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而言之,就是这样,陈姨请假了,林哥你能不能过来帮帮我?求求你了……”电话里的顾宁宁是这样说道。
“我待会过去。”林夙声音沙哑,揉了揉太阳穴,脑袋还是昏沉沉的疼。
“林哥,你是不是不舒服?”
“昨天晚上没休息好而已,别在意,我一会过去,你不要再往厨房倒腾奇怪的东西了,你是怕吃不死他吗?”林夙尽量压着起床气,没好气劝着顾宁宁。
顾宁宁小声撒娇:“林哥我又没做过,怎么知道会这样,那你过来了跟我说一声,我打扫下厨房,先挂了。”
林夙迷糊地盯着手机挂断的界面发了会呆。
昨天晚上他失眠了,好不容易有了短暂的睡眠,又开始做起了怪诞的噩梦。直到缓了好一会才清醒过来,反应过来自己真的已经穿到书里来了。
林夙起身去洗漱,出门准备到顾宁宁家里给她做饭。
顾宁宁虽然在剧情里导致了原主的死亡,但是也不可否认她也帮了原主挺多的,于情于理用着对方青梅竹马身份苟活的他也不好拒绝顾宁宁的求助。
但是林夙真的是想不通顾宁宁到底在想什么,昨天跟追求自己的秦以霜坦白已经有“男朋友”了,今天听到人家生病,孤零零一个人在家,又打算要去给人送饭看望人家。
刚才顾宁宁给他打电话,告诉他自己今天原本删掉秦以霜所有的联系方式的,因为昨天那出闹得挺尴尬,她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市民也不想再跟这种上层次的人有再多纠缠,省得老被同事忌惮,阴阳怪气地嘲讽她勾引有钱小男生,删了联系后大家各自安好。
但是她没想到删除前对方给她发了一条语言。
小孩声音沙哑,可怜兮兮地表示:自己发烧了,因为母亲去世早,很喜欢她这个温柔的大姐姐,想了很久还是想继续跟她当朋友,以后绝不会用追求的名义骚扰她了,由衷祝福她能幸福。
不知怎么的,她就心软了,紧接着就被怂恿去探病,给秦以霜做饭送过去。
她完全忘了自己不会做饭,保姆又请假回去的现状。
林夙心想顾宁宁到底是真傻还是假傻,怎么这种鬼话也相信,这不是很明显的苦肉计吗?而秦以霜也很清楚的明白自己想要什么。
顾宁宁打开门迎接林夙,漂亮精致的小脸苦恼地拧成一团,身上还围着条围裙。
林夙注意到上次送她回家看见门开就出来迎接的泰迪不见了,问她:“你养的狗呢?我怎么记得你养了只狗。”
顾宁宁尴尬地摸了摸鼻子:“就是把煮的东西喂给阿宝吃,阿宝吃完倒地上吐白沫送去宠物医院了才让你过来的。”
林夙:“……”
换鞋进去厨房,林夙指着灶火上那锅黑漆漆不知道放了什么东西冒着泡还带点巧克力香味的糊糊问道:“这是什么?”
顾宁宁挺直了腰板,骄傲地回答他:“这是我煮的营养粥,本来打算放点黑巧克力调色的,可是不小心失手放多了。林哥,你看看还有没有救,这可是我第一次煮东西!”
“挺好的,敢于挑战自我。”林夙一边回答一边拿起那锅东西走到厕所的马桶面前,一股脑倒了下去,发现还有很多不知名的药材粘在锅底。
顾宁宁原本听到他的夸奖兴奋的眨眨眼睛,又因为他的动作变得焉了吧唧:“林哥,就这样倒掉了?”虽然她也怕给秦以霜吃出问题,但这可是她的第一次!宝贵的第一次!就算救不回来至少拍下照留个纪念吧?
林夙慈爱地摸了摸顾宁宁的脑袋五秒,在所能容忍的极限内抽回了手,满脸圣光地说道:“宁宁啊,我是在帮你积阴德。”
顾宁宁:“……”
顾宁宁是一个人住,但是父母对她宠爱有加,不仅给她请了保姆还将大大小小的的用具准备齐全,哪怕是她根本不会用到的。
林夙很快在厨房的柜子里找到了砂锅,洗干净倒水撒了把米进去,用小火慢慢熬成米粥。紧接着他打开冰箱,问顾宁宁:“秦以霜有没有什么忌口的?”
顾宁宁洗了个苹果靠在门边啃:“没有,他说随便做做就行了。”
“那行。”林夙取出一块鸡胸肉,洗干净放在案板上熟练地切成丝,放在水里泡。
“哎,林哥。你把修车厂那个工作辞了吧。”顾宁宁继续吃着苹果,说道:“我们公司技术部不是在招聘吗?待遇也不错,刚好你也专业对口,我可以帮你跟上司说一下,虽然不能保证稳过,但至少让他们面试优先选你。”
林夙一顿,将鸡肉丝捞出来,用盐腌制好再用粉芡抓匀,漫不经心地问她:“你上司对你那么好?”
顾宁宁嘿嘿傻笑:“对吧,我们公司就挺奇怪的,上司就比同事友好得多,我犯错了也不会责骂我,还经常让我注意休息,有事跟他说,他帮我解决。”
“……”看着顾宁宁不太聪明的样子,林夙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接这个话,这貌似不是他该管的事。于是他转移了话题,跟顾宁宁聊了其他东西,砂锅里的粥也随着话题变化而慢慢发出阵阵米香,林夙把鸡肉丝放到粥里搅拌,滴了些香油。
粥煮好林夙撒了把葱花,让顾宁宁趁热装进保温饭盒里。
顾宁宁提着饭盒,询问他要不要一起去看望秦以霜。
林夙这次是真的在感叹顾宁宁心大了,人家特地想着顾宁宁一个人去看望的,顾宁宁愣是半点没看出来——不过也好,他也要去断定点事情。
走到半路的时候顾宁宁突然想起来要去买个果篮,风风火火地走进一家水果店挑水果。林夙站在路边,旁边是一家刚开门的花店,花香四溢,娇艳的鲜花还带着晶莹剔透的水珠。
林夙抓了抓头发,走向离他最近的白菊花架,对着花店的员工招手,指着怒放的白菊花说道:“麻烦帮我包一束起来。”
……
顾宁宁买完果篮,看见林夙抱着一束白菊花在等她,惊讶地问道:“林哥你买花干嘛?这是什么花?”
“白菊花,送给病人的。祝他早日康复,身体健康。”林夙忽悠她,“我空手去多不好意思啊。”
“哦,是这样啊。”顾宁宁随意应道。她心大冒失,也对这些花花草草不敢兴趣,硬要说认识花的种类她也就认识红玫瑰,这还是被秦以霜大胆求爱送多了才晓得的。
秦以霜住的位置是郊外的富人别墅区,林夙跟顾宁宁下车后绕了七拐八拐才站在到他家门口。林夙懒得去看这栋房子加上七七八八的设施占了多大面积,反正都是富得流油的富人标配,保守价值差不多得上亿。
按了门铃,有个自称淑姨的保姆出来迎接他们,随后闲聊几句,便将他们带到秦以霜卧室的门前。
“有你们陪陪以霜这孩子我就放心了,这孩子我从小带着长大也看不透他,这还是他第一次邀请朋友到家里呢,这家里空荡荡的也没个人陪。以霜他性格有些古怪但人不坏,你们多担待点,我下楼给你们弄点吃的。”淑姨笑眯眯地说完就走了。
的确,这栋空荡又摆满昂贵艺术品的房子没有一丝烟火气息,像一尊精美的观赏物。
顾宁宁礼貌地敲了一下门,里面一个沙哑的少年音说道:“请进。”
拧开门把,林夙清晰地看到一个少年人的脸是如何变化的——
秦以霜并没有说谎,他的确病了,纤细的身躯缩在被子里,露出一张烧得通红的脸。当看见顾宁宁拧开门那一刻,他漆黑的眸子里像是盛满了星辰般闪闪发光,可是当他看见顾宁宁身后的林夙时,脸色便隐隐有些惊恐得发白,漂亮的脸从通红变成了淡粉,少年抿了抿嘴避开林夙的视线。
对方的表情已经将所作所为不打自招了。
林夙将秦以霜的动作尽收眼底,他翘了翘嘴角说道:“听说你病了,宁宁一直把你当弟弟,我怎么也得一起来看看你,多谢你对我家宁宁的关照,这是我送给你的花,祝你早日康复。”
林夙在心里啧啧嘴,虽然书上有写,但单从外表真看不出来这么好看的孩子心里还挺坏的啊——不枉他第一眼没个好印象,真是个讨人厌的坏孩子。
不过区区十八岁的小孩子,看样子只是心理有些缺陷罢了,又不是什么天才少年;还没有踏入成年人的世界,对问题又怎样会复杂的去想?而且小孩分明心理素质不过关,还要强撑着,滑稽又可笑。
只是他没有按书里青梅竹马那般死去,更改了剧情。
那对方下一步要怎么做呢?
如果换做林夙是幕后黑手,想要一个人悄无声息地死,那么那人尸体他都不会让人找到。这种给笔钱随便找个人的蠢事他的不会做,不管是做什么,还是自己亲手去做比较有安全感。
“怎么了,小弟弟。”林夙冲秦以霜笑。他眼睛狭长,眯起来有点像狐狸,平时没个正形,吊儿郎当的,此时却看得秦以霜如坐针毡。
面前这个假的林夙看上去什么都不知道。秦以霜理了理心绪,没有再慌乱。
秦以霜经过昨天晚上的深思熟虑,猜测眼前的这个林夙是顾宁宁找人冒充的,虽然他不明白顾宁宁为什么要这样做,但他昨天晚上的确用金钱诱惑一个混混杀了眼前这个男人。
而自己被骗了——那个混混昨天晚上不仅没有给他发消息,今天这个男人还出现在他眼前,这还能说明什么?
秦以霜平静的心情逐渐开始烦躁,为刚开始的那异样的惊惧感——别说自己被骗了,就算他计划的事发生了又怎么样?眼前这个男人根本不可能知道是自己指使的,就算知道了自己咬定不承认还可以在顾宁宁那里刷一刷同情票。
而计划成功,男人死了就最好了,剩下也就剩照片里的“真林夙”了。
他原本想从林夙的资料摸索顾宁宁他所不知道的往事的,毕竟自己根本不知道顾宁宁还有个青梅竹马,谁知道跳出来个真假美猴王。
还有,那个该死的混混,自己绝不会就这样放过他的。秦以霜垂下眼帘,将阴郁隐藏在漆黑的眸子深处。
他在发烧,大脑混混沌沌的一片,明明当初按照他的计划,无论这个男人是不是林夙,都应该消失在顾宁宁的身边。
不单单是因为顾宁宁,他讨厌面前这个男人,从第一眼开始。
而他保存的那张照片,原本是想要在今天质问顾宁宁为什么欺骗自己,找人冒充她的青梅竹马,表示已经跟对方相恋多年——并找机会解决掉“真林夙”。
现在一切被打乱了,假的没死,真的也不知道躲到那里去了。
他有点后悔泡冰水里了,躯体上的病状影响了他大脑的运转——可是不这样做顾宁宁就不会来见他。
不到二十的漂亮少年,因为生病看上去脆弱可怜,没有往日那么冷漠,反而显得有些艳丽。秦以霜紧紧地抓着被子,眨了眨快粘在一起的眼皮:“……与你无关。”
明明是个加害者却像受害者似的。
顾宁宁没有那么细心地将心思全然放秦以霜脸上去分析对方想法,在她看来秦以霜只是稍稍发了会呆,她把门推开,站在门口晃了晃手中的果篮,微笑道:“我来看你啦,祝你早日康复……”
林夙笑了笑,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靠在门框边上打断顾宁宁的话:“宁宁,站门口边讲话干嘛?怎么还不快进去,你不进去我还要送花呢。”
而他怀里那束白菊花,看得秦以霜眼皮直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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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穿书第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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