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城樱花盛开。
大家忙着拍照打卡。我也不例外。
支起手机,调整镜头,点录像,迎面飞舞的樱花,纵身一跳去抓,以为绝美。
悲催,左脚崴了!瞬间脚脖子肿起好高。
身体□□,左脚尖轻轻点地,一瘸一拐,缓慢挪动。
「你的样子真糟糕。」志远骑车停下,不紧不慢伸出手,「上车。」
咬牙切齿,「干嘛上你车?你是我谁啊?」
手却不听指挥,交到他手心。
夜里,脚隐隐胀痛,睡不踏实。
做了个梦,我蹲在河边洗手,突然,志远从水里蹿出,抱住我。
「啊!」我一下惊醒。
一旦留意,这个人就无处不在。
志远在校内蛮有名气,好学生的典范。
卧谈会上,宿友们口中出现频率最高的男生。
课堂上教授提起,一副得意门生口吻。
俗话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饿死胆小的,先下手为强。
图书馆里,我慢慢挪动,凑到志远跟前,「学长,能请教个问题吗?」
展开杂志,夹一张纸,「可以做我男朋友吗?」明晃晃八个字。
志远低垂的眉眼上挑。
时间静止几秒。
淡淡开口: 「好啊,女朋友!」
他手伸出来,似乎要捏我脸,半道顿住,摸自己的头。
突然,握住我的手。
我没扭捏,由他握着。
慌得一批。
两人再没作声。
第一次握手的感觉?麻酥酥的。志远的手真暖和。
闺蜜好奇,「蔷薇,咋喜欢上他了?看着不浪漫,又不爱说笑,也算不上帅?」
「志远是端端正正的好看。文静内敛,有才,像郭靖。」
我想,我是黄蓉。
志远不会浪漫,七夕,送了一朵玫瑰。我心里开出了花。
放弃诱人的小食堂,和志远一起,投入大食堂汹涌人潮中。
约会地点多是图书馆。
志远在啃外文书籍。
我刷视频,荤素不忌,笑出声。
志远看看我,话到嘴边,咽下。
终于忍不住,凑过来,搂住我,堵住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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