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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一九七三年,农历十一月初五

十一月的古城已然入冬了,北风呼号,大雪飘飞,路上的积雪不能及时地清理,兼之车走人踩,雪被踩硬实了,滑不溜秋的,走在上面一不小心就能摔一个屁股蹲。

无论大姑娘小媳妇儿,还是一米八的壮硕老小爷们,走路的时候都是标准的小碎步,另外再附加缩头缩脑,寒风凛冽刺骨,这样能够有效阻拦寒风侵入身体,以及身体本身的热量流失,可就是在古城的文化大道上,一群年轻人正在热火朝天地铲雪,这些年轻人是古城市二高的学生,他们这次拉练的任务就是把这条道上的积雪处理干净,方便人民群众出行。

而这些学生娃娃有偷懒的,像给小鬼子干活一样慢吞吞的,铲了一铲子雪之后,还要有几秒钟的思考时间,想想下一铲子雪应该从哪儿铲。

当然有偷懒的,就有比较勤快的,挥舞起铁铲子来,那就一个虎虎生风,这样的人不少,而沈梦瑾就是一个。

她穿着洗得发白的深蓝色男式棉猴,脖子上围着一条看着就旧的围巾,握着铁铲子的手上全是冻疮,特别是那手指冻得跟萝卜一样,但就是这样也不妨碍她麻利地干活,别人铲一铲子雪,她都能铲三铲子了。

她旁边的同学董静看不过去了,劝道:“小瑾,你悠着点儿,干活不用这么实诚。”

而沈梦瑾头也不抬,边铲雪边回了句,“干快点儿,身上不冷。”

董静不由看了下她的穿着,这姑娘看着穿得厚实,但衣裳都不保暖,比如棉猴看着厚,但是穿她身上松松垮垮的不说,看着也硬板,也就是看着暖和而已,再就是她脚上的棉鞋,看着也就是旧的,手上全是冻疮却没有一双手套。

她忍不住抬头看向了不远处,戴着着雷.锋帽,穿着七八成新合身的深蓝色棉猴,围着一条红色围巾,戴着一双棉手套,被几个男生围着,抢着帮她干活,而她自己则眉眼含笑地站在一旁的漂亮姑娘。

她不由撇了撇嘴,同情地看向自己的朋友,问:“小瑾,你姐姐的旧衣裳也比你身上的衣裳好,就算捡她的衣裳,你也不会受冻。”

沈梦瑾也累了,直起身子,看了眼不远处的姐姐沈梦珍,说道:“我捡她的旧衣服穿,她还怎么维持她在别人心中的善良形象,她自己穿新衣服,让妹妹捡她穿的旧衣裳,别人该说道她了。”

董静撇了撇嘴,“那你穿你哥的旧衣服就不怕说道了?”

沈梦瑾勾唇冷笑,“我埋汰不爱干净,整天上蹿下跳,费衣裳,我妈给我穿我哥的衣裳,是因为男孩子的衣裳耐造。”

董静替好朋友委屈,“你妈也太偏心了吧,你们是双胞胎,你姐姐穿新衣裳,你却只能捡你哥的旧衣裳,你到底是不是亲生的啊?”

沈梦瑾看了眼没有太阳,雾蒙蒙的天空,喃喃道:“我也怀疑过我是不是亲生的,可我跟我奶长得太像了。”

董静见好朋友伤心了,赶紧道:“对不住,我不该勾起你的伤心事。”

沈梦瑾不在意地笑了笑,“我都习惯了。”

闻言,董静更加心疼了,朝着沈梦珍的方向甩了一个眼刀子,用鼻子哼了哼,用嫌弃的口吻说道:“一排的男生都是瞎子,明明是个虚伪做作的人,一个个地跑着上去讨好。”

她嘴里说的一排其实是一班,六七十年代华国大地上武德充沛,几乎全民皆兵,在校园里,年级不叫年级称为连,一年级是一连,而班级则称为排,沈梦珍他们是高二一班,就是二连一排,而沈梦瑾就是二连二排的。

再说沈梦瑾也看了眼被几个男同学围着的沈梦珍,然后面无表情地继续低头干活,说道:“不管怎样,人家能让人心甘情愿地给自己干活儿,那也是本事。”

董静再次冷哼了一声,“看她能得意多久,不检点,勾三搭四的女人下场都不好。”

沈梦瑾小麦色的脸上浮现一抹苦笑,她是清楚的知道沈梦珍的结局的,她和她丈夫夫妻恩爱,儿女双全,还事业有成,简直就是人生赢家。

要问她为什么这么清楚,因为这个世界其实是一本年代文小说,而她则是穿书的,她本身是一个985化学工程专业刚刚毕业的硕士,本来经过一番努力,拿到了一家知名日化厂的offer,就在她摩拳擦掌地想要在职场大展拳手的时候,因为一场车祸,让她穿了这本年代文里,更悲催的她还是个女配,女主就是她的双胞胎姐姐沈梦珍。

原主和女主是异卵双胞胎,长得并不像,姐姐肤白貌美,性格温柔又善良,从小就被人夸,妹妹皮肤黑不说,五官也比较平常,性格也执拗偏执,不得家人喜欢,就是外面的人提起也是摇头叹息,还会说上一句,“沈家的那个二丫头不如大丫头讨喜。”

外人这么说,家里人也是经常拿她跟姐姐比较,原主从小听得最多的就是,“你看你姐姐,再看看你,你就不能学学你姐姐。”

这些话简直就是原主的童年阴影,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变态,原主选择了后者。

抢姐姐的衣服,抢姐姐的朋友,抢姐姐的工作,后来又抢姐姐的未婚夫……总之只要是姐姐的东西,她都要抢。

原主成功地抢了姐姐的工作,导致姐姐不得不下乡,这还不止,她又抢了姐姐的未婚夫,姐姐的未婚夫桑建新是古城市纺纱厂厂长的儿子,古城市是个工业城市,大厂小厂不少,不提别的,就是他们沈家所在的工业路上,就有不少的厂子,比如肥皂厂、橡胶厂、成衣厂等等,可纺纱厂无论从规模,还是经济效益,以及工人的工资待遇,绝对是古城市前三,就是放眼全国,那也能排前面的。

桑建新的家世好,本人也不差,一米七八的个子,白皮大眼睛,再戴上一副眼镜,妥妥的文化人,人家也真是文化人,是工农兵大学生,还是纺纱厂的宣传干事,一个月工资能有四十多块钱呢,妥妥的金龟婿,要不是沈梦珍个人条件优秀,沈家就一普通的工人家庭,还真够不上呢。

而在沈梦珍下乡后,女配给桑建新送温暖,送关怀,这些打动不了桑建新,毕竟个人条件好,给他送温暖,送关怀的女同志不少,他早就对这些免疫了。

于是女配便用了狗血老套的手段,让人把他们家抓奸成双,让桑建新不得不娶她,可强扭的瓜不甜,人她是得到了,可是婚后面对丈夫的冷暴力,以及婆家公婆以及大姑子小姑子的羞辱,长期生活不如意,导致女配在三十五岁那年得了乳腺癌,因为不得人心,手里又没有钱,最后孤零零地死在了医院里。

而女主沈梦珍呢,到了乡下后,遇到了自己的良缘王志磊,俩人结婚后,王志磊一心一意地护着她,连家务活都舍不得女主做,就是被外界笑话怕老婆也甘之如饴。

后来改革开放后,俩人又一起搞事业,而俩人富裕之后,还不忘记做慈善,真正地良心企业家,而且俩人夫妻恩爱,儿女双全,一直被人们称为人间理想。

沈梦瑾回想着书里的大致内容,嗤笑一声,当初看这本书,还是表妹安利给她的,就是因为她和女主的妹妹同名同姓,她当时好奇,匆匆地翻看了一遍,觉得没意思便放下了,谁知道她就穿书了呢。

不过无论什么原因她接手了原主的人生,那么势必不会走原主的路了,男女主一边独美去,自己搞事业不香吗?

她只信奉一个道理,当你成功的时候,那么你身边的好人自然而然地就会多起来。

“沈梦瑾!”

大家都在热火朝天地铲雪的时候,一道着急忙慌的声音在二排的任务区响起,沈梦瑾抬头顺着声音的方向看去,是一排的同学,叫胡旺源,是女主的迷弟之一,从来看她不顺眼的,找她肯定没好事。

她心里不喜,嘴上的话就简略了,“有事?”

胡旺源着急忙慌的神情中带着一丝的心疼,回道:“你姐姐摔倒崴脚了,你赶紧背她去医院看看。”

沈梦瑾把铁铲子往雪上一插,一手扶着铁铲子的手柄,一手叉腰,问:“你们看我的样子,能背的动她吗?”

胡旺源恼怒地指责道:“她可是你亲姐姐,平常没少帮你,你这么冷血?”

沈梦瑾笑了,讽刺地问:“那她都怎么帮我了?是帮我干活了?还是帮我解决啥困难了?我只知道家里有肉她先吃,家里有新衣裳她先穿,她比我胖,比我高,那么大的块头,我一柔弱小女子,怎么能背的动她?”

“小瑾。”

一声温柔的声音响起,人群自动散开,一个肤白貌美,长相温柔的姑娘走了过来,她温柔地换了声她的名字,然后才温柔道:“对不起,胡旺源不知道我的伤势,我的脚崴得不重,能走路,不用你背。”

胡旺源心疼道:“可这雪天路滑,你脚不舒服,再摔跤了,咋办?”

“既然你这么心疼我姐,你可以背她啊。”

沈梦瑾趁机开口,然后打量了下胡旺源瘦得跟麻杆一样的身材,故意问:“你该不会背不动吧?”

胡旺源胀红了脸,小声道:“我是男的,背了女同学,会被误会的。”

沈梦瑾却道:“事急从权,咱们这次出来拉练,就相当于上战场,战场上战友受伤了,哪里还会顾及男女之别。”

在现在的学校,校外劳动也叫拉练,总之一切向部队看齐。

所以她的话得到了同学们的认同,首先就是董静,她大声道:“对,就是这样的,战场上只有战友和敌人,没有男女。”

她说过了,其他的同学也开始附和,“战场上只有战友和敌人,没有男女之分。”

大家都这么说了,胡旺源激动地走到沈梦珍的身前蹲下,声音带着激动地颤抖道:“沈梦珍同学,我来背你。”

沈梦珍垂了眼眸,再次温柔道:“胡旺源同学,谢谢你,我自己能走,不需要背。”

胡旺再次道:“雪天路滑,还是我背你吧。”

接着又有俩个男同学也加入了进来,“沈梦珍同学,我来背你。”

最后沈梦珍还是拒绝了,“战场上的战士轻伤都不下火线呢,我只是崴脚了,自己能去医院,不用人背。”

最后她扭身一个人离开,几个男生女生还要劝,二排的排长来了,他沉着脸呵斥,“你们一排的事情去一排的地方解决,别耽搁我们二排干活儿。”

沈梦瑾低头闷笑,拿起铁铲子就开始干活儿,至于沈梦珍最后由一排的排长送去医院了,忘记说了,一排的排长是个女同学。

沈梦珍现在刚认识桑建新没多久,俩人的婚事还没有定下来,她这时候是不能传出男女方面的坏名声的,否则她就攀不上桑家的高枝了。

沈梦瑾使劲儿铲了一铲子雪,心想不愧是女主,够谨慎!

而董静过来,用胳膊肘怼了怼她,问:“你不管你姐,回去后你爸妈会不会骂你?”

沈梦瑾冷声道:“我就是跟去了医院,回去也挨骂。”

董静叹气,“你爸妈要是不给你饭吃,就来我家。”

沈梦瑾心一暖,这个朋友原主从女主那儿抢的,抢得还挺值得,于是回道:“谢谢,还不至于这么严重。”

她嘴上虽然如此说,但心里却没那么乐观,就冲家里人宠女主的劲儿,她肯定会挨罚,但她不会乖乖地受罚的,敢罚她,她就闹。

啧啧啧,她怎么突然感觉自己有女配那味儿了呢。

预收文《美人前妻暴富了[八零]》

林沐瑶一觉醒来,便成了八十年代的一个美艳小媳妇儿。

小媳妇儿长得美,白皮大眼,腰细腿长,让人看了便挪不开眼。

她男人是大城市的知青,她累死累活地干活供他吃喝,不辞辛劳地洗衣做饭,为他做好后勤,让他一心备考,他也争气,考上了华国数一数二的大学。

她又节衣缩食地供养他,每月都从牙缝里给他省生活费,就为了他大学生活能轻松,能体面。

他体面了,生活轻松了,精力也多了,便起了花花肠子,搞起了对象,大学一毕业,便要和她离婚。

小媳妇儿想不开,绝食了几天,一命呜呼。

要林沐瑶说,狗男人该扔就得扔,女人最要紧的便是搞钱和享受。

开厂,做企业,钱财滚滚来,她的身家芝麻开花,节节高。

但做事业哪里有一帆风顺的,竞争对手的各种手段,让她焦头烂额。

就在这时候,曾经的合作伙伴杨志彬踏着阳光而来,朝她伸出手,“需要帮忙吗?”

这男人海归精英,能力超绝,走投无路的她没舍得拒绝。

至此华国商场最强搭档诞生了,两人联手大杀四方,直接把企业做出了国门,成为各国首脑的座上宾。

**

“林总,××公司的业务经理想要和您谈合作。”

林沐瑶接过资料一看,这人竟然是故人,她的前夫罗森,做人要大气,她最怕修罗场了,“拒了吧,不合适。”

××公司的一把手得知原由后,直接炒了罗森的鱿鱼。

到处找工作屡屡碰壁的罗森,看着电视上光鲜亮丽的林珍萍,突然捂着眼睛笑了,笑着笑着就哭了。

【排雷】:本文双洁,女主没和前夫发生过关系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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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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