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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第 6 章

季明棠从知竹院回来之后,很快天上便飘起了雪花。大雪纷纷扬扬,一直到天黑时才止歇。

第二日一大早,白芷便开始洒扫庭院。

狸奴不知从何处窜了出来。它似乎把扫帚当做了逗猫的什物,上蹿下跳玩得不亦乐乎。等到几个小爪子上都沾满了脏污的雪水,又跳到屋内的书案上,将原本干净的绢纸也踩得汁水淋漓。

季明棠佯装恼怒,想要轻轻呵斥猫儿几句,却倏忽意识到,自己还未给它起个名字。

这一上午,她便绞尽脑汁地坐在桌案前,翻阅了好几本古籍,希望能给狸奴取个朗朗上口的好名字。

白芷端着午膳走进房门的时候,看到的便是自家小姐枯坐许久,双目无神的模样。

季明棠一边翻书,一边同白芷商议道:“瑞雪这名字会不会太过流俗?可若是取拏云为名,又有几分绕口……”

白芷哭笑不得,她虽然识字,但毕竟书读的不多,只得提议道:“隔壁的李郎君不是正在苦读吗?小姐何妨问问他的意见。”

季明棠点了点头,深以为然。

自己陷入纠结的时候,不妨听听饱学之士的建议。

可惜今日隔壁房中无人,季明棠等到天色擦黑,终于听到了院门敞开的轧轧之声。

她迫不及待地走出小院,却在看到宋珩时脚下一顿。

穿惯了清淡颜色的人,今日换了一身宝蓝色团鹤纹的圆领袍衫,头发被白玉冠高高束起。满地银霜在月色下微微反光,衬得青年更加长身玉立。

从怔愣中回过神来,季明棠略带迟疑地问道: “李郎君,不知你现在可有闲暇……”

难得见隔壁郎君如此打扮,莫非今日他有要事在身?

宋珩眉头一跳,似有些诧异,不过还是点了点头,“季娘子寻我可是有事?”

季明棠冲他展颜一笑,“也不是什么要紧事,只是我院中的狸奴还没有名字,想请郎君帮忙拿个主意。”

玉梅苑中的积雪早已被打扫干净,只有梅树梢头还存着一层薄薄的残雪。此时狸奴正趴在树上,一身长长的绒毛和雪色混在一处,几乎叫人分辨不清。

季明棠拍了拍手,狸奴仿佛通人性似的,轻盈地从树上跳下来,先拿尾巴扫了扫女郎的裙裾,又扭着身子去蹭青年的皮靴。

雨露均沾,并不放过任何一人。

季明棠把猫儿抱到给它做的小窝上。宋珩跟在她身后,也一同进了内室。

这是一间不大的书房,布置简洁,桌案上杂陈着笔墨纸砚。若说有什么特别之处,那便是角落里放着些香瓶与香盘,一看就是制香所用的什物。

宋珩之前闻到的淡淡甜香又涌了上来,香气缕缕,仿佛要弥漫进他的四肢百骸。

他不着痕迹地将头侧向屋门处,一如昨日在大冷天开窗透气那样,丝丝寒风打着旋儿从门缝溜进,总算散尽了鼻尖那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

不知道季二娘身上熏的是什么香。从前在崇文馆读书时,同窗中不乏有喜欢燃香熏衣者,但是那些味道都不曾让他如此心绪烦乱……

青年以为自己足够隐蔽,却不想他的动作已经被季明棠尽收眼底。

她许久未曾主动款待过客人,心底本就不够坦然,还当是自己哪里有不周之处,这才让李家郎君甚少朝她这里投来一眼。

女郎乌黑的眼珠转了转,想起读书人最爱风雅的种种传闻,伸手从镜箱中找出来一套点茶的器具。

这是当初阿姐来看她时留在房里的东西。因为懒于招待旁人,季明棠愿以为它永远都不会派上用场,未曾想今天竟然能让它得见天日。

虽然自患病后,她便没再练过点茶之法,但是好在之前学的那些技艺都还印在脑子里。

她垂下眸子,认真地用茶筅击拂茶汤,待到茶汤的颜色逐渐鲜白,茶末亦咬盏不散时,这才开口道:“李郎君,我已经给狸奴想了几个名字,还请你从中斟酌一二——”

“第一个名字是瑞雪,取自瑞雪兆丰年的寓意;还有拏云这个名字,其意高远,出自前朝的诗‘少年心事当拏云,谁念幽寒坐呜呃’[1]……”

她的声音轻而柔,宋珩一边垂耳倾听,一边在心里忖道,都是些有典故出处的名字,想来季家二娘的父亲是永宁三年的进士,她自然也出落得才气逼人。

谁知季明棠话音刚落,就有些赧然似的,清了清嗓子复又说道:“还有一个最后名字,狸奴的一身毛色像极了端午时吃的白团[2],只是此物终究是民间吃食,恐怕难登大雅之堂……”

宋珩微怔,从古籍典故到街头小吃,转变之大,再次让他意识到自己对这位新过门的妻子,当真称不上多么了解。

他平复下翻涌的思绪,温言开口道:“季娘子起的都是些寓意极佳的名字。只是何不让狸奴抓周、自己选择名字呢?”

季明棠一听,好看的眸子瞬间亮了起来。

她先前怎么没想到这样的法子!

修长的手指随意从案角拿过一摞绢纸,纸上恰是她先前誊抄过的佛经。

季明棠将纸翻至背面,一气呵成地写下了所有备选的名字,落笔后却望着显眼的几个大字皱了皱眉头。

她的字写得……着实不怎么样。

同样是父亲亲自教导,阿姐写得一手娟秀的簪花小楷,自己的字迹却在狂放中透着一丝潦草。

“我的字写得不好,让李郎君见笑了。”

宋珩细细瞧了一眼她的字,忽地出声道:“书之一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3]。季娘子的字虽然形质不足,神韵却挺劲有力。”

季明棠面上一热,从小到大,还从没有人这么夸过她的字迹。没想到李郎君看起来最是如玉君子的一个人,如今却信誓旦旦地说她的狗爬字气韵尽现。

不过被这样一打岔,她索性不再纠结字写得如何,直接将几个制成的小纸团扔到地上,又把狸奴从小窝里抱了起来。或许是猫儿天性使然,它很快便用爪子挑中了一个纸团,拨到一旁玩弄起来。

女郎凑上前去,拿过纸团打开一瞧,发现狸奴给自己挑的名字正是“白团”二字。

她伸出手挠了挠猫儿的下巴,笑着开口:“枉我在典籍中挑了那么久,结果你还是最喜欢这个名字……”

白团喵了一声,蓬松如云的大尾巴懒懒抽打在地面上。

一桩难事就这样被风轻云淡地化解了,季明棠心中松快,语气也变得轻快了许多。

“李郎君,今日多亏有你。”

她的眼眸似水,暗含秋波,或许是室内的灯烛实在太暗,让宋珩在双目相对的片刻,竟生出了几分错觉。

闲来无事的冬日夜晚,一齐待在暖和的书房内,寻常人家的夫妻,大抵也是如此相处的吧。

青年无意间勾了勾唇角,却很快反应过来,又变回先前面无表情的模样。

他与季二娘往来,不就是为了探明她执意留在净善寺的原因么?

烛光昏暗,季明棠并未注意到他那边的动静,而是将目光落在了抄好的那卷《金刚经》上。透过不算娟秀的字迹,她难得在净善寺想起了自己名义上的夫君,却因记不清面容,导致“亡夫”在她的脑海中始终是一个影影绰绰的模糊人影。

通过这几次的相处,她已经将李郎君的籍贯、和他进京赶考的士子身份了解得一清二楚;他却只知道她的姓氏和齿序。

从前母亲就教导过她,与人相交,贵在坦诚……

自她染上面盲之症,已经许久不曾结识新的朋友,如今好不容易遇到位能说得上话的郎君,还要一直欺瞒他么?

最终季明棠咬了咬牙,还是开口道:

“李郎君,我先前只向你说过我姓季,在家中行二……其实,我已经嫁过人了。”

女郎的声音中难得染上了一丝迟疑。

虽然本朝民风开放,但是仍有一些酸腐文人,认为女子嫁人后就不该同其他男子往来……李郎君,应当不是这样的人罢。

她心中忐忑,说完便扭头看向正在磨爪子的白团。偏生李郎君听完这番话后并未立刻回答,而是沉吟片刻,让她的一颗心也不由随之起伏。

又过了少顷,青年略带沙哑的声音终于响了起来:“季娘子,你夫君是个怎样的人?”

宋珩是个怎样的人?

季明棠没料到他会问出这样古怪的问题,一时间竟有些哑然。

听说那人十六岁便中了进士,游曲江时因为姿容踔越,被众人推举为探花;后来他投笔从戎,每次得胜归来时,京城内的花市往往比旁日更紧俏些,因为总有胆大的小娘子想把花砸在这位少年将军的马前。

但是对她来说,是美是丑就如过眼云烟。至于脾气秉性,两人相处还不到一夜,夫君便远赴战场,就更无从谈起了。

因此宋珩在她心中,不仅是个死人,还是个面目模糊的陌生死人。

但这话毕竟不能为外人道,她只得咳了一声,干巴巴开口道:“我那夫君姓宋,他已经……过世了,这卷《金刚经》便是为他祈福之用。之前那日我要下山,也是因为回家参加祭礼。”

听她提到嫁过人时,宋珩呼吸一滞,有股自己都说不清道不明的隐秘期待在暗处滋长。

然而随着女郎的下一句话出口,先前的种种尽数化为泡影。

口口声声说着悼念亡夫,背地里却把给他抄的佛经拿来让狸奴抓周?

[1] 李贺《敬酒行》

[2] 南齐王僧虔《笔意赞》

探花在这里不是第三名,而是一群人里长得最好看的那个~

——6.5晚修文——

小修了一下结尾,不重新看也不影响阅读。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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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第 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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