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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苕皮蒜苗回锅肉

住在江米巷,生活比青莲庵更加方便。

出门便是菜市。

江清澜买了些猪肉、蒜苗、芡粉,以及一些时蔬小菜。

加上给团团买的火烧馍,一共花了三十来文钱。

以她如今的积蓄,这个花销并不算多。于是,走到卖牛羊肉的摊儿前,她又迈不动步子了。

比起猪肉,她更喜欢吃牛羊肉。

以前在学校里,食堂吃腻了,她隔三差五就要去吃牛羊汤锅——养生鲜汤黄牛肉、广东牛肉牛杂煲、老北京涮羊肉。

这些不同风味的牛羊肉,有的清鲜,有的浓郁。有的蘸香喷喷的芝麻,有的配碧油油芫荽。

各有各的曼妙滋味。

跟上辈子一样,此时的牛羊肉,比猪肉贵得多。

刚才她问了,猪肉只需二十文一斤,牛肉却要五十文,羊肉甚至达到了七十文一斤。

饶是如此,看着肉摊儿上,呈玫瑰红色的牛羊肉,江清澜已经脑补了它们做成牛肉火锅、羊肉烧烤时的样子。

团团也眼巴巴地望着。

江清澜本在犹豫,见此场景,一咬牙,唤摊主:“来两斤牛肉、一斤羊肉!”

是谁说要狠狠地吃肉、猛猛地吃肉的?

就要吃!赚钱就是为了吃!

……

回了家,先解决猪肉。她早打算好了,做蒜苗回锅肉吃。

回锅肉是四川的一道名菜。五花肉须先煮后炒,两次入锅,故名“回锅”。

此菜咸鲜油香、重盐重油、微辣回甜,是下酒之精华,佐饭之良品,最适合江清澜她们这种,久没尝肉味儿的人。

有以五花肉配莲花白的,名莲白回锅;有配青椒的,名青椒回锅;而江清澜最爱的,还是苕皮蒜苗回锅。

煮好的五花肉切薄片,让每片都是半肥半瘦。再下锅,以小火爆香。

像江清澜这等厨艺高超的,能熟练掌握油爆肉的火候,能使每一片肉卷成灯盏窝儿状。

成品入口之时,只觉肉质劲道入味,不知瘦肉干柴;只觉油香嫩滑爽口,不知间有肥肉。

这半肥半瘦的肉,再加一溜儿煮得软糯的皮,每多嚼一口,都多一份香。是以,佐饭下酒,越吃越开心。

再说苕皮。它是以红薯粉兑水,入锅烙制而成的。

重庆小吃摊爱以苕皮包裹酸辣萝卜、折耳根、粉蒸肉等物,放炭火上烤,谓之“烤苕皮”。

成都人却爱以之炒回锅肉。

这摊得好的苕皮,薄薄一层,软软糯糯。

在五花肉的油锅里一煎,吸满了花椒、姜片等佐料的香味,以及剁碎了的豆瓣酱熬成的汁水。

立刻变得晶晶亮亮、灰中带红,且十分入味。

还有青蒜苗,也是这道菜的必备。

蒜苗须得白头、青苗皆有,拍后切为斜段,充分暴露出蒜香。在五花肉片、苕皮均炒制好后,才放入。炒几下,断了生就可以装盘了。

这道四川名菜,可谓是色香味俱全。

肉片染了浓郁的豆瓣酱汁,晶莹红亮。苕皮软糯入味儿。蒜苗白青相间,煞是好看。

食材与各种调料的香,更是经久不散,溢满了整间屋子。

江清澜她们中午就吃了个油饼,搬家忙到现在,饿得前胸贴后肚了,就盼着这口油大的。

苕皮回锅肉出了锅,雨也停了,太阳从云里冒了一点儿头。她们端着饭菜,到院子里去吃。

团团虽然饿得慌,江家家教之下,还是很斯文,用筷子夹着吃。

江清澜教她:“这回锅肉的油水最香了,拌饭极为好吃。”

用勺子舀了些,盖在二人碗里的白米饭上。

灯盏窝儿状的回锅肉,Q弹软糯、浅灰半透明的苕皮,油浸浸、绿油油的蒜苗,还有颗颗黑色的豆豉,全盖在了饭上。

那些吸饱了豆瓣酱及各色调料的油汤油水,把香喷喷的白米饭浸得红红的。

江清澜用筷子把菜、肉、饭、油拌了拌,让这些东西囫囵混在一起,道:“团团,你知不知道饕餮是什么?”

团团道:“知道,就是一个很凶的怪兽。”

以前,教养嬷嬷教她,吃饭、喝水要慢慢地吃、斯文地吃,不能太粗鲁。不然,怪兽饕餮就要来把她吃掉。

江清澜摇头:“不对。”忽的猛刨一口饭,大口嚼了,给妹妹看,“这就是饕餮。吃饭的时候当饕餮,可自在了。”

团团瞪大了眼睛,这般吃饭,还是她那个斯文、知礼的姐姐吗?

江清澜知她所想。

她眯着眼睛,抬头看了一眼云层里隐隐的太阳,莞尔一笑:“妹妹,我们都是经历了大变故的人了。”

“有太阳就要晒,有美食就要大口大口地吃!不然,枉来了这人世一遭!”

团团似懂非懂,但也依葫芦画瓢,捧起碗就刨饭。

太好吃了!

她越刨越快,小嘴油油的不说,一粒米还粘在了鼻子上。

江清澜哈哈大笑,帮她把米拈了,道:“在外面,咱们还是斯文些。但进了这个院子,把门一关,咱们就这么吃饭。”

团团嘴里塞满了,说不出话来,只重重地点了头:“嗯!”

——

黄昏时分,中瓦。

傀儡戏台边上,一个着青布衣服的小少年正倚靠着打盹儿。听见吱溜一声响,他猛的惊醒。

对面,有一大一小两个女娘。

扁担竖在侧壁。两个竹篓筐里,各摆着一个大大的食盒,窈窕的女娘正在开门,矮胖的小女娘紧紧跟着。

门是木头做的,年生久了没上油,那声吱溜响,正是开门的声音。小少年见她们来了,瞪大了眼睛,然后飞一般地跑了。

他都等了三天了,终于等到了,快回去告诉平林哥哥!

江清澜两姐妹,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自顾自地收拾着摊子。

刚送走了一波客人,两个少年骑着马来了,到了摊子前,也不下马。

其中一人大喇喇地一挥手:“娘子,你的好运来了,收拾东西,跟我去王府吧!”

江清澜细细打量:他们的头发梳得工整,着的是细布棉衣。胯.下的马矫健昂扬。尤其是,他们的眉间有一股倨傲之色。

高门豪奴。

江清澜自来了此处,一直在努力适应。

封建社会中,等级大过天。普通人之间,交往还是适恰。但贵人阶层对平民,便如前些天的那位紫裙小女娘对他们一般,永远是用鼻孔看人的。

这些豪奴,便是分了主人的权势,也带了倨傲。

其实,平林、陌山作为东平王府世子爷的一等小厮,是该有这份做派的。

常人道:宁娶大家奴,不要小家玉。便是说,大户人家的奴婢,都比小户人家的主子,见的世面多。

这还是女娘。他二人作为郎君,跟在谢世子身边,见的世面更多了。

但江清澜不是常人,眨眨眼:“贵人临贱地,妾不胜惶恐。敢问二位郎君,是哪个王府?”

“哪个王府?”陌山有点儿无语,他腰上悬着东平王府的牌子,通临安城的人都知道!

这人……也许是外地来的吧。

“便是西湖边上的东平王府。”平林脾气好些,耐心解释。

江清澜思索了一回。刚出陆家那天,在嘉会门外遇见了一群骑马的少年,钱娘子那时候便说,那是东平王府的谢世子……

陌山不耐烦了。

他们东平王府是泼天的富贵之所,旁人挤破了脑袋也进不去,这人竟这般不知好歹?眼珠子滴溜乱转,不知在盘算什么!

当下,他皱眉道:“磨蹭什么?!”俨然一副颐指气使的模样。

平林补充道:“娘子觉得如何?有要求都可以提的。”

江清澜微微一笑,心道:东平王府的人,不管是主子,还是奴仆,都喜欢骑着马耍跋扈呢。

……

二人回了王府。

平林跪在地上:“世子爷,江娘子不愿入府。”

此时,谢临川正在看几天后蹴鞠决赛者的名单,手指在一个姓刘的名字上点了点。

闻得此言,他很是惊讶:“不愿?”

以东平王府的富贵,主子们随手赏的银子,都比外面挣的,多得多。是以,人人求之不得。

便像建隆寺里的那个谁,马上就应了。没想到,竟然还有不愿的。

“可是嫌月钱少?”

“不是不是,”平林忙道,“都给到和我一般的月钱了。只江娘子说……说……”

“说什么?”谢临川最烦人吞吞吐吐。

“江娘子说,非是她不愿,实在是不能。她以前腰和膝盖受过伤,不能躬身,也不能下跪。”

“但在王府里做事,少不得要躬身、下跪的。为免冲撞贵人,她还是不来了。”

“竟有这种事?”

谢临川有点儿不信。怎会有人刚好伤到这两个地方?便是有,那也瘫痪在床了。她分明健步如飞。

“当然有了!”平林急于把自己择出来,信誓旦旦地说,“我原来认识一个人,他从高处摔下来……”

一个纸团扔过来,正中眉心。平林“哎哟”一声,捂住额头。

“扯牛皮呢,扯那么远。”

平林惴惴道:“是。江娘子说,左右她在中瓦,王府的贵人有什么想吃的,直接去买也是一样的。”

“我当时就问她,前几天怎的中瓦没人。她说,是下雨没出摊儿。又说,只要不下雨,她都在中瓦那摊子里。”

“只有逢着盛会、大赛,她要去人多的地方摆摊儿。过两天有蹴鞠赛,她就不去中瓦,而要去西山蹴鞠场。”

对那江娘子,谢临川也不是多有兴趣。他只是好奇,竟有人会拒了东平王府,便多问了一嘴。

当下,听平林颠三倒四地说了一大通,他有点儿不耐烦了。正要让人滚,听到蹴鞠场三个字,他又来了精神。

是了,之前她去府署办牙帖的时候,就在问杨郎君蹴鞠的事儿,为着这个,他还专门站起来看了几眼。

他当是什么,原来是想去摆摊儿,真是掉钱眼儿里了。

他轻蔑一笑,认真看起手里的蹴鞠队员名单来。

窗外花影扶疏,树枝间漏下的天光,在桌上洒下点点斑驳。

忽的,他又想起祖母之前的话:“只有花心思呀,做梦都得想着这事儿。”

他又笑了,露出雪白的牙齿,嘴角两个深深的酒窝。果然,她天天想着赚钱这事儿呢。

“算了,不去管她了。”

哈哈,谢世子,你现在嘚瑟吧。过不了多久,你就会被她虐到哭哒,这样→[星星眼][爆哭]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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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苕皮蒜苗回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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