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出国!!!”任时休猛地站起身,丝毫不考虑自己的处境,脑袋撞上桌底,把木桌从里到外一掀——
轰隆的巨响,玻璃碟碗打翻在地,噼里啪啦铺了一层碎钻似的光。
食客们的目光瞬间汇聚,收银台的服务员面露菜色,慌忙跑进后厨去叫老板。
郑雯雯发誓这辈子的尴尬都在这一刻用完了,无数张眼睛刺得她如坐针毡,她还不得不站出来打圆场,“余、余见……我可以解释的……”
余见先是惊愕地看着这一地狼藉,听到声音才转动清凌凌的眼珠,“雯雯,你怎么在这。”
郑雯雯刚要说什么,只见任时休一把抓住余见的肩,眼中的不安和烦躁似乎快要满溢而出,“为什么不告诉我!我们不是都……”
余见生怕他说漏嘴,赶紧大声说话盖过去,“哥!这就是我之前提过的,任时休,他帮过我很多。”
任时休这才注意到对面还有人,男人一身收腰皮质大衣,脚踩英伦范的商务皮鞋,全身上下除了一只老旧的腕表看不出牌子,其他细节连头发丝都造型得很精致。
是那种“成功人士”的模样。
男人闻声而笑,看向余见的目光转到任时休周身,仿佛以极快地速度把人扫视了一遍,而后波澜不惊地收回去,“我们小余受你照顾了。”
任时休觉得他看自己的眼神带有敌意,几乎是本能地排斥,“你是他什么人。”
男人走近了伸出右手,“我叫叶舟,你可以和余见一样叫我哥。”
他的身高和任时休大差不差,下颌棱角分明,五官英气俊朗,虽然笑得礼貌,但举手投足间都透着属于“大人”的优越感。
任时休最烦这种道貌岸然的装逼怪,要不是余见在场早就甩脸色了,但他现在非但不能发作,还得装成友好的样子,内心和表面一顿拉扯,一张帅脸就扯成了皮笑肉不笑的阴阳怪气,“哥哥好,哥哥和余见是亲戚吗?”
余见刚想回答他,倏地被郑雯雯拽住了手臂,眼看女孩瞳孔放光的八卦之魂熊熊燃起,他就知道铁定是任时休跟她说了什么。
“雯雯,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那边两个二货还在你一句我一句地交锋,唇枪舌战闹得如火如荼,这边已经上演了一出真情在人间的戏码。
郑雯雯双手盖住他的手背,大而有神的杏眼扑闪扑闪,婴儿肥的面颊浮现红晕,一脸吃瓜吃到正主身上的兴奋,“放心,我不是那种心思狭隘的老古董,你们能苦尽甘来我可太高兴了!”
都说言者无心听者有意,她随意的祝福让余见一颗心几近血流成河。
他们在一起,永远不会有回甘。
任时休炸炸哇哇一顿输出,全然没注意身后的余见状态不对,“原来只是亲戚的朋友啊!那您怎么还有脸让人家叫哥哦,因为您年纪大吗?”
他一想到这人是如何趁自己不在给余见灌**汤,劝说人家出国留学的,就一阵愤懑。
余见的病这么重,留学压力那么大,猪脑才会这给出这种损人不利己的提议。
“你听过江明轩吗。”然而叶舟不卑不亢,行云流水就化开了他的攻击。
“江明轩?”任时休咀嚼这个名字,一股熟悉感油然而生,待到灵光一闪,他蓦地回想起,余见的资助人不是就叫“明轩哥”?!
叶舟上前拍拍他僵直的肩,用胜利的口吻道:“江明轩最好的朋友就是在下,临死前曾将小余托付给我,这么算下来,我也是他半个监护人,现在明白了吗。”
任时休瞳孔都瞪大了,仿佛不敢相信这只花枝招展的雄孔雀满身国际名牌,是怎么跟江明轩这种没钱没势的普通人混一起去的。
“我之前在美国走不开,好不容易回国一趟,当然想把小余接到自己身边啊。”叶舟说得理直气壮,好像在故意杀他的威风,眼神藏了一丝试探的意味,“还是说怎么,你觉得我们小余孤苦伶仃一个人,就可以放心大胆地下手了?”
任时休:“我没有这么想过!”
“够了!”
结果余见骤然一吼,叫停了争论不休的两人。
也叫停了餐馆看戏的众人。
周围陷入短暂的安静,任时休以为他终于来给自己撑腰了,嘴角扬起一个幸灾乐祸的笑,如同在说叫你得意,我们余见可紧张我了。
而一旁的郑雯雯表情凝重,感觉事情可能没有他们想的那么简单。
果然下一秒就应了她的猜测,只听余见沉声道:“我们走吧,哥。”
任时休连忙回头,“我呢余见,你不叫我?”
余见的眸光垂得低低的,额前的碎发半掩半开,教人看不清表情。
叶舟转身掏出黑色皮夹,从里面拿出几张崭新的百元钞票,递给一直在后厨门口看戏的老板,“菜就不必上了,实在抱歉。”
老板半信半疑地接过来一数,整整八百,于是美滋滋地放他们走了。
任时休眼睁睁看着叶舟搂过余见削瘦的肩膀,摩挲他柔顺的头顶,头也不回地把人带走了……
直到天色转暗,鲜红的夕阳烧遍云朵,夜幕笼垂,华灯初上。
任时休一夜无眠。
第二天他照常早起上课,把这些天漏掉的知识都补了回来,顺便去一趟教务处把休假条销了。
第三天泡在实验室写论文,桌上放着学妹送的生煎和奶茶,凉了也没动一个,只是面无表情地敲打键盘,瞳孔倒映出绿幕荧光。
第四天他穿上白大褂回到医院值夜班,一直到凌晨两点,路灯接触不良地闪出碎光,他却不知疲惫,宛如一个得了失心疯的病人,被大雾弥漫的街道吞心噬魂。
许是下过雨的缘故,灯光射进雾霭宛如秋水风波掀起涟漪,将光线截断成离散的点。
他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也不知道自己该想什么,只知道这路上的石板缝钻不出生命,枯萎的玫瑰树开不出花朵,夜莺用血浇灌也得不到价更高的爱情。
青年一厢情愿以为教授女儿喜欢玫瑰,夜莺一厢情愿以为一朵玫瑰能换来青年的忠贞。
事与愿违的本质,是自始至终,都没有问过对方想要什么。
桥下河水涨落,任时休不知不觉走完了全程,望见不远处有手电的光忽明忽灭,仿佛有人逆行而来,他慢慢停下脚步。
光柱如昼投入死水般的黑夜,晃过任时休倦怠的下半张脸,余见的眼底有一丝诧异转瞬即逝,步伐随之停下了,“任时休,你今天上夜班吗。”
任时休扯出一个苦笑,“嗯,马上就回去了,你也早点回去吧。”他重新抬步上前,与余见擦肩而过。
谁知余见匆匆转了身,“等等。”
任时休没有驻足,也没有回头,“有什么话白天说吧,我累了。”
话音未落,一句带了仓惶的语调入耳,瞬间击溃了他好不容易筑起的铜墙铁壁。
“我看了你的排班记录,知道你今天上晚班。”
“……”
片刻沉默过去,余见轻轻地道:“我是来见你的。”
·
后来,余见把他带到一个破旧的出租屋。
出租屋年老失修,面积不大却空荡荡的,家具总共只有一张床和一套桌椅,椅子断了一根腿,桌角的漆也开裂了,地面的木质板砖褪色卷边,脚踩上去一阵吱呀吱呀地响。
任时休脱了鞋跟着余见来到房内,见他捡起天花板掉落的墙皮,扔进垃圾桶,以为他是来拉自己搞卫生的,拿起拖把就问:“水在哪,我负责拖地。”
余见噗嗤一笑,“放下吧,我上周刚打扫过,只是看着脏,你随便坐。”
任时休只得放下拖把,非常不自在地坐上了那个瘸腿椅。
既然不是拉他来当苦力的,那是来干嘛的?
这夜黑风高的,孤男寡男共处一室……虽然地方差是差了点,但好歹有张床,挤挤也不是睡不下。
等等……
余见他,不会吧!刚啵完嘴不认账!现在又要更进一步?
任时休头脑风暴、血流成河地想是可忍孰不可忍!吃干抹净了再翻脸的事绝不可能发生第二次!就算你再漂亮!再恳求!再喜欢我都不行!
余见在床头柜拿出一个相框,“这里是明轩哥生前的工作室,以前有空就会来接些私活,他走以后我续了房租,这里也就空出来了。”
相框里是一个男人伏案画画的场景,白炽灯的黄调光铺满纸面,映衬到男人的侧脸,勾勒他清俊疏朗的五官。
任时休只捕捉到几个关键词,这里是“明轩哥”住过的地方。
内心顿时天崩地裂——
在逝者的房间滚床单是要被浸猪笼的!
余见把照片递过去,“你看,他就是明轩哥。”
任时休讷讷地接过来看了一眼,登时愣住了,“他……和你好像啊……”
即使只有侧脸,也看得出江明轩的神态、气质透着一股清冷,不同于余见的柔和,他的眉眼认真而尖锐,有一种与生俱来拒人千里之外的高冷。
余见笑了,“很多人都以为我们是亲兄弟,他说他长得像我妈妈,我也像妈妈。”说着他走上前,一手按住任时休的肩,另一只手指向照片,“你看明轩哥眼角有颗痣,跟我妈妈一模一样。”
任时休猝不及防,扭头就看到余见白皙的脖颈近到几乎快要贴上来,被按住的肩头一阵火热,脑子里嗡嗡作响。
余见全然不察,冲他莞尔一笑,“怎么样,我哥帅吧。”
任时休横竖不清醒,把“哥”字自动忽略了。
什么怎么样啊!你就算再帅我也不能够啊!这是大不敬!大不敬懂吗!好歹……好歹……
他纠结得抓心挠肝,感觉不多时就要原地飞升。
好歹咱换个宾馆都好啊!
余见抽走他手里的相框,眼光忽然黯淡下来,“叶舟是明轩哥从小到大的朋友,他说很想带我回家,就像五年前的明轩哥不顾众人反对,带我回家一样。”
姓叶的名字出现的刹那间,任时休瞳孔放大,立刻就清醒了。
是了,他们之间还有一个大问题没解决。
余见打开相框背后的支撑架,轻而又轻地放在桌面,就像害怕打扰他的清净,连说话都不敢大声,“明轩哥没有将我托付给任何人,包括叶舟。”
任时休疑道:“你怎么知道?”
“明轩哥是个细心的人,虽然平时话不多,但他把我照顾得很好,叶舟让我跟他回美国,却对我的病情一概不提,说明他并没有从明轩哥那里得到过消息。”余见说得理所当然,眼神停留在照片上舍不得挪开。
任时休再次感叹他一颗七窍玲珑心,竟能观察得如此细致入微,可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对,“那你为什么不戳穿他,还说要考虑一下?”
余见的眼皮垂下,抚了抚照片右下角的一行小字,淡淡地道:“或许,他想要带回家的人,从一开始就不是我,而是明轩哥吧。”
这行小字飘逸紧凑,赫然写着——
[叶舟摄于二零一五年,赠与江明轩]
如果有人想看哥哥们的故事,我会写个番外出来哒!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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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夜莺与玫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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