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树下,十三岁的容越,在这颇有寒意的早春夜,只着一件破旧的玄色薄衫,裸露出来的皮肤青紫渗血,抱着腿的双手冻得红肿皲裂。他把头埋进双膝,小小的背影,低低的呜咽,在月色里显得脆弱而绝望,让人心疼不已。
沈蒙透过门缝叹了口气,这安乐宫,并不能让人永享安乐,反而像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凶兽。
当初自己真是造孽啊,为什么要给容越搞个这么惨的身世设定。
写的时候没心没肺毫无感觉,如今真想狠狠抽自己一巴掌。
要不是穿进这书中世界,他都不知道自己寥寥几笔的设定,会让角色一出生就注定在这个世界里活得凄惨。在那些没被书中提到的日子里,命悬一线,九死一生。
沈蒙看不下去了,摸了摸怀中还热乎的烙饼,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安乐宫。
他不能冲动,书中关于容越的感情线就是从这时候开始的。
刘嬷嬷死后,容越在冷宫无人照料,什么阿猫阿狗看到他都要踩上一脚。有一次被送饭的宫人毒打一顿后,几天下来连馊饭都没得到一口。外面一个长得清秀的洒扫小太监于心不忍,偷偷给了他点吃的,从此他便对那小太监心生情愫,弯了。
想到这里,沈蒙搓了搓双臂,加快步伐。
无论如何,绝不能做这个亲自送东西的人,毕竟自己是钢铁直,按照剧情发展,以后可是要做驸马的。
想当初为了爽一爽,将自己写进小说,然后把大部分人都写死了,自己迎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成为了书中唯一的赢家。
不得不说,挺狗的。
总之这事,还需从长计议。
*
几日后。
沈蒙趁着换班的间隙,物色了一个刚进宫的不太好看的小太监。
小太监长得……,反正就是那种让人见了就喜欢不起来的样子。如果他带着衣服和吃食去见容越,容越怎么也不会弯吧?
只要他不弯,后期就不会变成凌虐男倌儿的变态疯批,也算是曲线救国了。
想到这里,沈蒙脸上不由得扬起笑意,这俊美含笑的脸在小太监的眼中是极好看的,比宫中的贵人们还要好看。
小太监当下就应了他的请求。
转眼三年时间过去。
小太监往返沈蒙和容越之间,让容越终于活得比狗好了一点点。
可惜好景不长,一天他刚送完东西,就被皇后身边的掌事姑姑撞见了。
给他随便扣了个罪名,杖出宫外。
沈蒙没想到,自己的举动会害了小太监,如果不是因为自己,他还在宫里好好的,根本不会被打出宫外,如今是死是活也没法知道了。
他无比自责,一连几个月都噩梦缠身,寝食难安。
自那以后,他怕连累别人,便总是在夜深人静之时,偷偷往安乐宫的狗洞里塞吃食和衣物,再也不假手他人。
*
又一年春猎之时,皇帝率一众皇子公主前往云山围场,沈蒙装病成功留在宫内值守。
想到如今容越在他的暗中照顾下已经衣食不愁,是时候识文断字了。
他出生就被扔在冷宫无人问津,连活着都靠碰运气,更别提受教育了。
交班以后,沈蒙将《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四书五经》《资治通鉴》《大学衍义》等书籍,按照不同阶段的学习范围分好类,用布条裹了裹,揣进怀里。
想着容越虽然暂时认不得读不得,但是半年后他偶遇太傅,就能派上用场。
这些书籍都是经过沈蒙仔细注解过的,毕竟是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这些对他来说毫无压力。
侍卫府离安乐宫很远,且要躲避巡逻的侍卫,绕道走僻静的小路,去一趟要耗上一个时辰。好在这些年沈蒙早已习惯,就算闭着眼,也能在这黑夜里快速奔至目的地。
到安乐宫门口时,已是四更天。
他赶紧解开衣袍,正要摸出怀中的书籍,整个人都僵住了。
狗洞里探出少年半个身子,乌发散乱,眉眼纯澈。那张稚嫩的脸,有些许脏污,在清冷的月色中扬起,幽黑的双眸盛着点点星子,将沈蒙宽衣解带的模样尽收眼底。
“这位哥哥,你是迷路了吗?”
容越眨了眨水汪汪的大眼睛,从狗洞里爬出来,拍了拍身上的泥土。
沈蒙:“…”小屁孩儿,谁是你哥啊?别乱认亲戚!
见对方一言不发,他纯真地笑起来。
“走,我带你回去。这宫里我可熟了,你住哪个宫?”
容越拉起沈蒙的手,怀中书籍落了下来,砸了脚。
突如其来的痛感,才让他感知到手腕上冰凉的束缚,连忙挣脱,拱手行礼。
“谢过三殿下,不必了。卑职…恰巧路过,这就离开。”这手拉的,小爷我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沈蒙顾不得礼法,没等容越应允,衣衫也忘了整理,连滚带爬地逃进夜色中。
身后响起容越稚嫩又焦急的声音。
“喂,你的书!”
沈蒙一口气跑回侍卫府,轻手轻脚地进了通房,钻进被窝。
剧烈的运动导致心脏起伏太快,憋得他满脸通红,太阳穴直突突。
他千算万算,都没算到会在今晚与容越撞了个正着。
这怎么不按书中的剧情走呢?
明明自己跟容越第一次有交集,应是五年后啊。
完了完了完了,这要是被他喜欢上,岂不是前功尽弃?
按照设定,容越弯了之后,一旦心情不好就差人抓一堆年轻貌美的男子,供他凌虐,还弄出了很多条人命。
不行不行不行,沈蒙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虽然这次容越可能并没有发现自己就是那个一直在暗中照顾他的人,但是以防万一,安乐宫是万万不能再去的了。
这半年只能靠他自求多福,遇上了太傅,他便能从冷宫出来了。
太傅谢景同,清风傲骨,品性高洁。只要他做了容越的老师,几年之后,言传身教,耳濡目染,定能让容越成为一个正常的栋梁之材。
想到这里,沈蒙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他现在只要等着容越遇到太傅就行了,并在那之后想办法让容越留在太傅身边,防止他像书中那样,学个一年半载就另攀高枝。
不知不觉天边泛起了鱼肚白,沈蒙才皱着眉沉沉地睡去。
而另一边,容越坐在粉蕊簇簇的桃树上,双腿荡漾,稚嫩的脸上笑开了花。
他将左手轻轻贴在脸颊上,然后又移到鼻尖嗅了嗅,笑容更盛。
多少个深夜,他站在狗洞旁,想紧紧抓住那截冷白漂亮的腕骨。
但是在这冷宫多年,尝尽了人心险恶,唯利是图,他不断拔高自己的防线,冷眼看着这个男人为他所做的一切。
他笃定,自己身上一定有这个男人想要的东西。只是,他怎么也琢磨不出是什么。
一个冷宫里苟延残喘的皇子,朝不保夕,能给他带来什么利益?
容越想不通,索性就不想了,敞开了享受这片刻的愉悦。
不知道为什么,触碰到那个男人的手,会莫名地心情大好,笑意怎么藏都藏不住。
只是后来的几个月里,容越依然每晚等在狗洞旁,却再也没见那截冷白漂亮的腕骨伸进来过。
*
初夏深夜,圆月高悬,安乐宫走水。
破败的宫殿烧起来就像黑夜里挣脱囚笼的火龙,冲天的火光蔓延开来,照亮了整座皇城,连皇帝都被惊动了。
十七年了,皇帝都快忘记自己有这个儿子了。
虽然打从他出生起就没见过一面,但是从未想要了他的性命。
得知他身处险境,皇帝难免心下一惊,急急忙忙地赶了过去。
沈蒙那一队人是最先赶到的,不一会儿,侍卫太监宫女都提着水桶,乱作一团。
火势漫天,沈蒙来不及思考书中不存在的情节怎么会突然发生。他将棉被浸了水,甩到自己身上,毫不犹豫地冲了进去。
安乐宫就那么大,能找的地方都找了,始终不见容越的身影。
浓烟呛入肺腑,加上剧烈运动,很快他就有些体力不支了。
就在他快倒下之时,那个稚嫩少年惊慌的脸若隐若现。
沈蒙不知是自己扶着他,还是他搀着自己。糊糊迷迷地出来以后,就不省人事了。
皇帝见状,连忙上前。
与容越对视的那一刻,他伸出的手,便僵在了半空。
像!太像了!
眼前这个稚嫩少年,像极了他年少时的模样。尽管衣衫破旧,满脸脏污,都掩盖不了他眉宇间天生不凡的气度。凌乱的发丝被风扬起,更显少年英姿。
皇帝的手到底还是抚上了容越的脸颊,他却仿若惊弓之鸟,连忙跪下,瑟瑟发抖。称自己有罪,惊扰了圣驾。
终是血浓于水,皇帝当即给容越赐了宫殿,重赏所有参与救火之人,特别是侍卫沈蒙。
*
由于吸入过多浓烟,沈蒙昏迷了三天三夜,太医都住进了侍卫府。
第一天二皇子容衍来看过之后,碍于身份便没再来,此后就是容越一直在这儿守着。
“张太医,沈侍卫他,怎么还不醒来?”
张太医把完脉,起身拱了拱手道。
“三殿下不必忧心,沈侍卫现下已无大碍,最迟一个时辰便会清醒。”
“有劳张太医。”
容越谢过之后,连忙趴到床边,双手撑起下颚,一瞬不瞬地盯着沈蒙。
他是安乐宫走水那天,才从别人口中听到这个男人的名字。
虽然容越曾在夜色中不止一次地跟踪过他,但从未刻意去打听他,所以只知道他是住在侍卫府的一名侍卫。
如今近距离地看着这个男人,容越不由得心中一问。
一个成日舞刀弄枪的侍卫,竟有如此绝色?
墨发如瀑,肤色莹白,眉似远山,睫若蝶翅,鼻梁高挺,薄唇樱粉。
这是一个骨相与皮相都美到极致的男人。
沈蒙醒过来的时候,被眼前少年直勾勾的眼神吓了一跳,连忙要下床行礼。他刚起身,就被一双冰凉的手按住了肩。
“沈哥哥不必多礼。”
容越笑了起来,笑得温柔纯澈。
“若不是沈哥哥,我早就命丧火海了,要行礼也应当是我给沈哥哥行礼。”他态度极为诚恳。
“三殿下,使不得!护您周全,是卑职的职责所在。实在是承不下这一声哥哥,还请三殿下莫要这么称呼。”到底是个孩子,估计被吓坏了,对我心存感激也是情理之中。
“这皇城里,人人皆称我一声三殿下,可有谁真的把我当成皇天贵子?这个虚名若是成了我与沈哥哥之间的隔阂,我明天就下令,不准他们再这么称呼我。”
沈蒙看着眼前的少年嘟起嘴巴,忍不住笑出了声。
此时的容越,不过是个乖巧纯真的小孩儿,沈蒙实在是无法把他与书中那个杀人如麻的变态疯批联系在一起。
见沈蒙不说话,容越伸出手指勾了勾他的袖口。
“沈哥哥,你就别拒绝我了,好不好嘛?”
“三殿下,这,于礼不合。”不好!
沈蒙身子往后靠了靠,抽回衣袖。
“沈哥哥是不是也跟他们一样,不喜欢我?希望我死?”容越低下头,浓密的睫羽遮住了眼中所有的情绪,看起来十分惹人心疼。
“当然不是!”这傻孩子,净瞎想。
少年扬起稚嫩的脸,原本黯淡的黑眸溢满了光。
“那你就让我叫你沈哥哥嘛,我保证,就私下里叫。好不好嘛沈哥哥?”
沈蒙架不住他的软磨硬泡,衣袖都快被扯破了。半晌之后,终于点了点头。
容越高兴得蹦蹦跳跳,脑袋不小心撞到了旁边的洗脸架,两人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看着傻乎乎的容越,沈蒙想,或许这个孩子并没有那么可怕。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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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沈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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