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不到20人的小群里。
一条消息突然打破此群长达两个月的沉寂。
【冰糖雪李】:老公们,建设了一下陆宋现背文学,请吃[链接]
过了一会儿,几条消息陆续出现。
【平平无奇冷坑人】:啊啊啊竟然有劳斯产粮!我吃我吃我大吃特吃!
【行陆难】:哦莫,原来这个群还活着[惊讶]
【早八滚出拆那】:好香的饭啊!待我明天上水课细品
【卑微宋公到处要饭】:我嘞个豆,一万多字!猛吃!
【冬日草莓冰】:女神我要永远追随你[玫瑰]
小李悄悄松了一口气。
写这篇同人文时,她就担心过写完发出来后会没人看,因此才会把链接发到群里。
在把这条消息发出去前,她也害怕大家都已经退坑,没有人回应。
好在还有人嗑这对cp,她不是孤单一人。
过了一会儿,有同担看完了全篇,在群里赞不绝口。
【平平无奇冷坑人】:写得太牛了!情感细腻,节奏舒服,神作啊!我们陆宋也有镇圈神文了!
【我产品在亲嘴】:小情侣甜甜甜,味特别正,没看过的都有难了。
【冬日草莓冰】:唉,我们陆宋明明很好磕,为什么磕的人这么少[怒]
【平平无奇冷坑人】:人少,粮也少,从来没有待过这么冷的坑呜呜呜,饿得我把《论爱情是什么》和《生长痛》都反刍了很多遍ttt
【卑微宋公到处要饭】:天呐,这两篇文我都没勇气看第二遍……
【我产品在亲嘴】:有这个毅力做什么都会成功的。
一直窥屏的小李看到这里,没忍住,问出了她憋在心里很久的事——
【冰糖雪李】:有人知道这两篇文是谁写的吗?
群里飞快地出现一排消息。
【平平无奇冷坑人】:不是我。
【冬日草莓冰】:不是我。
【我产品在亲嘴】:不是我。
【潜水群友甲、乙、丙、丁……】:不是我。
……
大家手速极快,生怕发慢一秒就会被误会成这两篇文的作者。
一连串的“不是我”,让小李差点快不认识这三个字了,她数了一下,竟然有16条回复。
然而这个群总共才17人。
【冰糖雪李】:难道说是群外的同担吗?
【我产品在亲嘴】:不可能,群里面的就是全部陆宋批了,甚至还混进了两个宋陆批。
【卑微宋公到处要饭】:私密马赛,等我们宋陆批的人数什么时候能满足三人建群的条件,我和行陆难就不打搅你们了tt
【冰糖雪李】:那是谁在我们tag里下毒?
【我产明天变美帝】:肯定是拆家破防了
*
同一时间,正在舞室练习的宋行之,没有发现今夜他和陆清远的cp标签下诞生了一篇伟大的同人神文,他也并不知晓,这篇同人文在未来会对他的人生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
第二日上午,宋行之从睡梦中醒来。
阳光被厚重紧闭的窗帘遮挡在外,屋内一片漆黑。
他搓搓眼睛,看了眼手机时间——11:26,昨天练舞结束得晚,今天预料之中睡过了头。
他看向对面练舞搭子的床铺,陆清远已经不在床上,不过床褥还没收拾,手机放在桌上,看样子也是刚起没多久,也许正在卫生间洗漱。
宋行之坐起来醒神,扫了一眼文娱区热搜和自己后台的私信。
和往常一样,无事发生,风平浪静。
他又顺势点开小福特,消息提示页面多了一个小红点——有人在半小时前给他的《生长痛》点了赞。
一个刚注册的三无账号。
宋行之猜到这个账号是陆清远的,因为头像和他的微信头像一样,是一张日落照片。
他不止一次地在心里吐槽过这个头像,看着像中老年喜欢的风景照。
和陆清远整个人的气质十分不搭,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对这张照片情有独钟。
手指的肌肉记忆让他过分娴熟地点进标签,正当他准备走马观花扫一眼时,突然看见了一行字。
#陆宋#今日新增1
宋行之:!
是他眼花了吗?新产出!
他一下子清醒了,激动地点进去。
细细阅览完后,宋行之内心直呼:太牛了!
简直和他的《生长痛》以及路漫漫其修远兮的《论爱情是什么》不是同一个level。
果然,这篇同人文的热度也印证了他的想法,单篇数据吊打他们两篇的总和。
短短不到一天的时间里,这篇文的点赞量竟然能高达两位数!
宋行之:原来磕陆宋的粉丝竟然有这么多吗……
他又看向自己的《生长痛》,一股自惭形秽之感油然而生。
写得什么垃圾。
宋行之下意识想把《生长痛》删掉,然而这时,他的脑海中突然出现陆清远的脸。
算了,不删了。
还是有人喜欢这篇文。
他又想起至今零赞的《论爱情是什么》,顿觉和路漫漫其修远兮也同是天涯沦落人了,不由得物伤其类起来。
零赞,看着也怪可怜的。
他想着,给《论爱情是什么》同情地点了个赞。
陆清远放在桌子上的手机突然震动了一下。
正好,陆清远擦着头发走进卧室。
“刚刚有人给你发消息。”宋行之提醒道。
陆清远扫了眼手机,神色几番变换。
“怎么了?”
“没什么,”陆清远顿住,想起宋行之昨晚刚说的话,立马又道,“是软件推送。”
*
宋行之收拾好没多久,赵通就通知他们四人去公司选演出服装。
刚一进门,就见赵通左手抱着一间克莱因蓝上衣,右手提着一条番茄红裤子,问他们:“你们觉得这套如何?”
白嘉杨:“这套衣服是凭借哪里吸引到了你?”
赵通左看右看,支支吾吾:“这都是今年流行色,多时尚呐,还显眼醒目……”
四人不语,只是一昧盯着他。
赵通败下阵来:“好吧,自古红蓝出cp。”
沈煜汝道:“赵哥,你是知道的,我向来是最尊重您卖腐之道的,但这衣服真不能选。”
“给我一个理由。”
四人齐声:“丑。”
“那你们自己挑。”赵通有些赌气地把红蓝套装一扔,抱着手看他们。
沈煜汝的指尖刚刚触碰到一件黑色皮衣。
赵通嫌弃地说道:“粉丝们已经说过很多遍,要把公司的皮衣皮裤都烧掉,这件怎么就忘了烧?”
沈煜汝讪讪缩手。
白嘉杨走到一套亮粉色绸面套装前,还没说话,赵通又阴阳怪气地开口。
“太粉了,穿上去像四个烧0。”
白嘉杨瞪了一眼赵通,闷闷回到原处。
陆清远径直走向黑色商务风西装套装。
“停停停,你家去夜店打扮得这么正式啊?”
陆清远皱眉,正色道:“我是爱豆,不去夜店。”
白嘉杨终于发作:“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非得穿成你选的森林冰火人才行?”
赵通梗着脖子:“我可没说,来,小宋你去选,你选什么就穿什么。”
宋行之:?
怎么突然压力就全给到自己了呢?
在所有人目光下,他硬着头皮看了一圈,在一众花花绿绿中发现了一套白色简约风套装。
他伸手一指:“这个吧。”
赵通原本不情愿,然而当他把衣服从衣架上取出来后,立马转变主意。
他当即果断道:“好,就选这个。”
四人看过去,才发现这套简约套装竟然内有乾坤。
小小一块布充分展示了设计师大胆的解构主义设计理念,意想不到的挖洞随机刷新在衣服的任意处,让人不禁感叹设计师无穷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宋行之:……
他反悔道:“要不……”
“森林冰火人和这个,你们选一套吧。”
“……那还是这套吧。”
赵通把同组的衣服都找出来。
沈煜汝眼疾手快,抢走一件下衣开叉的,可以隐隐约约露出他的腹肌。白嘉杨也不甘落后,拿了件在肩膀上挖洞的,可以香肩微露。
剩下两件衣服,陆清远没动,让他先选。
宋行之在两件中难以抉择。
一件,在领子上挖洞,衣领直开到胸肌下方,穿上就会被人赞叹有菩萨胸怀。另一件,在背上挖洞,背有多大,洞就有多大。
到底是哪位奇才设计出来的这些衣服。
这道选择题难度堪比数学题,宋行之飞快地在脑海中计算得失,最终选择了后一件。
起码背后挖洞,不容易走光。
他可不想在出卖自己的灵魂后,还要赔上自己的清白。
*
“你们先试试尺寸,不合适我就拿去改改。”
四人听后迅速更换衣服。
沈煜汝的衣服最好穿,他换好后看了眼腹部,道:“还好一直在健身,腹肌很明显。”
紧接着白嘉杨也换好衣服,做了几个舒展的动作,微微点头:“还行,不影响跳舞。”
陆清远默默换好,宋行之看了眼,暗自庆幸自己没有选这件。
还好陆清远的身材比他稍微壮实一些,能让衣服领口的布料贴住皮肤。若是让他来穿,肯定更容易走光。
在其他人的对比下,宋行之的衣服正面略显普通,赵通刚想说要不要手动再挖几个洞,却见宋行之转了个身,露出背面。
白皙光滑的皮肤如同一块温润羊脂,泛着健康的光泽,肩胛骨微微凸起,展翅欲飞。腰部线条流畅,越往下越发收窄。
他一动,一对腰窝若隐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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