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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第二十三章

唐玄最近走到哪都要跟着我。

就他所言,是即将进入高三冲刺阶段,要在最后时刻多陪我。

虽然,我不知道他有什么好舍不得我的。

又不是说,以后见不到了。

我没有多问唐玄跑出国的事,孩子嘛,想出去玩很正常。

况且他还能赶在我回来之前回来,给我接机,我已经很是受宠若惊了。

唐玄住校,周末才能见到,不过他高三,学习紧张,这半年周末估计会很少回来。

这是送他到校门口时他跟我交代的。

唐玄成绩已经是很不错了,还在努力。甚至明明学校离家不远,还在坚持住校。

这就是学霸的思维吧,果然是我这种“学渣”不能理解的。

距离家不远,所以我选择步行回去。

随便还能独自一人享受一下宁静的午后。

这感觉有些微妙,好像会有什么大事发生一样。

事实也的确如此。

从未有过此刻,我会如此“聪明”。

醒来的时候在医院。

爸妈正陪在我旁边。

看到我醒来,两人很是激动。

妈妈眼底有泪光的看着我,“宝贝,感觉怎么样?”

我点点头,声音有些沙哑,“还好。”

爸爸倒了杯温水给我,“睡很久了,别喝太急。”

旁边的医生给我简单检查了下身体,确认无碍后,嘱咐了两句离开。

看着两人担忧的样子,我微笑安慰道:“我还好啦。”

妈妈强忍哭意,跟我解释,“你刚晕倒不久,那个男孩就来了,陪了你两天没合眼,精神实在不太好,我让他先去休息了。”

林演回来了,我睡了至少两天。

这是我从妈妈话里提取到的信息。

见我没吭声,妈妈小心翼翼的开口:“宝贝,醒来有没有什么想说的?”

这个时候,按道理应该因为怕爸妈担心,说些我没事之类的话。

“想起来一些以前的事情。”

爸妈瞬间严肃的表情,就说明了我话里的不对。

“但没关系,想起来没什么的,早晚要面对这些。现在坏人顺利伏法,我也能正常生活,好很多了。”

其实不是。

但如果我现在一时瞒着爸妈,让他们暂时安心。

以后他们仍然会在怕我想起的担惊受怕的恐惧中生活。

“我又不是小孩子了。”

安慰他们放心我没事很难,但好在结果成功了。

可能是我现在太像一个成熟的大人了。

我让他们先回去休息,自己在这里梳理一下想起的事情。

爸妈答应了。

他们也觉得的确要给我一些空间。

原来,我忘记的不止瑞典的三个月,还有连想都不会主动想到的三年。

很离谱,一个人凭空没有三个月的记忆,姑且还能正常生活。

我却真的是对十二岁毫无记忆,还能好好的生活。

一个原因是家人对我的保护,另一个是我自己,大脑自我保护意识太强。

不过现在想来忘记也好。

拐卖后的三年也不是什么值得记住的事。

十二岁,被人贩子拐卖。

但好在最后,我出来了。

回到家的时候身上满身是伤,眼睛还看不到了。

医生说复明的可能性,总的来说还是要靠运气。

我觉得那肯定是不可能了,毕竟我运气一向不好。

那个时候还幼稚的在盲杖上摸索着,想着刻下“世界不公”的盲文。

只不过盲文的公平的“公”很难刻,在初刻的基础上我改成了“好”。

真正复明后,才发觉幼稚。再去看这根盲杖。我庆幸自己的幼稚不会被发现。

任谁怎么查怎么找也看不出这个“世界不好”。

不过这是后话。

能够回到家,我自然是选择报警,父母同样是对此人嫉恶如仇。

我们企图找到人贩子。

茫茫人海,单凭我印象深刻的言语描述,找到那样一个没什么特征的普通人还是很困难。

爸妈想要尽力遮盖住我的那三年记忆。

对我好的过分。

弟弟唐玄年纪尚小,再见面对这个曾经最喜欢的姐姐还有些陌生,但一些小细节里可以看出,还是很爱我的。

我以为自己顺利回到了常人的时候。

直到,那天在学校门口。

我看到了那个我印象深刻的面孔。

我发誓,我一辈子不会忘记他的长相。

被带到警局,他却神态冷静,没有丝毫嫌烦被带到警局该有的惶恐。

一句,她是个精神病。

消弭了我的一切。

检查结果下来,我患有重度抑郁,以及一系列精神类疾病。

精神病患者发病乱抓人,于警局徒增事端,于公民徒添忧惧。

这件事让我的世界变化翻天地覆。

家人很难不担心,我也怕。

于是便开始治疗。

遍寻心理良医,服遍各色药物,做尽各类测验。

医已尽术,药已尽力,人已尽心。

药物让我的精神状态有所控制,但根治几乎不可能。

家人已经尽力。我也累了。

我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始忘记一些事情的。

爸妈起初很是担心,但发现我仍能正常生活,并且会忘记的都是不好的事情后,开始逐渐放下心来。

我的生活回归平静。

只是恶人仍然逍遥法外,爸妈很是气愤,但也没办法。

好在,我不记得了。

没什么烦恼的人生活会很快乐。

那段时间,我就很快乐。

成绩不好,勉强花钱读完了个大学。

毕业后家人也不催我工作,迷迷糊糊度日,很是潇洒自由。

爸妈有养我后半辈子的想法,但为人父母,不能真把子女养成“废物”。

开始提出让我找工作的想法。

我很乐意,再让他们稍稍放宽了心。

但工作这个东西,闲的时候想有,真有了又累。

和爸妈僵持不下,我去投奔了表姨。

在表姨的小区认识了两位朋友,并从事了一段很长时间的自媒体事业。

再然后就是我为什么会去瑞典的事了。

我并不想回忆。

但记忆让我不得不想起。

是的,我又见到他了。

那个逍遥法外的人贩子。

多年过去,再见到,他已经赚够了钱从良了 。

但我还是认出了他。

原本遗失的记忆,那些费了功夫想不起来的事,就这么恢复。

我当然希望他能罪有应得,但我好像做不了什么。

我的检举没什么大用,因为人家反手一个精神病,我的努力就会付诸东流。

毕竟,多年前,那个坦然自若坐在警局说自己只是个普通路人的那个人,正眼前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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