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的航班半夜出发,早上七点多到达霖市。
航站楼前的广场上拉了长长的横幅,上面写着——欢送退伍老兵回家。还有几顶军绿色大帐篷。
余笙走到公告栏边,随便看了几个人的信息,顿时大跌眼镜。
所谓“老兵”,年龄没一个超过25的。
以前顾柏舟告诉她,普通士兵到一定年限就要退伍,而像他这种军校毕业的军官,留下去的就比较多。
对旁人而言或许只是段经历,可对他而言,是一辈子的事业和信仰,甚至性命。
虽然嘴上不屑一顾,余笙其实挺佩服他。
没在机场多逗留,她拦了辆出租车到客运站,赶去黔镇的大巴。
车身在平稳中微晃,余笙断断续续眯了个觉。一小时后,大巴车抵达客运站。
她刚走出车站大门,一群人蜂拥而上。
“姑娘,住不住宿啊?”
“我们家民宿就开在古城边上,价格实惠!”
“看看我们家,黔镇最美河景房!”
“去哪儿啊美女?捎一段?”
“雪山拼车就差一个了,来不来?”
余笙被吓愣了几秒,回神后攥紧背包带子,干笑道:“不好意思,有朋友接。”
那些人终于转移目标。
话当然是胡诌的,她到这儿人生地不熟,哪有什么朋友。
走得稍远些,她在路边拦了辆出租车,司机是个年轻小伙,亲自下车帮她放行李。
“过来旅游的?”小伙边开车边和她攀谈。
余笙“嗯”了下,紧接着补充道:“找朋友玩。”
做记者的,各种社会新闻挖掘多了,防备心也是根深蒂固。
车在路口转了个弯,她低头看导航。
司机听到导航声,笑道:“放心吧,不会绕路的,这么漂亮的美女我哪好意思多赚你钱。要不是公司规定,这趟我免费拉你都行。”
余笙笑了笑,没放在心上,手机依旧开着导航,只不过调低了音量,转头看窗外风景。
民居风格和北城迥异,路边一排排青砖砌成的围墙和房屋,围墙很高,几乎看不见院内风景。
沿路都是笔直青翠的杨树,没人居住的地段会密集一些,就像高高的翠绿色大棚从远处压过来。
这季节树枝茂密,洒下大片阴凉,把夏日的燥热驱散不少。
最近不是旅游旺季,所以余笙没提前订房。
车停在古城附近的路口,小伙子离开前帮她指路:“从那儿进去,整条街都是客栈民宿,再往前就是古城大门,不过这边住宿偏贵。”
余笙点点头:“谢谢。”
出租车风一般驶离,余笙正打算向路口去时,一辆黑色轿车越过她,停在前方。
后座走出两个女孩,一个稍矮些,穿白色T恤和格子短裙,背着紫色星黛露背包。另一个打扮较成熟,穿着修身连衣裙,加上高跟鞋,个头比余笙还高。
余笙净身高一米六五,随便穿双鞋,就快到一米七。
背着星黛露的女孩朝司机摆了摆手,转头看过来时,余笙对上一双略熟悉的眼。
是北城机场的那个女孩。
女孩眼睛一亮,朝她跑过来:“姐姐,又遇到你了,好有缘啊。”
“嗯。”余笙回了个笑容,“你们也过来玩吗?”
女孩挽住身旁人的胳膊:“我表姐没来过古城,我带她逛逛。”
“这样。”
“还没自我介绍呢,我叫杜若,老家在霖市。”女孩热情洋溢地介绍自己和身旁的人,“这是我表姐苏可。”
余笙伸出一只手:“你们好,我叫余笙,过来旅游的。”
杜若双手抓住摇了摇:“姐姐订酒店了吗?要不要跟我们一起住?”
余笙犹豫两秒,说:“订好了。”
“那我们去酒店放行李了。”苏可似乎感觉到余笙的防备和疏离,没让妹妹再多话,对她礼节性地笑了笑,“有机会一起玩。”
余笙点点头:“好。”
姐妹俩进了旁边的酒店大门,余笙拉着行李箱朝前走。
果真如司机所说,整条街都是吃的和住的,余笙挑了家地段最热闹,门口正对街道监控的客栈。
名字叫雅舍,感觉很有格调。
老板是个风姿绰约的中年女人,穿着白色长裙,彼岸花图案的披肩,脚踩一双木屐,头发用黑檀木素簪挽了个低髻。
大厅里的人叫她丽姐。
办好入住,丽姐使唤一个高高壮壮的男生帮她搬行李。
男生领她到房门口,放下行李笑呵呵道:“我叫刚子,干苦力的,有需要随时叫我。”
顿了下,又说:“这个门锁可以换密码。”
余笙被他憨厚的模样逗笑:“谢谢你啊。”
刚子红着耳朵摸摸后脑勺,转身下楼。
余笙进屋后,打开临街的雕花窗户。
这里是三楼,可以将古色古香的巷子尽收眼底,依稀还能看到远处的城门一角。
余笙拨弄着窗台上的粉色小花,拍了张照片给妈妈。
紧接着又发过去一个定位,和客栈名。
顾教授:【知道了,你好好休息。】
余笙给妈妈回了个表情包,锁好门,换上自己带来的床单和枕套,躺着躺着睡着了。
身体仿佛在补偿昨晚缺失的觉,睡得很沉。再醒来时,已接近六点。
打开电动窗帘,傍晚阳光铺洒进房间,暖洋洋的流过全身,大脑休息过后也清醒很多。
雅舍提供晚餐,是当地风味的牛肉面,泡在咸香微辣的特调汤汁里。余笙喝完汤,还尝了老板娘亲手腌的泡菜。
倒是和奶奶腌的差不太多。
饭后她便去了古城。
老板娘给了张地图,余笙看不懂,拿在手里当扇子扇。
古城附近植被少,气温偏高,到了傍晚还热气蒸腾,扇出的风也是热的,但聊胜于无。
奶茶店门口排着长队,又挤又热,余笙正在犹豫去不去,手机突然震动起来。
她瞥了眼——小姨妈。
眉头倏地拧紧。
在接与不接中摇摆片刻,她看了眼右侧卖桂花饼的店,顾客不多,门口能站人,还有点屋檐能挡太阳,于是走到屋檐下接听:“怎么了小姨妈?”
这位给她打电话,总不会是联络感情来的。
“喂,笙笙,我听说你出去旅游了?”小姨妈嗓音高而尖锐,平时就咋咋呼呼的,手机贴着耳朵更显吵闹。
余笙皱眉,把手机拿远了些:“我在黔镇,怎么了?”
“去那么远啊?玩多久?”
余笙笑了笑:“您找我有事吗?”
“是这样的。”小姨妈言归正传,“上次跟你妈妈说了,要介绍你姨父单位的一个小伙子跟你认识认识。我前天把你微信给他的,人家说你这边一直没通过。”
“哦。”余笙想起那个加过她三次的陌生人,无奈地摸摸额头,“我在外面玩,不怎么看手机。”
小姨妈说:“那你先给他通过一下,有时间再聊嘛,不然显得多没诚意?”
没诚意就没诚意呗。
余笙腹诽着,撇了撇嘴:“哦。”
说来也荒唐,小姨妈觉得她二十四岁还没满,就要着急相亲。美其名曰抢占市场,以免好男人都被挑走了。
小姨妈是家里最得宠的女儿,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大家都是顺毛捋。所以顾教授虽然不认同,也不好说什么,只让余笙擦亮眼,多认识几个人没关系,但谈朋友要慎重。
余笙压根就没想谈。
顾教授说她是没开窍,可只有她自己记得,十六岁那年开始悸动的心。
那是一个秋天,刚进入高中校园的她安静地坐在班级方阵里。迎新晚会的舞台上灯光闪烁,穿白衬衣的少年背着吉他,唱了一首《简单爱》。
随后在她苍白乏味的漫长日子里,留下不可磨灭的彩色痕迹。
虽然时隔多年,那抹痕迹早就褪了色,但存在过的东西,永远不可能真正消失。
余笙挂掉电话,思绪出走了片刻,直到有强硬的力量将她拽了一下,手臂隔着纤薄的防晒衣,感觉到炙热的温度。
她低头望向热源,看见一只小麦色的手,手掌宽大,手指修长,骨节匀称分明。
指腹有粗糙的茧,磨到她手臂嫩滑敏感的皮肤。
“干什么?”这人嗓音年轻而干净,却带着狠厉的呵斥。他另一只手捏在一个清瘦矮小,皮肤黝黑的男人肩膀上。
和拉着她的力道截然不同,指尖快掐进那人骨头缝里。
“没干什么,你放手。”瘦小男人凶巴巴的,用力甩开他,一溜烟钻进拥挤的人潮。
余笙忽然反应过来,手匆忙摸向衣兜。
钱包已经露出一大半。
她松了口气,赶紧把钱包塞进最里面,紧紧握住,这才惊魂未定地望向刚刚帮助自己的男人:“谢谢你——”
最后一个语气词哽在半路,消了声。
余笙不止一次想过,假如再相遇,她能不能一眼认出他。
最后她觉得不会。
七年了,偶尔看到自己的旧照片都会恍惚,更何况是另一个客体,哪怕曾经多么热烈地喜欢过。
现实中他的变化更大,超出她浅薄的想象。
皮肤黑了,从少年时的白皙变成小麦色,和长年累月暴露在高强度紫外线里的本地人一样。
五官更硬朗了些,连眼睛都更大了,整个人不仅笔直得像树干,更有一种常人没有的精气神。
和记忆中的感觉好像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
可她还是认了出来。
第一眼,毫不犹豫地,脑海浮现出那个名字——
裴晏行。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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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 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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