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向后一步,双手一直揣在大衣兜里,并没什么动作,他饶有兴致地盯住林荟手里的美工刀,勾勾唇角。
“挂电话吧,我送你回家。”
“不行,你要是坏人呢?”
林荟刚听完尚宸宇讲什么熟人作案,她哪敢松懈,两只手臂正在发抖,注意力全在左手的小刀上,另一边的手机瞬间被男人抢走。
尚警官在电话里头喊着她的名字,林荟眼中闪现一丝得意,她若开口嚷嚷,对面的人今晚就要被警车拉走了。
可他一脸的云淡风轻,望过来的眼神像是对待家里闹脾气的小猫小狗,偏头对上手机说:“尚宸宇,你忙吧,我送她回家。”
“哦,有你在呢,那行……我挂了。”
林荟被这话气得干瞪眼,一把从对面夺回手机,电话果然断了。
“方总,怎么还干起跟踪的事来了?好聚好散,说好的,不干涉对方的生活,你这算什么?”
林荟没想听他解释,扭身向前,恨不得马上甩掉那个人。
本来搬家是想通勤方便些,也躲个清净,上周才安顿好的,没成想现在落得这样。
或许,只要他们还在同一家公司,方震想怎么折腾都轻而易举。林荟焦躁得直跺脚,只听男人的声音平静如水,“想你了,也担心你。”
林荟撩起耳边的碎发,回赠了个白眼,“哦,不劳你费心了。”
她走得越急,方震跟得越近。
最后是一路小跑来到小区对面的红绿灯下,林荟猜想他八成是打听到了自己的新住址,特别无奈。
“我快到家了,你回去吧!”
“太晚了,我送你到楼下。”
说话间,方震的手臂已经伸到林荟背后,他并没碰上什么,只是路上有辆车经过,一个下意识的举动。
林荟满心戒备,猛地推开方震,她也不清楚自己怎么了,就是感觉不安,感觉周围埋伏着危险。
与她预想的一样,方震挨了这下后,眼眸暗下一瞬,强压住火气。
“林荟,我是好意,你真不把我当男朋友了?”
“和你说过了,分手。”
林荟压低嗓音,两人一前一后地迈进小区,她此刻觉着松了口气,十米之内即是保安亭。
“我没答应。” 在方震眼里,林荟无非是闹脾气。
“上次爽约的事情我已经向你道歉了,你提分手,那我给你一段时间整理一下心情,你现在应该气消了,把你的真实想法和我说说。”
如果林荟是想借机提些要求,他都会满足。不过,换成他去询问女朋友是想购物还是度假,似乎哪里怪怪的。
他开不了口,万一林荟是想在工作上有些改变呢,他也说不好。
两个人交往的时间太短,方震根本不信林荟这就要分手。
可今晚见到林荟像防贼一样防他,终于明白事情远没那么简单。他又重复了一遍在手机上打过很多次的三个字。
“为什么?”
林荟对准掌心和气,搓了搓冻红的脸颊,同时耐心地重复自己说过的话。
“我们两个不合适,很多地方都不合适。”
她看到方震的眼里又涌上怒意,垂头咽了口唾沫,迎上他的眼神解释:“说白了,你在天上,我在地上,我适应不了你那个阶层,我……配不上你!”
方震被她说晕了,他完全没有带林荟出去应酬过,更没有在公司里公开过,哪谈得上“阶层”二字。而且他平常的交际简单,不存在绯闻女友,也不可能出现拿着支票的恶婆婆。
他想不清楚林荟到底是受什么刺激了,要说这种话。
可任何一个正常人的思路都会马上跳转到一项事实。
“林荟,你是不是从来都没喜欢过我?”
那双细长的眉眼从隐隐的气愤转换成明显的幽怨。
林荟只轻哼了一声,偏头看向别处。
“以后也不会。”
这话如小刀一般割向方震的喉咙,他脚下几乎站不稳,伴随忽然袭来一股狂风倒向林荟一边,本能地用身体罩住她的头顶。
一时间,空气中夹杂着无数沙尘和细小的冰晶,林荟那头卷曲的长发胡乱地裹在脸上,即便不愿意靠方震那么近,也说不出一个字。
她半眯着眼睛,被男人牵引着向前,一路护送到住宅楼下。
暖白的灯光下,方震的脸近在咫尺,浓眉轻挑,眼神比先前柔和了许多。
林荟睁开眼睛看清一切时,两人呼出的白雾已纠缠在一起。
明明是心跳漏掉一拍,她仍是假装镇静,刷卡推开首层大门,头也不回地钻入电梯。她甚至都没去确认楼门号,也不管方震会不会尾随进来。
总之,一个人逃进电梯就好了。
许久,她才反应过来自己没摁楼层键,电梯门哗地一下又敞开了……
林荟闪进角落中,疯狂点击关门按钮。
室外依然冷风呼啸,方震站在大门外,双手插兜,脸上挂着浅浅笑意。
他不急着离开,心中突然想起什么,给尚宸宇发去一条消息。
“尚宸宇,别打林荟的主意!”
尚警官在单位里正穿上外套准备下班,本来的好心情被这句话瞬间抹杀。他鼻子都快气歪了,被说得莫名其妙。
“方震,你小子吃错药了……我要是早想,还有你什么事!”
一句语音发过去,方震那头没再吱声。
尚宸宇猜想这两人今天晚上碰面一定是出了点什么岔子,可不管怎样,这副顽劣的模样和方震小时候比,一点都没变!
可能,也许是一种虚张声势,但尚宸宇从来都是当大哥的,不惯他这个毛病。
尚宸宇、方震、林荟曾经是一个小花园里的玩伴。
那时,尚宸宇是个小学生,林荟还在幼儿园,每天放学后,一群小孩儿都要在街边的小花园里疯闹一阵子。
已经不记得方震是什么时候加入的了,他比尚宸宇矮半头,看上去挺乖的,为了和大家玩到一起,什么都肯干。
皮球掉到水坑里了,大伙嫌脏,他去捡。
有大人占用场地了,大伙怕生,他去说。
还有,老鹰捉小鸡时,没人愿意当队尾,他去当。
另外,仿照电视剧情节演好人和坏人时,没人去当坏蛋,也找他。每到这个时刻,尚宸宇通常与他有着激烈的对手戏,扮演正义勇敢的大侠或者警官。
时间久了,尚宸宇觉得方震本身就是个狠角色,跑到喘不上气来了也要扑倒在别人身上,整天玩成一只泥猴才肯回家。
让他做反派,他连小女生也欺负,于是乎尚宸宇清楚的记得,儿时见识过影帝和影后级别的演技。
林荟五岁,演的人质,那叫一个宁死不屈,方震九岁,演的劫匪,那叫一个赶尽杀绝啊,比电视剧里看到的要精彩多了。
“放开我!”
“不放!”
“宝藏埋在哪了?”
“打死我也不说!”
“说不说?”
“打死我也不说……”
……
他一个正义使者,面对两个轮番尖叫的小屁孩,彻底忘了自己要说点啥,彻底沦为背景板。
那段日子玩得很痛快,他一直难忘。
后来升入六年级,家里人不许他放学后再去小花园。
听说方震转学进了国际学校,林荟也搬走去了一家重点小学。三个人各奔东西,再也没有机会一同玩耍。
只是尚宸宇的父母与林荟的父母时常联系,时间久了,算是半个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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