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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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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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或者说爱,到底是什么,二十九岁的林度依旧没有搞明白。
她少年时总疑惑,那些女孩儿们追寻的男生,无非也就那样,长相,身材,学习,积极向上的品质……
抛去性别来讲,这些东西她自己都有。
但神奇的是,她在没有搞清这些疑惑的时候好像就已经喜欢上了陆暮西。而陆暮西,又是那种十个人见了,九个都会产生“她女朋友看上他绝对是看脸”这种想法的类型。
这就让林度陷入了一个两难的境地——陆暮西这张脸,很容易显得她很庸俗啊。
下班后,林度带着对自己庸俗的唾弃,去了陆暮西公司附近。
他今天工作忙,还没下班,她干脆直接去找他。
今天订的餐厅正好在附近,林度本来打算在周边逛着,但陆暮西打了个电话确定她到了后,就直接下来接她了。
“女朋友,晚上好啊。”他小跑着从大楼门口出来,非常自然地牵过林度的手,面上在笑,拇指却在亲昵地摩挲着她掌心。
林度被他这一套丝滑小连招弄得懵了两秒,等反应过来,啼笑皆非地看了两人的手一眼,有点小小的震惊:“男朋友,看不出来啊,原来你谈起恋爱来……是黏人精类型的?”
“女朋友,你这想甩了我的眼神是怎么回事儿呢?”陆暮西凝眸打量着林度,半响,“啧”了声,干脆利落地收回手,“你们女人变心真快,说好的什么枪响了就绝不回头呢?你掰指头数数,这才几天啊,就嫌弃我黏人了?”
林度哑然两秒,眉毛一扬,条理清晰地开始反击:“男朋友,夸你会说话就是拿来pua我的啊?你这噼里啪啦一顿,差点儿给我绕晕了。我问你,刚刚除了一个疑问句,我多说一句话没?”
林度叹口气,也“啧”了声:“好失望啊,千里迢迢来陪男朋友吃饭,居然还要被pua。伤心了,这饭谁爱吃谁吃吧。”
说着,她就迅速转身,用动作配合言语。
“唉——”陆暮西边乐,边拉住她手腕儿,哄着人往回拽,“错了,错了。”
“啊,你错哪儿了?”
陆暮西一脸正经:“我鬼迷心窍,自不量力,怎么就妄想着跟你盘逻辑呢?”
这一招叫明褒暗贬,明着贬自己,暗地里吹捧女朋友,林度也没绷住笑了出来。
陆暮西拉着她去了公司的会客室,又从自己办公室里拿了几本书过来:“大概还有半小时结束,要是没事儿干,就看看书解闷吧。”
会客室是透明的,坐下没几分钟,林度就感觉到几个人影经过的太过刻意,男男女女都有,人都走过两米了,脑袋还没转回去。
不知道到第几个,脑袋们的演技变得愈发恶劣,林度干脆放下书,大大方方朝门口那颗留恋的脑袋打了个招呼。
那女孩也非常处变不惊,只是僵了片刻,很快从“偷偷摸摸”调整状态到“端庄大方”,立在原地,来了个标准的八颗牙笑容才风一样地跑走。
“人才啊。”林度小声感叹道。
“确实,我们公司别的没有,就是人才多。”
林度这话音还没落呢,就被推门进来的男人接上了。
她抬头打量一眼,是个穿着西装的男人,看着挺斯文,但他那眼神透过镜片,莫名被折射出了几分精明。
林度心里隐隐有了答案这人是谁,面上还是客气地问道:“您是?”
文秋坐到林度对面,笑眯眯地开始介绍自己:“文秋,身份嘛,算是陆暮西的创业合伙人?”
林度了然道:“文学长,陆暮西跟我说起过您。我叫林度,双木林,温度的度。”
“林度。”文秋慢慢把这两个字念了一遍,奇道,“原来你长这样啊。”
他脸上充满了看热闹的好奇,林度思索了两秒,问道:“……我们见过?”
“你没见过我。”文秋高深莫测地推了推眼镜,“但我算见过半个你吧?”
林度懵了两秒,认真地在脑海思索这么号人物的身影,然后更懵了。
“陆暮西总在半夜看一张照片,是个女孩的背影,手上还拿着朵玫瑰花。”文秋贴心解释完,笑道,“那个人是你吧。”
林度仔细回忆了下。
好像是有那么张照片,但那张照片,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她高一运动会时被别人拍了挂在表白墙上的,那时她还不认识陆暮西,甚至连她自己都没有这张照片。
她面上不显,在心里默默震惊片刻,有些迟疑地承认道:“……应该是?”
文秋是个人精,看林度这副样子,大概就把来龙去脉了解了大半。
这么些年净让陆暮西看热闹了,这会儿他心里颇为快意,得意地笑道:“还以为陆暮西谈恋爱能有多体面呢,还不是要半夜拿着姑娘的照片偷偷买醉。啧,照片还是背影,背影还是偷拍的,他也就这样嘛。”
林度消化了一下,四两拨千斤地回道:“嗯,可能是跟别人学的吧。我听陆暮西说他有个同门师兄,总是被姑娘甩,一被甩就买醉,一买醉就喝多,一喝多就在大马路上耍酒疯,一耍酒疯……”
“一耍酒疯八头牛都拉不住。”陆暮西非常“凑巧”地推门进来,坐到林度旁边,满脸恨其不争地点评道,“跟他说不谈恋爱什么事儿没有,偏不听,被甩八百回还是不长记性。”
林度满脸正经地听完:“嗯,是有点儿过于,坚韧不拔了。”
文秋:“……”
这两人双簧唱得要不要这么明显?当他傻啊?
文秋一颗心被两人秀得细碎,举手投降道:“干嘛啊,谈恋爱就能欺负单身狗了?你俩有意思吗?”
陆暮西跟林度对视一眼,哈哈笑道:“我们只欺负先挑事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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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文秋聊了会儿,两人就离开公司去了餐厅。
陆暮西从一坐下就开始目不斜视地点单,而林度,则托着下巴目不斜视地盯着他。
等点完单,陆暮西彻底没事儿干了。他跟桌子干巴巴对视两秒,无可奈何地笑了下,抬起头对上林度的眼睛:“怎么了?”
林度笑得戏谑:“你说呢?拿我照片买醉,我还不能问问了?”
林度不是那种容易害羞的女孩儿,……与其说不容易,不如说她好像没有害羞那根筋。
当年主动表白时就坦然的不行,现在被表白,还是一副风光霁月的模样。
陆暮西好像从来就没从她脸上见到过害羞两个字,他不免有些怀疑自己。
带着怎么也得扳回一城的想法,陆暮西抬了抬下巴,说道:“你问。”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无非就是东风压倒了西风,或是东风压倒了西风,反正啊,总有一方要占个上风。不论是亲情,爱情,友情,无能出其右。
林度从陆暮西这短短两个字中莫名嗅到了一丝丝挑战的味道,她轻轻一笑,问道:“照片哪儿来的?”
“翻表白墙存的。”
林度长长“啊”了声,实在想不起来她什么时候提过这张照片的存在:“那张照片应该是我高一时候拍的,那会儿咱们应该不认识,你怎么知道这张照片?”
陆暮西想了想,干脆直接把那张照片翻出来,看了会儿,也笑了:“真忘了,好像谁跟我说了一嘴吧。”
亲眼看到那张在手机里躺了十几年的照片,林度瞬间也不在乎什么东风西风了,她有些失神地问:“你看的时候,心情不好吗?”
陆暮西明显感觉到,刚开始林度还想跟他较劲来着——无论是谁,即便是再怎么无怨无悔的圣贤,在感情中,都是更愿意做占上风的那一个。但问出那句话的瞬间,林度就已经心甘情愿地做了那个“先承认在乎”的人。
可陆暮西并没有丝毫开心,只是轻轻叹口气。
因为他发现,现实中,主动权其实往往掌握在那个“先承认在乎”的人手中。
他被拿捏的死死的,愿意为她轻飘飘一句话立马缴械投降,心甘情愿做那个占下风的人。
陆暮西没正面回答林度的问题,只是懒散地靠在椅背上,笑着说:“林度,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每次一见到你,我就挺高兴的。”
林度也没追问,只是顺着他继续说道:“哪种高兴啊?”
陆暮西想了想,回答道:“小时候第一次见到海的那种高兴。”
他永远忘不了七八岁第一次见到海时的心情。海天一色,日暮黄昏,那种广阔,比天空的视觉效果还要震撼。
早熟的小陆暮西当时很高兴,因为他开心地发现,原来世界也不只是无聊,前面还有很多奇妙美丽,有意思的东西等着他。
只是这些有意思的东西大多都是山水自然,岩浆溶洞。比起难辨真心的人们来说,只有自然才会一览无余地坦露自己。
不用猜测算计,它表现出来的是什么,内里也是什么。
迄今为止,陆暮西觉得有意思的人只有一个。
而那个人,现在正笑靥如花坐在他面前,轻声说:“真神奇,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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