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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筒骨面

“白榆醒了没有?脸色这么难看,该不会是中暑了吧?”

“十有八|九是了,我刚给她擦了风油精,说起来榆榆这孩子真遭罪,中午就那么点休息时间,她妈偏偏要她回来做饭,做完还要送去单位给她和她表姐吃,你说说都是当妈的,她怎么就一点也不心疼孩子?”

蔡望春一边噼里啪啦摇着手里的大蒲扇,一边忍不住为躺地上的白榆抱打不平。

小时候白榆的皮肤可是整个大院里头最白嫩的,那皮肤水嫩得就跟剥了壳的荔枝一样,仿佛一掐就能掐出水,后来她妈秦正茵提出让白榆中午午休给她做饭送去单位给她吃,还要送给她那个表姐秦心卉。

每天在太阳底下来回地跑,这不,白嫩嫩的小脸都被晒成了黑炭块。

她就不明白,怎么有人不疼自己肚子里出来的女儿,反而偏心侄女?

正叹息着,就看见白榆长密的眼睫动了动,连忙问道:“榆榆你醒了?醒了就好,再不醒来我就要背你去卫生所了。”

白榆看向妇人熟悉又陌生的脸,眼睛里露出了疑惑的神色:“你是……蔡婶子?”

蔡望春吓得手里的扇子差点掉地上:“榆榆,我是蔡婶子啊,你这孩子,该不会是晕倒时摔到脑子了吧?怎么连婶子都认不出来了?”

白榆看着眼前年轻了十来岁的蔡婶子,恍惚想起自己已经死了。

只是死后她的灵魂一直没有散去。

也直到死后她才知道,原来她一直活在一本书里。

回想她这一生,她爸是组织部主任,她妈是文工团主任,大院里谁不说一声她命好。

白家和江家因为上一辈的事情定下了约定,等她长大后,让她在江家子弟里头选择一个人来当结婚对象。

可不知道为什么,她一看到江凯就跟苍蝇看到屎一样,瞬间就着迷了。

那时候她才多大,四五岁的年纪,压根什么都不懂,可她就跟被下降头一样,天天江凯哥哥长江凯哥哥短,小尾巴一样跟在江凯后面。

更令人费解的是,明明江凯那么不喜欢她,可她就是百折不挠,越挫越勇。

从小到大,她为江凯痴为江凯狂为江凯框框撞大墙,哪怕江凯再怎么给她脸色看,她就是没办法不喜欢他。

十八岁那年,她和江凯领了证结了婚。

嫁过去后,继婆婆面慈心苦,小姑子霸道,江凯只会和稀泥让她忍,给人当小媳妇的日子一点都不好过。

但这是她自己选的路,怨不得别人。

可偏偏她被查出不能生孩子。

她身体明明什么毛病都没有,小日子每月按时来,别人一来月经痛得在床上翻来覆去,严重的甚至还会晕倒,可这些她从来没有过。

但诡异的是,去了好几家医院,都说她不易受孕,至于为什么不易受孕也没说明白。

江家权大势大,那时候江凯的哥哥江霖在出任务时意外死亡,又没结婚留下任何后人,三房无论如何都需要一个后代,于是她开始来回奔走在调理身体的路上。

那些年,她吃过的药比她吃过的饭还要多,有几年的时间里,她把中药天天当水喝,可她依旧没生出孩子来。

更离谱的是,在她和江凯结婚第五年,他从外头抱回来一个孩子。

继婆婆娄秀英当时抱着孩子对她说:“你也别怪小凯,谁叫你的肚子不争气呢,你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三房因你而绝后吧?况且这孩子老了还能给你养老送终,你就知足吧。”

她被欺骗了,被背叛了,被迫养别人的孩子,却反过来叫她要知足?

她当时被恶心得不行。

第一感觉就是这日子瞎几把儿地过不下去了。

她要离婚。

结果更离谱的是,第二天她不知道为什么就打消了离婚念头,从此再也没提过。

那孩子养在娄秀英那里,名义上是她的孩子,但跟她一直都不亲,甚至不愿意叫她一声“妈”。

她原以为日子就这么凑合过下去。

但在她和江凯结婚第十年,她大哥自沙了,她爸过劳死了,她被查出乳癌晚期。

就。

离谱给离谱他妈开门,离谱到家了!

最终她一个人孤零零死在医院里,死后她的灵魂一直跟在江凯身边。

她这才知道江凯抱回来的孩子是他和表姐秦心卉生的,也才知道秦心卉是江凯心中的白月光女神,两人早就偷偷搞到一起。

在她死后一年,江凯迎娶秦心卉进门,江凯不仅情场得意,官场也一路开挂,秦心卉跟着享尽一生的荣华富贵。

怪不得她觉得自己这一生好像都在做着身不由己的事情,原来她只是书中的一个炮灰人物。

至于她这个早死的前妻,偶尔有人提起,也是撇嘴:“那就是个没福气的。”

还有人骂她是“天煞孤星”“扫把星”,把家人都克死了,好在她死得早,要不然还不知道要克死多少人呢。

书里歌颂得最多的便是男女主克服重重困难最终走到一起的爱情。

没错,她这个炮灰的存在,就是男女主爱情路上的试金石,是为了证明他们爱情的“美好”。

去你大爷的美好!

她一家死的死,病的病,就没有一个有好下场。

对于别人来说,她或许只是书中一个无足轻重的炮灰,死了就死了,可对于她而言,那是她活生生的人生。

死的人也都是她的至亲!

想到书中的剧情,白榆就痛得心脏都要蜷缩起来。

之后,她就被一股光给吸了进去。

再睁开眼睛,她回到了十八岁,还没和江凯领证结婚之前。

白榆掩下心中的惊涛骇浪,对蔡望春道:“蔡婶子,我已经好多了,谢谢你。”

蔡望春看她脸色渐渐有了几分血色,这才帮忙扶她起来:“你这是中暑了,你打个电话给你妈,就跟她说今天不给她送饭过去了,回头多喝点水多休息。”

白榆感激道:“谢谢婶子,我知道了。”

蔡望春还要做午饭,看白榆真没事了,这才摇着大蒲扇走了。

午时的阳光照进客厅来,墙壁上的日历清晰显示着:1976年,8月16日。

她想起来了,上辈子这天她因中暑晕了十几分钟,也因此耽误了给她妈和表姐秦心卉送饭,她妈当着众人的面把她骂得狗血淋头。

不过这辈子,她妈不会再有这样的机会。

日历旁边挂了面镜子,那是家里人出门时用来正衣冠的。

白榆抿了抿唇朝镜子走过去。

说实话,她已经有点想不起十八岁的自己是长什么模样。

深吸一口气,她对上镜子中的自己。

镜子里的她穿着一身军便装,一头又黑又亮的长发编成两条麻花辫,青春洋溢。

只是两边的刘海又多又长,几乎遮住了大半张脸,长期来回做饭送饭的奔跑,让她的皮肤晒成了小麦色,整个人看上去像块土不拉几的煤球。

其实她一点也不喜欢这个刘海,只是她妈说她五官长得太过娇艳,若不把五官遮起来,很容易给人造成不端庄的印象。

她从旁边的抽屉里找出两支夹子,把两边厚厚的刘海往上夹起来,露出光洁的额头。

镜子里立即出现一张五官立体美艳的脸,尤其一双眼眸水盈盈,仿佛秋天的日光被揉碎撒进了眼里。

白榆纤细修长的手指摸向自己的脸,手微微在颤抖。

她真的回来了,回到了十八岁的时候,这时候她和江凯还没有领证结婚,这时候她的家人都还没有出事。

一切都还来得及。

上辈子她过得浑浑噩噩,这辈子她无论如何都要把人生把握在自己手里。

这辈子她要好好学习,参加高考,出人头地,她还要保住她所有的家人,让他们跟自己享福。

光顾着看镜子里的自己,直到肚子传来饥饿声,白榆这才想起来自己还没吃午饭。

一走进厨房,一股香味就扑鼻而来。

灶头上小火煨着筒骨汤,正咕噜咕噜地沸腾着,醇厚的香味不断地溢出来。

白榆走过去打开锅盖,筒骨已经熬成了奶白色的浓汤,旁边的灶台上放着已经醒好的面条和切好的食材。

洗了手,她动作熟练地拿起来案板上的面条,抻拉摔打了几下,然后拉成细面条下到汤骨里头。

汤骨冒着泡,她搅拌了几下,把切好的香菇木耳和青菜丢进去。

奶白色的汤底配着水灵灵的青菜,颜色煞是好看。

从这一点上,白榆其实挺感谢江凯的。

江凯吃东西很挑嘴,为了讨好江凯,她特意拜了一个御厨后人为师父,跟对方认真学了好几年的厨艺。

江凯不喜欢她的人,却对她做的东西赞不绝口。

白榆给自己舀了一碗筒骨面,坐下来,而后慢条斯理地唆了一口面。

面条劲道有弹性,被浓郁的筒骨汤包裹着,满嘴咸香,好吃得人几乎把舌头给吃下去。

木耳清脆爽口,香菇吸取了浓汤的精髓,每一口都是鲜。

就着浓汤,她慢慢把一碗分量不少的面条吃了个底朝天。

锅里还剩下不少的面条,白榆把整个锅端起来。

然后朝隔壁蔡望春家走去:“蔡婶子,我中午做了筒骨面,还剩下不少,这些给你们吃。”

蔡望春一脸喜出意外:“这么多?你不用给你妈和你表姐送过去吗?”

白榆:“不去了。”

不仅今天不去,以后都不会再去。

蔡望春笑得露出一口牙豁子:“哎哟这怎么好意思,快,快进来坐会儿,婶子给你倒杯红糖水喝。”

这年代家里来了个人,给红糖水那可是很高的待遇,显然白榆送筒骨面过来,是送到了蔡望春的心坎去。

白榆摇头:“不了,我等会儿还要去上班,今天真是谢谢婶子了。”

蔡望春连连摆手:“一点小事情谢什么谢,不过以后你要是遇到事情需要婶子帮忙,尽管开口,只要婶子办得到的,一定帮你搞定!”

白榆笑:“那就提前谢谢婶子了,以后有需要,我一定不跟婶子客气。”

蔡婶子是军区大院出了名的碎嘴子,东家长西家短,就没有她不知道的事情,很多人不喜欢她。

不过这种人也有好处,只要用对了地方,就能成为一把无往不利的刀。

重生回来第一件事:拒绝给她妈和秦心卉送饭√

至于她不送饭,她妈和秦心卉今天中午吃什么?

管她们呢,实在不行,就饿着吧。

没什么毛病是饿两顿不能解决的。

***

文工团。

秦正茵正在等白榆送过来的午饭。

这几天天气炎热,卉卉胃口不怎么好,早上出门前就叮嘱白榆做卉卉最喜欢吃的筒骨面。

筒骨面汤底浓郁,再搭点清淡又爽口的配菜,那味道简直是一绝。

想到筒骨面,秦正茵下意识咽了咽口水。

只是她等啊等啊,等到办公室的人吃完饭,休息后陆续回来上班,都没有看到白榆过来给她送饭。

方副主任吃完午饭睡了一觉回来,一进单位就看到秦正茵黑着脸在质问电话那头的人:“你怎么到现在还没送饭过来?”

白榆的声音从电话那头凉凉传来:“因为我不想送。”

不仅今天不想送,明天后天,以后都不想送。

秦正茵的脸又黑了一个度:“你不送饭过来,那我和卉卉吃什么?”

“吃——屎。”

走过秦正茵身边正好听到这话的方副主任:“???”

秦主任和她女儿的相处模式,原来这么简单粗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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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1966年,林飞鱼在三号大院呱呱落地,此后几年,她因为不可说的原因被送到乡下外婆家,直到七岁那年才被接回来。

1975年,林爸出远门前摸着林飞鱼的头说“等爸爸给你带小人书回来”,但爸爸再也没回来,一个月后,她妈带着她改嫁给玻璃厂的常叔叔,她也因此多了三个没有血缘的姐妹。

只是她不知道,没了爸爸的小女孩,原来要受那么多的委屈才能长大。

幸好她遇到了江起慕。

那个同样住在三号大院,惊艳她整个年少时光、全世界最好的少年。

【以广州为背景,讲述在改革开放的时代变迁里,重组家庭三代人的人生悲喜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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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筒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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