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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看戏

回门日,牛城早早赶到姐姐家,帮忙收拾家务和做菜,迎接回门的外甥女和外甥女婿。

“姐,姐夫,你们回来了。”苏云中一大早就开始在院子里张望,看到他们立马上前帮忙提东西。

屋子里的牛城听到声音第一个跑出来,“锦书,凌霄啊,快来快来,我前段日子刚摘的桂花,晒干了拿过来泡茶,你们尝尝味道。”

“你们提这么多东西做什么,怪见外的。”牛艳看见周凌霄带来的大包小包东西,嘴上埋怨,脸上全是笑容。

再打量了一番女儿,见苏锦心情、气色都好,可见嫁人后没受委屈,牛艳笑意更深。

桌上准备了满满当当的菜,除了白菜、豆角、茄子、黄瓜等自家种的瓜果蔬菜,还炖了鸽子汤。看到桌上的红烧猪蹄和肘子时,苏锦书狠狠地咽了几口口水。

“这是两个表哥送过来的,他们今天要去外地买猪崽,没时间过来。”苏云中解释说,家里养了鸽子之后富裕了些,却也不能随便吃上猪蹄和大猪肘子,他也馋。

苏锦书感叹,“杀猪匠真是个好工作。”

在各种物资和吃食都紧缺的时代,像厨师、杀猪匠这些职业,油水足,是最幸福的职业。

“好什么好!”提起这个,牛城心里多少有点不痛快,他和大多数父母一样,希望儿子能有份体面的工作。

他转而问起了周凌霄,“凌霄啊,你在外交部,平常工作忙不忙啊?是不是经常要去国外出差?”

对牛城来说,周凌霄就是他的理想儿子,做不成儿子,当外甥女婿也挺好的。

周凌霄依旧是那副温和有礼的模样,“我在外交部的情报司工作,主要负责外交情报的收集与分析,所以很少出差。”

这方面,牛城不懂,但不妨碍他觉得周凌霄完美,“真好,我家两个小子,要是能有你一半,我就心满意足了。”

苏锦书默默地看了一眼假模假样的周凌霄,又看了一眼对周凌霄十二万分满意的舅舅,心道要是有两个周凌霄这种八百个心眼子的儿子,谁能吃得消。

察觉到周凌霄向自己看过来,苏锦书立马给他夹了一块猪蹄,送到他嘴边,“你吃呀。”

周凌霄的假面差点裂开,他不喜欢吃猪蹄这种油腻的东西,但整个桌子的人都在看着自己,他只能硬着头皮张嘴。猪蹄炖得软糯Q弹,香味和酱汁味很足,意外的不难吃,甚至有点香。

“好了好了,大家都吃饭吧,一会儿菜该凉了。”见女儿女婿感情好,牛艳笑得嘴都合不拢,忙不迭地招呼大家吃菜。

午饭过后,苏云中拿到两本鸽子养殖的书,格外惊喜,“姐夫,你是怎么搞到这两本书的?”

“目前国内关于养殖方面的书籍较少,加上这些年国家更加注重工业的发展,农业反而落后。这两本书是我托人从国外买回来,自己翻译的,我打算投一下出版社,看能不能出版。”

听说这是周凌霄自己翻译的,苏云中瞬间对这个姐夫产生了崇拜感,“那姐夫,你能不能帮我找找养猪方面的书,我跟姐姐还有表哥他们准备合伙养猪。”

“你姐姐,养猪?”周凌霄意外地问,苏锦书平日懒懒散散,看起来就不太有事业心。

“是啊,家里的鸽子养殖就是姐姐一手操办起来的,她说猪肉缺口大,让我们去养猪,肯定也不会错的。”苏云中对苏锦书这个姐姐有着天然而盲目的信任感。

周凌霄早已听到风声,继包产到户之后,城市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养殖方面,也会进一步放开,没想到苏锦书能敏锐地察觉到时代的风向。

这边苏云中和周凌霄在讨论养殖书籍方面的事,那边苏锦书把做酸梅汤需要甘草、乌梅的事跟牛城说了。

“没问题,甘草和乌梅包在我身上,你要多少都行。村东头的高家刚收了今年最新的桂花,你可以去他家买些。另外,我家那辆三轮车你也开去,卖东西更方便些。”牛城知道外甥女是个有主意的,对她的想法完全不质疑,全力支持。“不过,卖酸梅汤,算不算投机倒把啊?”

过去的经历,让大家对做生意始终讳莫如深。

苏锦书:“放心吧舅舅,现在京市很多卖东西的小摊贩,还有私人餐馆什么的。”

制作酸梅汤最重要的两样药材解决后,苏锦书就出发前往高家,准备买一些桂花回去。桂花放在酸梅汤中不仅可以增加香味,还能提升色泽,使酸梅汤既有酸甜的味道,又有桂花的甜香。

远远地,苏锦书就望见高家院子里几株枝繁叶茂的桂花树,幽幽的香味飘散开来,闻之令人心醉。

她走到院子门前敲门,没多久,屋里走出来一个文质彬彬的年轻男人,见是苏锦书,忙看门,“锦书,你怎么过来了?”

面前的年轻人气质和村里大多数男人不同,苏锦书很快在原身的记忆里找到了关于高扬的信息。

高扬是村里第一个大学生,上大学前,高扬特意来找过原身,表示他从农学院毕业后,会回到家乡来,请原身等他回来。

可惜原身在情事上不开窍,加上两个人前途的差距、大学生包分配等原因,原身并没有将这件事放在身上。

感情的事,不知情的人更坦然,知晓内情的苏锦书此时面对高扬就有些尴尬了。

“锦书,你来找我爸妈,是有什么事情吗?”高扬主动开口,打破尴尬的局面。

“我来找他们买些桂花,他们不在的话,我就先回去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苏锦书决定走为上策。

高扬拦住她,直接从屋里拿出一蛇皮袋桂花出来,“这些是刚晒好的干桂花,我妈卖一块钱一麻袋,给你。”

苏锦书接过桂花,付了钱,高扬送她到门口时,鼓起勇气问她:“我听说你嫁给了京市的工人,他对你好吗?”

“他对我很好,我喜欢他。”感情的事,最忌拖泥带水,苏锦书寻思这样说能快刀斩乱麻,就是对高扬残忍来了点。

果不其然,高扬失落地低下头。不过很快,他又抬起头,对苏锦书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你在京市要是有什么事情,可以来京市农学院找我。我们从小一块长大,是最好的朋友。”

多一个朋友多条路,苏锦书自然不会拒绝,抿着嘴笑,杏眼弯弯,“嗯,不管怎样,我们是好朋友。”

高扬被她的笑容晃了眼,总觉得苏锦书比之前更加漂亮了。

“锦书啊,你买个桂花怎么这么久,害的我们出门来找你。”离高家不远处,牛城朝苏锦书喊道,周凌霄站在他旁边,静静地看着这边。

苏锦书向高扬告别,提着桂花朝他们跑去,“高大叔他们不在家嘛,我就跟高扬哥聊了几句。”

“高扬哥?”一旁的周凌霄突然出声。

“高扬是我们村里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大学生,锦书从小跟他一起长大,感情好的很。他上大学之前,还有传闻说高扬跟锦书经常钻玉米地呢。说实在的,他们青梅竹马,我原先以为锦书会跟他结婚呢。”牛城大大咧咧地,一股脑将他们的往事全说了出来。

苏锦书突然感觉周身的空气骤然凉了下来,冻得她三伏天胳膊上起鸡皮疙瘩。

“哦?他们还钻过玉米地,看来感情是真的很好。”周凌霄冷着脸,没什么情绪地说。

苏锦书觉得,她必须解释一下这个问题,虽然原身之前确实跟高扬钻过玉米地,但绝对没干什么少儿不宜的事情。

她正要开口,前面钻出来个穿着绿色警察制服的男人,见到周凌霄就凑上来,“嘿,真巧,周哥。”

何书嘉看到苏锦书,露出惊艳的神色,“这位就是大嫂吧,哇哇哇,谁说大哥娶了个貌丑无盐的村姑的,分明就是仙女。大嫂你好,我叫何书嘉,跟周哥青梅竹马,一块长大的。”

周凌霄扫了一眼何书嘉,眼神冰冷中带着一丝狠厉,把何书嘉吓得生生把接下来要说的话咽下肚子,只一个劲地朝苏锦书傻笑。

“既然是外甥女婿的朋友,一起回家坐坐吧,我看天色也不早了,你们干脆在村里住一个晚上,明天一早再回京市。”牛城热情地招待何书嘉,直接拉上他一起回家。

何书嘉正愁没机会打听苏锦书的消息呢,哪会拒绝,迅速和牛城聊得热络。

前边何书嘉跟牛城走在一起,聊得热火朝天,后边苏锦书和周凌霄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安静地走着。

苏锦书看着前面阳光开朗的少年,陷入了沉思。书中何书嘉的戏份不少,他是个警察,和女主佟清青是同事。

除此之外,何书嘉也是深情守护女主的男二,默默爱着女主,付出一切却始终得不到回应。最重要的是,何书嘉的结局太惨烈了。

他在追查一个案子的时候出了意外,被犯人分尸,头颅被邮寄送回警局,其他的部分,直到结局,仍旧没有找回来。何书嘉的死亡,进一步促成了周凌霄的黑化。

在好友接二连三死于非命的打击下,周凌霄行事越发无所顾忌,为了致周庭韫于死地,不择手段。

等等,似乎漏掉了什么重要的信息,苏锦书努力回想。

“在想你的青梅竹马?”周凌霄出声,拉回苏锦书的思绪。

不明白周凌霄为什么莫名其妙地说什么青梅竹马,加上没能想起来重要的信息,苏锦书有点懊恼,没好气地说:“才不是,再说了,你不是跟你人说,就算我在村里有对象,你也不介意的吗?”

“所以你口口声声说喜欢我,都是骗我的?”周凌霄冷笑,目光如炬,像是要穿透她的谎言。

苏锦书立马反应过来,调整情绪,开启表白模式,“当然不是啦,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呀,其他人都是过去式。”

“小骗子。”周凌霄意味不明地吐出三个字后,一路上便再也没有说话。

两人之间的气氛变得奇奇怪怪,好在很快就到了家,苏锦书提着的心瞬间放下来,跑去找苏云中讨论养殖大业。

傍晚,跟苏家所有人聊完天的何书嘉终于找到空隙,问候周凌霄,“周哥,这么漂亮的小媳妇,你真舍得离啊。咱们青梅竹马,从小一块长大的,我觉得哈......”

眼看着周凌霄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何书嘉噤了声。

“别再提‘青梅竹马’四个字。”周凌霄铁青着脸,一字一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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