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搬运的商队离去,卫明姝才摘了面纱。
三人坐在老槐树下的石桌旁,阴影遮住炎炎烈日。
药铺内打杂的伙计将饭菜端上,便去忙活手头的事。
自刚才起,任玉荷便觉得卫明姝反常,她眼睛转了转,却是问了兰芝。
卫明姝向来与任玉荷无话不谈,兰芝便将那日糕点铺的事情说了一遍。
听到最后,任玉荷扑哧一笑,“哪有这样送姑娘家糕点的?”
卫明姝给她夹了两颗虾仁,“你莫要笑了。”
任玉荷这才收住话,忍住笑容,瞧了一眼面前的姑娘。
那长长的眼睫低垂着,白皙的皮肤如玉,青衣透出些清冷,却如同月仙入画,她瞧了都要迷了眼。
她双臂抱前,说道:“这沈将军回京时,本小姐也去街上凑了个热闹。”
“长得算是仪表堂堂,但是呢——”
她将一颗虾仁夹回到她碗里,才说道:“你也是京城独一份的好看啊。”
卫明姝不禁看向她。
雨后微光窥入小院,任玉荷盈盈一笑,“你觉得不合适那便算了,没什么好顾虑的。”
“只是以后要是真有喜欢的人了,一定要同我说,我可得帮你把关。”
卫明姝眨眨眼,随即低声轻笑,“知道了。”
街上雨水积了满地,马车驶过,溅起一片水花。
回到府中,兰芝去灶房煎了药。
“小姐,如今这般,宁国公回京时,咱们家可还要送些礼去?”
卫明姝在房内打着算盘,想到任玉荷的话,长舒一口气,“宁国公毕竟于咱们卫家有恩,无论是出于何种目的,咱们也不该失了礼数。”
至于其他的事,等她寻了亲事,便迎刃而解了。
*
幽州路远,宁国公回京已是半月之后。
北境初定,回京需要上报的事繁多,沈轩带人去宫中报完军饷,便上马回国公府。
沈正渝已经搬了把躺椅在院子里晒太阳,端详着手中的剑。
沈轩问道:“你回来不先进宫?”
沈正渝抬了下眼皮,将剑收回鞘中,从椅子上站起来,“太后召回,又不是为了公事。”
他握剑的手背在身后,嗤鼻笑了声,“难不成你带人到城门口迎我?”
“不可能。”
话音刚落,身侧一阵风呼来。
沈轩出于本能抽出腰间的剑挡,清脆的碰撞声回响,曙雀高挂穹宇,明晃晃的剑身反照出锋利的光芒。
“当真是把好剑。”沈正渝收剑,重重一拍他的的肩膀,“行,一年不见,没有长进,也没退步多少。”
沈轩警惕他再突然动手,等他做回椅子上,才将剑往鞘里一送,“你别忘了,家里不能动手。”
这是杨英从前留的规矩。
沈正渝摸了下鼻头,没再嘲他,翘起二郎腿,将手里的剑抛出,“你那破剑用了多少年了,早该换一把了。”
沈轩稳稳接住,将剑抽出半截,又收回剑鞘,“你这把剑哪儿来的?”
他不信他这么大本事,能在幽州寻到这样的剑。
沈正渝嘴一歪,一打响指,同他炫耀,“朋友送的。”
听罢,沈轩拧眉,又将剑利索地抛回去,“既是送你的,你自己好好收着。”
沈正渝将剑在一边,叹息,“想不到啊,这么多年过去,卫家还有人记着咱们。”
“安平侯?”
“你知道?”
沈轩移了目光,“你从前常说,你与安平侯兄长是结拜之义。”
沈正渝仔细回想了一番。
他以前有常说吗?
果真是年纪大喽,记性不好。
“卫家现在真是颇懂人情世故,这些年也怪不容易的...”
忽然想到什么,沈正渝从躺椅上起来,盘起腿道:“你记不记得,小时候你还见过他们家姑娘来着。”
他还记得当时的场景。
要不是卫家不在意,那姑娘如今就该是他家儿媳妇了。
不过就算真的定亲倒也没什么,毕竟他娘在这姑娘出生时也惦记过一阵,说是卫家夫妇相貌都是极好,家里的姑娘指不定要多漂亮。
小姑娘刚出生时杨英还亲自画了图样,打了副金色桂花手镯送去西境。
只是后来忙着收复北地,两家不怎么见过面,这定亲的话本就是戏言,也自然而然被抛在了脑后。
沈轩自然是记得的。
那年他十岁,和沈正渝回京,为的却是杨英的丧事。
当年杨英去后,太后执意命沈家将杨英的灵位送回京城,他们家当时还在安北都护府,那边战事吃紧,无暇他顾,推迟一年后才回到长安。
自此以后,沈正渝也再没带他来过京城。
回京之时,卫侯夫人病痛不起,沈正渝与卫直本人虽交情不深,还是领着他去了卫家看望。
那时他也还小,只觉得这家只有一个主人家在正堂招待他们,很是奇怪。
自家阿耶正同这家叔叔嘘寒问暖,他也实在对这些提不起兴趣,在厅中百无聊赖地坐着发呆。
衣裳倏然向下抽紧了些,他不由想起阿娘以前常给他说的鬼怪异事,吓得从椅子上蹦了起来。
顺着那方向低头,却只看见屏风后正探出一只白嫩的小手,扯拽着他的衣角。
再仔细瞧了眼屏风,一个小脑袋从屏风底下探了出来。
不是什么阴间小鬼,而是一个清秀的小姑娘。
脸白得透亮,嘴唇水润却没有血色。
他从小到大没见过多少姑娘,往来最多的也就是林家堂姊。
眼前的姑娘宛若一个精致的白瓷娃娃,虽是一副病怏怏的模样,却比他见过的任何一个小姑娘都漂亮。
姑娘似是没有发现他的局促,仍笑嘻嘻的,松开他的衣摆,食指放在嘴边,而后向他招招手,另一只手始终攥得紧紧的,神神秘秘道:“小哥哥,你过来,给你看样好东西。”
他扭头,厅上两个长辈在高谈阔论,没有人注意到这边。
犹豫片刻,就有模有样地学着姑娘,悄悄摸摸爬到屏风后面。
小小一只青衣团子坐在地上,摊开手小声道:“你看!我刚抓的蚂蚱!”
沈轩:“......”
这算是哪门子好东西......
小姑娘凑近了些,盯着手中的蚂蚱,用手指戳了两下,“呀!它怎么不动了?”
他撇嘴胡诌道:“许是这蚂蚱成了精,跑了。”
他不想告诉她,这蚂蚱已经被捂死了。
就像他阿娘一样,永远不会回来了。
小姑娘坐在地上,手上还捣鼓着那蚂蚱腿,眉毛却蹙起,“哥哥怎么不高兴啊?”
“没事。”
小姑娘默了默,朝他坐的近了些,“哥哥别伤心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就像我的病,很快就要好了。”
八岁的小姑娘,和他一样,也不懂什么男女授受不亲,见他还闷声不吭,放下蚂蚱,半个身子贴在他身上,一手搂住他的脖子,另一只手学着大人哄小孩的动作,轻拍他的背。
软软的团子猛地扑到他怀里,一时间手脚都无处安放。
软腻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有人欺负哥哥吗?”
他脸红了些,“没有。”
“哥哥撒谎!掉金豆没出息!”
他脸更红了,“我没有!”
“阿耶以前说了,要是被人欺负,那就要变成世上最厉害的人,把坏人全都赶跑。”
姑娘仿若一个打了胜仗的女将军,有那么一瞬间像他阿娘,猛地推开他,拍拍自己的胸脯,“你得学我,欺负阿耶阿娘的人,我迟早都要收拾的。”
他抬眼望着她,唯有胸中汹涌澎湃。
回京后,所有人都在可怜他,叫他避开凶险厮杀。
太后想把他留在宫中教养,不想让他再回北境凶险之地,姑母也劝他留在京城,不要跟着沈正渝再冒险。
只有这么个小姑娘告诉他,要迎难而上,变成一个厉害的人,亲手把坏人赶跑。
他紧握住双拳,忍住眼底的酸涩,“你说的是,迟早要收拾的。”
小姑娘还准备说什么,却是开始猛地咳喘起来,捂嘴偏头,掏出袖中的小帕子,连脸上仅剩的一丝血色也没有了。
他慌忙拍着她的背给她顺气,“你怎么了?”
谁都没有注意到急促的脚步声。
两个做爹的绕到了后面,并排站在一起。
自家阿耶看到,好像很愕然,面上扭成一团,“我的乖祖宗!”
卫家叔叔比阿耶还快了一步,从地上抱起那只小团子,轻轻拍着背,“我的小姑奶奶,你怎么跑出来了?”
小姑娘已经咳得没了力气,头蔫蔫地搭在大人的肩上。
沈正渝拎着领子将他提了起来,紧紧牵住他的手,手心冒了好些汗,“这是卫兄的掌上明珠?”
“正是,小女近些天...得了风寒,没想到这孩子顽劣,偷偷跑来这里。”卫家叔叔应了话,刮了刮小姑娘的鼻头,语气说不出的宠溺,“叫你这么皮,回头你阿娘知道了不罚死你!”
姑娘和刚才完全不是一副模样,胆怯地耷拉着脑袋,哼哼两声,好像见了猫的小老鼠。
他正担忧,打算问一句,阿耶却重重拍了下他的脑袋,“我们家这小子,从小也上房揭瓦的,让卫兄笑话了。”
这么一拍,他差点咬到舌头,捂着头颇为气恼,怒气冲冲地想要回嘴。
沈正渝却‘啧’了一声,让他闭嘴。
卫家叔叔似是有什么心事,让府中的下人赶紧将小姑娘抱了下去,而他又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到那椅子上。
临走时,那家叔叔说,等夫人好了再邀他们来府上,他记了下来。
出了那家大门,没走多远,沈正渝便又拍了他的头,“以后你可不能这样了!”
他实在忍不住,吼道:“干什么?!”
“你刚才是不是搂人家姑娘了?”
“不能搂吗?”
沈正渝嘴巴抿成条缝,“不能。”
他很少见到自家阿耶这么认真同他说这些,没再闹脾气,“为何不能啊?”
“有句话叫男女授受不亲,你要是抱了人家姑娘,以后是要娶的。”
“那我刚才抱了她,是不是要娶她啊?”
那时两人正走在街上,周围人虽然不多,沈正渝还是顿时瞪大了双眼,捂住他的嘴,“小声点!这话是能在街上随便说的吗!你懂不懂什么是娶?”
“这话要让别人家知道了,别以为你是没教养的登徒浪子!”
他用力掰开沈正渝的手,喘了口气,颇为不服,“我当然知道啊!阿耶不就娶了阿娘。”
沈正渝哑口无言,叉腰无奈道:“小祖宗!娶了人家姑娘,是要准备好同人家过一辈子的。”
他还是困惑,“过一辈子很难吗?”
“当然,咱们在北边,将来回不回的来......”
自家阿耶话音顿了顿,而后摆了摆手撇开头,“总之你现在不要打别人家姑娘主意的好,长大了就知道了。”
沈轩想到儿时那一面,不由轻笑。
他当时的确不懂,对这番话颇为不苟同,后来沈正渝要带他回时,卫夫人大好,便又去了一趟。
他颇为不服气,找到小姑娘便问愿不愿意同他过一辈子。
那次小姑娘坐在回廊上,笑呵呵地允诺与他。
她同他说的话,他一字不差的记了很多年。
如今他真的活着从北境那边回来了,但她好像并不记得曾经的话了。
沈轩眼神黯了一瞬,而后长舒一口气。
无妨,她还未嫁,他也未娶。
“我这次回来,同卫家的姑娘见过几面,倒觉得和小时候没什么区别。”
见过?
沈正渝心道,太阳打西边升起来了。
他从头到尾将沈轩打量了一遍,“见过几面啊?”
沈轩不答。
看到最后,沈正渝彻底站了起来,负手围着儿子转了一圈,嘴角慢慢扬起。
“你是不是看上卫家小姑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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