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嘉志到底没有打扫院子,陆爹一进院门,便自然而然地拿过他手中的扫帚,赶他进去。
“天冷,长生你吹不得风,赶快进屋歇着罢。”
杏花村地处江南以南,正月里薄雪化了,冷一阵暖一阵,这几天日头大,刚好是春暖时日。
小陆抬手挡了挡日头,深吸一口没有一丝风的空气,还是乖乖听话,跟着姊妹们进了屋。
吴玉芝看丈夫拿着根扫帚,却一脸傻笑样儿,便呸他一口道:“天天笑天天笑,不就换了片新瓦,从去年乐呵到今年,也不嫌臊得慌。”
陆大川挠挠后脑勺,嘿嘿两声:“我这不是高兴嘛。”
吴玉芝拿他没办法,只好问:“累了吧?饿不饿?”
年节刚过,春耕未始,今儿陆大川去田里也只是除下杂草,活儿不重。此时闻言却摸了摸空空如也的肚子:“累倒不觉得累,就是饿了。”
吴玉芝纳闷:“不累怎会饿这么快?早上可没见你少吃。”
陆大川想了想,才恍然大悟道:“干活哪有带丫头费神哩!”
原本他只一个人出门,但大闺女却提出要跟着去田里走走,顺便帮忙。陆大川还没来得及感叹闺女的贴心,便有一个小人儿扒着他的腿不放,低头一瞧,小女儿正眼巴巴地望着他,不用说,便知是缠着要人带她一块去。
吴玉芝听了也笑:“也不知这丫头性子像了谁,打会走路开始,就跟只野猴儿似的到处疯,拉都拉不住!”
见丈夫饿了,想来孩子们也饿了,晚上又得烧鸡,吴玉芝赶紧回厨房继续忙活。
陆大川又扫了眼那年前新盖的规整无比的黑瓦屋顶,怎么看怎么舒坦,扫地都忍不住哼起小曲儿。
陆嘉志早回到了屋里,趁着天光还亮,捧起一本旧书看。他的屋子离前院近,便将爹娘的谈话全须全尾听了去,听到那不成调的曲子时,直接轻笑出声。
幸亏他这副身子骨好了过来,去年丰收后,家里才得以攒下一笔钱,不然这四方泥砖房还只能是茅草盖。
冬天漏风,夏天漏雨,别提多难受了。
—
陆家现今拢共一家五口。
陆爹名叫陆大川,三十二岁,正值壮年,妻子吴玉芝整好三十,二人育有二女一子。
除了陆嘉志外,大女儿陆嘉茉,小名花妞,翻过年刚满十三;小女儿陆嘉南,小名南南,年仅四岁。
村里孩子大多跟虎头一般,取名取贱,但陆大川不一样,几个孩子的大名,都是特地找的村里的老秀才给起的,出自《楚辞》和《诗经》,好听且有寓意。
之所以如此,盖因陆大川本身就是识得一些字的,自是不愿儿女取那等难听的名儿。
陆家祖上曾在战祸中沦为流民,险些没饿死。因着新朝建立,江南西道这边地广人稀有地分,便随着南迁的人流至玉山镇郊外安了家,如今虽不分地了,但几代人积攒下来,传到陆大川的老爹那一代,家中也有结结实实的三十亩地。
十亩桑地,十亩旱田,十亩水田,按理说收成不错。
然而古代毕竟不同现代,此时生产力低下,水稻亩产大约两石,也就一百二十斤左右,二十亩地种一季,一年能得二十石。
本朝二十税一,交完税余十九石,均价六百文,可得约莫十一两银子。
收了稻,临冬还能种油菜和萝卜。
十亩旱地则分别种了杨梅和枇杷。
这几样东西玉山镇到处都是,物丰价贱,加起来一年也就七、八两的进项。
桑田养蚕织布,收成倒算可观,但大周实行两税法,秋税粮、夏税布,还得缴作为村里四等自耕户的户税,也只能剩下个三两银子。
所以陆家一年下来,地里总收入二十二两。
陆老爹还会做些木工,家里的一应家具都是自个儿打的,传授给陆大川,父子俩做些手工活儿拿到镇上卖,又能添几两银子。
农家人自给自足,陆家人的日子在村里原也算中上,因此早些年,陆老爹决定送一个儿子念书,最后挑了次子陆小川。如此尽管陆大川没有机会读书,但也跟着弟弟识得了一些字。
当然供养一名读书人,不仅意味着少了一名劳动力,更意味着家中所有的进项都得往这上头砸。
陆家便一直没能存下多少家底。
即使老爹死前为两个儿子分了家,陆大川得了所有田地——这是当年约定好了的,是他供弟弟念书应得的。
可从前陆嘉志常年吃药补身,每年三分之一的银钱要花在药铺,陆大川夫妇辛劳一年,一家子也仅能温饱有余。
陆嘉志刚穿过来的时候就算了算,算完忍不住心里一惊。
大周近些年来风调雨顺,朝廷的赋税不算轻,农民的日子却算不得苦,但,倘若有什么天灾**,收成骤减……
甚至战乱,导致有田无人、有人无田的境地,岂不是又要做回流民?
这样的日子,莫说发家致富,连稳妥都不能保障,毫无安全感可言。
上辈子他十分努力,为的就是能过上自在顺心的生活。
这辈子自然也当如此。
更何况爹娘那般辛苦,他还有大姐和小妹,作为这个家未来的顶梁柱,必须得想点法子才行。
身处古代社会,阶级严明,底层百姓小虾儿似的于泥潭挣扎存活,远不像现代那般出路众多。
陆嘉志思来想去,唯有科举一条路最合适。
他虽然不是文科生,却不曾偏过科,加上读了二十二年的书,成绩一直名列前茅,总还是有些优势的罢。
—
陆嘉志盘算好了之后,并没有跟家里人直接说出心里的想法。
一则是因为他初来乍到,对这个朝代和环境尚一知半解,操之过急不可取。
二则还是源于家中经济状况实在不宽裕,他不清楚爹娘会否同意,可也不想一下子给他们那么大的心理负担。
于是在他穿来的第五天,陆嘉志试探着跟爹娘说,他想识字。
“爹,教儿子识字可好?”
当时他神色无比诚恳地问道。
听到儿子的话,陆大川先是怔愣一瞬。
他从前倒是识得一些字,可过了这许多年,作为庄稼汉平时又用不上,记忆早已模糊了,硬要说,勉强能认不到一百个字罢。
自然教不了儿子。
随后又盯着儿子的脸看了半晌,见他目光坚定,十分认真,才开口问:“怎么忽然要识字?”
陆嘉志倒不奇怪爹会这么问。
且不说他们是农户,古代孩童大多五、六岁开蒙,大族子弟只会更早,可如今他已经满九周岁,才说要识字,确实有点晚了。
陆嘉志当时答道:“儿子觉得识字好。”
陆大川点点头,不可置否,又问:“长生,你可是想念书?”
此话一出,莫说儿子,妻子吴玉芝都惊讶地瞪大了眼。
陆嘉志想了想,却摇摇头。
陆大川不禁纳闷:“你不想念书?”
陆嘉志又摇头:“不是的爹,我暂时还没想那么远,不晓得将来如何,目前……只是想先识点字。”
陆大川听罢,眸光闪烁几下,面色却同眼角的纹路一般幽深,没再说什么。
就在陆嘉志以为这事不成了,正思考着接下来该怎么办的时候,第二日,陆大川起了个大早,去村里杀猪的人家买了五斤鲜猪肉、五斤腊肉,又到村长家要了两小坛子酒,叫上陆嘉志一同去了趟老秀才家。
自此陆嘉志便开始跟着老秀才识字。
他手里拿着的这本《千字文》,正是老秀才两面墙的旧书之一。
时下的书籍都书楷书,又是繁体,一开始看得着实有些吃力,好在对他而言,并不难适应。
《千字文》已经学了三分之一,陆嘉志看着书上密密麻麻的字,阳光打在书页上,渐渐地文字开始影影绰绰起来,他眼皮变得沉重,直至彻底阖上,睡了过去。
梦中还隐约闻到鸡汤香。
—
村里人一年到头见不了几回荤腥,家家户户虽都养着鸡,但杀来自家吃是万万舍不得的。
周人重视元节,祭祖的供桌上愿意摆上最肥美的鸡。
故而祭祖后,这只鸡会被制作得格外用心,虔诚地确保它的余热发挥到极致。
走进厨房就听到咕嘟咕嘟的响动,适才烧的一锅水已经沸开,吴玉芝拿过一旁切好的厚片冬笋下到锅里,烫好捞起,过冷水沥干,然后放入昨日腌好的小半边鸡肉,先大火煸炒,再小火慢煎。
灶间的柴火源源不断地烧着,鸡肉块煎得表皮金黄微焦,淡黄的莹润鸡油不断流出,发出“滋滋”声响。
用八角、姜葱等调料,还特意挖出孩子爹过年喝剩下的半罐黄酒,加了一小勺进去。
这是大丫头花妞告诉她的,说是镇上的食肆都这样做,能去腥提香。
最后倒入笋片焖煮,待笋片完全吸饱鲜浓的鸡汁,鸡肉也裹上笋香,一道冬笋焖鸡便可以起锅了。
灶头热乎乎的,做好的菜放在上头也不会很快凉掉。于是吴玉芝就着油锅,干脆利落地用鸡血炒了一道黎蒿。
初春黎蒿多,随便摘一大把就够一家子吃上几顿。
外头的父女几人莫不都快被香哭了,众人心知年节已过,吃过这顿丰盛的晚餐,下一次与肥鸡再相会还不知猴年马月,一时都有些坐不住。陆大川张罗着碗筷 ,花妞进了厨房帮忙,南南捧着比脸大的碗,直嚷着:“娘,我饿!”
陆嘉志自然也被香味勾得从睡梦中硬生生醒来。
早上吃了碗杂粮粥,外加两个黑面馒头,早就饿得不行。
母鸡能下蛋,公鸡又不能,是以村里大多公鸡都被骟了,也就成了所谓的“太监鸡”,肉质更加细嫩紧实,配上咬一口甜脆出汁的肥厚冬笋。
实在是——香!
光是用香浓的汤汁浇杂粮饭,陆嘉志就感觉自己能吃两大碗。
一顿饭毕,一家子吃得肚皮儿鼓鼓,浑身暖融融的,舒坦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
此时天色已经完全黑沉下来。
十六的圆月被乌云遮盖,见不到一丝皎银月光。
陆嘉志再次回到屋内,点了灯,准备再看会儿书。
直到此刻,说要找他娘来撑腰的虎头都没有再次出现。
陆嘉志并不怕虎头告状,也不怕他那在村里性子数一数二泼辣的娘,在他看来虎头还是小孩子,说到底这也是小孩子之间的打闹,长辈总出面掺和,没得叫别人看了笑话。
再说了,虎头要说陆长生打了他,谁信呢?
便是他亲娘,也只会觉得这小破孩儿在说浑话。
但他心里头仍旧感到些许烦躁不安,书便有点看不进去。
陆嘉志索性灭了灯,躺回床上。
这具身子的容貌跟他上辈子几乎一样,而他从前身高也有一米八几 ,这辈子不能是个矮冬瓜吧?
还是得多吃、多睡、多锻炼,争取把身体养得更好。
带着这种想法,陆嘉志再次入梦。
入睡时外头静谧一片,夜里竟风起云涌,第一场春雨,哗啦啦地落了下来。
伴随一道电闪雷鸣,陆嘉志从梦中乍然惊醒。
他知道为什么心里老不踏实了。
冬笋焖鸡,做法来自网络资料。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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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吃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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