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瘦修长的手指紧紧握住玉佩与银票,因为用了力,病白的皮肤突出几道青筋。
秦杓难得没有吐槽,他垂首,静静地看着手里的物什。
贺庭玉早做好了弃安逍离去的准备,他藏下玉佩与钱财,为了就是有朝一日时机到了重返都城。
所以他哪里来的脸这么心安理得享受着安逍给他的一切?因为他是含着金钥匙的富家子弟,而安逍是从小吃苦的乡里人?因为他是男人,而安逍是夫郎?
可像贺庭玉这样的人多得是,他只是这个理所当然的时代下的一抹剪影,他秦杓再怎么厉害也改变不了整个时代,现代思想甚至在某些时刻和古代人完全融合不了。
……不想这么多了,现在没能力,除了想多了心急郁闷外没有任何意义,当下赚钱把日子过好才是大事。
秦杓将玉佩钱财重新埋回去,下次找个机会再拿出来不让安逍起疑。
气喘吁吁的回屋,秦杓抚着墙壁,脑袋隐隐发晕,想这身体怕是没救了,他从来没体验过这种无力虚脱的感觉,怕是一个五岁娃娃轻轻推他一下都要跌倒。
当即计划过几天有力气了就多站多走,秦杓不信围着院子走几圈还能把他走死?
还有赚钱,种田他现在不行,编织也不会,上山采药打猎也得等他身体恢复才行。
思来想去,秦杓想到了帮他人抄书。
好歹贺庭玉也是位大才子,写得一手骨骼清秀、遒劲有力的好字,哪怕人不在了肌肉记忆还在,要不是家里没有写字工具,秦杓现在就可以试试。
秦杓瞪着头上的顶架,疑惑安逍怎么还没回来。
安逍埋头,看着药方上的字,小声念道:“黄苓……麻黄……好多字不认识……明天给药童看看……”
“阿逍!”
身后传来急切带着哽咽的声音,安逍懵懵的回头,见安芷苓拎着木篮,匆匆向他跑来。
“唉,阿苓姐姐!”安逍折好药方,仔细收好便跑到安芷苓面前,歪了歪头:“是不是他们又骂你啦?”
“无碍无碍,阿逍,让姐姐好好看看你。”安芷苓美目溢满眼水,她放下篮子,双手颤着抚上安逍的脸颊。
“太瘦了……太瘦了……”她喃喃细语道。
望着那双纯净无杂的眼睛,安芷苓更加确信自己有了重来的机会,她可以改变许多事,最重要的是不再让安逍惨死于山林中,尸骨无存。
“阿逍,阿姐说的话你要牢牢记着,千万别上山,千万别上山,有事你就叫阿姐,阿姐保护你,知道吗?”
“嗯嗯。”安逍不明白阿姐为什么说不能上山,阿姐说了,他照做便是。
“明天别去码头做零工了,跟着阿姐去作坊一起干活,他们同意让你去了,工钱比码头的要多,活也轻松。”
“谢谢阿姐!”
安逍露出尖尖的虎牙,右脸颊还凹了个小酒窝,笑容跟掺了蜜似的,特讨人喜欢,单看他这长相完全瞧不出智力略有欠缺,眼里有被不被世俗纷扰的纯净。
安芷苓前世见过人数不胜数,对比之下安逍的单纯可以说是如同世界瑰宝般可贵难寻。
安逍的爹爹和她爹爹是兄弟,她叫大伯,自从大伯娶了媳妇和家里闹翻后分了家,就要了两亩水稻田养活生计,带着刚过门的大伯母搬进村附近偏远的小草屋。
她爹娘生两女儿,不死心,第三胎才生了个儿子,自然是把他当眼珠子护,对安芷苓和她姐姐就是给吃给住,养到嫁人攒聘礼就行。
整个家里,就大伯对她俩姐妹最好,时不时给她们点零嘴小玩意儿,经常陪她们玩,姐姐嫁到外村他还跟爹商量太远了要是受了委屈不好帮衬,爹跟他吵了一架,最后还是把姐姐嫁到来回六七天路程的外村,因为对方同意多给五百文。
分家后大伯也知道家里她一个人寂寞,时常喊她来家里和大伯母一块,跟她学认字。
大伯母是大伯上山打猎时捡到的,听说不记得自己是谁了,身上也没个信物,可人长得并非是普通人家里出来的,兰芬灵濯,玉莹尘清,那双狐狸眼春水轻波流盼,虽不媚情,但盯久了真的会被摄走魂魄。大伯母还识字,写得一手圆劲秀逸的好字,只是身子骨弱,不适宜干重活,甚至生孩子都有点困难。
大伯毅然决然要娶大伯母,他身强体壮又年轻,干活勤快老实,很快把日子过好。草屋变土房,两亩水田变两亩旱田三亩水田,还养了鸡鸭猪,时不时上山打猎找点药材,去码头搬货,有闲钱攒攒给大伯母买书。
大伯母身体调养好,生下安逍。
她还记得那时她趴在床沿,感受着大伯母抚摸着她头顶温柔的感觉,她问弟弟叫什么名字。
大伯母说,取名安逍,逍遥自在,永远不被束缚。
她还取了表字,少桀,希望他的一生少桀少难,取无太过贪婪,菩萨不会对贪婪的人显灵。
安逍是个哥儿,长相偏像他的母亲,乖巧可爱讨人喜欢,且天赋异禀,连村里头的秀才都惋叹要是男儿身该多好。
直至安逍六岁时摔破了脑袋,脑子就不太灵光了,村里本就不喜欢他的孩子当着面嘲笑叫他“小傻子”。
安逍不会骂人,只会认真修正他们对他不好的称号,那时他几乎说过最多的话便是:“我不是小傻子,我是安逍,平安的安,逍遥自在的逍。”被扔石子儿也傻乎乎的伫着不动,其他孩子嫌他没趣走了他还在说。
甚是午休时口里也无意识念叨着这问话。
好笑之余,安芷苓感到心酸,她不能天天陪着安逍,她在镇上表亲的竹简作坊干煮竹的活,到傍晚才跟着娘回家,姐弟俩相处的机会愈发稀少。
安逍十三岁时,大伯上山打猎不幸被狼群围攻,死了。大伯母身体本就不好,因为这事直接垮了,躺在榻上两个月后撒手人寰,只剩安逍一个人。
她那时正在研究纸张,加上与阿泽渐生情愫便一直呆在镇上,听到这消息时感到天旋地转,马不停蹄的赶到村里。
安逍披麻戴孝,衬得人又瘦小又可怜,一脸茫然的跪在爹娘牌位前,见到她来了突然眼眶红了。
“阿姐,娘说找爹去了,让我不要难过。
我是不是永远见不到爹爹娘亲了?”
安芷苓抱住他,哽咽着摸着怀中颤抖的身体:“没事的阿逍,阿姐陪你,陪你等爹爹娘亲来接你……”
她现在还没能力,不能把安逍接到镇上去,只能一有空就回村看他,一番折腾下来,穿上衣服都觉漏风。
阿泽瞧她那样,便托人去暗中保护安逍,给安芷苓汇报情况,省下来许多时间。某次回去,刚好被一脸急切的安逍拉住袖子。
安芷苓才知道,安逍也捡了个人。
一样的美人,一样的身体不好,一样的丢失记忆,不一样的是是个男人。和自己娘亲好像,安逍说。
她那时想法单纯,觉得安逍是该需要成婚了,总觉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便对外声称男人是她和安逍在外面找来入赘的,却忽略了安逍是哥儿,而且男人是个药罐子,成婚之后哪哪都需银子。
在阿泽的帮忙下,她开了纸坊,生意火爆,源源不断的银子进账,她每次都分一半寄给安逍,又忙着将纸坊开到别处去。
她一直以为安逍过得很好,与阿泽私定终身,日子过得蒸蒸日上之时,安逍死了。
死得不明不白,听那个病秧子说他早上上山打猎,到现在都没回来,便托人去找,结果只找到他的贴身香囊。
安芷苓捂着香囊,哭得撕心裂肺。
她不懂,为什么给安逍这么多银子,他还要出去打猎?有什么猎物是银买不下的吗?她还说陪他等爹爹娘亲来接他……
她怀疑过男人,可没什么证据。
如今重来一回,她一定要让安逍平平安安的活下去。
“阿逍,篮子里有些野菜馍馍和果子,你拿去当晚饭。”
“谢谢阿姐,阿姐做的馍馍是最好吃的!”
“嘴真甜,”见安逍笑眯眯的样,她心里一软,敦促:“拿稳点,别洒了。”
“阿姐,我先走啦!”
“嗯。”安芷苓看着安逍渐渐消失的背影,久久没有离去。
安逍慢吞吞的进屋,放下篮子立马跑进主屋:“夫君!好些了吗?”
秦杓被这一声脆生生的“夫君”喊得是心旷神怡、神清气爽,犹如打通了任督二脉,恨不得下床耍一套军体拳证明自己好得不得了。
事实是只能双手撑起上身,虚弱的靠在床头:“好多了。”
“水还是满的,夫君没喝水吗?”安逍看了眼没动的水,歪头看秦杓。
秦杓被他这样可爱到了,内心大喊“我老婆怎么这么可爱!!”表面噙着浅浅的微笑:“不渴,走了这么久的路,你可要喝水?”
安逍端起水碗,凑到秦杓嘴边:“娘说大病初愈要多喝水排毒,夫君喝一点嘛,一点。”
这种哄小孩的语气对男人来说过于羞耻,对于有老婆的秦杓来说刚刚好。
他张嘴喝完了,本来想留一半给安逍,转眼一想病才好,只不定还病毒有,也便作罢。
“阿苓姐姐拿了些馍馍给我们当晚饭,夫君我去拿过来。”
还没等秦杓反应过来安逍又跑出去。
他摸了摸下巴,看来安逍并不喜欢贺庭玉,只是尽夫郎该尽的义务。
那就好办了,先婚后爱的乡村爱情故事他可以!
安逍提着篮子进来,放到桌子上掀开篮布:“……咦?”
“怎么了?”
“有,有鸡汤,阿苓姐姐是不是放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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