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思轲再见到同归尘的时候,两个人没讲一句话。他还是孑然一身,同归尘却有人给他推轮椅了,打扮模样显然并不是保镖或者护工。
隔老远打量了一下,叶思轲又觉得扎眼了。
他转身上了楼,这个宴会厅没电梯,同归尘只能被抬上来。按他对这人的了解,这简直是在他脸皮上跳舞的事,只要他不下去,他俩根本不可能有见面的机会。
躲了一场尴尬。
叶思秋端了杯红酒晃到他身边,半杯酒在杯子里摇摇晃晃就像要洒出来,不知道刚从哪儿讨了快活回来,笑的媚眼如丝,步态都不怎么稳了。叶思轲看的头疼,伸手托了一把,皱着眉头训他“别喝了!让人看见像什么样子,爸爸一会不得骂死你。”
“嘻嘻”,叶思秋靠在他肩头,也不顾外人“哥,看见那个瘫子你魂都快飞了,爸妈知道那怎么也得先骂你吧。”
“小秋,好好说话”,叶思轲冷下声音,他对这个唯一的弟弟当然也凶不起来,只是保护同归尘基本可以说是他的自然反应,根本容不得人说三道四“太没教养。”
“算了吧,你俩婚都离了”,叶思秋摆摆手,仿佛听见了什么天大的笑话,花瓣一样的红唇动了动,张口就是不留情面的话“难不成还让我叫他嫂子?我这辈子最恶心的就是同归尘这样的瘫子,活死人一个脾气还他妈的那么大,活该他同家倒了,同归尘不天天像个神仙一样的么?自闭,这不也得出来陪酒卖笑,他能不能拿住酒杯还两说呢。”
“行了!”叶思轲一张俊脸上布满寒霜,伸手招来佣人“二少喝多了,把他带下去休息。”
“你才喝多了呢!”叶思秋弯眉一挑,一把甩开佣人的手“哥,我看你是真的不清醒,同家当年把同归尘送来,不就是图咱们家的钱吗?不就是看你喜欢他才敢提这么一堆要求吗?你见过谁家往高位联姻敢送个瘫子过来?他以为他们家是姓林?咱爸什么时候丢过这么大的脸?”
要是往日,叶思轲哪怕再疼叶思秋,也是得发脾气让他住嘴的。但是现在,他所有的话都哽在喉头,根本说不出几句制止的话来。
“哥,要我说你就是脾气太好了”,叶思秋摇摇头,白玉一样的手指点着吧台,神情颇为不屑“要是夏迟敢回去找他那个老情人,我绝对宰了他”,过往的佣人给他续了杯,叶思秋端起来一饮而尽,又换了一副笑眯眯的媚眼“按他们家现在这局势,没你这个前夫的名头,今儿他都收不到邀请函,连个陪酒的机会都没有。回头我下去绕一圈呗,我不信他还真当他是我嫂子,敢不敬我的酒?”
“别去了”,叶思轲叹口气“你这都喝成什么样了,谁的酒都接也是挺丢人。”
“哥,你不会还想找他好吧?”叶思秋闻言,表情古怪的看着叶思轲,瞪大眼睛忽然问道“你没疯吧!同家欠了一屁股债,今天这晚宴上好几个都是他家的债主,你给他们家收拾了一次还准备再收拾一次?同归尘又不领情,上回你是他老公,这回你打算做什么?做他舔狗?冤大头吗。”
“我倒是想”,叶思轲微微苦笑,低头点了根雪茄。叶思秋抽不惯这东西,从自己的烟盒里抽了一支烟,就着他的手就想点上,还没靠过去叶思轲刷的就熄了火“你少抽,不做生意不应酬,抽什么烟。”
“我倒是想”,叶思轲耸耸肩,烟雾弥漫,男人英挺的侧脸似乎罩上了一层看不清的忧郁“死心了。”
同归尘本来不叫归尘,叫同悲尘,名字听着挺非主流,实际上是取自李白的天地一逆旅,同悲万古尘。他瘫痪之后,父母觉得这名字晦气,给改成了归尘。
但不管是什么名,在叶思轲眼里,这就是个神仙,甭管他胳膊腿能不能用。
叶家世代经商,靠着海贸驰名内外,“海龙王”的地位无人能及,叶思轲作为叶家正儿八经的继承人,经商原本该是他人生中唯一需要认真学习的东西。
上帝偏偏赐给他一场风花雪月。
家里的揍是没少挨,他对同归尘的心思还是一点没少用。
叶家家大业大,但凡有海的地方就有他叶家的港口和船,但叶家父母却不是顽固不化的思想,给予两个儿子极大的自由。虽然该学的东西得学,但叶思轲从小活的就比几个熟悉的其他家族的继承人轻松不少。原本出柜也没受到阻碍,除了在他坚持要和同归尘结婚的这件事上。
叶父硬生生打断了一根棍,也没把自家儿子这个死心眼给打回来。
同家八十年代也是靠海运起家,但和叶家这种世代累富的豪门贵胄没法比,做这行的原本就都得看叶家脸色,叶思轲追同归尘几年,里里外外给行了不少方便。同家从中产阶级爬到上流社会,虽然就是个吊车尾的存在,但着实也风光了一段时间。
可惜的是,同归尘的父母不是能守财的聪明人。
叶家的继承人追着自己儿子跑,这件事在他们眼里就成了炫耀的资本。不少人知道都在背后笑话,这就好似秀女被选进了宫还没等到个封号,穷酸娘家就开始自封国丈了。同家迫不及待的扩张自己的势力版图,但认真说起来这种类似暴发户的身份又怎么能玩的过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资本家,被人哄着签了好几份对赌协议,没两年就破产清算,逼得同父差点上吊自杀。屋漏偏逢连夜雨,也就这个时候,他们家这个唯一拿得出手的儿子出事了。
同归尘在叶思轲眼里是哪哪都好,唯一他觉得不好的,就是同归尘看人的眼光。要按叶思轲自己的想法,那就是遗传了他父母,标准的识人不清。
高中时他们都是T市选送的市三好生,全市正好也就这两个名额,叶思轲现在都觉得像是命中注定,那会儿他试着开始接手家里的生意,是他刚从国外回来这个沿海城市第一学期。
打眼瞧见的第一眼,叶思轲忍不住在心里爆了句粗。
这他/妈,这他/妈就是天仙下凡。
“你好,同悲尘。”
不是说脸长的多出众,叶思轲见惯了长的好看的男男女女,就是这人气质出众,往那一站感觉就是个绝世独立的莲花,这词当然是褒义的。但后来他俩闹掰,叶思秋知道之后翻了个天大的白眼“这话没错,我看他就是个白莲,不要脸。”
他俩的关系在这句你好之后,好像也就再没下文了。
叶思轲活到现在,人生中所有的挫折都是在同归尘身上受的。他父辈出身豪门,母亲是欧洲的古老贵族。一双碧蓝的瞳孔勾魂夺魄,模样也生的迷人,接受了正儿八经的精英贵族教育,所有礼仪教法规规矩矩找不到一丝错处,到哪儿叶思轲都拿得出手。从小到大,不知道多少男女迷他迷得发疯,可偏偏——
同归尘不吃他这一款。
叶思轲认识同归尘的时候,他已经出柜了,谈恋爱的时间和他告白就是个前后脚,男朋友是个自称“流浪诗人”的文艺派青年。要按叶思轲的标准,就是个混吃等死不干正经事的骗子,写几首狗屁不通的现代诗,偶尔能上个不入流的诗刊杂志,每天向往着诗和远方。就是这么个畜生,把同归尘迷得两眼一抹黑,仿佛被下了蛊。
叶思轲和这人打过两次架,一次是因为他出轨未遂,没被同归尘发现被自己碰见了,一次是因为他和同归尘吵架动了手,一巴掌扇的同归尘嘴角流血。
两次同归尘都护着他。
他这样的家世根本不需要动手,第二次是叶思轲亲自把人打进了医院,差点当场活活打死。也就是这一次,同归尘在手术室外很平静的告诉他。谢谢叶思轲帮忙出头,但他们以后不要再见面了。
叶思轲在家消沉了两个月,胡子拉碴喝了半个月的酒。
也仅仅只维持了两个月。
准确的说是52天之后,叶思轲记得很清楚,同归尘出事了。
这一次还是在医院,只不过同归尘不能在和他讲话了,狠话都说不出来。
他被那个自称爱慕星星月亮,喜欢诗与远方的温柔男人家暴。
硬生生打断了脊椎。
再然后,为了拯救自家企业,填补财务上的巨大窟窿,同时也为了甩了这个从此高位截瘫的丢人儿子,同家把已经瘫痪在床的同归尘亲自送给了叶思轲。
叶思轲顶着家里的压力,同归尘坐着轮椅也把他抬进了家门。
这段婚姻维持了五年三个月,最终惨淡收场。
这是他们离婚后第一次在同一场合出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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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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