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昏昏沉沉走了多久,天色暗暝下来,林子里只听得到细微的鸟鸣声。
初秋的夜晚温度下降得特别快,折腾了一天,毓华此刻已是又渴又累,双足也磨出了血泡,抱着常欢的手臂彻底僵住了。
她只能暂时放下常欢,自己也坐到林子里歇一会,让常欢靠在自己怀里。
眼下她忧喜交加,喜的是常欢的伤口貌似已经止住血,且老徐并没有追上来。
可忧心的则是,常欢陷入沉睡,怎么唤她都醒不过来。
而更糟糕的是,毓华发现自己一坐下眼皮子就要打架,根本就没有力气张口。
她真的太累了,体力已经透支。她发现再要像刚才那样抱起常欢,已经泄了那股子劲了。
常欢的身体再一次如跌入寒窟,她只能紧紧地抱着常欢,伸手在常欢身上摩擦着,期盼这一点热量能勉强暖和常欢的身子,让她不至于失温。
在大量重复的动作中,毓华的眼前忽然不受控地浮现出自己和常欢相识以来的一幕幕情景,仿佛走马灯一样闪现在脑海中,这让毓华心中不由自主生出一种可怖之情。
据说,人只有在死前才会这样回顾自己的一生,莫非她和常欢都要命丧此地?
若真如此,倒也好了,母女俩,不,姊妹俩,不,或许她们是没有血缘关系的朋友,偶然相逢于这乱世,无意间生出了这一线情分。
不得同年同月同日生,只缘同年同月同日死……
她脑海中忽的浮现出一个画面,那是她还没出阁之前,跟着舅舅还有秋娟,坐着一辆黑色的福特车,不知去往哪里。
中途在一条小巷停了下来,因为听到了一些喧闹声。
她摇下车窗,探头看见一个小叫花子被人泼了一头的水,还遭了一顿呵斥。她心里顿生了不平和怜悯,命秋娟拿些钱财给那小女孩。
在当时,这已经是她力所能做的事了。
为什么会突然想起这么久远的一件事,远得仿佛就像前世一样。
啊,是了。依稀记得常欢老是说她们第一次相遇并非是在雨天,说是她给自己买衣服的那日。
毓华总以为是常欢记岔了,以为她把买鞋和赐名的那天当成她们相遇的第一天。
可或许……
毓华端详着暮色中常欢紧闭双眼的面容,浑身一颤,那个小叫花子就是常欢!
是自己忘记了她们的初遇,可常欢一直记得。
以及她们在常德的再次见面,常欢一下子就赖上了她,也许一切并非偶然。
在之后她们相处的种种日常中,她是只将常欢当孩子,可常欢说的那些富有孩子气的话,“姊姊,你等着我,我长大后一定保护好你。”
“姊姊,我们去一个没人的地方。”
“姊姊,你不要再和老徐在一起,你们在一起不幸福的。”
原来,常欢她一直在用自己的方式照顾她,保护她。
毓华想到这里,眼眶再一次湿润了,她紧紧抱着常欢一点点冷掉的身躯。
从来没有过的绝望深深攫住了毓华。
“常欢,你别睡了,你给我起来,把一切都说清楚!告诉我,你心里到底怎么想的,你不是说要保护我,要我等你长大吗?还有,你说过等我们自由了,第一顿就要吃狼牙土豆!现在我们自由了,你快起来啊……我马上做给你吃,马上……”
可是常欢什么声音都没有发出,依旧这样安静地躺靠在毓华的怀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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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光熹微,毓华蓦地惊醒过来,耳边灌入的尽是鸟儿叽叽喳喳的叫声,烦得老天爷都被吵醒了。
她来不及自责怎么自己居然会睡着,连忙低头查看常欢,发现她面如金纸,那种苍白透着一种死气沉沉,身子也是又冷又僵,顿时,半边头皮开始发麻。
“常欢……”她颤着声,叫唤着常欢,拼命揉搓常欢的四肢,用冻得发抖的手抓着常欢的手不断哈气要给她取暖。
无济于事,常欢一直这样静静躺着,纹丝不动。
毓华不敢胡思乱想,仍旧集中精神抱着她,揉搓着她,恨不得将自己体内所有的温热都传导到她身上。
也不知是不是幻觉,毓华忽然听到常欢从喉咙里发出轻微的一声呓语。
“常欢,你醒了!”毓华惊喜地叫了出来,可之后常欢没有再发出任何声响。
“常欢,你别合上眼,再坚持一下,我……”毓华突然住口不说,随着天光微亮,她发现自己的一个致命疏忽。
常欢双唇干枯蜕皮,显然缺水多时。可这林子里不闻水声,附近农田亲眼所见也早已干涸,也不知最近的水源在哪里。
毓华转身四顾,猛然意识到,还有露水!
没错,只要林中还有草叶,一定能承载住露水。
于是,毓华小心翼翼抬起常欢的上半截身子,往旁侧挪开寸许,将她的头垫在一块石头上,柔声对她道:“常欢,你在这里略躺躺,姊姊去给你找些露水来润润喉。你乖乖地,不要睡过去,等着我。”
毓华站起身。周围都是一圈枯木,虽然也能从草叶上采集到一些露水,可实在不多。
毓华摘了一片巴掌大的落叶,将地面上一些普通草叶上的露水收集起来,可仍只得浅浅一层。
她端着这片落叶回到常欢身旁,就着她的唇间灌了进去。见水自然流入常欢嘴里,她的喉咙也滚动了一下,毓华心中稍安。
虽然常欢现在虚弱如风中之烛,可到底还在摇曳,一定能把她救回来。
毓华继续用那片落叶接露水,一次两次折返之后,见常欢嘴唇血色渐渐恢复,不由信心大增。
附近草叶上的露水收集得差不多了,她往林子深处走去,蹲下身子一点点采集,不知不觉越走越深,直至听到林中赫然响起一发清脆的子弹声。
惊起林中一行飞鸟直上云霄,发出一片惶乱的啁啾鸟鸣。
第一声枪响过后,又响了两次。
毓华一阵心惊,手微微一颤,落叶中的露水全都洒在了林地上,她想到什么,忙大步往常欢所在的地方跑去。
空空如也,她曾经躺过的地方漾染着一片血红。
常欢却不见了!
毓华的脑子轰地一声,双腿一阵发软,就在这时,她忽然发现那片血红的地面上还散落着一些纸片。
她忙走上前去,发现这些纸片竟是自己为常欢制作的识字卡片,此刻一张张都被常欢的血浸得湿透。
毓华俯身捡起这些纸片,仔细一看,才赫然察觉这叠卡片中间居然是破损的,纸片上的裂纹相互重叠,好像被什么东西穿透一般。
毓华蓦地悟到,是子弹。
没想到常欢居然将自己为她制作的识字卡片视如珍宝,叠在一起,随身携带,就放在左胸口上的口袋里。
毓华眼睛一热,随即想到,正因为这番举动,子弹在穿过这叠卡片的时候,被消解了一部分冲力,不至于对常欢造成致命伤。
难怪常欢中弹后一直强撑到了现在,毓华心中炸开惊喜,或许常欢有救了。可是转念一想,她人呢?
“常欢,常欢!你去哪了?”毓华大声呼唤常欢,她已完全顾不得这样大喊或许会暴露自己的行踪。
然而林中一片寂寂,除了方才的那三声枪响,也没有再听到枪声了。
毓华又呼唤了一阵,忽然看见不远处的草木间,露出了一只黑布女鞋。
她心一沉,认得这是常欢的,而且是初见面时,她领着去店里买给常欢的。常欢喜欢得不得了,因此一直穿着。
她急急忙忙走前两步,欲待捡起布鞋查看,心中正忐忑不安,触眼所及,突然愣住了。
因为她看到,在距离这只女鞋几尺之外,还安静地躺着一个人。
厚实的军服如同一具布做的棺椁,严丝合缝地装载着他的身躯。
老徐圆睁着合不上的两眼,如生前那般望着天空,双眼里写满不可思议。
而距离老徐数尺开外,还躺着两个人,其中一个人毓华认识,是老徐的心腹刘副官,另一个穿着兵士的衣服,估计也是他手下。
两人一个俯身,一个仰面,身下都是血迹,一动不动气息全无,想来也是死了。
她下意识转身,望了望林子,一片安静,人影皆无。
便转过身低头望向老徐。
老徐的胸口盛开着一朵血花,而这朵花仍以惊人的速度不断延展着自己的花瓣,从他的躯干延向地面,一点点铺卷,绽放……
她虽满腹错愕和震惊,终究还是不忍,她慢慢蹲下身子,望着老徐的脸孔,凝望片刻后,伸手替他合上了眼皮。
他的脸孔还有一点余温,但显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一点点的冷下去。
想到昨日他言语中还流露出那些雄心大志,毓华只觉得凄凉而讽刺。
她站起身来,从地上捡起了那只黑布鞋。
太阳升起来了,和煦的光芒照耀在她身上,将一夜的寒气瞬间驱散。
毓华立刻觉得自己不应当悲观,既然没看到常欢的尸体,她一定还活着。
或许因为常欢眼下太虚弱了,没有办法回应自己的呼唤。
不过,不管她是被人救,还是被绑架,带走就说明她有价值,只要活着,自己就一定能找到她。
不管她在天涯还是海角。
毓华打定主意,在怀里揣着黑布鞋,又用手紧紧攥着那叠被鲜血浸染的卡片,转头向远方走去。
向初升的红日走去。
这是正文故事的最后一章了,三个人的纠葛终究走到了结尾,是的,如毓华所言,虽然常欢不见了,可只要自己活着,坚信对方活着,那就一定能找到她。
下一篇是番外。
再次感谢坚持阅读到最后的小伙伴。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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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四十六、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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