地上,背靠着鞋柜,不想动。鞋柜的门半开着,里面有一只鞋盒歪倒着,鞋盖滑到一边,露出里面一沓纸。她伸手去够,够不到,又不想站起来。她犹豫了几秒,最后还是站起来,把鞋盒抽出来。

不是鞋。是奖状。国家级、世界级、省级、市级。烫金的字,红色的印章,落款日期从很多年前跨度到很多年前。她蹲在地上,一页一页地翻。XX大赛一等奖,XX展览金奖,XX评选最佳创作奖,XX国际比赛特别提名。纸张很厚,很光滑,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她翻到第三张的时候,手开始抖。不是那种剧烈的抖,是很细微的、只有她自己能感觉到的抖。她把手指按在纸面上,压住。但压不住。拇指的指腹在烫金的字上轻轻蹭了一下,金粉没有掉,她也没有感觉。只是手还在抖。她把奖状翻过来,背面是空白的。又翻回去,正面的字和图案都在。证书编号还在,评委签名还在,她当年一笔一划写上去的名字还在。她看着那个名字,看了很久。这个名字拿过这些奖,这个名字站过领奖台,这个名字曾经被灯光照着、被相机对着、被掌声托着。这个名字现在蹲在上环旧楼的衣帽间里,穿着一件深紫色的真丝睡袍,头发散着,口红掉光了,手里拿着这些奖状,手指在发抖。她看着那些奖状,忽然想笑。曾经,这些是她的一切。她以为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不过是看小说、画画、追番、买周边,完成一个冒险家的誓言。她忽然想起自己曾经是另一个人。不是“小岑”,不是“岑小姐”,是另一个。是那个穿着卡其色探险服、背着防水登山包、脚踩高帮徒步靴的人。是那个翻越雪山、穿越雨林、在沙漠里寻找消失的古城遗迹的人。是那个在世界冒险协会的档案库里留下过名字的人。是周末去漫展,排队等作者签售,和同好交换无料的小姑娘。深夜躲在被窝里看更新,看到喜欢的桥段翻来覆去地看,截图、保存、设为壁纸。她的快乐很简单。她可以为了这些东西高兴好几天,可以在深夜里对着手机屏幕又哭又笑。那时候她觉得自己什么都不缺。有书看,有画画,有番追,有好吃的食堂,有温暖的被窝。她以为那样的日子会一直继续下去。曾经的小岑,觉得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不过是那些简单的、便宜的、不需要花钱的东西。阳光,海风,橘子趴在假山上晒太阳的样子。奶茶,牛角包,食堂的番茄炒蛋盖饭。新买的画笔在纸上划过的声音,调色盘上新挤出来的颜料的味道,画布上第一笔落下去时的触感。这些就够了。不需要更多的了。现在的小岑死了。活着的这个人,喜欢的是爱马仕的限量包、法拉利的定制款、香奈儿的高定系列。喜欢的是维多利亚港的夜景、兰桂坊的霓虹灯、山顶别墅的无边泳池。喜欢的是被人群簇拥着、被灯光照着、被相机对着的感觉。

她不喜欢这样的自己。但她不知道该喜欢什么样的自己了。那个喜欢画画、喜欢看小说、喜欢追番的自己,已经被她埋在了另一个城市,和那些奖状、那些签名本、那些周边一起。她没有带走,也不敢回去拿。

那些事情,香港的人不知道。兰桂坊的灯光下,没有人知道她曾经在多雄拉山口的暴风雪中救过被困的队友。没有人知道她曾经在亚马逊雨林里追踪一只传说中的白猿,连续走了七天七夜,脱水到嘴唇干裂,也没有人知道她曾经在撒哈拉沙漠深处发现过一具三千年前的骸骨,骸骨的手指上戴着一枚刻着古怪符号的银戒。

她曾经是冒险家。不是“冒险家”这个词的比喻意义,是字面意义的——世界冒险协会认证的职业探险者。她的名字在协会的内部名册上,级别不低。她的任务记录有一长串,跨越四大洲、两大洋,从海拔六千米的雪山到海平面以下五十米的沉船残骸。她见过西藏的经幡在风中猎猎作响的声音,听过亚马逊的土著用古老的歌谣讲述森林之灵的故事,摸过金字塔内部的墙壁——那墙壁是凉的,即使在四十几度的高温下,它也是凉的。她不知道那是什么原理,但她记得那个温度。像大海深处的温度。像安菲特里特的体温。

她那时候以为这种日子会一直继续下去。任务,回来,写报告,交任务,下一个任务。没有什么派对,没有什么红毯,没有什么名流晚宴。她穿的是防水防风的冲锋衣,不是深V连衣裙。她背的是登山包,不是爱马仕限量款。她走在雪地里、沙漠里、丛林里,没有人在她楼下等她,没有人在地铁站跟踪她,没有人在凌晨给她发消息说“我爱你”。没有人知道她是谁,没有人追她,没有人爱她,没有人纠缠她。她是自由的。自由地爬山涉水,自由地探索未知,自由地活着。

她曾经以为自己很坚强。能在暴风雪中行走七天,能在缺氧的高原上保持清醒,能在毒蛇环绕的丛林中不动声色。那些人让她知道,她一点都不坚强。她连一群疯女人的爱都扛不住,连自己的平静都守不住,连从前的自己都保不住。

她逃了。从协会单方面切断了联系。她不知道协会那边知不知道她在哪里,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也许知道但不来找她——因为她说过“不要找我了”。协会尊重了她。那些人没有。

她想起最后一次出任务,是在尼泊尔。喜马拉雅山脉南麓,一个与世隔绝的村落。村落在一条很深很深的峡谷底部,不通公路,只能徒步进去,在悬崖上走三天。她是一个人去的。一个人。那是她最喜欢的部分。没有人跟着她,没有人等她,没有人想知道她在哪里、在做什么、和谁在一起。她只是一步一步走在山路上,海拔四千米以上的稀薄空气让她的肺隐隐作痛。路边的杜鹃花开得很盛,红的、粉的、白的,在雪山的映衬下像假的。她停下来拍了张照片,给谁看呢?谁都没有。她自己看。看完了,觉得好看,把手机收起来,继续走。

现在她什么都不缺了。奢侈品包包,豪车,豪宅,各种漂亮的限定衣服。她的衣帽间比很多人的整个家都大,里面挂着她从世界各地买回来的外套、裙子、鞋、包。有些穿过一次,有些没穿过,有些吊牌都没剪。她不知道为什么要买它们。也许是觉得漂亮,也许是觉得需要,也许只是习惯了买。她的车库里停着三辆车,一辆黑色迈巴赫,一辆白色保时捷,一辆红色法拉利。她开哪辆取决于心情,但大部分时间不开。司机开。她坐在后座,看着窗外的香港,从维港到中环,从中环到上环,从上环回公寓。她不需要知道路怎么走,不需要知道油怎么加,不需要知道车怎么保养。她只需要坐在那里,到站下车。她的衣柜里挂着各种名流社会的入场券。画廊开幕式、私人晚宴、游艇派对、慈善晚宴、品牌发布会。她不一定都去,但都留着。留着意味着她有机会去,意味着她在这个圈子里的位置还在。

她看着手里的奖状。这些东西,现在已经变成了她被装扮成花瓶的附加点。别人介绍她的时候会说:“这位是岑小姐,拿过全国一等奖、世界级大奖,很有才华的。”然后呢?然后就没有然后了。那些奖状像她身上的珠宝一样,只是装饰。证明她不是一个普通的交际花,是一个有才华的交际花。有才华的花瓶,还是花瓶。她不想这样的。她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变成这样。

翻到最下面一张。不是奖状,是一张泛黄的入场券。某年某月某日,某小说签售会。她记得那一天,很早就去排队了,排了三个多小时,腿都站麻了。拿到亲签的时候,手在抖。不是现在这种抖法,是那种兴奋的、紧张的、不敢相信是真的的抖。她把签名本抱在怀里,像抱着一个婴儿,怕折了怕皱了怕被人抢走了。回来的路上在地铁上一直看,看了几十遍,还是不相信这是真的。那个作者是她最喜欢的小说家。写的是古代言情,也写现代都市,偶尔写一点江湖武侠。每一本她都看过,有些看过好几遍。她买实体书,买电子书,买有声书,买作者签名版,买特典,买限定版。她的书架上有一整排都是那个作者的书,按照出版顺序排列,封面朝外,像一支等待检阅的军队。她曾经觉得自己是一个很普通的女孩子,喜欢看小说,喜欢买周边,喜欢在贴吧里和同好讨论剧情,喜欢在微博上转发抽奖,喜欢在深夜追更新等到眼泪哗哗流。她想过自己成为故事里的女主角吗?想过。无数次。躺在宿舍的床上,戴着耳机,听着主题曲,幻想自己是书里的那个人。被很多人爱着,被很多人追着,被很多人捧在手心里。轰轰烈烈,爱恨情仇,不用考虑钱够不够花,不用考虑明天几点起床,不用考虑那些现实世界里磨人的、琐碎的、让人喘不过气的东西。只是被爱。纯粹地被爱。

她想起自己曾经最爱看的那本小说。里面的女主角也是一个画画的人,后来她放弃了画画,嫁给了一个有钱人,过上了优渥的生活。她当时不理解,觉得女主角怎么能放弃自己的梦想。现在她理解了。放弃不是一瞬间的事,是慢慢发生的。像水从指缝间流走,等你意识到的时候,手里已经空了。她也空了。不是突然空的,是一点一点空的。每一次妥协,每一次退让,每一次选择“算了”,都在往外倒一点。倒到现在,什么都不剩了。

现在她真的成了故事里的女主角了。被很多人爱着,被很多人追着,被人捧在手心里。有人在深夜等她回家,有人在凌晨给她发长篇大论的消息,有人为她哭,为她笑,为她不吃不喝不睡觉。她成为了她幻想中的那个人。但她不快乐。她每天都在逃。逃开那些爱,逃开那些追,逃开那些把她当成全世界的人。她不想被任何人当成全世界,她连自己都顾不好,怎么能承担别人的全世界?

她曾经以为自己不慕名利。她真的那样以为。奖状拿完了,随手往抽屉里一塞,不去看,不去数,不去想。别人说她淡泊,她信了。她说自己不在乎,她也信了。后来她知道了。现在她知道了。她以为自己天生就是这样,不争不抢,安安静静,画自己的画,过自己的日子。现在她知道了。那不是淡泊,是不需要。她不需要争,因为奖状自己会来。她不需要抢,因为机会自己会来。她不需要名利,因为名利已经在那里了,像空气一样包围着她,她呼吸得理所当然。她以为自己不爱钱,是因为她从来没有缺过钱。她以为自己不在乎名声,是因为她从来没有失去过名声。她以为自己是清高的、脱俗的、不食人间烟火的。不是,她只是运气好。好到她以为那些东西是理所当然的。好到她把别人的求而不得当成了自己的可有可无。她就是一个俗人。俗得不能再俗。她爱钱,爱漂亮的衣服,爱奢侈的生活,爱被人追捧的感觉。她只是以前不知道自己爱,因为那些东西不用她去爱,它们本来就是她的。现在不是了。现在她需要自己去够。穿深V的裙子,戴面纱,和不同的女人跳舞,陪她们喝酒,听她们说“我爱你”,然后第二天消失。不是消失,是去下一场派对,和另一个人跳舞。她觉得自己脏。不是身体脏,是心。心在一点一点往下坠,像一块石头沉进水里。她看着它沉下去,没有伸手捞。不是不想,是捞不起来了。钱是什么。钱不是数字,不是纸币,不是银行账户里跳动的余额。钱是自由。钱是可以买机票飞到任何地方,不需要向任何人交代。钱是可以在凌晨两点喝威士忌加冰,不需要看价格。钱是不需要嫁给任何人,不需要讨好任何人,不需要在任何人面前低头。钱是这些。但她以前不知道。以前她以为钱够用就行。什么是够用?她不知道。因为她的“够用”是别人给她算好的。每个月打到她账户上的那些钱,她花不完,从来花不完。直到她离开的那个晚上。她打开手机银行,看了一眼余额,那一长串数字,够她花几辈子——不需要工作,不需要求人,不需要低头。她以为那些钱是她的。不,那些钱是“小岑”的。小岑可以花那些钱。小岑用那些钱买画材、买奶茶、坐三趟公交车回动物园看华南虎。小岑不需要奢侈品,不需要豪宅,不需要在香港的深夜里和不同的女人跳舞。小岑的快乐很简单,一支新画笔,一块新调色盘,一盒温莎牛顿的颜料,够了。

她把烟掐灭在烟灰缸里,又点燃了一支。

她想起曾经那个自己。那个会在深夜里追更新、在评论区喊“太太求加更”、为了一个周边排三个小时队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子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她不知道那些奖状会变成鞋盒里的废纸,不知道那些梦想会变成酒后的谈资,不知道她会在香港的深夜里一个人喝着威士忌、抽着烟、翻旧奖状、手在抖。如果她知道,她还会那样努力吗?还会拿那些奖吗?还会画画吗?还会看小说吗?还会幻想自己成为故事里的女主角吗?也许会,也许不会。不知道。没有如果。那时候的她,不会想到以后的生活需要靠穿深V裙子、戴面纱、和不同的人跳舞来维持。那时候的她,以为那些探险服、登山包、高帮徒步靴会陪她一辈子。现在它们在衣帽间的角落里,和旧鞋盒、旧奖状、旧回忆在一起。她不敢打开看,怕看到那个穿着探险服的自己,怕她问:“你为什么不要我了?”

她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钱不够用了。也许是第一次去兰桂坊的那天晚上,一杯酒的价格够小岑买一套不错的画笔。也许是第一次去中环买衣服的那天下午,一件外套的价格够小岑付掉动物园里橘子一个月的伙食费。也许是第一次请人喝酒的那个凌晨,一瓶酒的价格够小岑飞一趟英国来回。她花的每一笔钱,都在提醒她——你不是小岑了。小岑不会这样花钱。小岑不会穿深V的裙子,不会戴面纱,不会和不同的女人跳舞。小岑不会在凌晨两点坐在衣帽间的地板上,手指发抖地翻看自己曾经的奖状。小岑不会手抖。小岑连紧张都只是在桌子下面轻轻搓一下食指和中指。小岑不会让别人看出来她在紧张。现在的她,手抖得压都压不住。但她还是会出去,会穿上黑色的深V连衣裙,会戴上那块黑色的面纱,会涂上正红色的口红,会走进兰桂坊的某家酒吧,会和一个不记得名字的女人跳舞。贴得很近,近到能闻到对方脖子上的香水味。近到对方的睫毛扫过她的颧骨。近到她能感觉到对方的心跳,透过衣服,透过皮肤,传到她的身体里。然后松开手,转身,走。不回头,不留电话。

现在她什么都不缺了。奢侈品包包,豪车,豪宅,各种漂亮的限定衣服。她的衣帽间比很多人的整个家都大,里面挂着她从世界各地买回来的外套、裙子、鞋、包。有些穿过一次,有些没穿过,有些吊牌都没剪。她不知道为什么要买它们。也许是觉得漂亮,也许是觉得需要,也许只是习惯了买。她的车库里停着三辆车,一辆黑色迈巴赫,一辆白色保时捷,一辆红色法拉利。她开哪辆取决于心情,但大部分时间不开。司机开。她坐在后座,看着窗外的香港,从维港到中环,从中环到上环,从上环回公寓。她不需要知道路怎么走,不需要知道油怎么加,不需要知道车怎么保养。她只需要坐在那里,到站下车。她的衣柜里挂着各种名流社会的入场券。画廊开幕式、私人晚宴、游艇派对、慈善晚宴、品牌发布会。她不一定都去,但都留着。留着意味着她有机会去,意味着她在这个圈子里的位置还在。

她看着手里的奖状。这些东西,现在已经变成了她被装扮成花瓶的附加点。别人介绍她的时候会说:“这位是岑小姐,拿过全国一等奖、世界级大奖,很有才华的。”然后呢?然后就没有然后了。那些奖状像她身上的珠宝一样,只是装饰。证明她不是一个普通的交际花,是一个有才华的交际花。有才华的花瓶,还是花瓶。她不想这样的。她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变成这样。她把奖状摞好,放回鞋盒里。鞋盒放回鞋柜最里面。鞋柜门关上。她靠着鞋柜,坐在衣帽间的地板上,没有动。灯是声控的,灭了。她坐在黑暗中,手放在膝盖上,手指还微微发麻。她没有开灯,也没有站起来。就这样坐着,等手不抖了,等心跳慢下来,等自己能站起来了,再站起来。

她像一块被扔进海里的肉,鲨鱼从四面八方游过来。她没有招惹过任何人。她只是坐在那里画画,她们就爱上她了。那些女人像潮水一样涌来,她像一块被扔进海里的石头,沉不下去,也浮不上来。

那些人把她的生活撕碎了。她的梦想,她的平静,她的安全感,她对人性的基本信任,都被她们撕碎了。不是男的和男的,是女的和女的。半直不弯的女人,纯粹的同性恋者,说“我不是同性恋但我只喜欢你”的人。她们像潮水一样涌来,一封又一封的情书,一束又一束的花,一次又一次的跟踪。她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要承受这些。她从来没有主动招惹过任何人,从来没有给过任何人希望。她逃了。从一个城市逃到另一个城市,从一个公寓逃到另一个公寓。换号码,换名字,换身份。她们总能找到她。不是她们神通广大,是她们太执着了。执着到可怕。执着到她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什么。

现在她在这里。香港。上环。她来到香港,这个最纸醉金迷的地方,也是最让她安心的逃难所。她可以重新开始,做另一个人。但另一个人是谁?她不知道。她只知道过去的自己不能继续了,而新的自己还没找到。所以她就卡在这里。不上不下,不死不活。不是“活”着,是“熬”着。熬过今天,熬过明天,熬过这个星期。等下一个派对,等下一杯酒,等下一场短暂的、不需要负责的、天亮就结束的靠近。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也许是离开大陆的那天,也许是在香港下了飞机的那一刻,也许是第一次走进兰桂坊的夜晚。她只知道她现在是一个港风交际花,一个披着“艺术家”外衣的交际花——虽然她已经很久没有画画了。她学了很多年的艺术,拿了很高的学历,到头来,那些东西只成了她被介绍时的前缀。“这位是岑小姐,博士,拿过很多奖,很有才华的。”然后呢?然后就没有然后了。那些才华,那些学历,那些奖状,像她脖子上的项链一样,只是装饰。这栋旧楼。从大陆逃到了香港。大陆承载着她所有的记忆——童年的、青年的、成年以后的。在画室画画的下午,在图书馆看小说的日子,在雪山写生的清晨,在沙漠露营的夜晚,在网上和同好们磕CP的深夜。那些记忆太沉重了,她带不走。她也不想带走,因为每一份记忆里都藏着那些人的影子。她们在那里,在她的美好回忆里,像蛀虫一样啃食着她最珍贵的东西。她不要了。都不要了。

但有一部分的记忆,她舍不得。那是关于少年时代的自己。那时候的她,一会儿是坐在教室里穿着校服的学生,听着课,记着笔记,和同学传纸条、聊小说、吐槽食堂的饭菜。周末和同学去逛漫展,在地铁上兴奋地讨论刚买的同人本。晚上躲在被窝里看小说,看到感人的地方眼泪哗哗流,第二天顶着黑眼圈去上课。普通。普通得不能再普通。没有人知道她周末离开学校之后,背上登山包,穿上冲锋衣,去了另一个世界。坐飞机,换越野车,徒步。去那些地图上没有标记的地方,和世界上那些同样热衷于冒险的人一起。翻越雪山,穿越雨林,探索无人区。那些人有的是退役的特种兵,有的是地理学家,有的是摄影师,有的是和她一样被世界冒险协会认证的年轻人。他们来自不同国家,说不同语言,但都有同样的眼神——对未知的渴望,对极限的挑战,对生命的热爱。

她的画画,主要是在学校里。在画室从早画到晚,铅笔按色号排列,调色盘角落写着一个“橘”字。周末背着画板去公园写生,画树,画水,画天。晚上在宿舍翻画册,看大师的作品,一张一张地看,看到眼睛睁不开。那时候画画不是任务,不是工作,不是她必须完成的东西。她只是喜欢。喜欢铅笔在纸上划过的声音,喜欢颜料在调色盘上混合的颜色,喜欢画布上第一笔落下去时的触感。那种喜欢是纯粹的、不需要理由的、不会背叛她的。不像人。

她不是没有在其他地方画过画。在南极科考站的时候,太冷了,没办法在外面画。她窝在集装箱改造的休息舱里,趴在桌上,随便捡一张打印过的废纸翻到空白的一面,用口袋里那支磨得发白的自动铅笔画对面打瞌睡的队友。在喜马拉雅山的帐篷里也画过,缩在睡袋里,从背包侧袋翻出不知道什么时候塞进去的皱巴巴的草稿纸,用笔头画帐篷外面被风吹得歪歪斜斜的雪山轮廓。在亚马逊雨林也画过,吊床晃晃悠悠,她用树叶当垫板,拿树枝削尖了当笔,画垂下来的气根。但这些不是她的画画。这些只是随手画,画完就丢了,不值一提。她的画画,是在学校里。那些耗费几个小时、几天、甚至几个星期的素描、色彩、创作,那些需要反复推敲构图、揣摩光影、调整颜色的正经作品,都是在画室里完成的。那是她的专业,她的热爱,她学了十几年的东西。

她在两个世界之间切换。周一早上,她从机场直接到学校,背着帆布包,穿着校服,走进教室,坐在最后一排。没有人知道她周末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她昨天还在海拔五千米的营地里和队友一起喝姜茶。她把冒险的故事藏在心里,偶尔在深夜独自回味,偶尔在网上和同好们分享照片——但不是和学校的同学,是和那些同样在冒险世界里的人。学校的同学不知道她在南极科考站待过三个月,不知道她在喜马拉雅山脉发现过一座被遗忘的寺庙,不知道她在亚马逊雨林里和土著部落一起生活过半个月,不知道她的脚印留在了全球几十个国家和地区的荒野里。不知道世界冒险协会曾经因为她在南极的科考工作,协助多个国家的科研团队完成了一项重要的冰川数据采集——那次任务的照片后来被收录进了地理教科书,作为极地科考的一个小小注脚。她没有告诉过任何人。不是刻意隐瞒,是不觉得需要说。她喜欢这种身份落差。在学校里,她只是一个成绩不错的普通学生,画画还行,人有点安静,不惹事。没有人对她有特别的期待,没有人用那种眼神看她。那种眼神——崇拜的、仰慕的、把她当成某种超凡存在的眼神。她不喜欢那种眼神。她喜欢普通。普通让她觉得安全,觉得自在,觉得可以只是她自己,不需要扮演任何人。

冒险的时候不一样。那时候不需要隐藏,可以放手去做该做的事。不需要在意别人怎么看。那是一种属于她自己的身份切换,每一次都像是从一扇门走进另一扇门,关上门的时候,上一个世界就留在身后。

她以为这种日子会一直继续下去。在学校和荒野之间切换,在普通学生和冒险家的身份之间切换,在看小说磕CP的深夜和攀登雪山的清晨之间切换。她以为她会一直这样,充实,自由,不被任何人束缚。

她以为逃到这里就安全了,但她们还是会找到她。不是所有的人,是偶尔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拿到了她的联系方式,发消息来说“我终于找到你了”。她看到那条消息的时候,手在抖。不是怕,是累。累到想吐。累到想把自己缩成一团,消失。她没有回复,把号码拉黑了。第二天,又一个新号码。第三天,又一个。她不知道她们有多少个号码,也不想知道。她只是拉黑,拉黑,拉黑。拉到手软,拉到麻木,拉到看到陌生号码就条件反射地删除。她不喜欢这样的自己。但她不知道该喜欢什么样的自己了。那个喜欢画画、喜欢看小说、喜欢追番的自己,已经被她埋在了另一个城市,和那些奖状、那些签名本、那些周边一起。她没有带走,也不敢回去拿。那个学历很高的人。高中读的是最好的艺术学校,清美班,保送211的那个班。后来读了大学,美术学院,油画专业。后来读了研究生,艺术学理论。后来读了博士。

她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她没有做错什么。问题不在于她的行为,而在于她的存在——她的安静,她的好看,她的才华,她的那种让人想靠近又怕打扰的气质。对那些女人来说,这不是吸引,是召唤。她们听到了召唤,就来了。她没办法关上那个召唤,因为她自己就是那个召唤。

她的爱是单数的,是两个人的事,是一生一世一双人。她相信爱情,相信在小说里、在故事里、在那些虚构的角色身上。她以为自己是安全的旁观者,不需要参与,不需要受伤。后来她知道了,她不是旁观者,她一直在水里,只是以前没有发现。

那些女人的爱是复数的,是“我要你”,是“你是我的”,是“没有你我活不下去”。她们的爱是海啸。她招架不住。她不恨她们,她只是害怕。

她只想被轻轻地爱,像风吹过水面,起一圈涟漪就停。但她遇到的每一个女人都想把她淹没。

她开始害怕。怕到想吐。不是恶心,是生理性的,胃痉挛,想蹲下来,蜷起来,把自己缩成一团。她不想被任何人爱。她只想安静地看小说,安静地画画,安静地活着。但她们不让她安静。她们把她的生活撕碎了,把她的平静撕碎了,把她自己撕碎了。

她曾经以为自己很坚强。现在她知道了,她一点都不坚强。她连一群疯女人的爱都扛不住,连自己的平静都守不住,连从前的自己都保不住。

有些人说她像交际花。她们说得对。她现在是了。她自己都嘲讽自己,那些年以为自己是清高,不慕名利。原来不是什么清高,是不需要。需要了,她比谁都俗,比谁都像一个真正的交际花。穿着深V的裙子,戴着面纱,和不同的女人跳舞,收她们送的酒,听她们说的“我爱你”,然后第二天消失。是消失,不是拒绝。拒绝是干脆利落的,消失是暧昧的、模糊的、留给对方幻想的。她知道自己这样做不对,但她控制不住。她需要钱。不是活不下去的钱,是不够花的钱。不够她维持这种生活——这种她自己都不确定要不要继续的生活。但她没有别的活法了。小岑的活法她回不去了,新的活法她还没找到。她只是在漂着,从一个酒吧漂到另一个酒吧,从一个女人漂到另一个女人。

她把烟掐灭在烟灰缸里,又点燃了一支。火光在她指尖跳动,她看着那点火光,想起自己第一次抽烟的样子。是来香港之后的事了。那天她参加一个私人派对,有人递给她一支烟,她接了,点着了,吸了一口,呛了。不是不会吸,是不习惯。那个人笑着说“第一次?”她说“嗯。”那个人说“多吸几次就习惯了。”她说“嗯。”后来她确实习惯了。习惯了烟的味道,习惯了酒的味道,习惯了凌晨两点回家,习惯了高跟鞋踩在地铁站瓷砖地面上的哒哒声,习惯了和不同的人跳舞,习惯了第二天醒来不记得对方的名字。

她站起来,走回客厅,从沙发上拿起那件银灰色的亮片夹克披在肩上。她走到落地窗前,看着维多利亚港的夜景。霓虹灯的光晕在香港的夜空中散开,红的、蓝的、绿的、紫的,像一幅被水泡过的油画。她看着那些光晕,想起自己小时候画画。那时候她画海,画华南虎,画梧桐树。画得很好,好到美术老师说“你的形感很好”。她画了很多年,拿了那么多奖,到头来,那些奖状换不来她现在想要的东西。不是钱,是心安。

她把烟灭了。走进浴室。水很烫,蒸汽很快弥漫了整个房间,镜子变得模糊。她站在花洒下面,让热水从头顶浇下来。深紫色的丝质睡袍湿了,贴在身上,蕾丝边蹭着她的锁骨。她没有脱。她站在那里,闭着眼睛,想着明天。明天还有一场派对,在一艘游艇上,邀请她的是一个做金融的女人,三十出头,短发,穿西装,手腕上戴着男款腕表。那个女人会送她回家,会在楼下等她说“晚安”,会说“明天还能见到你吗”。岑寂会说“也许”。也许。不是“好”,不是“不好”,是“也许”。也许就是不给答案。她最擅长这个。

她关了水,走出浴室,用毛巾擦干头发。没有吹,任由它们湿着,垂在肩上。她走回卧室,爬上那张巨大的床。床是定制的,两米乘两米五,铺着深灰色的真丝床单。她睡在正中间,左边空出一大片,右边空出一大片。枕头有四个,她只用最里面那个。她把被子拉到下巴,侧过身,面朝窗户。窗帘没拉,月光从窗户照进来,和维多利亚港的灯光混在一起,在天花板上投下一片暧昧的光。

她闭上眼睛,想起那些人。她们爱她,爱她优雅、冷面、颓废、神秘。她们不爱她安静、温柔、做慢、笨拙。她们爱的是“岑小姐”,不是“小岑”。她自己也更爱“岑小姐”。“岑小姐”不会手抖,“岑小姐”不会翻旧奖状,“岑小姐”不会在凌晨两点坐在地板上回忆过去。“岑小姐”活在当下,活在兰桂坊的霓虹灯下,活在维多利亚港的夜景里。“小岑”已经死了。她亲手杀的。不是故意的,是没办法。小岑活不下去,在那些疯女人的爱里,在她们偏执、狂热、让人窒息的爱里,小岑活不下去。所以她让小岑死了。自己活了下来。

她翻了个身,面朝墙。墙上有她自己的影子,被月光拉得很长。她伸出手,指尖碰了碰影子。影子的指尖也碰了碰她。

“岑小姐。”她轻声说。不是对谁说的,是对自己说的。“你是岑小姐。”

不是小岑。小岑已经不在了。岑小姐还在。明天还要去游艇派对,还要和那个做金融的女人跳舞。后天要去画廊开幕式,大后天要去山顶的私人晚宴。行程排得满满的,比上班族还忙。她不是忙,是怕停下来。停下来就会想起那些人,想起那些信、那些花、那些钥匙、那些深夜站在她楼下的身影。停下来就会想起小岑,想起那个温柔胆怯的、说话声音不大的、做什么都慢的女孩。她不想想起她。她闭上眼睛。那些人在黑暗里看着她。那些在雪山上救过她的人,那些在雨林里和她并肩走过的人,那些在沙漠里分给她最后一瓶水的人。他们问她:“你怎么变成这样了?”她回答不了。她不知道怎么回答。

她闭上眼睛。明天还要早起,十点美容院,下午三点造型师来家里做妆发,晚上七点游艇派对。她的生活很忙,忙着当交际花。这句话从她脑子里冒出来的时候,她没有反驳。她确实在当交际花,靠陪人喝酒、跳舞、聊天,维持她现在的生活水平。那些每月打进账户的钱,够普通人在香港活得很舒服,但不够她活。不够她买那些外套、那些鞋、那些包、那些酒、那些烟。不够她请阿姨、请造型师、请司机。不够她每周去做脸、做指甲、做头发。不够她维持“岑小姐”这个形象。所以她自己赚。用她仅剩的东西——那张脸,那副身材,那种气质。她不想的。她不是那种人。但她现在是了。她自己选的。没有人逼她。

她把被子拉过头顶,整个人蜷在里面。黑暗包裹着她,和衣帽间里的黑暗一样。她听到自己的呼吸声,很轻,很慢。从被子里伸出手摸到床头柜上的烟和打火机。点燃一支,在被窝里抽。烟雾在被子下面散不开,呛得她咳嗽。她没有把烟掐灭,继续抽,继续咳。眼泪咳出来了,顺着眼角流到枕头上。不是哭,是咳的。她对自己说。是咳的。

凌晨三点四十一分。她还不想睡。也许今晚不会睡了。明天可以在美容院补觉。做脸的时候闭着眼睛,没人会发现她在睡觉。她睁开眼睛,看着被子上的烟头火光。一明一暗,像心跳。那些人把她从那具壳子里逼了出来,逼进了这具壳子。新的壳子是奢侈品包包、豪车豪宅、名流社会的入场券。没有暴风雪,没有塌方,没有野兽。但有别的。有人在凌晨发消息说“我想你了”,有人在酒吧递给她一杯酒,杯底压着电话号码,有人在画廊开幕式上站到她旁边,假装在看画,实际在看她。一样的。和那些在画室外站一整夜的人一样。只是换了场景,换了衣服,换了说的话。内核是一样的。爱她,爱到疯,爱到让她窒息。

她把烟掐灭在烟灰缸里,站起来。走回卧室,爬上那张巨大的床。床是定制的,两米乘两米五,铺着深灰色的真丝床单。她睡在正中间,左边空出一大片,右边空出一大片。枕头有四个,她只用最里面那个。她把被子拉到下巴,侧过身,面朝窗户。窗帘没拉,月光从窗户照进来,和维多利亚港的灯光混在一起,在天花板上投下一片暧昧的光。

她翻了个身,面朝墙。墙上有她自己的影子,被月光拉得很长。她伸出手,指尖碰了碰影子。影子的指尖也碰了碰她。

“不是我想变的。”她轻声说。不是对谁说的,是对那个穿着探险服的自己说的。“是他们逼我的。”

没有人听见。窗外的渡轮还在响,一闪一闪的光从窗户漏进来,在天花板上画出一道一道的弧线。她把手缩回被子里,蜷起来。

那些探险服还在衣帽间的角落里。那些奖状还在鞋盒里。那个名字还在协会的档案库里。它们都在。只是她不在那里了。她在这里。在维多利亚港的对面,在上环这栋旧楼里,在这张巨大的床上,一个人。

她闭上眼睛,想起喜马拉雅山脉南麓那条通往与世隔绝村庄的小路。路边的杜鹃花开得很盛,红的、粉的、白的,在雪山的映衬下像假的。她停下来拍了张照片,手机相册里还有那张照片。很久没翻过了。她不知道照片里的花还好不好看。也许早就不记得了。她把手缩回被子里,蜷起来,像一只受伤的猫。她不知道明天醒来会怎样,也许还会去兰桂坊,还会和不同的人跳舞,还会听她们说“我爱你”。然后回来,脱掉高跟鞋,卸妆,抽烟,喝酒,翻鞋盒,手抖。日复一日,像一部没有结局的电影。她是这部电影的女主角,但她已经不想演了。只是她没有别的地方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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