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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初见

2013年4月20日。

从机场去淅里的路上,周韵都在叮嘱周景暄,到了别人家里不能跟大少爷一样,要多帮忙,多和人聊天……

周景暄听着脑袋疼,他本来就没有少爷脾气,更何况他也不是少爷。

巷子狭小,车子开不进去,周韵将他送到淅里的古梨树下,把人丢下车就吩咐司机走了,留周景暄一个人在树下孤立无援。

周景暄从口袋里掏出一颗海盐柠檬糖,撕开包装把糖丢进嘴里,拖上行李箱走进淅里。

人生地不熟的,他只能靠着手机的地址一路问当地人,有些人说的方言他根本听不懂,只能礼貌笑笑表示感谢,再摸瞎往前走。

在周景暄即将崩溃的时候,终于在一个玫瑰园门口问到了具体位置。

周景暄望见里面的人在采收玫瑰,想着手上空空的到别人家不好,便问了一句能不能卖一束花给他。

玫瑰园是种植园,采收后的花都是打包了送到客户的花店里去,还没有做过这样的零售买卖。员工一时拿不定主意,便让周景暄稍等,随后去找了李榕山来。

李榕山看面前的人是个生面孔,再听他的口音不像是淅里人。周景暄生得好看,看人的眼神真挚多情,李榕山还是让员工去取了几枝花来,象征性收了十块钱。

周景暄抓着花,不同的花色,拼在一起看着不那么和谐,却也不难看。

他沿着员工的指路,终于在累死的边缘到了目的地。

大门紧闭着,周景暄舔了舔有点干燥的嘴唇,抬起手,犹豫地敲了敲门。屏息听着门内的动静,半晌没听到声响。

他又加大力道敲了敲。

这次听到脚步声了。

周景暄站得笔直,五颜六色的花束举在胸前,看着大门被一点点拉开。

“奶奶好!”周景暄一个九十度鞠躬,把花往前一递,“送给您。”

闫黎被他这阵势吓了一下,缓了片刻后接过散装的花,瞧着像是自家玫瑰园出品的。

周景暄直起身,开始报家门:“我叫周景暄,从云江来的,未来半年多有打扰,请多包涵。”

“……”闫黎一时不知说什么,只觉得这小孩怪有趣怪可爱的,年纪不大,说话怎么这么公式化,她笑了笑,把门完全打开,“来来来,先进来。”

周景暄扛着沉重的行李箱跨过门槛,门后的景色美极了,像个小花园,他在云江都没见过这样的小院。

“小暄啊,你爸爸都跟我说了,你安心在这儿住着,住多久都行。”闫黎带他进了房间,“这间房间原本是我们家小暮读书写作业的屋子,有点小,不要介意啊。”

周景暄摇摇头,表示不会,比这小得多的房子他都住过。

闫黎让他先收拾东西,自己去厨房忙活了。

周景暄坐了好几个小时的飞机和汽车,又绕了长长一段路才到,此刻困乏地坐在床边休息。

他给周韵和爸爸发了消息,告诉他们他已经住下了,并谴责了周韵不把他送到家门口的行为。

周韵以自己上飞机,手机要关机为理由,不理会周景暄。

周景暄心说骗鬼呢,淅里到机场要两小时,现在分明才过去一个小时。

他放下手机,摸出一颗糖,含着硬糖开始收拾行李。

半小时后,周景暄出房门时看到厨房烟囱飘着炊烟,他牢记“要做一个不让人讨厌的人”这句话,站在厨房门口问:“奶奶,有什么我能帮忙的吗?”

闫黎见他有点局促,担心拒绝后他会乱想,便挑了个简单的活给他:“那小暄帮奶奶剥玉米粒吧。”

“好!”

周景暄能帮忙备菜,炒菜就真的帮不上忙了,他也不会烧火,倒是被烟呛得连连咳嗽。闫黎心疼小孩,让他到外边儿待着透透气。

不大的院子他很快就转了个遍,周景暄想上二楼的露台看看远处的风景,他扒着厨房的窗户框问闫黎,得到允许后带上手机去了露台。

周围的楼层大多不超过四层,二三层居多。周景暄扶着栏杆,看到远处被雾气笼罩的青山、看到街头巷尾的行人,没有嘈杂的汽车鸣笛和喧闹的人群,在这里也不会遇到不想见的人。

周景暄觉得淅里真好。

***

时暮婉拒了林问寻妈妈让他留在家吃饭的邀请,从林问寻家出来,一如往常走十分钟的路回家,在路上碰到了玫瑰园的李叔,手里捧着一束雪山玫瑰。

玫瑰园是闫黎开起来的,但闫黎没有种植玫瑰的经验,就雇了李叔帮忙。

李榕山见到时暮后小跑了两步,在时暮面前停下,然后把手里的玫瑰塞给他:“小暮啊,瞧瞧,今天这批玫瑰开得好啊。挑了几枝正想送你家去,既然碰到了就给你了,我还有一个棚的玫瑰没收,先走了啊。”

时暮抱着已经去了刺的玫瑰:“辛苦了李叔。”

路上的小插曲让时暮到家的时间晚了几分钟,越发接近夏天,白天的时间逐渐拉长,眼下正是晚霞绚丽的时候。

今天终于放晴了,也见到了好几日不见的落日。时暮心情极好,轻声哼着歌,脚步也轻盈了些,玫瑰花头在他的臂弯里一跳一跳的,沿路落了几片花瓣。

他蹦跶到门前池塘边时停了下来,看了一会儿鲤鱼抢食。等鲤鱼散了他也转过身继续走回家,只是没走几步便顿住了。

他仰起头看向二楼露台,栏杆后站着一个少年。时暮视力好,看清楚了那是一个长得很漂亮的人。

“漂亮”这个词用来形容男孩子好像有点不太合适,但时暮看到他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

白色短袖的下摆扎进了浅蓝色牛仔裤里,头顶戴着藏青色的渔夫帽,嘴角带着很淡的笑意,在那样柔和的光线下,整个人都透着一股干净温柔的气息。

他见到了周景暄。

于雨过天晴的傍晚,于晚霞夺目的时分。

时暮回过神来,才想起前两天闫黎在饭桌上和他说过的事,有一位故人的儿子要来家里小住半年,算是调养身体。

那时时暮正专心剥着虾壳,听完后点了点头。

他把虾肉蘸了点酱油,然后放进闫黎碗里,说:“客厅隔壁的房间可以让给他住,我回楼上写作业就行了。”

时暮收回视线慢慢往家走,心想,就是他吗?

推开院门时,周景暄正好踏过客厅门槛,两个人四目相对。还是时暮先开口,说了一句“你好”。

周景暄察觉到手机在持续振动,应该是有人打电话给他。他朝时暮点头致意,快步回了房间。

后来吃晚饭时,闫黎总要问几句时暮在学校的情况,周景暄就在一旁默默听着。他才来这个家不到四小时,和时暮更算不上认识,在饭桌上他插不进话。

周景暄不知道是不是江南的人说话都是柔声细语的,他很久没有在这样的氛围下吃过饭了。他从小被教导食不言寝不语,也是到了这几年,周启第一次在吃饭时和他说话,他才知道,原来在餐桌上和家里人分享事情是不会挨骂的。

突然自己的碗里多了一只半面沾了酱油的白灼虾,虾壳已经去掉了,虾肉鲜嫩粉红,酱油渗进米饭里。

周景暄抬起头,时暮手里剥着虾壳,弯起眉眼笑着问他:“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我叫时暮,暮色的暮,你呢?”

“周景暄。”周景暄看着时暮修长手指捏着的虾,想起小时候因为剥虾和父母闹出了不愉快的事情,不自觉皱起了眉头。

“我记住了。”时暮垂眸继续剥虾壳,他总觉得周景暄冷冷的,有点难相处,就是问个名字,怎么脸色还这么差了?

一直到晚饭结束,他们都没再说过话。时暮回二楼学习,周景暄接了杯热水回了自己的房间。

时暮每晚都会学习到十二点钟,到点就爬到床上睡觉。他不是那种为了学习放弃睡眠的人,睡眠不足会导致第二天上课时精神不好,学习效率会变低,课后就要花更多的时间来补,他不喜欢做亡羊补牢这种工作。

今天一如既往在十二点准时合上教科书,在关灯的时候望见窗外的槐花树。路边橙黄的灯光在花瓣上洒了一星半点,让他想到了日暮下的槐花。

继而想到了周景暄。

他回想起下午看到的画面,每一天的天空都是不尽相同的,大抵来说都是漂亮的。在这样的天空下添一个同样漂亮的人,应该算是锦上添花。

以至于在很多年后,时暮都觉得那一天有一种无法复制、无与伦比的美。

因为烧透半边天的落霞、因为露台旁染上浮光的槐花、因为空气中弥漫的淡淡玫瑰香……

因为他的周景暄。

他对一切美丽的东西都格外偏爱,时暮曾经懊恼过为什么那一天没有随身带着相机,但后来转念一想,就算带了也无济于事。

相机拍不出他所看到的画面,那他不如多看一会儿,将这个画面牢牢记着。

他也确实做到了,他记了好久好久。

久到七年后再见到周景暄的那一个瞬间,只需要一眼,就能将他带回这个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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