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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你回来了(2)

星期六,于母一大早就出去上班了,于诺一个人待在家里。

因为于诺在学校上班,要是没有什么事的话,假期和周末一般都不用去的。

于诺没有睡懒觉的习惯,在于母走后不久他就起床了,大概是8点的样子。他到厨房转了一圈,端出一份精致的热腾腾的早饭。

他这个时候还是一个不睡懒觉,要求高品质生活的直男,他哪里想到自己以后会因为一个人彻底变成另外一个样子。

于诺吃饱喝足了,就去门口超市买菜回来做饭,然后打扫卫生,等妈妈回家。

就在于诺浇花的时候,门铃响了。门外有于母说话的声音,他没有多想,以为母亲没有带钥匙,就直接打开了门。

门口一共站了三个人,妈妈,一个眼熟的阿姨和一个有点朋克风的女子。

于诺一看就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这大概又是母亲给自己介绍相亲,不过令他没想到的是这次母亲直接把人带回家了,还把对方的家长也带来了。

于诺有点尴尬,他提前不知道还有别人会来自己家,他的穿着很随意,而且更重要的是他做的饭一定不够吃。

他有些不安,但更害怕自己会丢了母亲的脸面,立即装作一副欢迎的样子,热情的招呼她们进来。

结果那个朋克风女子半点面子也不给,她很直接,还没换鞋进门,就惊讶地喊道,“哎呀,我的天!妈,这就是你要给我找的男朋友,标准也太低了吧?”

所有人的脸色都刹变,盯着她,一脸不可思议。

可她却像没有发觉一样,继续说道:“你看他,身上系个围裙,胳膊上套个护袖,手里还拿着一个粉色的喷壶?这么贤妻良母,你咋不让我找个女人算了,还能连娃娃一起生。”

于母和杨阿姨顿时目惊口呆,谁都没想到她会说出这样的话。

于母很生气的,毕竟自己这么宝贝的儿子被外人说的这么难听。但杨阿姨毕竟是她的同事,对方也只是一个孩子,自己也不能和她置气。(我好生气哦,但我还是要保持微笑。)

杨阿姨很是尴尬,她也没想到自己的女儿为了不相亲,居然给她来这么一出,太丢人了。她都想一走了之算了,可这也不是她走了就能解决的。

虽然女孩说的人是他,但于诺却一点都不生气,甚至还觉得她说的挺对,挺好笑的。

要是每一个相亲对象都这么愚蠢就好了,他心想。

杨怡看见他笑,突然觉得面前的这个男人还挺不错的。笑起来很好看,还大度,自己这么说他都没生气。

她小声地嘀咕着:“长得真好看,差点被他掰直了。”

于诺听到了,也听清楚了她说了什么。他挑了挑眉,回头看了她一眼,假装不解地问道,“你刚才说什么?什么半只来着?”

杨怡红着脸,拼命地摇着头,一脸被抓包的样子说,“没有,没有,你听错了。”

幸好她没有抬头,不然她要是看见于诺挑衅的眼神,非得冲上去跟他干一架不可。

杨阿姨在饭桌上和于母商业互吹,杨阿姨夸赞着于诺,于母夸赞着杨阿姨(她实在是没办法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去吹捧刚骂了自己儿子的人)。

饭桌上的气氛很微妙,但于诺却松了一口气,因为她们都没怎么吃饭,这下饭菜都够了。杨阿姨和杨怡几乎都没吃什么,飞快扒完了自己碗里的饭,逃一样地离开了。

于诺很开心,又一场危机解除了。

其实于诺对相亲说不上喜欢,也谈不上讨厌。只是他从小到大对感情都很慢热,连一个普通的朋友都是这样,更何况是这种要在一起一辈子的人呢。

而且,于诺总感觉自己喜欢的人不会是以相亲这种形式见面的。

······

秦温趴在沙发上,盯着手机里的毕业照看。

毕业照里的于诺微眯着眼,身上一件雪白笔挺的衬衫,耀眼的阳光下照片里的他就像是刚从舞台剧里走下来的王子,把身边的人衬得颜色全无。

秦温痴痴地望着他,手不禁抚摸上他的脸庞。

他越看越觉得昨天晚上看到那个的人应该就是于诺,毕竟自己有可能把别人错认成他,但总不至于连他的妈妈也一起认错了吧。

当年家长会的时候,他还特地给于诺的妈妈倒了一杯茶呢。

想到这,秦温就有点坐不住了,要不然今天去昨天见到他的地方看看。如果是他,自然最好,如果不是他,也算是排除一个念头。

这个主意一出,秦温立马就行动起来了。

他刮净面庞,把每一根头发都梳到它该待的位置,然后穿上自己最好看的一套西装,准备去那揭晓谜底。

他一心想着那个人到底是不是于诺,却忘了自己有可能会遇不到那个人。

在这个太阳浓烈的下午,他穿着一整套有点厚的西服,漫步在炎热的公园,沉浸在与于诺再次相见的甜蜜幻想里,完全没有注意到周围人的指指点点和轻声嗤笑,也没有发现自己的行为有多么的傻。

一对叔叔阿姨看着他,在旁边小声议论,“那人莫不是神经病吧,这么大热的天,穿的那么厚,还专挑太阳暴晒的地方走。”

“咦,也许人家是行为艺术呢!搞不好附近就有什么隐藏摄像头在偷拍,我们还是别干扰人家了,赶紧走吧。”

“你说的也是,我们赶快走,别耽误别人拍东西了。”

秦温绕着公园整整走了两圈,每条小路他都走了一遍,可还是没有看到于诺的影子,包括那个被他认错的人。

他一度怀疑是不是自己出现了幻觉,可他还是没舍得走。

他心想,也许我再等一会儿他就来了呢。

他的西装已经不像刚出门时那么笔挺了,精心梳理的头发也汗津津的趴在头上,走了长远路的脚也被皮鞋磨得生疼。他瘫坐在公园东边入口的长椅上,这是从于诺的家到公园的必经之路。

秦温抬起手,五指并拢遮挡刺眼的阳光,耷拉着眼皮,眼睛仔细地看着路过的每一个人,并随之来回转动自己的头。

太阳渐渐下山,公园里清凉了起来,刮起了微风。

秦温出的汗被风一点点的吹干,显得格外的凉,他鼻子痒痒,打了一个接一个的喷嚏。

夜渐渐深了,公园里的路灯亮了,又熄灭,人一个接着一个地朝外走。秦温蹲在那,麻木地望着人群,没有他,没有他,又不是他,为什么每次都错过他。

公园里没有什么人了,秦温拖着疲惫的身体,缓缓地走出公园。他拉开出租车的门,头贴在车窗上,往窗外看。

路边有几棵人造树,树的枝干是黑色的塑料,上面挂满了一串串的五彩小灯发出微弱的光芒,灯照亮了自己,照亮了周围却照亮不了黑色的树。

有很多人,被别人称为痴情的人,他们会为了自己喜欢的人自愿的去做出一些牺牲。这些牺牲往往可以感动自己,感动看客,感动每一个听到这个故事的人,却感动不了他们真正想去感动的那个人。

不是因为那个人太无情,太冷漠,而是因为付出的那个人几乎就没想过要把自己付出告诉他喜欢的人,然后一切的牺牲和努力都做了无用功。

夜里,熟睡的秦温做了一个梦,梦里的他回到了高中时期,回到了那个有于诺存在的青葱岁月。

梦里的他,依旧坐在班里最后一排,那张最靠近后门的位子。而于诺则站在讲台上,背对着他在黑板上抄写题目,在正午时分像从前一样散发着属于着他的光芒。

许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缘故,秦温总是无法把自己的视线从于诺的身上移开,可他又不敢明目张胆的表达自己的喜欢,尤其他还和自己一样是个男人。

但在梦里不一样,秦温可以直勾勾地盯着于诺,毫不掩饰。

阳光微洒,给平时不苟言笑的他描了一层柔和的金边。平时就很白的他,在阳光的照耀下浑身白都发光,但又不是那种病态的白,而是那种精致的白,就和他五官的精致是一样的。

身体修长,露出脚踝;袖子微卷,露出手腕。时而抬头写字,时而低头看书,每一个画面都是可以拍下来当做屏保的那种。他手里拿着一根白色的粉笔,在黑板上书写着一个个清秀的字,那些字就像一只只蝴蝶在飞舞,飞舞着,飞进秦温的心里,久久不息。

······

喜欢于诺之前,秦温是个很张狂的少年,天不怕地不怕,没有什么是特别他在意的,属于那种每天晚上上网,白天上课上一半就溜出去,别人口中的坏学生。

而单方面认识了于诺以后,他突然就有了自己在意的东西,有了害怕被人发现的秘密,有了留在教室的理由。

一开始这个变化还不是特别明显,但在高中毕业以后,在无数个他见不到于诺的日子里,他渐渐地把自己变成了另一个于诺。

他变得不苟言笑,外表自信淡然,做事认真不骄不躁,像于诺高中时一样常穿的浅色系的衣服,身后也总是背着一个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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