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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 10 章

林辰歆真饿了。

从昨天晚上到现在,她就只吃过一个小孩巴掌那么大的煮红薯,听到椰子鸡这三个字,很没有出息地流口水了。

罗水妹按照她爸的吩咐杀了一只大线鸡。

线鸡其实就是阉鸡,用科学的说法说,其实就是通过外科手术摘除了□□的公鸡。

村里的人养鸡,母鸡的话留着下蛋,剩下的公鸡,挑一只长得好的留下来当种鸡,其余的小公鸡在长到二十多天的时候,会找村里专门的手艺人“阉鸡佬”过来,动一个小“手术”,把公鸡变成线鸡。

线鸡性情温顺、合群好养,大得也快,而且肉质更加细腻鲜嫩,也没有公鸡的腥味,更适合养来吃肉。

罗水妹养的这只大线鸡足足有七八斤重,杀了之后斩成大块,足足有一小盆。

林辰歆和沈焰回到她家的小院子的时候,她正在砍椰子。

两个老椰子,三个椰青,罗水妹动作极为熟练地砍开,把里面的椰子汁倒进一口大铁锅里,然后再把里面的椰子肉全都挖出来,切成手指那么粗细的长条,一起放进锅里。

术业有专精,林辰歆的手让她拿手术刀可以,让她砍椰子,那是万万不行的,可罗水妹就不一样了,别人都还来不及看清楚她究竟是怎么弄的,一个接着一个完整的椰子肉就被她剥出来了。

看见他们两人进门,她还顺手多开了一个椰青,递给林辰歆:“林姐姐,喝点水。”

林辰歆接过来喝了一口,清甜的椰子水入喉,仿佛是一汪清泉流入了干涸的田地,瞬间浸润了五脏六腑,爽到了每一个毛孔,刚刚在外面行走的燥热也一扫而空。

沈焰看着眼热,朝她伸手:“我呢?”

罗水妹不好意思:“没了,我刚就摘了这几个,沈营长你想要的话我再去给你摘两个吧!”说着她抬头看了看屋旁的那棵椰子树。

林辰歆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这椰子树长得大约有两三层楼高,能看到上面还簇拥着几颗青色的椰子。

她捧着手里的椰青,忽然有些过意不去:“这些是你自己摘的?”

罗水妹笑了起来:“是呀,好喝吗?”说着就要往外走,“我再去摘两个,很快的。”

沈焰连忙拦住她:“我去。”

林辰歆好奇:“我也去看看。”

她以为是有什么工具,比如说长竹竿什么的,伸着上去捅下来,又或者是用力摇晃椰子树,让椰子自己掉下来什么的,说真的,她刚才在路上看见随处可见的椰子树就想过,会不会走着走着,头上突然掉下来一个椰子砸头上?

没想到沈焰是直接爬上去的。

他随手从院墙的墙角处捡起一个奇怪的工具,一个半圆形的铁圈,两头系着两截绳子。

只见他把铁圈套到椰子树上之后,再把绳子系在腰上,双手抓着弧形的两侧,往高处一放,借住铁圈跟树干之间的摩擦力,双脚往上一蹬,就这么爬了上去。

身手敏捷得很,像只猴子似的,一会儿蹿上一大截,没两下就到顶了。

林辰歆目瞪口呆,问罗水妹:“你也是这样爬的吗?”

罗水妹点头:“是啊,我们这儿的人都是这样的。”

沈焰拔出后腰上的柴刀,砍下来一只椰子就往地上扔,一连砍了三四个。

林辰歆有点看不过去了:“好了,你别给人家都摘完了。”

“没事。”罗水妹说,“多着呢,咱们岛上,最不缺的就是椰子。”

沈焰这才停了手,“哧溜哧溜”地往下滑,三秒落地:“那这些喝完了我再去给你摘。”

林辰歆觉得,自己在这岛上的这几天,应该是不缺椰子水喝了。

这时,罗水妹倒进锅里的椰子水也已经烧开了,空气中飘荡的都是浓浓的椰子香气。放入几片姜,几颗去了核的红枣,鸡肉倒进锅里,盖上盖子,煮个七八分钟,就可以把火撤掉了。

剩下的余温刚刚好能把鸡肉浸熟,最后加点盐,撒上几颗枸杞,便可以连锅一起端起来上桌了。

蘸料是把一小块沙姜、一小块黄姜,一小把葱白,全都剁碎之后,加点盐搅拌均匀,烧了热油浇上去,激发出葱姜的香味。

罗水妹拿来几个大海碗,一字排开,先盛了鸡汤请他们喝。

“那个,不要等罗医生回来一起吃吗?”林辰歆有些不好意思地问。

“不用,我爸说让你们先吃,我给他留了。”她用另外一口小砂锅留了一锅,打算待会送过去卫生站。

“那我们就不客气啦!”

这应该是林辰歆吃过的最奢侈的一锅椰子鸡汤了,一整锅汤里没有加一滴水,只有椰子水,老椰子水味道香浓,而椰青则更清一些,再加上鸡肉的清甜,实在是太好喝了。

接下来便可以开始吃鸡肉了。

农家养的走地鸡肉质紧实,嫩滑之中又不失嚼劲,熟得刚刚好的鸡肉极为鲜嫩,姜葱蘸料跟鸡肉是绝配,能激发出鸡肉中最鲜美的味道。

用广东人的话来说,那就是“鸡有鸡味”,这就是对一只鸡的味道最大的赞赏了,好吃得林辰歆想哭,如此纯正自然的美味,也只有在这七十年代没有经历过任何污染的海岛小村庄的农家里,才能吃得到了。

林辰歆正低头认真地吃着,忽然眼前多了一个鸡翅,诧异地转头,就见沈焰用不在意的口气说了一句:“我不爱吃这个,你帮我吃了吧!”

林辰歆笑得甜甜的:“那谢谢了啊!”她最爱吃鸡翅了。

真没想到原来穿越还有这福利啊!

吃饱喝足之后,林辰歆有些担心,悄悄地问沈焰:“咱们这样吃人家的东西真的好吗?这鸡该不会是他们家留着过年的吧?”

小说里不都是说七十年代人们过的日子很苦吗?经常吃不饱穿不暖,一年到头就只有过年的时候能吃上一顿肉,平时连点油腥子都见不着。

沈焰笑:“放心,罗家的日子过得好着呢!”

岛民们穷是真的穷,兜里掏不出几张毛票子,供销点的东西,一般人基本上都买不起,能用上肥皂的都算是大户人家了。

但穷归穷,肚子是饿不着的。

靠海吃海,光是海里的出产,就足够他们饿不着肚子了,再加上海岛上的气候常年潮湿温暖,水稻都能一年两熟,各种蔬菜水果的品种也十分丰富,只要勤快一点,吃喝是不用发愁的。

唯一不好的地方是交通不便,岛民们没法把这些丰富的物产拿到外面去卖钱,没有赚钱的法子,所以穷。

而罗家不一样,他们家有祖传的制药膏的手艺,海岛气候潮湿,绝大多数人年纪大了之后,都会有风湿骨痛的毛病,而罗家的膏药,在治疗这方面有独特的疗效,一直以来都深受岛民们的欢迎。

甚至还有外面其他岛上的人,专门坐船过来这边买罗家的膏药。

罗家人厚道,膏药卖得便宜,实在没有钱的,还可以用东西来换,打的鱼、家里种的蔬果,或者是自家织的土布,都可以,因此,罗家人世世代代虽然算不上富裕,但日子一直以来都是过得很好的。

除了卖膏药之外,因为也懂得一点医理,所以也顺便给岛民们看点头疼脑热之类的小毛病。

也正是因为如此,罗医生才成了这凤尾岛上第一代的赤脚医生。

只是他们罗家的膏药里面有一味药,只有在深山老林的悬崖上才有生长,采摘十分艰难,而且无法移植,带到外面根本种不活。

因此罗医生才会跟女儿说采药危险,不让她学医,转而培养了徒弟王庆有,也有想让他当自己的女婿的意思。

随着时代的发展,他的思想也逐渐开化,有没有儿子传承祖传的膏药秘方,要不看得那么重了,只盼着将来女儿生了孩子,能有一个跟着姓罗的,也算是把这秘方给传下去了。

林辰歆算是明白了,罗家吃喝是不愁的,可是比如肥皂之类的现代工业化产品,还是比较缺的,那以后就多带点外面的好东西上来给他们吧!

海岛的中午十分炎热,吹过来的海风也是咸咸的,带着一股潮热的感觉,吃饱了被这样的海风一吹,就有点昏昏欲睡起来。

罗水妹带林辰歆去房间里休息,因为她爸说过这几天林辰歆就住在她家里,让她把房间收拾出来。

她就很实诚地把自己的房间收拾得干干净净的,架高的木板床上铺的是竹席,用清水擦洗过了,散发着清凉的味道。

枕头也是竹编的,中间空心,看着就很凉快,床上搭着一张土布单被,也是刚洗干净晒干了的,还能闻到太阳的味道。

“谢谢你啊,水妹。”林辰歆诚心地表示感谢,真心觉得水妹是个勤快又能干的好姑娘,“你也一起睡会儿吧!”

“不了,我还得去给我爸送饭呢!”大概是怕林辰歆一个人待在这儿会害怕,又告诉她,“沈营长就在外边,你要有事的话,就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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