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绯天缓缓睁开眼睛,眼前先是一片模糊,之后视线逐渐清晰。
他伸出手,视野里是一双胖嘟嘟的小手,白皙中透着粉嫩,确实是重生无疑,不过这重生的地点,显然不是原来的时代了。
他仰面朝天躺着,眼前有一道薄纱帘子,帘后隐约可见出一段古色古香的屏风,香风一阵一阵的被裹挟着,扑面而来。
这是转生到了哪?秦汉?唐宋?魏晋?
暂时看不太出来。
转生的事情很突然,他死得也很突然。
坠楼身亡。
准确地说,他是被人推下了天台。
他闭了闭眼,死前的画面似乎还在脑海中徘徊。
白色的高塔,蔚蓝的天空,灿烈的骄阳。
滴答滴答的水声,少年穿着干净的白衬衫,一步一步向他走来。
“万千世相中,有人向正为善,有人向逆为恶。”
逆光勾勒出少年的剪影,他语气里带着漫不经心的笑意。
“老师,你会选择哪一方?”
少年的模样实在不像个杀人凶手,他身上纤尘不染,阳光灼热刺目,亦绯天看不清他的面容。
继而,亦绯天也没料到,对方会真的就这么把他推下去。
十八层楼,像十八层地狱。
骨肉断裂的痛感似乎还能感受到,他的尸体一定惨不忍睹。
但是死了也是好事,他也并不是很想回去继续面对一片狼藉的生活。
除了有点痛以外,他几乎是积极踊跃地接受了地府存在这件事。
是的,不知道你更喜欢哪一个称呼,幽冥,黄泉,或者酆都?
总之,地府确实存在。
黄泉路,彼岸花,奈何桥……
这些只存在于神话或故事当中的东西,都是真的。
当然还有孟婆汤。
不过这传说之中的孟婆汤,看起来有些许歹毒。
土黄土黄色的汤底,看上去清汤寡水,泛着不妙的青焰色。
说实话,亦绯天看到的一刹那当即就有点反胃。
让他喝这种东西,亦绯天是一百万个不愿意。于是,他趁其他鬼魂阴差未注意,反手把汤倒进了忘川。
这事很快就被发现了,地府一阵鸡飞狗跳,他趁乱浑水摸鱼,也没看清走的哪,一阵天旋地转之后,他就来到了这个世界。
回忆完毕。
依旧摸不清头绪,不过活都活过来了,也不在乎这一时,先好好长大吧。
几年后。
他逐渐摸清了他穿越的世界背景。
首先,这是一个,很颠覆唯物主义世界观的世界,它能修仙。
御剑飞行在这个世界不是做梦,各种各样的法术自然也可以。
其次,这个世界有神佛,也有鬼魂,只是以上三者他都没见过,也似乎并没有提及地府、轮回转世之说。
他偷偷看过父亲的书册,书上说,这世界曾有个神明,为天地降生之初孕育之灵,天地任命其为神,司掌万物兴衰,规则秩序。
因其诞生象征天地阴阳分离,故天地生灵名之曰“离”。
神明白发金瞳,着玄衣,骑白鹿,身侧常有凤凰灵鸟相伴。
传说,神广爱世间万物,又以人为万物灵长,常相庇佑。
然而,世事无常。
后来的某一年,人间大乱,民不聊生。
秩序崩,神明陨落,桃祸降世,流云大陆始成。
天上天下自此二分,天上仙门立,天下四裂,群雄并起。战乱经百年,遂平,东皇尊四方共主,凡间四方分区而治,至此安宁。
今天诏九年,距离君殒落已逾三千年。
最后一件事,也是他最想吐槽的一件事。
他,这具身体的身份,似乎不一般。
他姓慕陈。
没错,这是个复姓,不是国姓,可要追本溯源起来,这是个比国姓还牛掰的姓氏。
它牛掰就牛掰在:跟神明有一定关系。
跟神明有关系,那就是尊贵。
再加上皇亲国戚,那就是double尊贵。
毕竟,慕陈家就这么点人。物以稀为贵。
至于他的名?那就更具有传奇色彩了。
他单名一个绯字。
别小看这个绯。
据说,他之所以叫作“绯”,是因为他出生之时红霞漫天,不知从何而来的桃花纷纷扬扬,映衬着残阳若血。
桃花,是离君的象征。
而因为桃祸,离君后来也被打为“邪神”。
三千年过去了,世上都没有桃花了,又是血色残兆,怎么看怎么不吉利……
但不说邪神这一茬,神明转世,你就说牛掰不牛掰吧。
顶着一帮人的视线,他面无表情地放下碗筷,起身,离开。
只听身后侍女嗷嗷直叫:“啊啊啊!他真的好可爱!”
亦绯天:“……”
别的不说,这身容貌是好的。
从他出生起,坊间便有“慕陈一出,天地灵秀失色”的传言。
他又偏爱穿红衣,尤其爱揣着衣袖四处飘荡,逢人便挨夸,这感觉倒是挺新鲜。
一个上辈子万人嫌的人突然体会到了万人迷的快乐,就犹如一个饥渴之人见到水源冰块,一个在大英被荼毒多年的人突然品尝到了中式美食。
亦绯天又是爱憋着一肚子坏水的人,于是很快爱上了持靓行凶,且屡试不爽。
面无表情的亦绯天背着手走了几步,很快勾起了笑容。
皇亲国戚,大户人家,姿容绝世,身体健康。多少人做梦都得不到的条件,他一下都有了,当一辈子咸鱼岂不美哉?
什么邪神转世见鬼去吧!他平生目标只有一个:躲懒逗人摆大烂。
亦绯天发现,他这个爹似乎很不待见他,每次他有什么新奇玩意想跟爹聊聊,爹都会避开他。
但慕陈家主待他也不可谓不好。
要习文识字,他爹便请先生教习句读,为他建了个小书房。他要看书,便命人搜集天下图志给他。
他喜欢琢磨吃食,慕陈府便单独开了小厨房,专做小慕陈的吃食。
慕陈夫人没事也不来烦扰他。亦绯天也很喜欢自己这位美丽温柔的生母,是以每每琢磨出新花样,也第一时间托人送去给她尝鲜,母慈子孝,一时间又成为美谈。
可惜,好景不长,或许美人多薄命的定律在这个世界也同样适用,慕陈夫人不出几年便因病离世了,亦绯天一直未能查出她的死因。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修者打扮的老头找上了门。
慕陈绯抱着双臂安静站在窗下。小小的人儿个头还未够着窗棂,茂密的草木将他的身影很好地掩藏了。
房内,两个大人正商谈着他的去留问题。
那老头自称流云仙宫司命长老,絮絮叨叨跟他那便宜爹说着修仙的种种好处,又说起什么天命,说他是百年不出的奇才,反正能夸的都夸了,总之,就是要把他拐去那什么流云仙宫修仙去。
亦绯天听着听着都觉得不可思议:我当个凡人不好吗?我有吃有喝的为什么要受那个罪?
……不去,坚决不去!
正当他要迈开步子去抗议表明决心时,一个卷轴突然出现在他头顶给了他一下,他条件反射地抱住头,痛呼一声:“哎呦!”
声音奶声奶气的,颇具喜感。
两个大人停住了谈话,互看了一眼,慕陈家主一手背在身后,一手放在胸前,打开了窗子。
司命长老也往窗外看过来,只见自己刚刚还夸着“聪明乖巧”的小家伙就站在那里,揉着脑袋,跟自家神器大眼瞪小眼。
慕陈绯心说不妙,果真,一抬头就看见自家老爹饱含杀意的目光。
天要亡我!
自母亲离世,他爹待他更加若即若离了,说不定真舍得把独生儿子轻易送人。
不妥,大不妥。
他寻思措辞正要开口,司命长老却先他一步,和蔼笑着:“小友别害怕,这是我流云宫圣物,也是当世神器——流云书,它这是喜欢你,愿意跟你亲近呢。”
慕陈绯一撇嘴:“可是我不喜欢它!”
心下却道:流云书?什么玩意。
老头和自家父亲大人的神色说不上好。
“父亲大人”是不用说了,脸色比茅坑的石头好不到哪去,眉头皱得能拧死一只苍蝇。
而那老头……
司命长老微微愣怔一瞬,无奈地笑了笑:“公子还小,不知道神器的可贵,得流云书青睐,可是有大气运的啊!”
真的吗我不信。
慕陈绯腹诽。
仿佛听得到他的心声,倒霉的二百五神器又往他额头上来了一下。
“哎呦怎么又打我,呜。”慕陈绯一边装作很痛的样子,一边撒开小短腿跑路。
此地不宜久留,趁他爹还没反应过来训斥他赶紧溜,管他什么劳什子神器,坚决不从就完了。
——哎呦,这神器真通了灵性不成?怎么老打他!
慕陈绯东躲西躲,遇到家仆连连喊着:“借过借过!”
家仆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见是自家少爷,一叠声忙道:“哎,少爷慢点,当心摔着!”
慕陈绯哪顾得上?他只想把这劳什子流云书甩远远的。
一时间鸡飞狗跳。
他一边捂头一边带着流云书跑进茅厕,反手关了门。
慕陈跑红了脸,气喘吁吁,却还是一副小美人的胚子,茅厕里本有一些污秽的小虫子,看见这小美人纷纷自惭形愧,自觉退避三舍。
终于没人了。
他一把抓住卷轴,阴沉着脸:“说,为什么追着我?”
神器不吭声。
“不给个解释,你就下茅坑去吧。”他威胁道。
流云书不为所动。
慕陈绯便抓着它,真要把它扔茅坑里。
流云书终于出声道:“我知道你是生而知之者。”
只一句话。他顿住了。
半晌他抱起手臂,状似随意地“哦”了一声,一副“随便你怎么说我就不听”的样子。
流云书继续道:“你是漏网之鱼,势必为此付出代价。”
他压根不在乎,只是顺着问道:“所以呢?”
流云书对他有问必答,一字一句:“所以,你注定不会过平凡的一生。所过之处,必掀起腥风血雨。”
这话过于熟悉,跟很多电视剧里的“天命之子”演得大差不差。
他翻了个白眼。
“你只要不追着我不放,我就老老实实待在慕陈府,一辈子混吃等死哪也不去好不好?”
躺平咸鱼哪来的腥风血雨?真是莫名其妙。
流云书顿了一下,却不依不饶:“天命难违,信不信由你。”
他凉凉道:“好啊,那就先由我。外边那老头你引来的吧?让他回去,不要管我闲事,我就考虑信一下你。”
流云书沉默了。
它波澜壮阔的书生还没遇到过这样的人,太难了,它下面该说什么?
他也不知堂堂能逆天改命的神器到底看上了他哪点,追着他不放。
而司命长老不知道跟他爹说了什么,最终还是同意了。
慕陈绯就这么连哄带骗地被哄上了流云大陆。
修仙也成。
但是……
他看着面前两根光秃柱子开始怀疑人生。
这就是流云仙宫?这不是荒郊野岭吗,哪里能跟“仙”字沾到边儿?
“您怕不是在诓我?”
老头儿一手抓着流云书,一手拉着他的小手,乐呵呵的:“你想要什么样子它就能变成什么样子。”
这么高级?
他再度迟疑了一下,然后指着两根秃柱子道:“我想要它云雾缭绕,宫殿恢宏。”
也没看这老头儿有什么动作,可是周围场景真的随他这句话开始变幻。
浮霭流光,青鸾点翠。
不一会儿,一个云雾缭绕的仙宫缓缓出现在了两根柱子后面。那两根柱子也不再是秃柱子,变成了雕有精致花纹的……大理石柱。
我什么世面没见过……这世面我真没见过。
慕陈绯瞪大一双漂亮的眼睛。
“哇……”
这实在过于魔幻了,二十年来坚定的唯物主义人士产生了动摇。
慕陈绯摇了摇脑袋,把脑子清空,失神地看着面前的宫殿,半晌喃喃道:“……修仙……是不是很累啊……”
老头儿伸手放在他的小脑袋上。
“其实,无论是当一辈子凡人,还是当个修仙者,都会很辛苦。”
“噢……”慕陈绯转过脑袋,两只眼睛望着这个衣着朴实的老头儿,手里拽着他腰间玉佩一拉一拉,“那你会是我师父吗?听说你是什么司命长老,你是不是很厉害?你能预知天命吗?我也能学这个吗?”
外貌不那么仙风道骨、但气质是真的仙风道骨的老头儿俯下身,与这喜爱穿红衣服的小人儿视线齐平。
红衣服的小美人儿身上也有一枚玉佩,那玉佩是血色的。
老头儿拨了它一下,慕陈绯也随他的动作看过去,老头儿却没有说那玉佩,只道:“如果你愿意的话,都可以学的。”
……
四十年时光仿若都只是弹指一挥间,如流水一般从指缝间悄悄流过,从此再寻不见当初的身影。
而昔日只想躲懒的小美人,如今也长成了芝兰玉树的大美人,仍旧……只想躲懒。
这位大美人,如今是流云仙宫九尊十仙之一的第九仙尊,名号玉挽。一人独居缭云峰。因为容颜绝世被誉为“天下第一美人”,性格乖戾怪僻,行事浪荡不羁,与其美貌共负盛名的还有凡间各类绯闻流言,茶馆坊间最爱说他的风流韵事,上至权贵下至平民,无有不喜这些故事的。
传闻中,只有他看不上的人,没有他勾搭不到手的人。
故而玉挽仙尊私底下也被人称为流云仙宫煞笔之最,流云宫千年盛名都要被这厮以一己之力败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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