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景书看了眼手机,随即便一言不发地抛下陈沫走到了阳台。
大厅里只剩陈沫一人,她无意识地蜷缩起了指尖。
只听到傅景书的声音隐隐约约地传了过来:“什么事。”
那边的明秀不知道说了句什么,傅景书沉吟了一会儿,随后才说了一句:“知道了,我等你。”
挂断电话后,傅景书走了进来,坐在了先前的位置,继续方才的话题:“在那些老东西的眼里,我始终是个小辈,如果没有过硬的实力和继承人,她们是绝对不会死心的,整天和她们耗着我也够烦的了。”
说完,傅景书看向陈沫:“你觉得呢?”
陈沫点了点头,手指无意识地掐了掐掌心,缓缓说道:“可我现在还不想要孩子。”
傅景书忍不住挑眉——
以前二人也不是没有讨论过这个话题,陈沫一直都是很想要个孩子的,但当时的傅景书忙于接手打理公司,身为一个Omega天生的体弱就是她唯一的劣势,在当年那个不稳定的局面上,傅景书决不允许孩子这种未知因素打乱她的节奏。
正是因为如此,二人才一直迟迟未曾要个孩子。
傅景书闻言也没再追问,心道——横竖还有时间,也不是立马就现在要孩子的,等等再说吧!
想到这,她例行公事地关心了一下陈沫:“奶奶说你太累了,今天好好休息了,不要太劳累。”傅景书看了一下腕表,抬手摸了摸陈沫的发顶,“我还有事,先走了。”
陈沫站起身来将人送到了门口,待看到那辆熟悉的车一脚油门绝尘而去后,她兀自在原地杵了半晌,这才转身回了屋里。
傅景书的离开好像也带走了这屋里本就不多的生气,陈沫一个人在里面待着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想到方才傅景书和明秀通话时的口吻和那一句“我等你”,陈沫就觉得自己快要喘不上气。
蜷缩在沙发上待了一会儿,也没打算吃什么东西,转身就回了房间,躺在床上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
第二天依旧是个阴沉沉的天气。
陈沫的脑袋昏昏沉沉的,连车也没开,下了楼下打了辆车就去往了公司。
她的神魂都有些游离,盯着窗外的景色看了好一会儿,才后知后觉地拿起手机看了看日期——3月16日。
还有五天明秀就回国了,难怪昨天傅景书会那样温声和她说那一句“我等你”。
陈沫面无表情地放下手机,缓缓地收回了视线,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
来到公司的时候,大家伙的状态显然都还不在线,总显得有些怏怏的。
近期来因为工作繁忙,原本的双休硬生生被移花接木成了可憎的单休,但因为傅总给的补偿实在是太让人垂涎欲滴了,这下也没谁有什么怨言了,礼拜天来自主加班的都甘愿为伟大的傅氏集团抛头颅洒热血。
陈沫端着咖啡走到自己的工位坐了下来,对面的同事就冒出了一个头,“陈助,麻烦你待会儿进傅总办公室的时候帮我把这份文件带过去,谢谢哈!”
话落,那毛茸茸的脑袋就缩了回去。
她站起身来拿着文件就朝着总裁办公室走去。
整个办公区显得有些寂静,只剩下忙碌的打印机和键盘清脆的敲击声在一片片地重复着。
陈沫行走在其中,常常会有员工笑着同她打招呼。
陈沫的长相属于偏英气的,即使是在严肃的时候眉眼间也还是隐约有着几分温和与笑意,她时常见人就未语先笑,十分具有亲和力,这样天然的优势使得她在职场谈判中常游刃有余地在白脸和红脸当中无隙切换。
然而却又总是显得那么的不专业——她的眼睛很清澈,总能让人一眼就能看到底,其中有愚蠢的天真,却又同时带着倔强的执着。
总让人生出一点怜惜之情来。
傅景书在一众的文件海洋中见到的就是这样的一个陈沫。
她的面上有掩饰不住的倦意,眼下隐隐浮现一丝乌青,傅景书不自觉一皱眉:“不是叫你好好休息的吗,今天也不用来的。”
这人也不知道好好照顾自己。
傅景书接过了文件,见陈沫没说话,有些诧异地看了她一眼。
陈沫淡淡笑了笑,只是说道:“我没事。”
说完,就走了。
看着她的背影,傅景书若有所思——她怎么觉得陈沫好像有点冷淡呢?
傅景书有些想不明白,近期因为公司的业务繁忙所以才临时让员工们来加班,但傅景书也没说陈沫来啊!
陈沫作为她的特助,平时也没什么可忙的,傅景书大都亲力亲为了。
想着,傅景书又翻开了第二页,决定先暂时放下这件事暂且不想了。
事实上,关于陈沫不想理傅景书这事儿,傅景书觉得好像真的不是她的错觉。
依据如下——
以前关于工作上的事,陈沫总是会十分尽心,经她手的文件总会特意批注一下方便傅景书一眼就能看到重点和隐藏着的弊端。现在陈沫虽然也还是会批注,但总觉得字没以前那么多了。
陈沫以前总会在傅景书开完会后给她买咖啡,但昨天傅景书开完会后左右没等来,过了好一会儿才由秘书送来。
陈沫以前总会借着工作的由头非常努力地争取能多和傅景书多待在一块儿,现在却总是公事公办,照例汇报完工作后就真的离开了。
这一切令傅景书有些百思不得其解,她们已经结婚两年了,感情一直以来也十分稳定,也不知道陈沫是哪根筋搭错了开始闹这出。
傅景书工作也很忙,一时间也着实抽不出空来好好琢磨这事。
一直到了第三天,傅景书终于逮到了机会,在陈沫又一次汇报完工作之后,头一次出声叫住了陈沫——
“你最近这是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
傅景书按捺住脾气,好声道:“你最近不喜欢和我待在一起?”
“你想多了。”陈沫不经意一撩耳边的长发,“近期我的工作也很忙,我不想让你这么累,能分担一点是一点。”
陈沫有着一头好看的黑色齐肩长发,她还留着学生时期的刘海,却一点也不显得稚嫩,而是随着她年龄的增长,多增添了一丝禁欲又高贵的冷艳。
傅景书莫名心头一软,语气也不由得柔和了两分,“早说了让你不要这么累,不然我坐在这干什么呢,对吧?”
傅景书从桌后绕了出来,走到陈沫的身前,抬手抚了抚她的脸颊,目光不知不觉中变得柔和:“等这两天忙完了,我带你出去转转。”
陈沫眼中闪过一丝温顺,终于妥协一般垂下了眼睑,轻轻往傅景书的掌心蹭了蹭,温言道:“好,那我等你忙完。”
短暂地处理好陈沫这边的事后,傅景书就又投入了匆忙的工作中。
此时的时间是下午三点的光景,外头的办公区里开始了新一轮热火朝天的忙碌。
从总裁办公室出来后,陈沫没有回自己的工位,而是去了傅氏集团的一处办公露台。
这处的露台景致很好,同事们忙完手头上的工作后常会来这处喝喝茶吹吹风透一透气,但这会儿正是忙碌的时候,因此陈沫来的时候只有她一个人。
想来现在全公司最闲的人就是她了。
傅氏集团坐落于本市最为繁华的市中心,从这里一眼看过去总让人有一种凌驾于万物之上的错觉,或许这就是自古以来所有为权势和金钱所前仆后继的人所追求的吧。
那自己的追求呢——
陈沫难得地有些迷茫。
以前大学选专业的时候她选择了表演,她喜欢体验拍戏时各种不同的人生,本打算毕业后就进军娱乐圈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后来阴差阳错成了傅景书的契约妻子,同样坚定地选择了留在傅景书的身边当一个默默无名的特助。
那以后呢?
等明秀回来了,自己已又有什么样的理由继续赖在傅景书的身边。
陈沫觉得这样的自己她并不喜欢,她总习惯给自己规划好一切,但屡次在关于傅景书的事情上踟蹰不前。直到现在,她也没能逼着自己好好地静下心来思考和傅景书的这段感情。
她就像一个自欺欺人的胆小鬼,仿佛只要她不去想,时间就会一直停滞在这一刻。
可时间却不会纵容她这样任性下去——还有两天就是明秀回来的日期了。
傅景书显然这次是上了心的,前脚才刚说完等忙完了要好好陪陈沫,第二天的下午开完了最后一个会议后就打电话给了陈沫。
“你在公司楼下等我。”
陈沫有些莫名,但还是听话地依言照做,在一众羡慕嫉妒恨的“你怎么能这么早下班”的同事的注目礼中消失在了缓缓关闭的电梯里。
电梯内,陈沫原本是目不斜视的,眼角余光瞥见自己严肃的眉眼,目光一顿。
她微微侧着身,在电梯干净的映照下大致地打量了自己的外表,伸手理了理整齐的刘海,心想——什么时候也该换一个发型了。
陈沫曾在网络上看到过明秀的写真照,她是国际影后,咖位很大,拍的个人写真集自然是最好的。
那是一张极为漂亮的脸蛋,她笑起来的时候很治愈,眉眼弯弯的,仿佛一切的烦心事都随之远去。
陈沫一想起那张和自己有几分相似的脸,当下忍不住拿出来和自己做了比较——她果断地觉得,自己和堂堂的国际影后比起来似乎被甩了不止十八条街。
她有些懊恼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无聊的想法,随即便直起身走出了电梯,乖乖地在集团的楼下等着傅景书。
等了好一会儿,陈沫才听见有喇叭声“哔——”的两下,一抬头果然见到了傅景书。
她一下子便忍不住笑了出来,方才的那点小小的揪心也一下子烟消云散化作汽车的尾气一同消散在了空气中。
傅景书看了她两眼:“怎么这么高兴?”
陈沫系好安全带,笑容稍稍敛了敛:“是啊,下班早当然开心了。”
傅景书是个坚定的商业女强人,对陈沫这一番咸鱼言论也的确没什么见解,只好专注地开车。
她身上有一股淡淡的烟草味,这是她独特的味道,陈沫总为之着迷。尽管其中还掺杂了丝丝缕缕的香水味,但陈沫总是能第一时刻就能准确地捕捉到它。
“不问问去哪?”傅景书看了陈沫一眼,嘴角带着笑意。
傅景书很少显露出这样放松的笑,陈沫一时有些呆愣,她掩饰性地咳了咳:“去哪儿?”
其实她不太关心。
“等会儿就知道了。”傅景书难得卖了个关子。
陈沫十分配合地没再追问,而是侧着头好似正在看向窗外的风景——实际上却是在悄悄盯着车玻璃上属于傅景书的倒影。
她看得十分认真,傅景书忽然出声道:“是不是认出了这里的道路?”
陈沫立马回过神来,仔细定睛一看——果然觉得这条街道十分熟悉。
随着熟悉的建筑物逐渐显现,那处在记忆深处的场景也渐渐地露出了端倪。
陈沫的眼睛渐渐睁大:“这是...”
直到傅景书把车停在了一处名叫“天使之翼”的孤儿院院前,陈沫尚还有些回不过神来。
这是她小的时候曾生活过许多年的那个孤儿院,陈沫在这里度过了许多快乐又心酸的时光。
因为各方面的原因,自从当年离开后,这次还是陈沫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回到这里。
她看向傅景书,眼眶有些泛红:“你怎么会突然带我来这里。”
这个孤儿院对陈沫来说有些意义非凡——她是在这里遇到了她人生当中的第一次救赎。
“集团里一直都有一个专门的基金会扶持这些社会爱心企业,”傅景书淡淡说着,询问陈沫,“走吧,进去看看。”
二人在孤儿院负责人的带领下,在孤儿院中转了一圈。
比起记忆中的那个略显破败的孤儿院,现在这里的变化有些大,但总还是能从一些细微的地方得以窥见当年的模样的。
比如陈沫小时候最爱玩耍的那个秋千。
据说这秋千还是当年的院长亲手为孩子们做的,这么多年了,它像个历尽沧桑的老人,默默地陪伴在这里一代又一代的孩子,见证着她们的成长。
“我小时候最喜欢这个秋千,但长得矮,总抢不过别人。”陈沫的手摸索着那略显冰冷的带着金属质感的秋千,面上满是追忆之色。
负责人是个年约四十来岁的妇女,她笑说:“这些老物件啊都是咱们孤儿院的老前辈了,它在这待的时间比我还长了。”
之后,傅景书又带着陈沫在孤儿院里的各个地方分别转了几转,这才在一处小台阶上坐了下来。
近来的天气很好,傅景书就这样坐在台阶上,橘黄色的夕阳泼洒在她身上,总让人觉得怎么瞧也瞧不够。
陈沫不自觉地就想起了当年自己和陈景书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时是以资助人和被资助人的身份见面做一个社会采访的。
当事人明明这么多,但陈沫却在人群中第一眼就看到了她。
那年傅景书十八岁,陈沫十三岁。
年轻的傅景书身上隐约得以窥见日后的雷厉风行,但更多的还是令人忍俊不禁的傲娇。
十三岁的陈沫鼓足了勇气,将那早早就打好的腹稿磕磕巴巴地念了出来,“你...你好...我是...我叫陈沫!谢谢你的帮助.”
十八岁的傅景书还留着齐肩的长发,睫毛长长的,那时的她身上总队了些随性,看人的时候总不拿正眼瞧,阳光落在她身上,脸颊上的小绒毛清晰可见,可爱极了。
她当时说:“嗯,好好学习。”
带着一丝臭屁的敷衍。
但陈沫还是开心得直拿星星眼瞧她,又不敢瞧得正大光明,像只躲躲藏藏的小老鼠。
一直过去了这么多年,陈沫想起来还是有些忍俊不禁。
无论是十八岁的傅景书抑或者二十九岁的她,陈沫觉得都同样可爱。
只是很可惜自己曾经错过了她这么多年的时光。
陈沫想知道小时候的傅景书是什么样的,无论是三岁、五岁、抑或者十五岁、包括今后,她都不想错过。
陈沫的心中涌动着一阵陌生的情绪,她不知道那是什么,但它们促使着她在这纠结的几日来第一次直面起自己的内心——
我爱傅景书。
很爱很爱。
为什么不为自己争取一下呢?
“景书。”陈沫忽然出声。
沐浴在夕阳里的傅景书像只慵懒的猫,她应了一声,抬眼看向陈沫,“怎么了?”
陈沫不动声色地吸了一口气,果断发出了邀请:“你...明天晚上有空吗?”
“怎么了?”
“我想约你一起吃顿饭。”
明天晚上,3月21日,也是两人的结婚三周年纪念日。
陈沫想为自己的爱勇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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