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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小郎

郑观音喝完半坛秋露白,一觉睡到了午后才被店里的伙计叫醒。

“客官,您怎么睡在这儿啊?”他认出郑观音是上午买秋露白的客人,语气十分客气。

对于这位古怪的客人,他印象深刻。

这位秀气郎君原先是在二楼吃饭的,他来的很早,点的是一荤一素,一看就不是那等阔绰人,因此小二起初也没有多留意他。

后来到了快中午的时候,王公子与朋友来吃饭,这些贵戚子弟可是老板的常客,所以他殷殷上前服侍,贵客们没有去包厢,反而随便在二楼找了个位置坐下,正巧就坐在这位郎君背后。

过了会儿,这位郎君匆匆从二楼下来,张口就要店里最好的酒。他要的急,给钱的时候从兜里取出来,竟然把碎银撒了一地,这位郎君慌忙低头看了一眼,不顾掌柜在身后的提醒,竟然头也不回的跑了。

“本店尚有空房,可供客官留宿。”小二回去将落在地上的银子取来还给她,笑眯眯地说。

郑观音问道:“小哥,你可知最近有没有举子间的集会?”

小二恍然大悟:“原来客官也是来参加春闱考试的!方才清和书院的大材们就在店里用餐,客官当时便该与诸位相公一起的!”

“若说集会,客官可往清和书院去!清和书院是我大梁最有名的书院,比之宫中的宫学也不差多少了!百年来得中二甲者为天下之最,可谓人才辈出,大儒往来,每次举行文会,都会引得天下才子竞逐呢!”

郑观音心道说的不错,清和书院确实很好,在《长秋集录》上批评她的十个人里,有六七个都是书院的老师。

她又想起那个轻蔑称周轻侯作“猴子”的青年,心道我与那些人有什么好说的。

即便是天幕说周轻侯是为国赴难,那人也只是愤恨不平,说周猴子怎配如此声名?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可曾想过远在边疆要塞,数十年不得归家的军士?可曾想过自己脚下这方土地的安宁,是多少“猴子”流血牺牲换来?

有的人高傲,是因他自己的本事比别人强,故而看不上旁人。所以当他发现别人比他更强时,他可以折节下交,坦然认错。

有的人高傲,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比别人强,强的不是学识武功,不是样貌品性,而是门第秩序,血脉渊源。所以当他发现原先如蝼蚁之人其实是展翅鲲鹏,他只会觉得那人并不配得登青云。

前一种人不失为君子,后一种人实则是小人。

“清和书院高贤云集,我实不敢献丑,不知小哥可还知道别的地方?”郑观音微笑递上碎银。

小二喜笑颜开的接过,连连道谢,又想了想,方拍手道:“对了!对了!城外有寒山寺,很多文曲星老爷们都爱去那里,京中流传的好多诗集都是在寒山寺作的呢!”

寒山钟晓,曲水流觞,不知承载了多少文人墨客的情思,有壮志难酬,有伶仃白衣,有半生飘零,也有春风得意。

浮屠塔下最著名的一句,是天启年间致仕的保宁殿大学士姜相旬题诗:

今日青笔试人间,他年朱紫辅冠冕。

姜相旬出身微寒,最终以一届布衣平步青云,官居一品,仕途之望不得不令人生羡。

归乡之前,他回到了年轻时曾借住过的寒山寺。曾经的瘦弱少年已经成为了当朝宰辅,过去在他身侧诵经相伴的小沙弥也化作舍利,姜相旬深感时移事易,题笔写下半阙词,期盼能够激励寄希望于科举改命的寒门子弟。

然而时近百年,人间唯有一个姜相旬。

寒山寺在城外,郑观音看了眼天色,当下稍整仪容,留下压钱从隔壁借了快马而去。

铁蹄踏过泥泞路,马上的郎君蓝袍束发,一骑绝尘,午后炽烈的日光照进“他”的眼睛,一如剔透的褐玉。行人停下脚步,掩面低声问同伴,那是哪家的儿郎?

而她奔出城外,眼中已无他物,唯余烈烈的风声。

这次骑射,九公主虽一马当先,但您是少跑了一圈,博得头名的是玉真公主。校尉坚毅的脸在日光下变得不甚清晰,他的声音充满力量,不容置疑。

于是她不再说,她分明跑满了八圈。

九妹就喜欢这种粗鲁的东西,可是连这些,你也永远比不上我。郑妙仪玉手纤纤,嫣然一笑。而她一身泥泞,手指被缰绳磨出了血痕。

彼时她也想不明白,你既然不喜欢骑马,为什么一定要和我比较呢?

公主,您不能再骑马了。月姑姑说。

我往后不在课上与她比,我还能再骑马吗?她听见自己问。

月姑姑只摇头。

……

寒山寺外游人如织,郑观音将马交给沙弥,那小沙弥看了她一眼,一本正经的说:“施主若要下场参与会试,不如去宝相殿上香。”

郑观音奇道:“你怎么知道我是参加会试的?”

那小和尚眉头一动,肯定的说:“我看人很准的,你一看就很会读书!”

连活两世,头一回有人夸她长得就像会读书的!郑观音眉露喜色,连忙追问道:“真的么?我真的长得就像会读书的样子?”

小和尚看她如此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他心道又错了又错了,这已经是我这个月猜、看错的第几个了?莫非我天生就看人不准?

他眉眼耸拉下去,恹恹不语。一只清瘦的小手轻轻攀上他的袖口,那只手腕细的让人觉得可以轻易折断。

“素白哥哥。”穿着短褐的小孩睁大眼睛,黝黑的眼睛闪着光亮。名唤素白的小和尚蹲下来,耐心的等他开口,那孩子用另一只布满冻疮的手指着路边各色的野花,“我可以将这些采去吗?春天来了,阿爹一定很开心。”

“当然可以了,王小郎。这些花你都采去吧,我房里有几支前几天还没开的,都替你收着呢,晚些时侯我去送给侯娘子。”素白摸了摸他的头发。

王小郎开心的笑了:“谢谢素白哥哥!”

见他一蹦一跳的跑远了,郑观音问:“这位王小郎也是这里的香客?”

素白迟疑了下:“他们住在山下。”

“那怎么自己上山来采野花?这么小的孩子,若要采花,不如去玉京的朝华园,更得雅趣。”郑观音随口问道。

“王小郎和母亲侯娘子一起住,侯娘子身子不好,不能时时看顾王小郎。小郎的爹在他五岁就死在边疆了,说是为了边境安定,连块骨头都找不到。”

他顿了许久,才续道:“小郎来采些野花,并不是为了什么雅趣,他只是思念他的父亲了。”

郑观音一怔。她重新回头去细看蹲在路边的王小郎,才发觉这孩子的衣裳如此陈旧,缝满了东拼西凑的补丁,针角却十分整齐。

春天快过去了,他竟然还穿着一件冬衣。

她为什么会脱口而出,认为王小郎采花是为了雅趣呢?朝华园权贵富贾云从,她为什么觉得每个人都可以出入那样的地方?

你生在帝王家,锦绣堆,觉得自己处境艰难,就忘了天下有多少人食不果腹,多少人冻毙寒风中?

她在心里这样问自己。

她心底忽然泛起彻骨冷意。因为那个几千年以后才会出现的现代社会仿佛已经笼上一层灰旧的暗影,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的灵魂开始与这个封建时代嵌合。

说话间有人喊了声“素白师弟”,听其声孔武有力,素白打了个激灵,生怕被师兄逮到闲聊,连忙牵着马跑开了。

郑观音心神不定,默默转身,身后却传来阵阵马蹄声。怀抱琵琶的少女垂首反指弹奏妙乐,无数的金玲缨络装饰着骏马,五陵子弟争相奉上缠头,车夫高高扬起的马鞭在日光下泛起冷质的光。

“快停下,快停下,前面有人,前面有个小孩!”

“喂——那个有个小孩!”

车夫似乎犹豫了一下,以他的目力自然能看清那是个男童,他家中幼子今年刚刚出生,此刻心下不忍,转头禀告了主人。

“公子,前面似乎有人。”

华衣贵客不甚在意的瞥了一眼,转而继续与友人谈论民生多艰,喝的醉醺醺倒在枕上的锦袍少年却撑起手臂,迷迷糊糊间蛮横命令:

“不许停!嗝……玉京城谁敢拦小爷的路,不要命了吗?今天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不准停小爷的车架。”

“哪里来的不要命的东西,今天小爷心情好,成全你咯。”

“你要是敢停下,折了小爷的面子,我就抽死你!”

这样的胡话只引得他的同伴微微侧目,也没出声反对。毕竟同乘而坐,这也是他们的脸面。

马夫却不敢轻待,只因这位酷爱用马鞭抽死下人的少爷年纪轻轻却言出必行,奴隶的性命不过贵人指尖轻风,马夫只好唯唯诺诺,不敢多言。

她仓皇旋身看去,只见宝骏炯炯的目光在刹那对上一双黝黑的眼眸。

这群混蛋,众目睽睽,竟然真的敢不停下。

她来不及细想,纵身一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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