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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善人

“冷的话等等把我外套带上吧。”

“谢谢,但是我更喜欢我自己的衣服。”

“东西带全了吗,还需要什么?”

“有需要我自己会说的。”

谭享叹了口气,“你还是老样子,洁癖。”

汤麦看向另一边的街景,“职业习惯。”

“对了,你养的金丝熊怎么样了,还活着吗?”

“早就死了。”

“没再养点什么?”

“水仙,算吗?”

“当然。”

沉默。

谭享受不了五秒以上的安静,又问道:“现在住哪里,离市局远吗?”

“有点,帮我舅舅看房子,三环外了。”汤麦找了个舒适的姿势闭目养神,“不用这么没话找话说的。我有点困,先睡会儿。”

多年前谭享还是个刚入职的新人时曾经熬过大夜,那是一起毒品交易案,他们连着三天都在同一个地方等着毒贩接头。汤麦也不闲着,坚持要跟在车里等着给嫌疑人做毒检,但是有一半时间在睡觉,每次都是准点在晚上的九点半醒来。而现在,在公立医院养精蓄锐的几年里倒是把他失眠症的毛病治好了,说睡就睡,一点也不含糊。

两个人都是聪明人,知道该如何保持不尴尬又不亲密的距离。他们算是同期校友,但谭享入队晚,来市局刑侦队报道时已经是个成熟的二师兄了,和汤麦算不上投机,也可能是汤麦对谁都这样,保护圈以内,闲人止步。

可是谭享忍不住,他一开车就犯困,必须说点什么,“我知道你舅舅,搞雕塑的那个吧。你的办公室里到现在还留着那些小摆件呢,有空回去收拾收拾,多看看什么的。”

汤麦摘下眼镜擦了擦,“谭享,你我之间就不需要兜圈子了吧。”

“是你先开始的吧。”谭享目视前方,语气中有一股不明意味的别扭,但表情仍旧是淡淡的微笑,“曾力尸体上有一枚血指纹,这么重要的发现为什么不说。”

“……是周丞告诉你的吧。”

“周医生是我们请来的人,他拿钱办事,自然会跟我说一声,这么做合情合理。”

汤麦无话可说,假装咳了一声,说道:“你知道盲刀案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

“不要让过去成为将来的羁绊。”谭享说道,“而且,汤麦,你现在不是法医,这么做不合规。”

“你觉得我会在乎这些吗?”

“你不会,但我会。我是队长,我需要的真相必须合理合法,所以你现在必须跟我讲实话,到底还有什么信息是我不知道的?”

“没有了。”

“那你告诉我,盲刀案刻在肋骨上的‘X',曾力的尸体上为什么没有?”

汤麦皱起眉头,“你在怀疑我?谭享,你居然怀疑是我在搞鬼?”

现在不是吵架的好时机,十字路口的红绿灯处,谭享刹了车,就势换了个话题说道:“对了,你觉得宇唐这孩子怎么样?还不错吧,是老彭专门挑来的人才。”

汤麦的脑子里随即闯入一张极度灿烂又热烈的脸,他瘪瘪嘴,嫌弃之情溢于言表,“是你故意安排他来医院找我的吧。”

“只是觉得你们会聊得来。”谭享早已习惯了他的口是心非,干笑两声,“其实宇唐大三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开始关注他了,他各项指标都很优秀,是一棵好苗子,老局长刚想找警校的老师商量一下把宇唐先谈下来。要不是你的那门法医学,宇唐说不定能早点毕业来我们队呢。”

“怪我?”

“我没有这个意思……他还小,做事冲动,不过新人大部分都这样。如果你愿意,我把宇唐调给你,让你亲自带他。”

“不用,我一个人可以。”

“那就是答应归队了?”

汤麦刚说过自己不喜欢谭享用他专业谈判的话术套话,下一秒还是乖乖中了圈套。不过他也承认重拾旧业的感觉不差,就连车里这股劣质柑橘清新剂都这么催人入眠。

车子重新恢复平稳的运行,应该离目的地不远了,谭享悠悠说道:“我看过周丞给你做的心理测量表,各项指标正常。别让江子非的事情拖累你太久,宇唐是宇唐,和她不一样。”

汤麦不再回应,等到了灯火通明的居民区后,就头也不回地拎着自己的工作箱下了车。

咸腥的海风刮擦着脸,在这样的环境中,陆家村小区的植物仍然茂密茁壮,几乎把路面遮盖住,让人无处下脚。谭享要他原地等待支援,汤麦只觉得他废话真多,明知道自己会忍不住单独行动,还要故意装腔作势警告他。

三号楼门前被贴了好几层警告线,即使在不见光的夜里,荧光黄色也有足够的威慑力。穿好鞋套、戴好手套和口罩,最重要的是提高警觉度,让自己完全沉入思考,汤麦忽然发现自己的手在颤抖,尤其拉开这一道道防线时,心脏鼓动,浑身燥热,抑制不住兴奋之情。

继续前进。

路很不好走,裸露在外的钢筋是整栋楼的骨架,水泥是肌肉组织,到处都是翻新的痕迹。这里没有光源,完全靠楼外路灯的采光,以至于汤麦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期间他还踩到不少老鼠和虫子的尸体,城中村的居住环境令人堪忧,很难想象出来活在这里的人是怎么坚持度过每一天的。

他蹲下来挑起其中一只虫尸,这只和楼下那几只的状况完全不一样,一些是干死的,保留完整,但这一只明显是外力压扁的,很新鲜,一些纤维组织和汁液在灯下还很有光泽,初步判断应该没死多久。

可能是民警上来搜查的时候无意中踩到的,但是这一层楼完全背风,湿热的空气只剩下热,天然的风干环境,理论上来说不可能存在这么新鲜的虫尸。不管怎么样,汤麦还是把它放入了证物袋里,拿回去分析应该可以从虫尸的扁平程度和花纹判断这个人的身高体重和鞋码型号什么的。

汤麦咬了咬牙,往更深的黑暗中走去。

张龙韬整租了一层作为自己的办公区域,左边是孩子们的活动室,一个小型的图书馆;右边是老师们的办公室,很大很宽敞,配备了一间午睡用的休息室,如果是早上的话,阳光照进来的感觉应该不错;中间是教室,按照学科分类,一共五间,语数英物化,小初高,应有尽有。

李维仁虽带人来过,他胆大心细,确实找到不少细节,但视角不同,他们找到的都是实打实的证据链,指纹、脚印,而汤麦看到的则是一些潜在的诱因,包括张龙韬的生活轨迹、生理习惯、心理具象表现。比如他的板书都和正常人不同,笔锋苍劲有力,居于一条水平线,但现场没有看到尺子,可以推算出来这个人原则性、目的性十分强烈,有一定的偏执症。

也许他现在真的需要一只卖力的警犬,地方太大,如果每一寸都要喷上血检试剂仔细排查的话,今晚未必都能完工。汤麦低头忙活了一会儿,晚上没吃好导致的低血糖让他差点一跟头冲地倾倒。不知道宇唐是不是故意的,居然给他拿了茄子、芹菜和苦瓜,是看到自己脸色不佳以为营养不够?

他憋着一口气休息了很长时间,手麻腰酸,放眼望去自己才弄完了一小间教室。

其实他对宇唐谈不上讨厌,只是习惯了先批评后表扬,对谁都一样,只不过宇唐是他见过的所有人当中脸皮不薄的那一类,无论如何打击都能笑脸相迎。所以当谭享说起要把宇唐拨给他做搭档时他并不意外,刑侦队的搭档们都是互补型的,冷热中和刚刚好。

但是,宇唐实在不适合做刑警,他的性格太过于感性。想做一个人的英雄很简单,但是想做全宇宙的救世主,那么就要做好无法善终的准备。汤麦希望自己主动表现出来的不友好能够挽救一个人的结局,那样的话也算是做了一件善事。

或许不是师生,不是警察,不是因为一个奇怪的案子而认识的话,说不定他们还会有不一样的命运。

哒哒哒……

微弱的脚步声正在靠近,汤麦倒吸一口气,本能地翻身躲进最近的讲台桌下的空间。他的听力没有宇唐好,但处于经验可以判断是一个高挑灵活的男性,这人目的性很强,也对这个地方相当熟悉,直接往右侧办公室走去。

他的背影比想象中要窄许多,放进人群的话也就是中等水平,但是力气不是开玩笑的,单手可以抬起一张木床。他左右看了看,从床下的地板上掀起一块砖,砖下有一道暗门,眨眼的瞬间就已经没了人影。

除了凶手本人,大概是没人能对对这个地方这么熟悉了。

出于一个警察的直觉,他有90%以上的把握。汤麦卸下了可能会发出声音的对讲机,取而代之用警队配备的手机给谭享发了个短信,之后屏住呼吸,蹑手蹑脚移动至教师办公区。

他只有一个解剖刀握在手里,贴身携带了很多年,彼此熟悉,但此时此刻又互相排斥起来。万一张龙韬真的发现自己了该怎么办,主动攻击还是叫外援?就算是还是刑警,他也很少和凶手正面交锋,一些经验都是从刑侦队那里听来的,真要是动起手来胜负难分。

更何况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变态杀人犯。

冷汗多了,风也变冷了,汤麦决定先从自己熟悉的下手。他把有可能出现血迹的地方全都喷上了试剂,果然不出所料,这里曾有过大量的血液,张龙韬很聪明,收拾得也很干净,但还是暴露了许多没能关注到的细节。

汤麦一阵头晕恶心,低血糖又犯了,眼前出现了星星点点的花斑。就在这时他突然感觉到背后有一个影子在慢慢靠近,逐渐把他笼罩。

那人低声嘀咕了一句“你不应该来”。之后是速度和声音的赛跑,汤麦没能叫出声音就已经晕倒,血从后脑勺开始,眼睛、鼻子、嘴巴,全都是厚厚一层。某种意义上法医是个冷血动物,他还是第一次知道活生生的血是这么的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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