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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秃子

3

“你把她杀了?”

陆晓鹿从来就没有想到,她能使出这么大的力气推动一个男生,即便对方的年龄看上去比她小,但他毕竟是个男孩子,双方的肌肉密度根本就不同。

男生喘着气道。

“你误会了,我没有杀她,只是让她睡着了。”

“睡着了?”

陆晓鹿松开手臂。

“你刚刚为什么不反抗?”

那个男生摸着有些变红的脖子,嘟哝道。

“力气真大,真是怪力女。”

“你说谁是怪力女?”

陆晓鹿伸出手,扳着所有的手指咔咔咔作响,那个男生看着嘴角一阵抽搐,“等一下!我说!我不是不想反抗,而是我现在没有力气,我的力气已经被人夺走了。”

他没有说谎,陆晓鹿在和他进行了100次的扳手腕后确认了这点。顺便一提,陆晓鹿的成绩是100战全胜。

“不仅是力气被夺走了,我的一只眼睛的视力也被夺走了。”

男生摘下帽子,让陆晓鹿看清楚他的右眼,他的右眼竟然是透明的。

“我的这只右眼现在已经看不见了,失去视力了。”

“准确点说,并不是完全看不见,还是能看到一些模糊的景象,身上也并不是完全没有了力气,还残留着一点,不过也就只剩下那么一点力气而已了。”

“你到底是谁?这些人是怎么回事?”

“我叫高星键。”

“高薪?真是个充满自我**的名字啊。”

“我不叫高薪,叫高星键!”

“是高材生的高,星星的星,键盘的键,给我记好了!”

“我叫陆晓鹿。”

“你爸妈为什么要给你起个这么可爱的小动物的名字。”

“小弟弟你管得着吗?”

“你叫谁小弟弟!你看上去又不比我大得了几岁!”

高星键指着躺在地上睡得像一头死猪一样安稳的胖子。

“帮我个忙,把他搬到保健室。”

“你作为一个男生居然一个女孩子做这种事,你还要不要脸!”

“我如果不是力气被人夺走了,才不需要你来帮我,我一个人就能搞定!”

陆晓鹿虽然话是这么说,但其实她也知道,放着胖子一直躺在这里确实不好,如果感冒了怎么办?如果遭人抢劫了怎么办?如果被人暗算怎么办?所以即便从生理上她非常不愿意去碰,但作为一个知书达理,通情达理,慈悲为怀的善人,她还是伸出手把胖子拖走。

“喂,用背的啊。”

“背不动!”

“我看你根本就不想背他吧。”

陆晓鹿费了好大劲才把胖子拖进保健室,把他丢到床上,躺在地上大口的喘气。

“累死我了!他怎么那么重!”

等他醒来,陆晓鹿一定要劝他去减肥。

高星键懒洋洋的跟在后面进来。

“滚出去。”

“什么?”

“我叫你滚出去,你没听到吗?”

陆晓鹿现在不想看到他。

等陆晓鹿完全恢复体力和心情了,才打开门让高星键进来。

“陆晓鹿,还有一个。”

什么?

“楼上还有一个。”

陆晓鹿来到美术教室所在的下面那一层,也就是三楼,哑然半天。

所谓的走廊,已经不复原来的样貌,甚至连左右两边的墙壁都被拆除,座椅被砸在天花板上,桌子掉在楼外随时可能掉下去粉身碎骨,地板上到处是碎窗户的玻璃以及碎石。

这里就像是刚刚打完一场惨烈至极的战争一样,四面八方全是破坏过后的痕迹。

陆晓鹿来到一间教室,说是教室,其实你也不知道这里到底是三楼的哪一间教室了。因为这四周的墙壁全被拆除了,等于是——

这一层的教室全部都连在一起了。

看上去真是壮观。

一层楼原来有那么开阔的吗?

陆晓鹿小心翼翼的避开地上的碎玻璃,寻找着“某物”,来到一个由碎石还有座椅桌子堆砌起来的,如同一个小型“金字塔”的地方,看向最上面,最顶端,那儿躺着一个人。

找到了。

袭击她的那个女生。

陆晓鹿现在要把她从上面搬下来。

保健室,高星键打开手机,给某人发了一条信息。很短,就一句话。

你再不来,我就不干了,我要辞职。

他把手机收起来,转过身,看向站在保健室门外的人。

门外,站着许多人。

他们打烂门,打烂玻璃,从外面一股脑的冲了进来。

咚!

什么声音?

站在一张桌子上的陆晓鹿听到下方传来了一声巨响,然后就寂静下来了。

“哦哦哦~~~”

桌子摇了一下,陆晓鹿没有站稳滑倒,如果不是抓住了桌子的边角,否则她就掉下去了。

陆晓鹿此刻正在那个由碎石,座椅,桌子组成的“金字塔”上,陆晓鹿看了下方一眼,下面全是玻璃碎片和碎石片,掉下去可不是受点伤就能完事的,伤到脸留下伤疤怎么办?

所以一定要小心,小心。

陆晓鹿望向“金字塔”的顶端。

上面睡着一个睡美人。

“真是的,为什么偏偏在这种地方?”

陆晓鹿一边寻找可以上去的落点,一边不停的咒骂高薪,那小子居然叫她一个这么柔弱的小女子来做这么危险的事,早知道这么危险,她就不来了。

“嘿!”

陆晓鹿跳到上方的一张椅子上,意外却在此时发生,那张椅子不知道是不是太过年老了,还是此前已经坏了,居然在她跳上去后,发出咔咔咔的悲鸣。

“喂,椅子老兄撑住啊!”

这一定不是陆晓鹿的错,陆晓鹿前不久才刚量过体重,不过就是多了一斤多一点……

咔,椅子的一条腿断了,失去立足的椅子开始往下面掉了下去。

“喔喔喔!”

要不是陆晓鹿反应快,在椅子掉下去前,伸出双手抓住上面的桌子,否则她就要和椅子老兄一块掉下去殉情了。

碰~~~

椅子老兄掉到下面,发出一声很大的响声,不用去看,也知道下场很悲惨。

抱歉,椅子老兄,你安息吧。

陆晓鹿心里默念。

她现在必须继续前进,哪怕踩着椅子老兄的命。

不过陆晓鹿现在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去,她现在失去了立足点,周围又没有什么可以立足的地方,只能双手抓住桌子,不让自己掉下去。从远方看,她现在很像挂在上面的筷子。

“高薪,你在哪?快要救我啊!”

“高薪你这个混蛋,你根本就不懂的什么叫怜香惜玉,什么叫爱护女性。”

“高薪,如果我死了,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此刻,高星键根本就听不到陆晓鹿的呼救与咒骂,就算听到,也没有空去管她,他现在正被一群怪人追杀,哪有时间去英雄救美。

“救命啊,快来人救驾啊!”

陆晓鹿能感觉到自己的手变得很酸,她的身体正在一点一点的往下沉。

“啪!”

她掉了下去,身体变成弓状,双手只能尽可能的往前伸去,想要抓住一件东西,什么东西都行,只要能让她不至于掉下去。

她看着天花板,此时此刻,脑海里第一时间出现的是。

“我还没洗澡呢。”

她看到一只手,向自己伸了过来,对面有个人正在微笑,就好像在说,快抓住我。

“呜!”

陆晓鹿没有掉下去,而是被人抓住了手臂,正在上面晃来晃去。

“谢谢……”陆晓鹿正想对救了她的人说一声道谢,突然身体被抛向了上方。

“唔唔唔!”

陆晓鹿的后背撞到坚硬的天花板,发出一声痛苦的悲鸣。

下方,那个刚才“救”了她的人,那个没多久前袭击过她的女生露出残忍的微笑看着她,仿佛在说。

找到你了。

这次不会让你逃了哦?

高星键坐在地上,周围,全是倒地的“人类”。为什么要用“人类”来表示,因为他也不清楚,这些“人”到底还算不算人。

他没有休息很久,起身,跑向上层的楼梯,他有种不好的预感,他刚才好像听到了陆晓鹿的求救声,陆晓鹿不会有事吧?

“陆晓鹿!”

高星键来到三楼。

“高薪!你怎么这么久才来!”

陆晓鹿躲在一个倒地的桌子后面喊道,前方不远处,一个穿着黑色法衣的和尚正在和一个女生在打斗,没过多久和尚取胜,一步一步的走向他们。

“高星键,你来善后,你跟我走。”

“我?”

陆晓鹿指着自己。

“切。”

高星键砸了一下嘴。

“喂,高薪,你认识这个秃子吗?”

“都说了我不叫高薪,叫高星键!”

“秃子是在说谁?”

那个和尚从高星键身边走过去,稍微停顿一下,在他耳边小声的说道。

“这次要不是我及时赶到,这位施主肯定活不到明天。”

高星键紧紧的握住双手。

和尚大步的走向外面,陆晓鹿看了一眼沉着脸不说话的高星键,跟上和尚,“喂,等等我!”

“我们要去哪?你要带我去哪?”

“袭击我们的到底是人还是怪物?”

“秃子,你和高薪是认识的吗?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和尚突然停下,陆晓鹿直接撞到他后背,感觉就像是撞到一块硬邦邦的石头。

“好疼哦!你干嘛突然停下!”

“我不叫秃子,我有法号,名叫元墩,如果你想知道真相,就跟我走。”

林凯威来到了一座高级公寓。

这栋高级公寓起码有50层楼。

而他此时此刻,正搭乘着这座公寓的电梯往那第50层前进。

林凯威并不是什么住在高级公寓的有钱人,富二代,不如说他从来就没有进过这么高级的地方。他就是个穷学生,这辈子从来就没有机会踏进过高级酒店,高级饭馆,高级旅馆这种地方,当然像这种高级公寓这种地方也是头一次来。

他很紧张,不是因为他第一次来这种地方,而是因为他身边站着的女生。

谭美。

学校的万人迷,人见人爱的天使,年级前三的学霸,与林凯威这样的学渣本来应该毫无瓜葛,但因为两人正巧是美术教室的学生,正巧谭美又有事拜托他,所以两人现在才会同处一个电梯,一起前往谭美的家。

没错,那个第50层,高级公寓的最顶层,就是谭美的家。根据她所说,其实这一整栋公寓,包括楼外周边的花园,公园,其实都是她家的地产。

谭美是个真正的富二代。

林凯威也是第一次知道这件事,估计学校里面知道这件事的人原本就没有多少。

如果不是谭美有事请求他帮忙,他不可能知道谭美家原来竟然那么有钱,因为谭美平时表现的根本就不像是一位有钱人家的大小姐。

她从来就没有因为自己是富二代就到处炫富,就瞧不起那些比她穷的人。林凯威能感受到,她那种平易近人的气场,绝非伪物。

林凯威再次深深的认识到,谭美这个人,果然如周围人所评价的那样,是个天使。

距离50层还有一段数字,林凯威感到有些无聊的偷偷瞄向站在不远处的谭美。

谭美为什么要和他商量,又为什么要带他来这里。

说真的,林凯威对此一无所知。

他并不觉得自己是个可靠的人,也不觉得自己能够帮上谭美什么忙。倒不如说,如果连身为完美自身的谭美都无法解决的麻烦,那么,身为劣质品的林凯威又怎么可能解决的了呢?

但当时看到谭美求助的眼神,林凯威又无法拒绝她。

他知道,无论谭美说什么,哪怕是让他上刀山下火海,恐怕他都会义无反顾的答应。

但是谭美的请求,却意外的简单。

“我希望你能来我家一趟。”

谭美为什么要邀请林凯威到她家,可能与她那个得了怪病的朋友有关系,但如果只是去见一面,把人叫出来,随便找一个附近的茶饮店见面不就行了?为什么一定要来她家不可?虽然,林凯威并不反对去她家喝一杯,但毕竟人言可畏。

“因为我那个朋友胆子很小,他不喜欢人多的地方。”

谭美是如此解释的。

“原来如此。”

林凯威点了点头信了。

因为他头脑实在太过简单,处理不了太过复杂的信息,与其去想背后有什么特殊的理由,林凯威更愿意相信谭美说的每一句话。

以她的人品,是绝对不会说谎。

谭美似乎是注意到了林凯威的目光,转过头对他笑了笑。

林凯威则是假装不在意的看向别处。

“凯威,你是第一次来我家吧?”

“嗯,是第一次。”

“我家很大,你看见了一定会吃惊。”

现在就已经很吃惊了。

“这次是来我家,下次去你家玩你说好吗?”

“好。”

林凯威脱口而出说完之后立刻后悔,拼命的摇头。

“不好,不好。”

“为什么不好?”

“我说不好就是不好。”

“啊,但是我很想去凯威家看看啊~”

谭美露出一副很想去的模样。

她真的那么想去林凯威家看看?

“我一直很想去朋友家玩呢~”

原来是这样,想也知道,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林凯威感到有些失落。

“也很想在朋友家过夜。”

“这个不行吧!”

“咦?为什么不行?”

“按照常识来想不行的吧!太快了!”

“什么太快了?凯威真是有趣呢~”

真是搞不懂这个女生,和她说话,林凯威总有种一直被她牵着鼻子走的感觉。

“总之,来我家玩可以,但是过夜不行。”

林凯威认真的和她解释,希望她能理解林凯威的难处。

“而且,谭美的父母不会同意的吧?”

林凯威的话刚说完,就感受到对面氛围变得和之前有所不同,原本笑嘻嘻的谭美突然表情就变得很难看,看上去很阴暗,很少见她露出这种表情。

难不成是林凯威说错话了?有什么原因不能提到父母这个话题?

“对不起,我是不是说错什么惹你不高兴了?”

“没事,其实,正如你所说,我父母他们的确不可能同意我到别人家过夜的。我这次之所以敢带你来我家,也只是因为他们正好都有事,这两日不在。”

“谭美的爸爸妈妈是什么样的人?是很严格的人吗?”

“平时对外人要求很高,对自己的孩子要求就更不用说了……这么说你能理解吗?”

“理解。”

其实一点也不难看出,谭美平时这么的品行端正,完美个性,成绩那么好,除了与她自身的努力有关,更离不开她的家庭教育。

从她住的环境也不能看出,她的父母一定都是很了不起的人物。

“也就是所谓的成功人士啊。”

“确实,正如你所说,我父母都是社会精英,社会上流。我爸爸经营着一家蒸蒸日上,规模不小的房地产公司,我妈妈是国际金融公司的骨干,他们都希望我能踏上他们的脚步,日后能像他们一样出人头地。”

虽然父母都是那么厉害的人,但是当谭美提起他们的时候,脸上却没有多少自豪感,甚至有些冷漠。

“到了。”

谭美盯着电梯上的数字说。

50层到了。

林凯威跟着谭美来到她家门口,她拿出房卡通过验证把门打开。

“请进,这里就是我家。”

林凯威站在外边看着她从玄关的鞋柜那拿出一双拖鞋。

“这是我爸爸给他朋友准备的鞋,不知道合不合适你穿,你试试,不合适,我拿我爸爸的鞋子给你穿。”

林凯威脱下那双有点穿旧了的布鞋,穿上谭美递给他的拖鞋。

“合穿。”

“真的?”

“合穿,虽然有点大,不过这样正好,我喜欢大一点的。”

“太好了~”

谭美的笑容是发自内腑的。

林凯威有些紧张的进来谭美她家,他突然意识到,他这是有生以来第一次到女同学的家里做客。

有点梦幻,有点开心,有点不知所措,更有点害怕。害怕谭美的父母万一回来,发现谭美带一个陌生男生回家怎么办?

他是不是应该提前想好对策,比如说,策划好一个逃跑线路什么的。

“凯威愣着干什么?坐啊?我去厨房做点吃的给你,你还没吃完饭吧?”

“不用!”

“你是担心我手艺吗?”

“不是!”林凯威急忙否认,看到他那着急的模样,谭美被逗乐了。

“放心,虽然我的手艺比不上大厨这种级别的,但我有信心做出不会让人吃中毒的黑暗料理的。”

什么黑暗料理?

林凯威正想问,但是谭美已经跑进去厨房了,而且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觉得她很有干劲?

谭美走后,就剩下林凯威一个人独自留在宽大,豪华的客厅。正如谭美所说,她家真的相当惊人,到处都是精美奢华的装饰品,能从中感受到主人家那种高人一等的品味。

林凯威独自一人坐在这么大的客厅,总感觉有些闲得慌,所以他干脆去看摆放在客厅的艺术品,墙上的油画。目光停留在一副熟悉的画上,林凯威记得,这幅画。

这幅画是谭美去参加市里美术大赛时入围最终委员会评选,获得二等奖的佳作。画的是一片麦田,一个身穿白色连衣裙少女站在麦田上,可能是因为风大,所以按住了帽子。

这幅画的风格与梵高的麦田上的鸦群几乎如出一撤。只是那上面没有乌鸦,天空也并非蓝色,而是如同夕阳一般的红。

林凯威盯着这副画,他一直在想,那个按住帽子不让它被风吹走的人是不是谭美,如果是,她为什么要这么画?

麦田上的鸦群,是梵高生前最后一个月画好的,从画完到他离世仅仅过了两个星期。谭美画的这副画与梵高画的麦田上的鸦群极其的相似,有种,要离他远去的感觉。

林凯威伸出手,想要抓住画中的人。

“你在做什么?”

林凯威转过身,看到一个抱着洋娃娃的黑发女孩站在他身后。

“你是谁?是姐姐的朋友吗?”

她的眼睛,如同晶莹剔透的水晶玻璃球一样。

是透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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