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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 10 章

背后传来脚步声,夏达海知道李红砂出来了,她就停在他身后。

他不敢回头。

夏达海不指望一句干瘪瘪,甚至算不得表白的话,就能让李红砂同意他的追求。

他今天带上门做客的,只是一个西瓜,一袋荔枝。他还没有买花,这里也不是需要预约的奢华酒店。

不管哪个地方的女孩儿,这样的仪式感总要给的。

这不是张扬自己的喜欢,而是出于向他人提出请求的尊重。

夏达海一样没准备好。

所以犹豫再三,又带着点儿冲动问出口的,只是一句。

我可以追求你吗?

只要得她首肯,鲜花、饭店,他立马样样准备齐全,大张旗鼓。

取了鱼刺的咽喉在隐隐作痛,夏达海不敢回头,宛如一只只会把头埋进土里的鸵鸟。

脚步声靠近,李红砂走回自己的位置上,拉开稍沉的椅子坐下,端来那碟让夏达海卡了鱼刺的蒸鱼。

抬手挑鱼刺那刻,她真诚又自然地询问:“你刚刚说了什么吗?”

“不好意思,我没听清。”

唇瓣翕动,夏达海落了轻晃的视线在李红砂的侧颜上。

“没什么。”

他拿起另一双干净的筷子,同她一起挑起鱼刺来。

挑过鱼刺,吃饭再无别的意外。

李红砂属于饭量比较大的姑娘,吃饭大口大口地吃,大口大口地嚼,幸福欢快的吃相能轻易调动旁人的食欲。

相反,夏达海的食欲就一般,至少跟他个子不太相符。可能有幼年经历过脐带绕颈的因素在里面,他的一口饭菜量少又咀嚼得慢,常让人误以为他胃口不好。

但他胃口不好也吃得比旁人多,只是大家都容易因为他的外形,对他的食量造成误解。

桌上的饭菜到最后,其实被两人吃得没剩多少。

好在李红砂在乎送去别人家的饭菜好不好看,提前预留了部分出来,拿新买的铝制饭盒装好。

现在也只有乡下的超市,这种铝制饭盒卖得还挺多。

也许是回乡第一次吃刘姨送来的饭,就是用铝饭盒装的。

李红砂私心认为,这种饭盒装过的饭菜有口味加成,到手会更好吃。

打包好要夏达海提回去的饭盒,李红砂往锅里掺水,准备烧水洗碗。

她叫夏达海去院里的躺椅上坐着,吹吹风,她泡了花茶。

夏达海应了,但单炉灶的螺扭关火一响,他就又进来,把李红砂挤到一边去。

他的动作已经是克制修饰过的轻柔。

奈何他的身躯在身高刚过一米六的李红砂面前太过庞大,只是走进来,占了李红砂的位置,就像挤人一样。

李红砂把手背到后面,不给他洗碗帕:“你是客人,不该洗碗。”

颇有种小孩儿耍赖的感觉。

夏达海忍俊不禁,被她这么一闹,刚才她听漏他请求的失落感,也渐渐消失。

他直接把手伸进水里,借泡泡水搓洗没多少油渍的碗筷:“这几个碗也用不着洗碗帕。”

对上夏达海的执拗,李红砂完全没办法。

洗碗帕落进泡泡水里溅起水花,夏达海眯眼偏头,只能看见李红砂负气去接清碗水的背影。

两人一前一后的搭配,一桌用过的碗筷几分钟就清洗干净。

李红砂去冰箱里拿了冰过的荔枝出来,一边洗手一边剥荔枝的壳,一会儿端院子里吃。

拿了荔枝,冰箱腾出个位置,可以放夏达海买来的大西瓜。

去了塑料袋在冰箱隔层里比划,不切还是放不进去,他叫来李红砂:“要不把瓜肉都切小块放碗里,再进冰箱?”

李红砂看着快跟冬瓜一样大的西瓜,指着靠顶端的一部分说:“我一个人吃不了这么多。把这部分切给我就行,我喜欢用调羹挖着吃,剩下的你带回去。”

夏达海说行,拿了洗过后,没有蒜味的菜刀过来,精准地比着她画出来的位置就要落刀。

李红砂突然叫停。

“怎么了吗?”夏达海打量了下水洗过的西瓜,他以为是瓜上有他没洗到的地方,粘着泥。

李红砂却提了个奇怪的要求:“能不用砍的吗?”她边说话边比划,动作很可爱。

夏达海本来还在疑惑不用砍的,怎么切西瓜,李红砂还没想到说辞解释,他居然灵光一现,就诡异地跟她的想法共鸣了瞬。

好像一瞬之间,同李红砂的思维重叠了。

他换了个拿刀的姿势,刀尖抵住西瓜外壳:“这样吗?”

说话间,刀片捅进瓜瓤,发出扑哧一声,顺着他用力的方向,裂出一道圆滑的裂痕。

瓜断开了。

李红砂心满意足地拿保鲜膜给瓜瓤遮上,放进冰箱。

夏达海在厨房用洗碗帕兀自擦拭刀上的汁水。

这不叫切西瓜,叫“杀瓜”了吧。

他究竟是怎么一瞬间就想明白,李红砂要看“杀瓜”的呢。

夏达海没想通,李红砂端着碗荔枝在院里叫他出来乘凉。

刘姨和夏叔还没回家,年轻人话不是很多,少了那么点说话声,这处小院落尤为寂静。

乡下的房子不像李家和夏家,恰好的,就挨这么近了。好似某些地方的军区大院,挨家挨户挤在一起。

李红砂和夏达海的上上一辈,都住在山上,大家是一个山队的。村里给每个山队划分了土地,种经济作物,李家和夏家分到的土地挨得近,从山上搬迁下来盖新房,自然就盖得近。

李家是第一户搬下来的,夏家是第二户,两处好位置先占了,其他的就得按分得的土地往里走。

所以这处目前只有李家和夏家的房子,还有田埂往里的河岸对面,倒闭的厂房留下的员工宿舍。

是安静了些。

天沉吹来凉风,把人一身吃饭吃出来的燥热吹散,手边一盏花茶纳凉了,杯里的干茉莉舒展开轻盈的身姿。

荔枝入口甜甜的,冲淡花茶的苦味。

先苦后甜,有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李红砂提前搬了两张摇椅出来,是爷爷还在的时候,专门买来跟奶奶一块坐的。

她和夏达海隔一张放茶的小桌子,各躺一边,望着院里那棵老槐树。

风一荡漾,槐树扑簌簌地落下小花。

李红砂看着小花,来了闲谈的兴致:“夏达海,你是毕业就回乡开农家乐的吗?”

冷不丁地开口,夏达海顿了下,傻傻地把当初的境况全说了出来:“也不算。在外面待了半年找工作。”

“我学历不好,工作高不成低不就。大学暑期兼职进过厂,毕业后不想找不到工作又进厂,就干脆回乡开农家乐。”

也是他运气好。刚回来第一年,就赶上京鸡市新市长上任,大力挖掘本市旅游资源,给包头村安了个“天下第一茶村”的名号,把名头打了出去。

夏达海开办不久的农家乐才不至于亏本。

看起来,他比任何创业的年轻人都要好命。

最难的那些日子,村里在他之后迅速开办起更多的农家乐,他的客源被分走大半,入账少了,也不至于给员工发不起工资。

但其中的艰辛有多少,谁都说不清。

夏达海专拣好听的说:“虽然我脑子不太行,但至少有门手艺,加一点运气,好歹没把自己饿死。”

李红砂清楚开一家店远没有他说得这么轻松。

不只是夏达海,刘姨和夏父肯定也出了不少力。

在中国的小地方,一个家里只要有一个人想开店,这家店就会成为全家人的大事。

李红砂算了算把店做成现在这样,要花几年,算了会儿算不出来就直接问:“你现在多少岁了?”

夏达海:“二十六了。”

“二十六事业有成,好厉害。”李红砂丝毫不吝啬夸赞。

毕竟如果夏达海二十二岁毕业,只花了四年时间,就把店经营成现在红红火火,进账稳定的样子,这件事不是任何年轻人都能轻易做到的。

夏达海软了耳根:“这没什么……”天时地利人和,他只不过恰好都占了。

夏达海原先还有些后悔把开店的缘由讲出来,他不清楚李红砂会不会讨厌他学习不行,又吃不了城里工作的苦……

也不叫吃不了进厂的苦。就是他暑期遇到的压榨人的主管,还有他室友背着老婆跟厂里女人搞一起,晚上搞出来那些动静。

他不想经历第二次。

不说出来,又不坦诚,日后李红砂迟早都会知道他不太明朗的过去。

大不了……大不了他咬咬牙,再花钱读个成人硕士。

李红砂不太看重学历这些,她学历很好,但混出来的成绩,在他们学校的圈子里,也就一般般,不值得拿出去说。

她没必要把不同环境造就出来的不同标准,随便套在什么人身上。

“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像你一样,拥有自己的事业。”这是李红砂的实话。

她出了书,但京北大学文学系出来的学长学姐,哪个出不了书。大家都奔着作协,或者影视改编成名去。

距离达成其中一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事业有成,李红砂认为自己还有好长一段路要走。

在京鸡市,偶尔陪父母出去吃席,被人问到她工作在哪儿,父母都不好直接说她在家里写书。

只说她在某某出版社工作,亲戚都以为她在那儿做主编。

只有奶奶会认真地介绍她的职业。

老一辈年轻离文字太远,泥土镶嵌十指没处沾染墨水,让她仅仅是提笔,奶奶就为她骄傲。

到处说她孙女是写书的,好像她是庙里创造生命、掌握生命的菩萨。

不是外人看来出名很难,长时间啃老的那种人。

夏达海的想法有所不同,他旁听过刘女士和方奶奶的电话粥,李红砂的写作生涯不是这一两年的事。

她从小就喜欢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李红砂正在做一件自己喜欢的事,既是她的热爱,又是她的事业。

她与它互相成就。

比任何赚钱就是为了做所爱之事的人,少走了几十年弯路。

不过他读书少,夏达海觉得他对“事业有成”的理解过于浅薄,只好不直面这句话:“事业迟早会有,它到来前,你得拥有一个健康的体魄。”

李红砂隐约感觉到夏达海下一句,可能是会让她害臊的话,端了茶盏起来喝茶,掩盖脸上的神情。

下秒,夏达海紧接着说:“我从明天起,每天给你送三餐来吧,泡面吃多了对身体不好。”

李红砂没留神吸了朵干茉莉到嘴里,杂糅着水呛了嗓子,她轻轻咳嗽:“你怎么知道的?”

夏达海纳闷她居然不知道他会知道:“放西瓜看见的。”

那么大两个混合口味泡面箱摆在冰箱前的角落,想不注意到除非装瞎。

他也不是管李红砂的私事,他现在在李红砂的关系谱里,估计还没他妈和李红砂亲近。

夏达海倒也做不到那么厚脸皮的,八字没一撇,就把自己代入男朋友角色里。

说这样直白,有李红砂羞恼,讨厌他的风险,但事关她的身体健康。

夏达海宁愿她为此烦他:“我们两家关系好,我不收钱,你好好吃饭。”

他只是在乎她的身体健康,小脸那么白,喝多少酱油都染不上色的白。

绝不是他想趁机接触,把人骗出屋来。

他又不是大灰狼。

“我也,也就这段时间这样。”李红砂讲出口,自己心里都没底。

她做饭都看当天有没有出门买菜的心情,吃泡面的天数好像占大头。

“那我就这段时间给你送饭。”夏达海神情认真,不带半点开玩笑的意思。

瞧瞧多好的邻居,跟她救过他命似的,上赶着珍惜她的命。

做生意的,连钱都可以不要。

多好,多善良。

李红砂完全不敢直视他真挚的脸,这只会让她更难堪,好像她是个对自己身体多不上心的人。

可夏达海做饭实在好吃。

挣扎和羞赧也只有三秒对抗,李红砂妥协道:“好……但我必须给钱。”

几顿饭钱,她稿费够花。

在她看不见的头顶,夏达海乐开了花,咧嘴笑着:“行,我给你打折。”

几句话,李红砂倏然没了继续聊下去的心情,一个劲儿地给自己灌茉莉花茶。

放了茶盏,夏达海就拿茶壶给她添。

手背相擦而过,两人的距离难免近了些。

见她喝了太多茶水,他呐呐:“晚上做的蒸鱼酱油放多了?”

李红砂不回应。

院门外不远处传来刹车声,有两道年长的声音,说说笑笑地走近。

靠近李红砂的院落大门,又倏地止住谈话声,悄悄摸摸地往家挪。

夏达海坐院子里,腹诽他爸妈演技拙劣。

两个人在门口故作蹑手蹑脚的声音,跟生怕别人听不见似的。

他撑着摇椅站起身:“我爸妈回来了,我就先回去了。”

“好。”李红砂跟着起来,送他到门口。

关门前,夏达海提醒她:“我们加了联系方式,你明天要吃什么,直接发我手机上。”

李红砂慢慢点头。

送走人,关了院门,听人的脚步渐渐走远。

李红砂靠在木门上,脑子里回顾方才那些不真实的画面。

夏达海好像想追她,送饭这件事也算追求吗?

她给钱了,应该不算吧。

李红砂拍拍涨红的脸,拼命把脑中的画面拉到他“杀瓜”的时候。

鲜红的汁水顺着刀刃流向他擦刀的指节。

她一直认为夏达海的手指很漂亮,一种城里少见的健康美。

他的肤色很深,流汗后却又并非一些男人不修边幅那种脏脏的感觉。

可能是夏达海身上总弥漫着一股若有似无的薄荷香,让他无时无刻透着清爽。哪怕是汗,也更像健美选手给身上的肌肉上过油那般,亮丽、强壮的美。

浅色的西瓜汁水到了他的指头上,完全失去了自己的颜色。

他仿佛毫无所觉她这个外人的存在,抬手用舌尖舔舐去了指节上的黏腻。

李红砂看见了她笔下的老板。

那个男人似乎正在这个院子里,如猛兽巡视地盘,一圈一圈地转悠。

他竖起手臂,舔舐臂上的血红。

一圈又一圈。

直至血红尽失,他站定于她跟前,咧嘴。

露出一个齿尖都渗着红意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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