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透过窗帘照进来,屋里一片昏黄,姜兰睁开眼,一看手机显示9:23。
姜兰:“………”
她脑子就还有点乱,她记得她穿书了,然后答应了于挽秋来参加节目,节目结束就和陆颐呈分手。
但姜兰好像忘了什么事,她揉揉眼睛,顶着乱七八糟的头发坐了起来。
等等……
于挽秋是不是让她七点起床。
对面那幢别墅里,一楼靠东的房间一阵大笑,房间里有不少小电视,连着节目组别墅各个位置的摄像机。
新的一天开始了,最早起来的是于挽秋,六点多就起了,然后是陈淑云,换了身黑色职业装,拿了袋牛奶就出门了。
接着是沈星瑶,她今天上午有杂志拍摄,虽然结婚了,但因为和婆婆关系好,话题度和热度都蹭蹭往上涨,资源好得不像话。
作为宠媳妇的好婆婆,杜万舟自然也要跟着去,高定华服,豪车,婆媳俩八点出的门。
张琳一家的生活比较简单,张琳起来做早饭,婆媳对坐着吃过饭,然后李佳主动把碗刷了,“张琳呀,今天去医院的对吧。”
张琳摸了下肚子,然后点了点头。
节目组对这个并不意外,张琳有三个月的身孕,除了需要定期做产检,并没有其他事,而且事先签了合同,如果发生意外,和节目组无关。
不过张天有点惋惜,张琳一直想要复出,这个综艺是个不错的踏板,这个节骨眼上有了孩子,复出遥遥无期。
而四楼的摄像机中,于挽秋早早起来,洗漱读书煮早饭,七点的时候在姜兰房门口站了十秒钟。
七点,闹钟响了,姜兰伸手给按住,时间慢慢过去,八点,九点……
九点二十三,姜兰终于翻了个身,顶着乱糟糟的头发坐了起来,然后懵了半天。
工作人员觉得这幅样子还挺自然好看的,姜兰不爱化妆,素颜很能打。
结果她愣了几秒钟,飞快下床洗漱叠被子拉窗帘换衣裳,站在门后搓搓手,小心翼翼地拉开门,鬼鬼祟祟探出头,目光和坐在沙发上的于挽秋正对上。
于挽秋放下茶杯,“醒了?”
姜兰:“…………”
她有点理亏的,说了七点,结果都快十点了,“那个于老师我起晚了,我定了闹钟的,没听见……”
于挽秋朝姜兰伸出手。
姜兰:“啊???”
于挽秋:“手机。”
姜兰赶紧把手机解了锁递过去,于挽秋一连设了十个闹钟,从七点到七点十分,一分钟一个,“你还年轻,大好的光阴不该浪费在睡觉享受上,一个闹钟不行就多定几个。”
于挽秋看着姜兰,她的确不想管,但录节目总得有交流,不然就是为难张天。眼看一上午都要耽误过去,于挽秋垂下眼睑,道:“下午有事吗?”
姜兰赶紧摇头,她打算练练琴,睡睡觉,追追剧,打打游戏。
于挽秋:“我下午要去客串个角色,你也跟着,省着你在这儿什么都不干。十二点出发。”
姜兰如遭雷劈,她去,那不就是端茶倒水的小助理吗。
不要啊。
“于老师,我不会添乱吗,我笨手笨脚的,千万别给你添麻烦,而且,我的身份也不太合适。”姜兰冲于挽秋眨眼睛。
两千万啊,节目录制完就分手。
于挽秋皱皱眉,“让你去你就去,冰箱里还有点吃的,本来打算要扔的。”
姜兰叹了口气,她正好饿了,都是要扔的,还不如给她吃了,冰箱上面有一个三明治,还有牛奶,橙汁,各种水果。
姜兰不爱喝牛奶,就拿了橙汁。
全麦面包片,里有煎蛋,虾仁,玉米,还挺好吃的,因为吃这个三明治,姜兰到中午都没饿,而于挽秋自己煮了蔬菜沙拉。
大中午,烈日当头,姜兰耷拉着脑袋,坐车去高铁站,她们目的地是z市,来回车程就四个小时。
姜兰怀疑,于挽秋肯定是看不惯自己睡觉,所以才带她来。
到剧组已经是三点了,导演韩文征过来和于挽秋打招呼,“剧本都看了?先跟你说个事,这边替身手受伤了。”
于挽秋点点头,论敬业谁都比不过她,虽然只是一个小角色,于挽秋也拿出了十二分的态度。
这是个都市剧,女主是大提琴演奏家,但是演员郑潇潇并不会拉大提琴,而替身手受伤了,再找替身也来不及。
韩文征想的办法就是先让郑潇潇摆个架子,等找到新的替身演员再补拍,提前说一声是怕于挽秋不满。
倒也没别的大事。
这一集剧情是于挽秋饰演的是商业女强人,和男主相约来郑潇潇饰演的女主角打工的餐厅里谈合作,男主被女主吸引了片刻目光,之后女主和男主相遇恋爱,男主再看女主拉琴,才回想起来,原来他们早就见过。
于挽秋:“没关系。”
她客串一集也是还韩文征个人情,郑潇潇这会儿也过来了,看于挽秋身后跟着的摄像机心里了然,当然她也看见姜兰了,不过没有放在心上,她冲于挽秋甜甜笑道:“于老师,很荣幸和您搭戏,我是您的粉丝。”
郑潇潇昨天才知道,于挽秋竟然有那么大一儿子。
已经成年了,还是清大的高材生,微博都挖疯了,陆颐呈很帅,有于挽秋这样的母亲,家里又有钱,这是什么太子命啊,便宜姜兰了。
郑潇潇瞥了眼姜兰,比起陆颐呈,她就太普通了,虽然也好看,但没什么能拿得出手的地方,就是个灰姑娘,于挽秋怎么可能真让姜兰当她儿媳妇。
于挽秋道:“嗯,我去化妆。”
纵使是客串,于挽秋也有自己的化妆间,她带着助理进去,姜兰没跟着,和摄像小哥等在外头。
等了差不多十五分钟,身后传来一道声音,姜兰回头一看,是郑潇潇。
“那个,你是于老师的助理吗,我助理刚出去了,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姜兰想着反正她也没事,帮就帮了,问道:“什么忙?”
郑潇潇一脸歉然,“就是那个大提琴,能不能帮我搬过来,还有钢琴的位置不太对,韩导说不放这里。”
姜兰自小练琴,对乐器有天生的好感度,大提琴也不重,她给搬来放到郑潇潇指定的位置上,钢琴是庞然大物,她跟着几个工作人员一块挪的。
于挽秋从化妆间出来,看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姜兰穿着短袖半身裙,吭哧吭哧地帮人搬东西。而郑潇潇坐在一旁,腿上摆着剧本,但是没看,在和旁边的人说说笑笑。
这场戏她不用说话,就是拉大提琴,而她不会,只用摆摆样子就好了。
看于挽秋出来了,郑潇潇收起笑容立刻站了起来,“于老师穿这身好干练呀,对了,那个是于老师的助理吧,我拜托她帮个忙,一会儿请她喝奶茶。”
于挽秋打量了郑潇潇片刻,然后转头叫了姜兰的名字,“姜兰你过来,你会拉大提琴的对吧。”
姜兰疑惑地点点头,她会拉大提琴于挽秋怎么知道的?
于挽秋拽着姜兰走到韩文征面前。
“韩导,这是我儿子的女朋友姜兰,大提琴还说得过去,可以让她替一下。”
于挽秋说可以,那就一定可以,就算姜兰拉的不好,那也可以。
韩文征也知道于挽秋正在录综艺,二话不说就同意了,“大提琴在那儿,姜小姐可以调调音,一会儿有化妆师带你去换衣服。”
郑潇潇脸上的笑都僵住了。
这就是豪门不受宠的儿媳妇?于挽秋分明是帮姜兰说话,郑潇潇脸上有些挂不住,她也是当红小花,就被这么下面子。
但是没一个人注意她,全围着于挽秋转了。
很快就有化妆师带姜兰换衣裳了,郑潇潇饰演的女主角是个家境没落却乐观向上的女孩子,她每晚都来西餐厅打工,工作三四个小时,薪酬一晚六百块。
姜兰换了身香槟色曳地长裙,她没有郑潇潇高,所以又换了双高跟鞋。替身演员不露脸,没有必要化妆,只不过她和郑潇潇发色不一样,化妆师就把她头发盘起来了。
韩文征看姜兰比郑潇潇白,让灯光师打了层柔光,有替身,这场戏就没郑潇潇什么事儿了,只需要后期补录几个拉琴的镜头。
天已经黑了,姜兰坐在餐厅的水池旁边,试了试琴音,音调不准,她顺手给调了。她想不通于挽秋怎么知道她会拉大提琴的,而且,原身手上的茧子位置和她以前一模一样,都在左手手指肚上。
曲目是节目组定好的,《Moon River》,韩文征过来道:“姜小姐,你只需要拉琴就好了,等拍摄结束,会按照替身演员的工资结给你。”
姜兰眼睛一亮,“嗯?!多少钱呀!”
韩文征:“……一集四百。”
于挽秋的儿媳妇还缺钱吗。
出来还有钱赚,姜兰挺满意的,导演喊了开始,姜兰拉动了琴弦。
低沉的琴音随着琴弦宣泄而出,餐厅里客人或是吃饭,或是说话。于挽秋扮演的女强人进了西餐厅,由侍者带到了男主角面前。
两人谈完正事,男主角看着姜兰的方向,这是他和女主角相遇的起点,有帘子隔着,他并没有看清女主的脸,但是在倩影在珠帘后头,惹人遐想。
姜兰这边有两台摄像机,一个拍手部特写,一个拍远景。
镜头下的少女皮肤莹润,微微低着头,盘起的头发下露出一截雪白的天鹅颈,连肩头都是好看的。
右手跟着琴弦来来回回,有种难言的美丽。
摄像师没忍住把镜头往姜兰脸上怼,柔光打在她脸上,垂下来的睫毛根根分明,大约因为有大提琴的加成,看起来娴静甜美。
没化妆,但是皮肤状态很好,一点毛孔都看不见,她拉琴的样子,令摄像师着迷。
男主角意识到自己看了太久,回过神,不好意思地冲于挽秋笑笑,“很好听。”
于挽秋举起酒杯,“嗯,那祝咱们合作愉快。”
于挽秋的戏份并不多,但是摄像师拍了太多姜兰,韩文征重新找了两个角度,又拍了两遍,这才算过。
拍完之后,韩文征问:“还有两场戏也需要替身,不知姜小姐有没有时间。”
钱肯定是想赚的,只不过……姜兰眼巴巴地朝着于挽秋看过去,于挽秋点了点头,“去吧。”
另外两场戏一场是女主参加演出,一场是去打工,弹钢琴。
韩文征问姜兰,“钢琴会吗?”
姜兰点点头,于挽秋跟着去了别的场,等戏份拍完,已经七点了。
姜兰拿到了一千二的工资,到车上数了一遍,“于老师,你给我介绍工作,我请你吃饭吧!”
车上没别人,于挽秋已经忍了很久了:“……你是傻吗,没看郑潇潇使唤你,剧组那么多人,用得着你搬东西吗,她让你干啥你就干啥。”
姜兰吓了一跳,她就是没事帮帮忙,哪儿想那么多了,那这意思,郑潇潇刚才为难她,挽秋让她拉琴,是给她出气?
姜兰拽拽于挽秋的衣摆,“我不知道嘛,那要吃饭吗?”
于挽秋按按眉心,“还得回节目组,看看哪个时间段的票方便。”
姜兰:“哦。”
小剧场:
郑潇潇:?????我才出场了几分钟?????
于挽秋:我看不惯她行,你算老几?
摄像师:好看完美拍拍拍!
陆颐呈:当然是我说出去的啦!
——————
女霸总和小甜心
两天一更,会持续到月中吧,这个题材没有尝试过,会尽最大能力好好写的,女主的性格并不好强的,高亮!!!!比较甜!!!!不要想着女主大杀特杀!!!啾咪。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4章 第四章 撑腰
梦远书城已将原网页转码以便移动设备浏览
本站仅提供资源搜索服务,不存放任何实质内容。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搜狗,源资源删除后本站的链接将自动失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