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晚食,卢二娘子和卢晓晓一起收拾好灶房,便回屋了。
卢晓晓舀了一碗面出来,准备明早的吃食,她想好了,吃食生意就卖肉夹馍。
这样一来,红烧肉既可以夹在馍里当主食吃,又可以单卖出去做菜吃,要是有炉子,馍还能现吃现做,吃热乎的就更美味了。
古代没有酵母粉,卢晓晓决定用老面发酵,提前一天和好一团面,充分发酵后,作为和面时的面种。
把面粉倒在面板上,中间扒出一个凹塘,将凉开水徐徐倒进去,用筷子慢慢搅动,水吸收后,用手反复搓拌面,使面粉变成许许多多的小面片,而后再继续加水,用手搅拌,小面片成了团团的疙瘩状小面团,再用手蘸些水洒在小面团上,继续揉搓,直到揉成一个光滑的面团。
卢晓晓把揉好的面团用碗装着,放到厨柜里。又接了盆温水回屋擦了擦身,换了身干净的衣服,便到院子里歇凉。
傍晚的院子,微风吹过,拂去了一天的燥热和疲惫,一家人坐在院子里,卢大郎和几个弟弟妹妹说着在镇上的见闻。
“三叔、三婶,我来送碗了,我娘让我拿只兔子过来,晓晓今日做的肉可太好吃了,爷爷吃了一大碗米饭!”二伯家的大堂哥抓着一只约摸三斤重的野兔。
“怀德来啦,今儿又跟你爹进山打猎了?自家留着吃就行了,多的拿去换钱使,别老拿过来了。”卢大贵道。
卢大贵打猎的本领不如哥哥,又常年忙于照顾家里的田地,打猎的本领就荒废了,卢家三兄弟早年跟着杜秀才读书,下地的时间不多。
倒是卢大贵一家,田地不多,两个儿子又继承了他的打猎天赋,三人经常进山打些兔子、野鸡的小动物,一部分留自家吃,另一部分就拿去镇上的酒店换银钱,日子也过得不错。
“今儿猎了好几只呢,晓晓手艺这么好,要是做好了再给我们分一碗尝尝。”卢怀德不好意思道,这是弟弟妹妹特地嘱咐他的。
“那是必然的,明儿等春芬、春芳过来,就顺带拿回去。”卢二娘子接道。
“婶,给我们尝个味就行,可别多了,没啥事我就回去了。”说罢,把兔子递给卢二郎,和几个堂弟妹打了招呼就回去了。
“晓晓,这兔子怎么处理?”卢二郎已经迫不及待吃卢晓晓做的兔肉了。
“二哥,先养着吧,明儿吃过早食再弄。”
大家又坐了一会,就各自回屋歇息了。
主屋里,卢大贵夫妻俩说着做生意的事,“惠娘,你说这卖吃食的事能成吗?”
“我是希望这事能成,三郎已经考取了童生,这以后学的跟之前的就不一样了,小杜秀才说等乡试过后,三郎的束脩需涨一些。”
“都是我没能力叫你们过上好日子。”卢大贵感叹道。
“哪有的事,日子不都是这么过,地里的活全赖你照应,收的粮食还比别家多,如今大郎去书肆当上活计,也算是有了出路,晓晓手艺好,老二机灵,若是生意能成,咱家的日子只会越来越好。”卢二娘子说道。
“对,咱得对孩子有信心,做吃食估计需要个炉子,赶明儿我就去那赁物行看看。”
说完,两人才歇下。
次日,卢晓晓早早起来和面,舀了一盆的面粉,加水揉搓成疙瘩状的小面团,把发酵好的老面掰成几块,加到新揉的面里,充分揉搓,直到老面与新面完全融合,搓成一个光滑的大面团,又放到盆里醒上半个时辰。
再绕去屋后淋了菜,摘了把鲜翠欲滴的小芹菜和几颗生菜,回到灶房,开始做肉夹馍的面饼。
把醒好的面团揉光滑,揪成一个个小剂子,再搓成两边细中间粗的长条,将长条卷成个圆饼状,压扁。
在锅里抹上点油,把做好的面饼放到锅中,待一面微微发黄,就翻到另一面,直到面饼蓬松,两面微微带金黄色,就起锅。
把烙好的面饼码在簸箕上,盖上面巾,保持面饼的温度,将留着的五花肉用锅热了热,再熬上一锅小米粥,又把摘回来的芹菜和生菜洗净,用热水将芹菜略微焯一焯,焯水时加点盐,保持菜鲜脆的口感。
将五花肉与菜剁碎,面饼从中间切开,把剁碎的肉塞到切开的饼皮里,做了十个巴掌大的肉夹馍,一半塞的是芹菜五花肉,另一半塞的是生菜五花肉。不一会儿,粥也熬好了。
拣了不同口味的肉夹馍,又盛了碗粥给卢三郎送去。回家后,爹和哥哥们也从地里回来了,卢晓晓把肉夹馍和粥端了出来。
肉剩得不多,只做出了十个肉夹馍,她和卢二娘子的胃口小些,将两个肉夹馍对半分了分,这样两个口味都能吃到了。
卢大郎拿起个肉夹馍,这馍跟镇上的烧饼差不多大,看着松脆焦黄,条纹清晰,闻起来浓郁醇香。
卢二郎拿起来就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口,肉夹馍皮酥里嫩,肉汁软糯,肥而不腻,馍和红烧肉合为一体,互为烘托,将各自味道发挥到极致,回味无穷,吃了一个直让人想第二个。
卢二娘子觉得这肉夹馍比红烧肉还要好吃,加了青菜,添了几分鲜脆,丰富了肉的口感,再加上浸入了肉汁的松软面饼,只觉得吃不够。
卢大贵大口吃着肉夹馍,对这门生意十分看好了,道,“晓晓,爹一会到镇上给赁个炉子,这肉夹馍你打算怎么卖?”
“爹,一斤红烧肉约摸能做二十个肉夹馍,需要两斤半的面,我想这肉夹馍就卖八文钱一个,若是有人单买肉,就四文钱一块,六文钱两块”。
“这价格实在,两块肉切片,能切出一小盘菜了。爹一会就到镇上,可还有什么要带的?”
“没了,锅和面板先用咱自家的,若是卖好了,再添置。”卢晓晓回答道。
又接着说,“二哥,一会你把兔子处理了吧,晚上咱吃兔肉。”
“好咧!”卢二郎现在最喜欢帮卢晓晓处理食材了,这意味着又有好吃的了。
一家人吃过早食,便各自干活去了。
又说回卢三郎,昨日吃过晚食就心心念念着今日的早食了,耐着性子上完早课,拿到卢晓晓送来的早食,就忍不住大口吃了起来,浓郁的肉香味惹得边上的同窗频频看过来。
“怀义哥,吃的什么呀?这么香。”里正家的小儿子杜子松问道,香得他的白菘烧肉都不好吃了。
“肉夹馍,我姐给做的,可好吃了。”卢三郎自豪道。
“让我尝一口呗!”
现在的里正是老里正的儿子,也就是卢大娘子的哥哥。杜子松和卢怀义自幼一起在学堂读书,两家又有这层亲戚关系,所以两人关系不错。
“那你就吃一口,别吃多了啊,这可是我的早食。”卢三郎把肉夹馍递过去,杜子松就着边咬了一口,卢三郎就赶紧收了回去。
外酥里嫩的面饼,软糯喷香的肉馅,好吃极了,还想再吃一口,只见卢怀义已经大口吃完了。吃完肉夹馍再吃自家做的烧肉,杜子松就更觉得没滋没味了。
为了准备明日的吃食,卢晓晓吃过早食就到李屠夫家买肉,屠夫见她连着日子买肉,一边割一边问道“晓晓,又来买肉啦?今日怎么要这么多的肉?”。
“李叔,我家打算做些吃食到镇子上卖,以后会经常买肉,叔您给便宜点呗。”
“那今儿叔就少收你十文钱,以后来叔这买肉超过五斤,每斤都给便宜两文钱!”有稳定的客户自然是好的。
卢晓晓谢过李屠夫,把五斤五花肉放到篮子里就回了村。
回家把肉炖上后,卢二郎把兔子也处理好了,便叫上他一道去村西面的山脚下摘了几片芭蕉叶。
拿回家让卢二娘子裁成比巴掌略大的小叶片,又裁出几片大的,洗净,晾到院子里。
浓郁的肉香把隔壁宅子的张大娘馋了出来,心里咕嘟道“这卢家天天炖肉,可是有什么好事?”。想着想着,这脚就不自觉的走到了卢家门口。
只见堂屋里,卢家的两个侄女正在绣花,道,“春芬、春芳呀,你们婶子呢,怎么不见她人呢?”
“晓晓把三婶叫去帮忙了,一会就回来,张婶有什么事吗?”春芬回答道。卢二婶子偶尔指点下针法就行,不用一直陪着她俩。
“没事,我就过来聊会儿,你们三婶家可有什么好事,昨儿刚吃了肉,今儿又吃啦?”
“晓晓妹妹昨天做的红烧肉可好吃了,打算到镇上摆个吃食摊。”春芳快人快语,做吃食的生意瞒不久,也没必要瞒着。
哟,这吃食生意就这么容易?这卢家人也太异想天开了。张大娘腹诽到。
“做吃食生意好啊,我到镇上的时候,一定去买来尝尝,既然你婶子不得闲,我就先回去了。”张大娘得到了想知道的,又说了两句客套话,便回去了。
这一回去,没两天就吆喝得全村人都知道了卢家要去镇上买吃食的事,还给带来了一波生意,这是后话。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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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肉夹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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