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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012章 我喜欢你

话一出口,叶一寻忽然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她急忙解释:“我前阵子发烧烧坏了脑子,记忆有点错乱。所以你来告诉我,你是我哪个前任?”

季向风真的好帅啊,尤其是凑近了看,他的皮肤完美到无可挑剔。他的气息近在迟尺,叶一寻竟忍不住摸了摸他的脸……

季向风一下子红了脸,他不自在地动了一下,却被叶一寻误会成他想逃……

叶一寻将他拉得更近了一些:“怎么?不敢说话了?你好像一直都不多话的样子。”

如果这位也是前任大军的一员,叶一寻可很容易把持不住。

他身上的味道,给她一种很熟悉很温暖的感觉。

而且,还很清新好闻。

她从未像此刻这般激动过,她感觉自己的小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母胎solo至今的她,第一次有了想要谈恋爱的冲动。

“我……我……不是……”季向风感觉自己被叶一寻勒得喘不过气来……

“你不是什么?”叶一寻笑着问。

“我不是你的前任。”

叶一寻怔住。

“我来找你是因为……”他停顿了稍许,这才终于将目光完全落在她脸上,“是想问,你要不要吃面?”

叶一寻这才松开了他,看了看时间,已经是晚上九点了,这个时间真的不适合吃夜宵。

可是鬼使神差的,她竟然冲着季向风点了点头:“好啊,你现在就可以给我做吗?”

季向风点了点头。

叶一寻自己也没想到,她竟然会把季向风领回了家。

她的冰箱里倒是什么食材都有,每天阿姨都会来换新的食材。

只不过,季向风的面需要手擀,他便去厨房找到面粉,准备亲自动手和面。

他干活的样子很帅,撸起袖子揉面团的动作,也十分随意自然。

如果《美味101》那个节目的厨师做饭的时候,动作都能这么优美的话,那也一定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他手脚麻利,炸酱面很快便端到了叶一寻的跟前。

叶一寻坐在餐桌前,拿起筷子尝了一口。

和今天在台上的味道一样,和她记忆的味道,也一样。

人人都说,每个人做饭的味道,都会有差别。哪怕是那些美食加盟店,用的是一样的调料,味道还是有区别的。

叶一寻抬起头看着他,忍不住问道:“你是如何做得出这个味道的?”

季向风看着她,面色腼腆:“我做饭一直都是这个味道。”

说完这话,他局促地低下头,声音细弱蚊蝇:“你若是喜欢,我其实……可以常来给你做。”

叶一寻忽然笑了,她忽然发现羞涩的他,好像还有点可爱。

“好啊,如果你工作不忙的话,我这边随时欢迎你过来。”

叶一寻直接将家里的两道门禁卡交给了他,门禁卡的钥匙串上还有个毛绒绒的浅蓝色毛球。

季向风看向那毛球的时候,神色一片柔软。

他在想,她果然还同从前一样,喜欢蓝色,喜欢这种可可爱爱的装饰物。

叶一寻也注意到了他看毛球的眼神,不过她没有多想,反而是问他:“你最近有档期吗?我已经让下面人去安排,希望能请你做常驻嘉宾,价钱好商量。而且,我也希望你能多做几道菜给我吃,我很喜欢吃你做的东西。如果早知道你能做出如此合我胃口的面,我就不费这么大劲准备这个综艺了。”

叶一寻说话的时候,季向风注意到了她左手腕上的手表,以及手表下面那道显眼的,树叶形的红痕。

同样的红痕,季向风大腿内侧,也有一块。

“如果你希望我做常驻嘉宾的话,我自然可以。我最近……也没什么档期。”

其实是有的,不过季向风都给推掉了。

叶一寻这才想起,季向风和吴俊驰一样,都是网剧咖。而且,他之前和吴俊驰合作的那部网剧,还是给吴俊驰做配。

虽然这么说可能对原主不太礼貌,不过叶一寻觉得,季向风比吴俊驰帅多了,气质人品也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没档期是好事啊,我今天还听程飞说,你没有签约任何公司,是个人工作室。你有没有兴趣,到我这来?”叶一寻含笑看着他,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特别想把眼前人圈到自己跟前来。

除了他长得帅,吸引她之外,似乎还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一直在影响着叶一寻。

季向风掩在餐桌下的手掌慢慢收拢,他尽量掩饰着自己的紧张,抬起头冲着她问:“我……我很想跟你一起工作,但是……”

见他有疑虑,叶一寻温和一笑,语气温柔至极:“没有关系,你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只要是我能做到的,我会尽量满足。”

“真的可以吗?”他低声问。

叶一寻又吃了一口面,这味道,真的让人欲罢不能啊。

“当然。”

对她而言,这可是个大宝贝。

“我不想签约你们公司,不想成为你们公司众多艺人中的一员。我比较羡慕程飞那个工作……”

季向风越来越小声……

叶一寻怔住:“啊?你要给我做助理?这不是屈才了吗?你这么好的条件,一定会大火的。”

“只要运营得当,你的事业一定会迈上新的台阶。”

叶一寻本来想说,我可以把你包装成下一个高亦铭。可是话到嘴边,她又忽然想起,把高亦铭抬到那个位置的人是原主,她要是抢了原主的功劳,就有点不要脸了。

不过她能联系得上原主,可以跟她请教一下经验。

季向风低着头,似乎在酝酿着什么话,叶一寻一直在等着他,耐心十足。

“您是叶总,平时要忙的事情很多。我这么说可能有点冒昧,如果您觉得不方便或者是觉得我的要求有点过分的话,您就当没听到。”

他铺垫了这么多,终是鼓起勇气看着她道:“我想要的,是想请您亲自帮我。当然,您可能觉得我业务能力和各方面还不合格,我会努力的。”

叶一寻微微松了口气,刚刚看他的样子,她还以为是什么高难度请求呢。

季向风说完之后,便有些不好意思,他低着头道:“是我冒犯了,请叶总见谅。不过您放心,您什么时候需要我来做饭,我都随叫随到。”

叶一寻静静看了季向风一会儿,脑海中终于闪出那个她不忍回想的人。

他说话的语气神态,甚至于是在她面前那股小心翼翼的态度,都很像上辈子她认识的一个学弟。

她还记得那个学弟的名字,他叫向雨。

向雨是J省音乐学院门口家面店老板娘的儿子,叶一寻上大一的那一年,向雨才刚刚结束中考。

她吃的第一碗炸酱面,就是向雨给她端上来的。

他们家的面,吃第一口的时候,还没有什么感觉。等当全部吃完之后,她就会记起那个味道,忍不住再去吃第二次,第三次。

大四那一年,她要毕业了。最后一顿饭,她也是在面馆吃的。

那个时候,向雨突然拿着录取通知书告诉她:“我……也考进音乐学院了。以后,我就是你的学弟了。”

他是个腼腆的孩子,每次跟叶一寻说话的时候,都会害羞地低着头。

那天,他像献宝似得将录取通知书给她看,还想加学姐的VX。

叶一寻当时背着行李回家的时候,向雨还亲自跑去送她,临上车前,他鼓起勇气拽住了叶一寻,跟她说:“学姐,你可能不知道,我喜欢你很久了。从你……第一次出现在我们家面馆,我第一眼看到你,就很喜欢你。”

“你们学校每年的音乐节,各大活动,每次你在台上表演的时候,我都在台下默默看着。有的时候逃课也要去看你。”

“学姐,你就要走了,我怕我再不说,就来不及了。”

当时突如其来的表白,吓了叶一寻一跳。

在叶一寻的心里,他只是个孩子。

叶一寻甚至忘了当初是怎么拒绝他的,大概是劝他好好学习吧。

后来,叶一寻一直忙着在外面追求梦想,只有每年过年的时候,才会去那家面馆吃饭。

每次都会见到他。

他又长高了,他变得更加成熟了,他似乎更帅了。

最后一次见他,是叶一寻收拾好行囊,放弃北漂,准备回老家相亲。

她下了高铁站,换乘大巴,而他也刚巧就在那辆大巴车上。

他告诉她,他已经毕业了,他打算去B市,跟叶一寻一起追求梦想。

当时叶一寻苦笑道:“追求什么梦想啊,我追求了四年,发现自己所求的,不过就是个笑话。你看我,这几年作品倒是不少,可听过的人根本没有几个。”

“不是的学姐,你的每首歌我都听过。”他急于向她证明着什么,他还哼出了她的歌。

叶一寻愣愣地看着他,久久无言。

她那个时候,忽然有一股冲动,想问他:“学弟,你还单身吗?正好家里逼着我相亲,你要不要做我男朋友。你这么帅,如果带回家给我妈看到了,她一定觉得你是我拐骗来的,哈哈。”

然而,她没有把这话说出口,大巴便侧翻,跌入山谷。

叶一寻最后的记忆,是向雨护在她身前,用尽最后的力气,告诉她:“学姐,我喜欢你。”

“如果我们都能活下来,你可不可以跟我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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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钟塔从小就喜欢李格,初中的时候就天天给他带早餐,高中更是为了他转校,为了他考进了火箭班,后来,又报考了同一个学校的同一个专业,只可惜,没分进同一个班。

她一直以为,自己只要默默付出,就能感动他。只可惜,到了最后,李格跟她的室友在一起了。

她默默忍受他们在她跟前秀恩爱,更默默忍受室友的冷嘲热讽,直到毕业,她对李格的爱也没有减淡。

后来,钟塔被迫跟眉眼与李格相似的梁雨实结婚了,可婚后执念颇深的她,终究抑郁而终。

钟塔死后,她发现自己只是这本书的女配角,还被原书作者冠上了纠缠不清的人设。而李格,至始至终,只拿她当做一个备胎。

就连梁雨实,也是原书作者口中的大反派,原书最后的结局是,梁雨实在钟塔死后,为了她疯狂报复男女主,最后没得善终。

重来一次,她再也不要做卑微的跟屁虫,离有主角光环的人越远越好。

而突然高冷起来的钟塔,却突然成了香饽饽,李格竟将她堵在角落里,一脸铁青地问:“你凭什么不理我?你凭什么只跟梁雨实说话?”

梁雨实一把揽过钟塔的肩,冷冷瞪了李格一眼:“我和我喜欢的女孩在一起,该你毛事?”

ps:既然追妻火葬场就别救了,换成反派更乖!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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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012章 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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