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还在下。劳斯莱斯驶出中环半岛,汇入深夜的车流。他今天要回霍氏大宅。他已经一天没有跟家人联系了。手机里有一百多条未读消息,大部分是霍玉盈发的——“哥,你在哪?”“哥,你怎么不接电话?”“哥,你是不是生我气了?”“哥,我错了。”“哥,你回我一下好不好?”“哥——”还有几条是母亲发的——“阿聿,玉盈说你一整天没接电话。没事吧?看到回一下。”他的手指在手机屏幕上滑了一下,没有点开。他先把车开回家。
霍氏大宅在半山,灯火通明。他推开门的时候,霍玉盈从沙发上弹了起来。她跑过来,站在他面前,看着他浑身湿透、头发还在滴水的样子,眼眶一下子就红了:“哥,你去哪了?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我打了一百多个电话你都不接,我以为你出事了——”她的声音在发抖,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霍聿怀看着她,伸出手,在她头顶拍了一下。那一下很轻,轻得像在拍一只受惊的小猫:“没事。”他的声音很轻,轻得像在说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他没有解释去了哪里,没有解释为什么不接电话。他只是说“没事”。
霍玉盈的眼泪掉了下来。她吸了吸鼻子,伸出手,抓住了他的衣袖:“哥,对不起。昨天是我不好,我不该那样说话,不该带林梓欣去——”她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几个字几乎是从喉咙里挤出来的。
霍聿怀看着她,没有说话。他的手指从她头顶移到她额前,把她那缕落下来的碎发拨到耳后:“不怪你。”他的声音很轻,轻得像一片落在雪地上的羽毛。霍玉盈哭得更凶了。她扑进他怀里,抱着他,脸埋在他湿透的衬衫上。“哥,你以后能不能不要不接我电话?我真的很担心你——”她的声音闷在他胸口,带着哭腔,带着委屈,带着撒娇。
霍聿怀的手放在她背上,轻轻拍了一下:“嗯。”他说。一个字,够了。
顾涟微站在楼梯口,看着这一幕,嘴角浮起一个笑。她没有走过去,没有问“阿聿你去哪了”,没有说“快去换衣服,别感冒了”。她只是站在那里,看了一会儿,然后转身,走上楼。她知道,她的儿子,已经不需要她操心了。他有需要操心的人了。
当晚,官洛澄的烧就退了。不知道是那些药起了作用,还是那件外套起了作用,还是那个半跪在地上、浑身湿透的人起了作用。她不知道,也不愿意去想。她只知道,凌晨三点醒来的时候,额头不烫了,手心也不烫了,被子被汗浸湿了一片,黏黏的,不舒服。但她没有换。她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雪松味。不是她的枕头,是他的外套,她忘了还给他。
第二天早上,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漏进来,在地毯上画出一道细细的金线。官洛澄睁开眼,没有头痛,没有寒颤,没有那种骨头缝里往外冒的冷。她好了。她从床上坐起来,把霍聿怀的外套叠好,放在床头的椅子上。然后她走进浴室,洗了个热水澡。水温比平时高一些,蒸汽弥漫了整个淋浴间,玻璃上蒙了一层白雾。她站在水下,闭着眼睛,让热水冲刷着她的头发、她的脸、她的肩膀。水温透过皮肤,渗进骨头里,把最后一点寒意也赶走了。她洗了头,用了新买的那瓶洗发水,麝兰香的,味道淡淡的,不甜不腻。吹干之后,头发蓬松柔软,垂在肩上,发尾微微卷着,在阳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每一根发丝都散发着那股淡淡的麝兰香,不是香水的味道,是洗发水的味道,但比香水更自然,更让人想靠近。
Emily已经醒了。她盘腿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杯咖啡,正在刷手机。她看到官洛澄从卧室里走出来,咖啡杯差点从手里滑出去:“哇——!”她的声音拔高了至少两个八度,咖啡洒了一点在手上,她也不管,直接把杯子往茶几上一搁,整个人从沙发上弹起来,三步并作两步冲到官洛澄面前,围着她转圈,像一只发现了新玩具的金毛犬:“Boss!你今天也太好看了吧!不是,你每天都好看,但今天特别好看!是不是因为昨天某个人来了,你今天心情好?你看你这头发,又蓬又软,像广告里那种——不对,广告里的都是假的,你这真的!你用的什么洗发水?等一下,你先别说,让我闻闻——”
她凑过去,鼻子凑到官洛澄的发梢,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整个人像被定住了一样,眼睛瞪大,嘴巴张开,发出一声夸张的叹息:“天哪,这个味道!不是那种甜腻腻的,是那种——怎么说呢,就是那种你走在街上,一阵风吹过来,你闻到这个味道,你肯定会回头找,但你找不到,因为太好闻了,像幻觉一样。Boss,你以后别喷香水了,你就用这个洗发水,比什么香水都好使。不,你什么都不用也好使。你就是那种——披个麻袋都好看的人。你穿这条黑裙子,简直了——你看这个腰,你看这个锁骨,你看这个肩膀,你看你这个——”她的手指在空中比划着,不知道该从哪里夸起,最后双手一摊,“算了,我不夸了。你站在这里,就是对‘好看’这两个字最好的解释。”
官洛澄看着她,嘴角弯了一下。那弧度不大,但Emily看到了。她知道那是“你够了”的意思,但她不在乎,反正她夸爽了。
官洛澄走到床头,拿起手机。屏幕亮起来,微信图标上有一个红色的数字。她点开,通讯录那一栏,多了一个好友申请。头像是一片空白,名字只有一个字母:F。验证消息是空白的,什么都没有。Emily凑过来,脑袋几乎要贴上官洛澄的手机屏幕,只看了一眼那个字母,就尖叫了一声:“F!FOK!霍!霍聿怀!他加你了!他居然主动加你!你知不知道他从来不加人的?林特助说的!他连高层都不加!他加你了!你快同意快同意快同意!”她的声音越来越大,手舞足蹈,仿佛被加好友的是她自己。
官洛澄看了她一眼,那一眼里有淡淡的无奈,但手指还是在屏幕上点下了“同意”。对话框弹出来,对面没有发消息。她等了几秒,还是没有。她正要把手机放下,屏幕亮了。一条消息,只有几个字:“好了没有?”
官洛澄看着那行字,嘴角弯了一下。她打了一行字:“已经好了。”发出去。
对面几乎立刻就回了:“中午带你去吃饭。W酒店。可以带上Emily。”官洛澄看着那行字,转头看了一眼还在盯着她手机的Emily。Emily的眼睛亮得像两颗探照灯,嘴巴已经咧到了耳朵根,双手合十,像在祈祷:“Boss!W酒店!那家餐厅我刷到过!落地窗对着维港!超级贵的!我早就想去了!你答应他!你快答应他!求你了!我给你跪下!”她说着,膝盖真的弯了一下。官洛澄伸手扶了她一把,嘴角的弧度大了一些。她打了一行字:“好。”发出去。然后她又加了一句:“玉盈要来赔罪。”
Emily愣了一下,然后拍了拍手:“霍玉盈?他妹妹?来就来呗!多个人多双筷子,而且她哥在,她不敢怎么样的。再说了,她要赔罪,那更好,让她请客——不对,她哥请客。反正我不花钱,我吃什么都香。”她的眼睛又亮了起来,已经开始在心里列菜单了。
官洛澄没有再回。她把手机放进手袋里,对着穿衣镜看了一眼。黑色的长裙,方领,收腰,裙摆到小腿。不是那种紧身的、暴露的性感,是一种包裹着的、若隐若现的、让人忍不住想多看两眼的迷人。她的头发散在肩上,微微卷着,麝兰香若有若无。她的脸没有化妆,但她的皮肤好到不需要化妆,白里透粉,像刚剥了壳的鸡蛋。她的眼睛——那双和白如水一模一样的眼睛——在晨光中显得格外深邃,像两汪不见底的潭水。她站在那里,不需要开口,不需要微笑,不需要任何多余的动作,你就觉得——这个女人,不简单。
Emily站在她身后,从镜子里看着她的脸,叹了一口气:“Boss,你真的太好看了。我说真的,如果你不是我的老板,我可能会追你。但是你是我的老板,我不敢。而且你太冷了,我怕被你冻死。”她说完,自己先笑了起来。
官洛澄看了她一眼,没有接话。她拿起手袋,挽住Emily的手臂,走出了门。
阳光很好。雨后的港城,空气清新得像被洗过一样,连天空都蓝得比平时透亮。路边的树上还挂着雨珠,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像一颗颗小小的钻石。一辆黑色的宾利停在路边,车身的漆面在阳光下泛着幽蓝色的光泽,车头的立标在风中微微颤动,像一只即将起飞的鹰。林特助站在车旁,穿着深灰色的西装,戴着白手套,看到她们出来,微微躬身,拉开了后座的车门。
霍聿怀从车里走了出来。他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西装,没有打领带,衬衫的领口微敞,露出一截脖颈。他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没有一丝凌乱。他的脸在阳光下显得格外好看,眉骨的弧度像远山的轮廓,鼻梁的高度像峰脊,下颌线的锋利像刀裁。他从车里走出来的那一刻,路过的行人都放慢了脚步,有人回头看了好几眼,有人掏出手机假装在发消息、其实在偷拍。他不在乎。他的目光落在官洛澄身上,从她的脸到她的裙子,从她的裙子到她的头发,从她的头发到她的眼睛。他的嘴角弯了一下,那弧度不大,但Emily看到了。
Emily看着霍聿怀,又看了看官洛澄,又看了看那辆宾利。她的脑子里飞速转了一圈——她要是坐在后座,那就是电灯泡,亮得刺眼的那种。她要是坐在前座,那就是司机旁边的位置,刚好可以跟林特助聊天,而且还能从后视镜里看后座的两个人。她选前座。她松开挽着官洛澄的手,快步走过去,拉开前门,坐了进去。动作一气呵成,没有犹豫,没有回头。她系好安全带,转头朝林特助笑了笑:“林特助,今天天气不错啊。”林特助看了她一眼,嘴角微微抽了一下,没有说话。
官洛澄站在那里,看着Emily坐进了前座,又看了看霍聿怀拉开的车门。她的下巴微微抬了一下,然后她走过去,弯腰,坐进了后座。没有看霍聿怀,没有说谢谢,没有做任何多余的事。她只是坐进去了。霍聿怀看着她坐进去,失笑。那笑容很轻,但Emily从后视镜里看到了。她心里想:天哪,霍聿怀笑了。那个从来不笑的霍聿怀,笑了。她转头看了一眼窗外,嘴角的笑怎么都压不住。
霍聿怀关上车门,从另一边上了车,坐在官洛澄旁边。两个人之间隔着一臂的距离,不远不近,刚好。他没有刻意靠近,也没有刻意疏远。他只是在那个位置上,像他一直坐在那里。
车子驶出中环半岛,汇入车流。窗外的阳光很好,维港的海面波光粼粼,像撒了一层碎金。Emily坐在前座,从后视镜里看着后座的两个人,嘴角的笑一直没有消失过。她想起昨天在医院的走廊里,霍聿怀半跪在地上,浑身湿透,认真地对她说“信”。她想起他说的“她哭的时候,我一定在”。她想起他开车送她们回家,想起他把外套披在官洛澄肩上。她忽然有点羡慕。不是嫉妒,是羡慕。羡慕官洛澄遇到了一个人,愿意在她发烧的时候跑过整座城市,愿意在她生气的时候等一整个晚上,愿意在她朋友质问的时候好声好气地点头说“信”。她转头看了一眼窗外,阳光落在她脸上,暖洋洋的。她笑了笑,没有叹气。
W酒店。包间在顶楼,整面墙都是落地窗,维港的全景尽收眼底。阳光从窗外涌进来,把整间屋子照得通亮。餐桌是圆形的,铺着白色的桌布,摆着银质的餐具和水晶杯。包间的门是推拉式的,木质的,手感很好。
霍玉盈站在窗边,双手交握在身前,手指绞来绞去。她今天穿了一件浅蓝色的连衣裙,头发放下来了,没有扎马尾,耳朵上戴着一对小小的珍珠耳钉。她的妆容比平时淡了很多,嘴唇涂的是裸色,不是她平时那种亮眼的粉橙。她看起来像一个来面试的人,紧张,忐忑,生怕自己哪里做得不够好。她听到门外的脚步声,身体明显僵了一下。她深吸一口气,又吐出来,手指绞得更紧了。
门推开了。林特助侧身,让出门口。官洛澄走进来,Emily跟在她身后,霍聿怀走在最后。霍玉盈的目光落在官洛澄身上,看着她穿着黑色的长裙,头发散在肩上,姿态从容而优雅,脸上没有任何表情。霍玉盈的心里忽然涌上一股很复杂的情绪——这个女人,真的好好看。不是那种“哇好漂亮”的好看,是那种你看了就不敢轻视的、有分量的、有故事的好看。她站在那里,不需要开口,你就知道她不是普通人。霍玉盈忽然理解了哥哥为什么喜欢她。不是因为她好看,是因为她站在那里,你就觉得她值得被喜欢。
她走过去,脚步有些急,走到官洛澄面前,站定。她低下头,不敢看官洛澄的眼睛。她的手指在身侧攥了攥,又松开了。她的声音有些发紧,有些抖,但她还是说了。
“官小姐,对不起。昨天是我不好。我不该那样跟你说话,不该带林梓欣去。我不知道她会——”她的声音顿了一下,像是在斟酌措辞,“我不知道她会那样。我以为她只是我的朋友,我没想到她会说那些话。真的,我发誓。我从来没有听她说过那种话,我认识她十几年了,她从来没有——”她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几个字几乎是挤出来的。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就是——太想保护我哥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他带女人出现在我面前,我害怕。我怕你是冲着他的钱去的,怕你是想利用他,怕你会伤害他。所以我——”她的眼眶红了,但她忍着没有让眼泪掉下来:“对不起。”
包间里安静了几秒。Emily站在旁边,双手抱胸,看着霍玉盈。她的眼神里没有敌意,是一种“这姑娘还挺真诚”的打量。霍聿怀站在门口,没有走过来,也没有说话。他只是看着官洛澄。
官洛澄看着霍玉盈,看了几秒。她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看不出是原谅还是不原谅,看不出是生气还是不生气。她的眼睛——那双和白如水一模一样的眼睛——在阳光下显得格外深邃。然后她的嘴角弯了一下。那弧度很小,小到几乎看不见,但霍玉盈看到了。不是冷笑,不是嘲讽,是一种“我听到了”的、淡淡的、不带任何攻击性的弧度。
“都过去了。”她的声音很轻,轻得像在说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
霍玉盈愣住了。她以为官洛澄会骂她,会冷嘲热讽,会转身就走。她做好了被骂的准备,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做好了跪下来求她原谅的准备。她没有做被原谅的准备。她张了张嘴,想说“谢谢”,但没有发出声音。她的眼泪掉了下来,无声的,一滴一滴的。她飞快地用手背擦掉,吸了吸鼻子,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不那么抖:“谢谢你。你真好。”她说完,自己愣了一下,然后脸红了。她说“你真好”,这三个字从她嘴里说出来,她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她低下头,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官洛澄看着她,嘴角的弧度大了一些。不是笑,是一种“你这姑娘还挺可爱的”的、淡淡的、带着一点点温度的弧度。她没有再说话,转身走到餐桌旁,坐下。她的动作很自然,自然得像她一直都是坐在这里的人。她坐下的时候,脊背挺得很直,下巴微微抬起,姿态从容而优雅。她拿起面前的餐巾,铺在腿上,动作轻而优雅,像在跳一支无声的舞。她的手——纤细的,白皙的,指甲修剪得圆润而整齐——拿起水杯,抿了一口。
水是凉的,她的嘴唇触到杯沿,留下一道浅浅的痕迹。她放下水杯,目光落在窗外的维港上,阳光落在她脸上,把她的五官照得格外柔和。
霍玉盈看着她做这些事,心里忽然涌上一个念头——这个女人,做什么都好看。连喝水都好看。连放水杯都好看。连铺餐巾都好看。她不是故意做给你看的,她只是做她自己。而她自己,就是很好看。
霍玉盈的心里,那点最后的别扭,在那一刻彻底消散了。她不是冲着她家的钱来的,她不是想利用霍聿怀,她不是那种人。她站在那里,你就知道,她不屑于做那种事。她有自己的底气,有自己的骄傲,有自己的世界。她不需要攀附任何人。霍玉盈擦干眼泪,走到餐桌旁,在官洛澄的另一边坐下。她不敢坐霍聿怀旁边,她选择坐在官洛澄旁边。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坐那里,她只是想离她近一点。她偷偷看了官洛澄一眼,官洛澄正在看菜单,没有看她。但她的侧脸在阳光下美得像一幅画,霍玉盈看呆了。
Emily坐在官洛澄对面,手里已经拿起了菜单,眼睛在菜名上扫来扫去,嘴里念念有词:“这个,这个,还有这个——算了不看了,每样来一份吧。反正有人请客。”她抬头看了一眼霍聿怀,霍聿怀正在看官洛澄,没有看她。
Emily笑了笑,低头继续看菜单,嘴里嘟囔着:“想谈恋爱的人,眼里是没有别人的。我懂,我懂。”
霍玉盈听到Emily的话,忍不住笑了一下。她转头看着Emily,Emily正朝她挤眼睛,那眼神里有一种“咱俩都是电灯泡”的默契。霍玉盈笑出了声,那笑声很轻,但包间里的气氛一下子就松了下来。她端起面前的水杯,喝了一口,水是凉的,但她的心里暖暖的。
她看着窗外维港的景色,阳光落在海面上,波光粼粼的。她忽然觉得,今天的天,比昨天蓝了很多。她偷偷拿出手机,给霍聿怀发了一条消息:“哥,我喜欢她。你要加油。不然我就要抢了。”发完,她抬起头,看到霍聿怀正在看手机。
他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但她的手机震了一下。她低头看去——“你抢不过。”霍玉盈笑了。
吃完饭,Emily看着服务员递过来的账单,眼睛瞪得像铜铃。不是因为太贵——她知道贵,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是因为太长了。账单从POS机里吐出来,哗啦啦的,像一条白色的蛇,蜿蜒着铺了半张桌子。她拿起来,从上往下看,越看嘴角翘得越高。看到最后那个数字的时候,她满意地点了点头,把账单递给霍聿怀,脸上的笑容带着一种“你也有今天”的狡黠。
她明明已经吃饱了。那道和牛吃完的时候,她已经撑得靠在椅背上不想动了。但她硬是又点了三个甜品——一个舒芙蕾,一个巧克力熔岩蛋糕,一个焦糖布丁。她美其名曰“尝尝港城W酒店的甜品水平”,实际上就是想多花霍聿怀的钱。不是因为她缺钱,是因为她觉得霍聿怀昨天让官洛澄一个人淋雨、一个人发烧、一个人去医院,这点惩罚算轻的。她吃舒芙蕾的时候,吃得理直气壮。吃巧克力熔岩蛋糕的时候,吃得心安理得。吃焦糖布丁的时候,还故意发出“嗯——好吃”的赞叹声,眼睛眯成两条缝,像一只偷到了鱼的猫。
霍聿怀接过账单,看了一眼,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他把账单放在桌上,从西装内袋里抽出钱包,抽出一张黑卡,递给服务员。动作很轻,轻得像在递一张名片。服务员双手接过,微微躬身。霍聿怀开口了:“唔該。”他的粤语,不是那种街头巷尾的、烟火气的、接地气的粤语,是一种慵懒的、性感的、像丝绸一样滑过耳膜的粤语。发音很准,但尾音总是微微拖长,带着一种漫不经心的随意,像一只慵懒的猫,躺在阳光下,眯着眼睛看你。他报了会员号,又说了几句什么,声音很低,服务员弯着腰连连点头。
他的声音不大,但包间里很安静,每一个字都听得清清楚楚。他说的是粤语,发音慵懒而随性,尾音微微拖长,像一杯被慢慢摇晃的红酒,在杯壁上留下暗红色的痕迹。但他的语调又很稳,不急不慢,有一种“我不需要说第二遍”的笃定。
Emily听完,整个人像被定住了一样。她张着嘴,忘了合上。她转头看着霍玉盈,眼睛里的意思是——你听到了吗?你听到了吗!霍玉盈也在听,她嘴角挂着笑,一副“我就知道”的表情。等服务员走了,Emily凑到霍玉盈耳边,声音压得很低,但压不住里面的激动:“你哥说粤语也太好听了吧!那个声音,那个调调,那个尾音——我的天,他不是在跟服务员说话,他是在录有声书。不,有声书都没有这么好听。他要是出粤语教学音频,我买一百份。”她的语速快得像连珠炮,每一颗都带着惊叹号。
霍玉盈的嘴角翘了起来,下巴微微抬起,一副与有荣焉的表情。她凑到Emily耳边,压低声音,但语气里全是骄傲:“这算什么。你还没见他最帅的时候。下次我带你去见他开会——不是真的开会,就是远远地看一眼。他坐在会议桌主位上,面前堆着文件,身后是落地窗,阳光打在他身上,他说‘重做’——就两个字,全场鸦雀无声。那个气场,你想象不到。等你看过了,你就知道什么叫‘帅’了。”她顿了顿,补了一句,“不过你看归看,不要爱上他。他是我哥。”
Emily翻了个白眼。“放心,我对你哥没兴趣。我喜欢那种阳光的、爱笑的、会说情话的。你哥这种——太冷了。只适合我Boss。”
霍玉盈凑近Emily,声音压得很低,但语气里全是得意:“我跟你说,我能让你现在就看看他最帅的时候。他最帅的时候——”她顿了顿,卖了个关子,“你等着,我马上让你见见他最帅的时候。”
霍玉盈转头看了一眼官洛澄。官洛澄正端着水杯,看着窗外维港的景色,阳光落在她脸上,把她的侧脸照得像一幅画。她不知道Emily和霍玉盈在说什么,也不想知道。她只是坐在那里,安静地喝着水,像一朵开在角落里的、不需要任何人注意的花。她的睫毛很长,微微翘着,在阳光下投下一小片扇形的阴影。她的皮肤很白,白到几乎透明,能看到太阳穴下细细的青色血管。她的嘴唇抿着水杯的边缘,留下一个浅浅的唇印。她放下水杯,手指从杯壁上滑过,动作轻而优雅,像在弹一首无声的曲子。
霍玉盈收回目光,心里默默地说了一句——哥,你赚到了。
霍聿怀刷完卡,把卡收进钱包。霍玉盈忽然叫了一声:“哥!”她的声音脆生生的,带着一种“我有重要的事要说”的认真。
霍聿怀抬起头,看着她。霍玉盈没有看他,她的目光落在官洛澄身上,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遍,然后转回头,看着霍聿怀:“哥,你没有发现吗?官姐姐今天没有提手提包。”
霍聿怀的目光从霍玉盈脸上移开,落在官洛澄身上。官洛澄坐在那里,手边只有一个小小的手包,黑色的,缎面的,刚好能装下手机和一张卡。不是她平时用的那只Birkin,不是那只白色的链条包,不是任何一只“包”,只是一只手包。他看了两秒,然后点了一下头:“嗯。”一个字,没有多余的话。
霍玉盈的眼睛亮了起来,嘴角的笑怎么都压不住:“那你是不是应该给官姐姐买一个?你看她今天穿得这么好看,连个包都没有配,多可惜。而且,你昨天让她一个人淋雨,一个人发烧,一个人去医院——你不应该表示一下吗?”她的语速越来越快,像是怕被打断。她的眼睛亮晶晶的,里面全是狡黠和期待。
霍玉盈往前探了探身子,声音里带着一种“你快问我接下来该说什么”的急切:“女孩子怎么能没有手提包呢?你看官姐姐这么好看,背什么包都好看。你不给她买,她就不背你的包,那她背谁的包?你不能让别人抢了先啊——”她一口气说了一大串,说完自己先笑了。
官洛澄放下了水杯。她转过头,看着霍玉盈,又看了看霍聿怀。她张了张嘴,想说“不用了”。她不需要他买包,不需要任何礼物,不需要他做任何事。她不是那种人。她的嘴唇动了,刚发出一个“不”的音节——
霍聿怀已经点了头。那点头的动作很轻,轻得像风吹过树梢,但很确定。他的目光从官洛澄身上移到霍玉盈脸上,嘴角弯了一下。“有道理。”他的声音很轻,轻得像在说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去圆方吧。”
官洛澄的嘴巴还微微张着,那个“不”字还没有说完。她看着霍聿怀,霍聿怀没有看她。他已经在跟林特助说“去圆方”了。她合上了嘴,把那个没说完的字咽了回去。她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她的耳尖,又红了。
霍玉盈的眼睛更亮了。她转头看着Emily,Emily正捂着嘴,眼睛瞪得像铜铃,里面全是“天哪”的光芒。霍玉盈又转回头,看着霍聿怀。她还没有说完。她清了清嗓子,声音拔高了一点:“哥,我也没有包。你上次给我买的那个,我已经背腻了。你是不是也应该给我买一个?”她的嘴角翘着,眼睛弯着,里面全是“我知道你会答应”的得意。
霍聿怀看了她一眼。那一眼很轻,轻得像风吹过水面。他看了两秒,然后点了一下头。他的嘴角弯了一个很小的弧度:“一人一个。”
Emily发出了一声尖锐的爆鸣声。不是尖叫,是爆鸣——那种从喉咙深处挤出来的、压不住的、像气球被踩爆了的声音。她的手捂着嘴,但声音从指缝间漏了出来,尖锐的,高亢的,在包间里回荡了好几秒。她的眼睛瞪得圆圆的,里面全是不可置信的狂喜。她指着自己,嘴巴还在捂着,声音闷在掌心里:“我也有?我也算‘一人’里面的?霍生,你是说我也有一个?”
霍聿怀看了她一眼。那一眼很轻,但Emily觉得那是她这辈子收到过的最好的礼物。他点了一下头:“嗯。”一个字。Emily又发出了一声爆鸣,这一次比刚才更响,更尖,更长。她站起来,椅子被她撞得往后退了半步。
她朝霍玉盈扑过去,抓住霍玉盈的手臂,使劲摇:“你哥是天使!你哥是全港城最帅的人!你哥是世界上最好的人!我收回刚才说他太冷的话!他一点都不冷!他是暖的!他是火山!他是太阳!”她的语速快得像机关枪,每一颗子弹都是惊叹号。
霍玉盈被她摇得头晕,但嘴角的笑怎么都压不住。她看着Emily激动的样子,心里忽然涌上一股暖意。不是因为霍聿怀答应买包,是因为Emily的反应——她是真心为官洛澄高兴。她不是那种想从霍家捞好处的人,她只是想看到她的朋友被善待。霍玉盈忽然有点羡慕官洛澄。不是羡慕她有霍聿怀,是羡慕她有Emily。
Emily发出了一声更尖锐的爆鸣声。那声音不是尖叫,是那种——你在商场里抽中了一等奖、你喜欢的明星忽然关注了你、你打开冰箱发现还有一块芝士蛋糕——的那种压抑不住的、从喉咙深处喷涌而出的、带着喜悦和不敢置信的、像烟花一样炸开的声响。她捂着嘴,眼睛瞪得像铜铃,整个人在椅子上弹了一下:“霍生你说真的吗?我也有份?我不是你们霍家的人,我也可以?你确定?不反悔?你发誓?”她一连串问了好几个问题,每一个都比上一个更激动。
霍玉盈在旁边笑得前仰后合,伸手拍了一下Emily的肩膀:“你冷静一下,我哥说一不二的。他说给你买,就给你买。你选最贵的,不用给他省钱。”Emily的眼睛更亮了。她转头看向官洛澄,官洛澄坐在那里,表情淡淡的,看不出任何情绪。但她的嘴角——那个弧度太小了,小到如果不是一直在盯着她的脸,根本不会察觉——弯了一下。Emily看到了。她伸出两根手指,在官洛澄面前晃了晃。“Boss,你听到了。一人买一个。你也买。你不买就是不给霍生面子。你给了霍生面子,霍生就会很开心。霍生很开心,就会给我买更贵的。所以——为了我,你也得买。”她的逻辑鬼才,但她说得理直气壮,仿佛这是天经地义的事。
官洛澄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但她也没有说“不”。这就是默许。霍玉盈从椅子上站起来,拿起自己的手袋,已经在脑海里盘算要买哪个款了。她走到Emily身边,挽住她的手臂,两个人像两只即将被放出笼子的小鸟,叽叽喳喳的:“我跟你说,圆方那家店有全港城最全的货,上次我去看中了一个限量款,但是没货,不知道现在有没有——”“限量款?什么颜色的?”“黑色的,金扣,中号。你见过吗?超级好看。”“没有,但你哥会给买的。你信我。”“信信信!”她们说着说着,已经走到了包间门口。霍玉盈回头看了一眼霍聿怀,霍聿怀正站起来,伸手拿过官洛澄放在椅背上的外套,轻轻抖了一下,然后递给她。官洛澄接过外套,穿上,动作很轻,很自然,像她每天都在做这件事。霍玉盈收回目光,嘴角浮起一个笑。她转过头,和Emily走出了包间。
走廊里,Emily压低声音,但压不住里面的笑意:“你哥真的会给买限量款吗?”霍玉盈想了想,认真地点头:“会。他从来不会说‘不’。从小到大,我要什么他给什么。但他不会主动给,你得要。你不要,他就以为你不需要。”
Emily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那你觉得,我要一个限量款,他会给吗?”霍玉盈看了她一眼,笑了:“你试试呗。反正你今天已经试过了。”
Emily笑了。那笑声在走廊里回荡,清脆的,像一串被风吹动的风铃。霍玉盈也跟着笑了。她忽然觉得,Emily这个人,挺好的。不装,不假,不端着。和她以前那些朋友不一样。她挽着Emily的手臂,走进了电梯。电梯门关上的那一刻,她看到霍聿怀和官洛澄从包间里走出来。霍聿怀走在官洛澄左边,不远不近,刚好。他的手垂在身侧,离她的手很近,近到几乎要碰到,但没有碰到。霍玉盈看着那一幕,心里忽然涌上一股很暖的东西。她不知道那叫什么,但她知道,她希望那只手,有一天会握住另一只。电梯门关上了。她闭上眼睛,嘴角的笑还在。
阳光落在她脸上,把她的耳尖照得通红。她没有拒绝买那只包。她不知道,她已经在慢慢学会了接受。
圆方里到处散发着金钱的味道。不是那种刺鼻的、廉价的、像劣质香水一样的味道,是一种昂贵的、冷淡的、像高级香水后调一样的味道。大理石地面光可鉴人,倒映着水晶吊灯的光芒,每一块石材的纹路都经过精挑细选,拼接处严丝合缝,找不到任何瑕疵。空气里弥漫着一种混合了皮革、香水和鲜花的气味,不浓不淡,恰到好处。每一个品牌的橱窗都像一幅精心布置的画,模特穿着最新季的衣服,戴着最耀眼的珠宝,在灯光下像一群沉默的、永远不会老去的观众。
Emily觉得自己简直要变成小说里A市的女主角了。那种——穿着高级定制、踩着十厘米高跟鞋、在商场里任性购物、刷的是黑卡、身后跟着拎袋子的助理、路过的每一个人都在偷偷看她的——女主角。她挽着霍玉盈的手臂,头微微昂着,步伐轻快得像在走T台。她的眼睛从左到右,从右到左,扫过每一个橱窗,像一只在花丛中穿梭的蝴蝶,每一朵花都想停一下。
“Hermès!Hermès!玉盈你看,Hermès!”她的声音拔高了,手指着前方那面橙色的橱窗,眼睛亮得像两颗被点亮的星星。她拽着霍玉盈加快了脚步,几乎是在小跑。“买包当然要买爱马仕了!其他牌子都是‘包’,爱马仕是‘爱马仕’。你懂不懂?你不懂,你不需要懂,你哥懂就行了。”她回头看了一眼霍聿怀和官洛澄,霍聿怀正走在官洛澄左边,两个人之间隔着一臂的距离,不远不近。Emily收回目光,推开了爱马仕的门。
店里的灯光是暖金色的,不刺眼,恰到好处地落在每一件商品上。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淡淡的皮革香气,不是刺鼻的,是一种昂贵的、经过鞣制和抛光之后才会有的、像高级雪茄一样的味道。地面是浅灰色的大理石,光滑如镜,踩上去几乎没有声音。橱窗里的包一个个陈列着,像博物馆里的展品,每一个都有自己的位置,自己的灯光,自己的故事。
Sales迎了出来。她穿着一身剪裁利落的黑色套装,头发盘成一丝不苟的低髻,妆容精致而淡雅。她的脸上挂着最职业的笑容——不是那种谄媚的、恨不得跪下来的笑,是一种克制的、得体的、像在说“我知道你买得起,但我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笑。她的目光在霍玉盈和Emily脸上扫过,又往后看了一眼,看到了霍聿怀和官洛澄。她的瞳孔微微收缩了一下——不是惊讶,是识别。她认出了霍聿怀。在爱马仕工作,认人是基本功。她不看新闻,不看八卦,但她认识每一张值得记住的脸。霍聿怀的脸,值得记住。
“霍生,欢迎光临。”她的声音温柔而得体,微微躬身,幅度不大不小。她没有问“需要什么”,没有问“想看什么”,只是说“欢迎光临”。她知道,这种人不需要被问,他们会告诉你他们想要什么。
霍玉盈已经走到展示柜前了。她的手指在玻璃上轻轻点着,眼睛从一只包扫到另一只包,速度很快,像在翻一本她已经看过很多遍的杂志:“这个,这个,还有这个——”她回头看了一眼Emily,“你喜欢哪个?”Emily凑过去,趴在玻璃上,鼻子几乎要贴上去:“那个!黑色的,银扣的,Constance。你看到没有?那个!”她的手指在玻璃上戳了戳,留下一小片雾气。
霍玉盈笑了:“你眼光不错。Constance是好东西,比Birkin难买。”她转头看向Sales,“那个Constance,有货吗?”Sales微笑着点头。“有的,霍小姐。刚到一只,黑色,银扣,Evercolor皮。”她的语气很平静,但心里已经在算了——霍小姐,配货至少一比一。没问题,她哥在后面。
Emily的嘴巴张开了,又合上了。她转头看向霍玉盈,声音压得很低,但压不住里面的激动:“真的可以买?不用配货?爱马仕不是都要配货吗?”霍玉盈也压低了声音,凑到她耳边:“配货是要配的,但有人付钱,你怕什么?你只管选包,配货的事,我哥会搞定。”Emily的眼睛又亮了几度。她转回头,继续看包。
官洛澄和霍聿怀走在后面。官洛澄的步伐很慢,不急不躁,像在逛一个她并不着急逛完的地方。她的目光从那些包上扫过,没有停留。不是不喜欢,是不需要。她已经有了一只Birkin,黑色的,银扣,30寸,是她赚到第一桶金的时候买的。那时候她站在伦敦Sloane Street的店门口,手里拿着那张刚到手的第一笔项目款,心跳快得像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她走进去,对Sales说“我要一只Birkin,黑色,银扣,30寸”。Sales看了她一眼,说“我们没有现货,需要排队”。她没有排队,她花了三个月,跑了四家店,打了无数个电话,最后在巴黎的总店买到了。那只包陪她从伦敦到港城,从中环到半山。它不是最贵的,不是最稀有的,但它是最好的。因为那是她自己买的。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买过爱马仕。不是买不起,是不需要。一只够了。
霍玉盈选好了。一只黑色的Kelly,金扣,25寸,Togo皮。经典,低调,不会过时。她抱着那只包,在镜子前转了半圈,满意地点了点头。Emily也选好了。那只Constance,黑色,银扣,Evercolor皮。她抱着它,像抱着一只刚出生的小猫,小心翼翼地,不敢用力,又舍不得放手。
她们选完了,但官洛澄还没有选。她站在展示柜前,目光从一只包移到另一只包,又从另一只包移到下一只。她没有伸手,没有叫Sales拿出来看,没有问任何问题。她只是看着,像在逛一个她并不打算买任何东西的地方。霍玉盈看了她一会儿,又看了看霍聿怀。霍聿怀站在官洛澄身后,不远不近,双手插在裤袋里,姿态从容而松弛。他的目光落在官洛澄的侧脸上,没有催,没有急,像是在等一朵花开。霍玉盈收回目光,走到官洛澄身边:“官姐姐,你没有看上的吗?”
官洛澄摇了摇头:“没有。”不是没有,是她不知道该选哪一只。太贵了不好,她不想欠他太多。太便宜了也不好,她不想让他觉得她只配得上便宜的。她纠结了很久,从第一个展示柜看到最后一个,还是没有决定。
霍玉盈歪了歪头,嘴角浮起一个狡黠的笑:“那让我哥帮你选呗。我想看看我哥的品味。”她的声音不大,但霍聿怀听到了。他的眉毛微微动了一下,没有拒绝。
官洛澄转头看了霍聿怀一眼。他站在那里,双手插在裤袋里,姿态从容而松弛。他的目光落在她脸上,嘴角弯了一个很小的弧度。不是笑,是一种“我等你”的笃定。她看了两秒,然后收回目光,点了一下头。“好。”一个字。反正都是他付钱。她挑贵了不好,挑便宜了也不好。他挑的,她不用负责。他说好就好,他说不好就不好。她只需要站在那里,等他把包递过来。她没有意识到,她在把选择权交给他。她从来不会把选择权交给任何人。
霍聿怀笑了。那笑容很轻,轻得像风吹过湖面,只泛起一丝几乎看不见的涟漪。但Emily看到了,霍玉盈也看到了。那不是一个“我帮你选个包”的笑,那是一个“我早就准备好了,就等你开口”的笑。他挥了挥手,动作很轻,轻得像在赶一只不存在的苍蝇。Sales看到了,微微躬身,转身走进了后面的仓库。
店里安静了几秒。Emily和霍玉盈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同一种表情——他准备了什么?Sales出来了,手里端着一个橙色的盒子。不是普通的橙色盒子,是那种——你一眼就能看出它不一样的橙色盒子。盒子很大,不是Constance的尺寸,不是Kelly的尺寸,是Birkin的尺寸。她把盒子放在展示柜上,打开。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那个盒子里。
喜马拉雅。Birkin Himalaya,Niloticus Crocodile,白金钻扣。包身是渐变色的,从顶部的白色慢慢过渡到底部的灰色,像喜马拉雅山脉的雪峰,像黎明前最后一抹月光,像一幅被时间褪色的老照片。不是染的,是鳄鱼皮本身的颜色,每一只都是独一无二的。钻扣是白金的,镶嵌着细碎的钻石,在灯光下折射出冷冽的光芒。不是那种张扬的、恨不得闪瞎人眼的钻石,是一种低调的、内敛的、懂行的人一看就知道它值多少钱的钻石。它是爱马仕最稀有的包之一,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你需要配货,配很多货。你需要排队,排很久的队。你需要和Sales搞好关系,和店长搞好关系,和区域经理搞好关系。你需要让他们觉得你配得上这只包。霍聿怀不需要。他只需要挥一下手。
Emily的嘴巴张开了,合不拢。她手里还抱着那只Constance,黑色的,银扣的,她刚才觉得它是全世界最好看的包。现在她低头看了一眼,忽然觉得它不香了。不是不好看,是有了对比。Constance是好东西,是很多人攒了好几年的钱、排了好几个月的队、配了好几次的货才能买到的东西。但喜马拉雅是另一个世界的东西。那个世界,她还没有进去过。
霍玉盈的眼睛也瞪得圆圆的。她知道哥哥会给官洛澄买包,但她不知道他会买这个。喜马拉雅,钻扣。她哥的品味,她服了。不是服他有钱,是服他用心。这只包不是今天买的,是他早就准备好的。也许是在赛马会之后,也许是在慈善晚宴之后,也许是在更早。他不知道她会不会接受,不知道她会不会喜欢,不知道她会不会有一天背着他送的包走在街上。他还是准备了。
官洛澄看着那只包,瞳孔微微收缩了一下。她认识它。在伦敦的时候,她在拍卖图录上见过。起拍价是六位数,成交价通常是七位数。不是买不起,是不值得。她从来不觉得一只包值得那么多钱。她连连摇头,声音有些急:“不要。这个太贵了。而且——”她没有说完。而且她不知道该怎么还。
霍聿怀偏了偏头。那动作很轻,轻得像风吹过树梢。他的嘴角弯了一下,那弧度不大,但很笃定:“反正都买了,也不能退。我也用不着。”他的声音很轻,轻得像在说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他说“我也用不着”,好像这是一只男包,好像他真的需要找个人来用掉它。
Emily站在旁边,手里还抱着那只Constance。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包,又看了一眼展示柜上那只喜马拉雅,忽然觉得自己的包不香了。不是Constance不好,是喜马拉雅太好了。好到让所有其他的包都变成了“普通”。她咽了口口水,转头看向霍玉盈。
霍玉盈也在看那只喜马拉雅,嘴巴微微张着,忘了合上。她收回目光,压低声音对Emily说:“我哥疯了。”Emily也压低声音:“你哥不是疯了,你哥是——”她想了半天,找不到合适的词,“你哥是霍聿怀。”
霍玉盈看了她一眼,点了点头。“对,他是霍聿怀。”她忽然觉得,自己手里的Kelly也不香了。不是Kelly不好,是她哥给官姐姐买的是喜马拉雅。她以后还怎么好意思跟她哥要包?她哥会说“你官姐姐背的是喜马拉雅,你背这个就够了”。她想想就心塞。
官洛澄站在展示柜前,看着那只喜马拉雅,没有说话。她的手指微微蜷了蜷,又松开了。她想说“不要”,想说“太贵了”,想说“我不需要”。她没有说。因为她知道,说了也没用。他已经买了,不能退。他也不用,只能她用。她不是被逼着接受的,她是被一步步引导着,走到了这里。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开始,不再说“不用了”。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开始,接受了他递过来的外套,接受了他切好的牛排,接受了他披在肩上的西装,接受了他开车送她回家,接受了他半跪在地上说“我来晚了”。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开始,习惯了。
她伸出手,指尖触到包身的皮革。鳄鱼皮的,细腻的,冰凉的,像触摸一片被时间打磨过的鳞片。她的手指从包身上滑过,停了一瞬,然后收回来。她没有说谢谢。她不需要说。他不需要听。她只是站在那里,安静地看着那只包,嘴角弯了一个很小的弧度。不是笑,是一种她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的、淡淡的、像是叹息一样的弧度。
霍聿怀看着她,嘴角的弧度大了一些。他没有说话,转身朝门口走去。Sales连忙跟上去,手里捧着那只橙色的盒子,像捧着一件圣物。霍玉盈和Emily跟在后面,两个人抱着自己的包,但心里都在想同一件事——下次,我也要喜马拉雅。不,她们不会说。她们知道,那只包不是买给她们的。那只包,是买给那个人的。
他们一起走出商场。圆方的玻璃门在身后缓缓合上,把那些昂贵的灯光、皮革和香水味关在了里面。外面的阳光很好,落在每一个人身上,暖洋洋的。Emily手里还抱着那只Constance的袋子,橙色的,爱马仕的橙色,在阳光下像一团燃烧的火。她的嘴角从店里出来就没有放下来过,眼睛眯成两条缝,整个人像一只被喂饱了的小猫。
霍聿怀从西装内袋里抽出一张邀请函。不是那种普通的、印刷体的、塞在信封里寄到家里的邀请函。是手写的,烫金的,边角压着暗纹,沉甸甸的,像一封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信。他把它递给官洛澄,动作很轻,轻得像在递一片树叶。
官洛澄接过,翻开。蒋臻烨,明天,瑰丽酒店。她的目光在那几个字上停了一瞬,然后抬起头,看着霍聿怀。他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依旧是那副淡淡的、冷冷的、对一切都漠不关心的样子。但他的眼睛——那双深褐色的、温润如玉的眼睛——里面有光。不是期待,不是紧张,是一种“你会来的吧”的笃定。
官洛澄的嘴角弯了一下。原来在这里等着我呢。从中午吃饭,到买包,到现在这张邀请函。他不是在追她,他是在把她一步一步地拉进他的世界。她的出场费,还挺贵。一顿W酒店的午餐,一只喜马拉雅的Birkin,还有明天那场全港城最盛大的婚礼。
她的嘴角又弯了一下,那弧度不大,但霍聿怀看到了。不是抗拒,不是讽刺,是一种“我知道了”的、带着一点点无奈、一点点好笑、一点点“你赢了”的笑。
“好啊。”她的声音很轻,轻得像在说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她把邀请函收进手袋里,没有再看。她知道这是一场交易。他给她礼物,她陪他出席。不是因为他想让她去,是因为他需要一个人站在他身边,一个能让全港城都知道“霍聿怀身边有女人了”的人。她只是那个人。不是因为她特别,是因为她刚好在。她从小就习惯了把一切都看成交易。母亲对父亲的好,是交易——忍了一辈子,换她的学费和生活费。父亲对母亲的敷衍,是交易——给她一个官太太的名分,换她在家里闭嘴。爷爷奶奶对她的冷淡,是交易——不给她钱,不给她爱,换她不要来争家产。
她从小就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好。每一份礼物背后,都标着价格。她只是还没有看到这张邀请函背后的价格。但她知道,它一定存在。她不会因为一顿饭、一只包、一张邀请函就昏了头。她不会。她只是暂时收下了。等价格出来的时候,她再决定付不付得起。这是她的习惯。想要改变,还需要很长的时间。也许一辈子都改不了。
霍聿怀送她们回了中环半岛。车子停在楼下,Emily先下了车,抱着她的橙色袋子,站在路边等官洛澄。官洛澄解开安全带,推开车门,准备下车。霍聿怀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很低,很轻:“明天下午,我来接你。”官洛澄没有回头:“嗯。”她下了车,关上车门。车子没有立刻开走。她听到引擎的低鸣声还在,他在等她走进大楼。她没有回头,也没有加快脚步。她只是走着,一步一步的,不急不慢。
Emily挽着她的手臂,凑到她耳边,声音压得很低:“Boss,你刚才说‘好啊’的时候,他笑了。你看到了吗?他真的笑了。不是那种嘴角弯一下的,是真的笑了。”官洛澄没有说话。她走进大楼,电梯门关上。
车子驶出中环半岛。霍玉盈坐在后座,手里还抱着那只Kelly的袋子,但她的心思已经不在包上了。她的嘴从上车就没有停过:“哥,你明天穿什么?蒋臻烨的婚礼,肯定很多人。你要不要穿那件黑色的?不,你穿深蓝色的吧,上次妈说你穿深蓝色好看。你领带也要换,不要戴那条灰色的,戴那条——”
霍聿怀靠在椅背上,闭着眼睛:“玉盈。”他的声音很轻,但霍玉盈停了。她看着他的侧脸,等了几秒,他没有说话。她撇了撇嘴,继续说:“蒋家的婚礼在瑰丽酒店,听说光场地费就七位数。请了五百多个宾客,光是花艺就花了几百万。新娘子是新加坡人,家里做棕榈油生意的,长得很漂亮,我看过照片,大眼睛,高鼻梁,像混血。但我觉得没有官姐姐好看。”
她顿了顿,像是在等霍聿怀的反应。霍聿怀没有反应。她又继续说:“哥,你给蒋臻烨准备了什么礼物?”霍聿怀睁开眼,看着前方。他沉默了。他忘了。不是忘了给蒋臻烨准备礼物,是忘了给官洛澄准备带去的礼物。
婚礼上,她不能空着手。她不是他的附属品,她是他的女伴。女伴要有女伴的体面。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些事,因为以前不需要。现在需要了。他转过头,看着前面开车的林特助:“阿林,明天去挑一些礼物,送到官小姐那里。出席婚礼要用的。”他的声音很轻,轻得像在说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林特助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眼神里有一瞬间的复杂——不是无语,是一种“你终于想起来还有这件事”的了然。他点了一下头:“是。”他没有问要买什么。他知道,霍聿怀不会说。他只需要买最好的,最贵的,最配得上官洛澄的。他习惯了。
霍玉盈看着霍聿怀,嘴角浮起一个促狭的笑:“哥,你连给官姐姐准备礼物都忘了,你还想追她?”霍聿怀没有说话。霍玉盈又说:“蒋臻烨都结婚了。林殊宴虽然没结婚,但人家绯闻女友遍布全球,一天换一个,根本不用操心。你呢?你连一个都没有。”她的语气里带着调侃,但仔细听,有一丝心疼。不是催他结婚,是怕他一个人。他太冷了,冷到所有人都觉得他不需要任何人。但她知道,他需要。他只是不会说。
霍聿怀哼了一声。那声音很轻,轻得像风吹过湖面,只泛起一丝几乎看不见的涟漪。不是生气,不是不屑,是一种“你说完了没有”的无奈:“你怎么不问问林殊宴?他也没结婚。”
霍玉盈不以为意地挥了挥手:“林殊宴?他不用操心。他要是想结婚,明天就能结。新娘能从港城排到伦敦。他只是一直没遇到想娶的。”她的语气里有一种理所当然的笃定。林殊宴确实是这样的人。他长得好看,不是霍聿怀那种让人不敢靠近的好看,是让人想靠近的好看。他性格开朗,笑起来的时候像阳光,说话的时候像春风,和他在一起,你不会觉得有压力,不会觉得不自在。他喜欢谁,全世界都会知道。他不喜欢谁,谁也不会难过太久。他的绯闻女友遍布全球,从港城到纽约,从伦敦到巴黎,每一个都长得像杂志封面。但他从不认真,从不承诺,从不让人等。所以没有人恨他,也没有人等他。
霍聿怀又哼了一声。这一次,声音大了一些,带着一丝淡淡的不悦:“明天就把你的卡给停了。”他的声音很轻,轻得像在说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霍玉盈瞪大了眼睛:“你敢!”
霍聿怀没有看她。霍玉盈扑过去,抓住他的手臂,使劲摇:“哥——!你舍不得的!你最爱我了!你不会停我的卡的!对吧?对吧?”她的声音又软又糯,像一块刚出炉的年糕,黏在霍聿怀身上,怎么都揭不下来。霍聿怀没有说话,但他的嘴角弯了一下。霍玉盈看到了。她知道,她的卡保住了。她松开他的手臂,靠在椅背上,抱着自己的Kelly袋子,嘴角浮起一个得意的笑。车子驶上半山,阳光从车窗外涌进来,落在她脸上,暖洋洋的。她闭上眼睛,嘴角的笑还在。明天,蒋臻烨的婚礼。她已经开始想穿什么了。
第二天早晨,官洛澄是被敲门声吵醒的。不重,不轻,三声,间隔均匀,像一个人在说“我来了,不急,你慢慢开”。她从被子里伸出手,摸到床头的手机,眯着眼看了一眼——早上七点半。她昨晚睡得很晚,翻来覆去地想那些她不想想的事,想霍聿怀的那句“反正都买了,也不能退”,想那只喜马拉雅放在衣帽间里,像一个不速之客,安静地占据着最好的位置。她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只知道睡着的时候,天已经快亮了。
她披上睡袍,踩着拖鞋走到门口,拉开门。林特助站在门外,穿着深灰色的西装,打着领带,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他的手里提着好几个袋子——金色的、丝绒的、深蓝色的,袋子的提手在他手指上勒出几道红痕。他抬起头,看到官洛澄的那一瞬间,愣住了。
只是一瞬,但他自己知道,那一瞬太长了。他跟在霍聿怀身边五年,见过官洛澄很多次——在牌桌上,在赛马会,在慈善晚宴,在时代广场。他知道她好看,每一次见面都会在心里默念一句“官小姐真好看”,然后迅速把这句话压下去,换上职业性的表情。但今天不一样。她没有化妆,没有穿那些高定的裙子,没有戴那些闪闪发光的珠宝。
她穿着维密的真丝睡衣,黑色的,吊带,领口有一圈细细的蕾丝。睡衣的面料很薄,很软,贴着她的身体,勾勒出她肩膀的弧度和腰身的曲线。她的头发散在肩上,有些凌乱,几缕碎发落在额前,像是刚睡醒还没有来得及整理。她的皮肤很白,没有上妆的脸清透得没有任何瑕疵,像一块被水洗过的玉,温润的,细腻的,连毛孔都看不到。她的嘴唇没有涂口红,是淡淡的粉色,像春天刚开的第一朵樱花的颜色。她的眼睛还有些惺忪,睫毛微微垂着,像蝴蝶还没有完全张开的翅膀。她站在那里,一只手扶着门框,另一只手拢了拢睡袍的领口,姿态慵懒而随意,像一只刚睡醒的猫,还没有完全从梦里醒来。
林特助的喉咙滚了一下。他垂下眼睛,不敢再看。不是怕自己失态,是怕自己多看一眼,就会忘记她是霍生要追的人。
“官小姐,霍生让我把这些送过来。”他的声音很平稳,平稳得像在念一份工作报告。他把那几个金色的袋子递过去,袋子是暗金色的,哑光的,上面印着烫金的篆体字,沉甸甸的,像一封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信:“这些是蒋生婚礼上要用的礼物,霍生已经都安排好了。您只需要带着过去就行。”他没有说里面是什么。不需要说。
金色的袋子,烫金的字,港城谁都知道,那是周大福定制的礼盒,专门用来装金条的。官洛澄接过来,手指被袋子的提手勒了一下,她没有皱眉。霍聿怀给蒋臻烨的礼物,是一堆黄金。不是金条,是定制的金砖,每一块都刻着蒋臻烨和新娘的名字缩写,用丝绒衬着,整整齐齐地码在金色的盒子里。不是什么稀奇的礼物,但足够重。黄金嘛,没有人会嫌多。
林特助又从西装内袋里掏出一个小小的丝绒袋子。深蓝色的,封口处系着一条细细的银色丝带。他双手递过去,动作比刚才更轻,更慢,像在递一件比那些金砖加起来都重要的东西:“这个,是霍生送给您的。”他的声音比刚才更低了一些,不是心虚,是一种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不自觉的恭敬。官洛澄接过那个丝绒袋子,看了一眼。很小,很轻,握在手心里,像握着一只刚破壳的小鸟。她没有打开:“他说什么了?”她的声音很轻,轻得像在问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林特助想了想:“霍生说——”他顿了一下,像是在回忆霍聿怀的原话,“‘她戴着好看。’”他说完了。
官洛澄看着手里那个丝绒袋子,嘴角弯了一下。不是笑,是一种“还挺贴心”的、淡淡的、带着一点点温度的弧度。她把袋子收进睡袍的口袋里,抬起头,看着林特助。“辛苦了。”她的声音很轻,轻得像在说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林特助微微躬身,转身,走向电梯。电梯门关上的那一刻,他听到官洛澄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很轻,但他听到了:“慢走。”他没有回头。电梯门关上了。他靠在电梯壁上,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他的心跳有点快。不是因为心动,是因为惊艳。他知道官洛澄好看,但每次见到她,都会被惊艳一下。不是她的衣服,不是她的妆,不是她的珠宝,是她这个人。她站在那里,什么都不做,你就觉得——这个世界是有光的。他闭上眼睛,在心里对自己说了一句:霍生,你眼光真好。
官洛澄关上门,把那些金色的袋子放在玄关的地上。她走到客厅,把那个丝绒袋子放在茶几上,然后转身走进衣帽间,把那件真丝睡袍脱下来,换了一件家居的棉质连衣裙。她回到客厅,打开电视机。晨间新闻已经结束了,现在是股市发布会。镜头切到霍氏集团的会议室,长桌,话筒,深灰色的背景墙。
霍聿怀坐在那里,穿着一件黑色的西装,深蓝色的领带,白金的袖扣。他的表情淡淡的,冷冷的,对一切都漠不关心的样子。他开口了:“Good morning.”他的英语慵懒又随性,像一只躺在阳光下晒太阳的猫,每一个音节都拖得长长的,带着一种漫不经心的优雅。但发音是标准至极的,每一个元音都饱满,每一个辅音都清晰。他说完,站起来,转身,走了。镜头还停留在那个空空的椅子上,停留了两秒,然后切回了演播室。主持人开始分析今天的股市走向,语速很快,语气很专业,但没有人听。
Emily盘腿坐在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杯咖啡,眼睛盯着电视机屏幕,嘴巴微微张着。她听到“Good morning”的那一瞬间,整个人像被定住了一样。等霍聿怀走了,她才回过神来,转头看着官洛澄,眼睛瞪得像铜铃:“Boss,你每天早上的‘早安’是他说的?你每天早上都听他说‘Good morning’?你每天早上都被他的声音叫醒?你这也太幸福了吧!”她的声音拔高了,带着一种“我酸了”的夸张。官洛澄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她走到茶几边,拿起那个丝绒袋子,解开银色的丝带,打开。
里面躺着一只玉镯。不是白色的,是绿色的。不是那种满绿的、张扬的、恨不得把“我很贵”三个字刻在表面的绿,是一种淡淡的、像初春的嫩芽一样的绿,从玉的深处透出来,像一汪被凝固的泉水。玉质温润细腻,在灯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像一块被岁月打磨过的翡翠,不刺眼,不张扬,但你一看就知道它贵。
懂行的人知道,翡翠以绿为贵。不是越深越好,是越“活”越好。这只镯子的绿,是活的。它不是浮在表面的,是从里面透出来的,像一棵树在春天发出的第一片新叶,像一汪被阳光照透的潭水,像一个藏在深闺里的、不肯轻易见人的、见了你就忘不掉的梦。它没有金镯的张扬,没有钻镯的耀眼,但它站在那里,你就知道——它是真的。不是那种“我很贵”的真,是那种“我值得”的真。
官洛澄拿起那只玉镯,套在手腕上。玉镯贴着她的皮肤,凉凉的,像一片落在手腕上的雪。她的手腕很细,玉镯滑进去的时候,几乎没有遇到任何阻力。它在她的腕上转了一圈,停住了。她抬起手腕,对着窗外的光,看了看。阳光穿过玉镯,在皮肤上投下一片淡淡的、绿色的影子。那影子像一片叶子,像一滴水,像一个小小的、安静的、不需要说话就知道它在那里停留的印记。她的嘴角弯了一下。不是笑,是一种“他知道我适合什么”的、淡淡的、带着一点点温度的表情。
她想起母亲也有一只玉镯,是外婆留给她的,也是绿色的,比这只深一些,老一些。母亲很少戴,放在首饰盒里,偶尔拿出来看一看,摸一摸,又放回去。她说“等你长大了,这个就是你的”。那只玉镯,官洛澄从来没有戴过。它和母亲一起,躺在那只黑色的骨灰盒里。她没有把它拿出来。她不忍心。现在,她的腕上多了一只玉镯。不是母亲的那只,是新的,是另一个人的。她不觉得它代替了母亲的那只。她只是觉得,母亲看到的话,会喜欢。不是喜欢这只玉镯,是喜欢送玉镯的那个人。
Emily凑过来,看着官洛澄腕上的玉镯,眼睛亮了一下:“这是翡翠吗?好漂亮。这个颜色,好嫩,像刚发芽的叶子。霍生送的?他什么时候买的?昨天?他昨天不是一直在陪你吗?他什么时候去买的?还是他早就买好了?他是不是早就准备好了?他是不是早就想送你了?”她的语速快得像连珠炮,一颗接一颗,停不下来。
官洛澄看了她一眼。Emily把剩下的话咽了回去。她笑了笑,没有再问。她只是看着官洛澄腕上的玉镯,心里默默地说了一句——霍生,你赢了。不是因为你送了玉镯,是因为她戴上了。她没有拒绝,没有说“不用了”,没有说“太贵了”。她戴上了,这就是最大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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