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江明亭,刘远志眼神阴鸷了一瞬,旋即又露出了惯常的浪荡笑容,上前来朝着江明亭一礼。
“明亭,咱俩有好些日子没见了,我对你甚是想念啊。你的手怎么样了?”
他这分明是明知故问!
这种人搭理他才是给他脸,沈映秋直接无视了他,挽住江明亭的胳膊:“夫君,我饿了,咱们快些进去吧。”
江明亭低头冲她一笑:“好。”
两人旁若无人地从刘远志面前走过,没有分给他一个眼神。
刘远志盯着两人的背影,忽然勾起一边的嘴角,笑得邪狞,这对夫妻,还真是般配啊,般配得让他生出了强烈的破坏欲。
现在,他已不再是单纯地想要得到沈映秋,或是报复江明亭了,他要让这夫妻俩都生不如死!
“两位贵客来得正好,楼上刚空出一间包间,两位请随小的来。”
伙计热情地冲沈映秋和江明亭招呼着,抬头一看江明亭的脸,心头一跳,忙低下了头,转身在前面带起了路,只盼着这位江公子和江二夫人千万不要认出他来。
这伙计,赫然是先前的乞丐乙,如今摇身一变,已成了千金楼的一个伙计。
千金楼,正是他们老大开起来的。
他们一伙兄弟,经过老大的一番训练,以及改头换面之后,都变得人模人样了。
虽然每天迎来送往、低头哈腰,干的是服侍人的活儿,但风吹不着、雨淋不着,每天有吃有喝,有穿有住,比以往当乞丐时候的日子不知好了多少倍。
他很珍惜现在的日子,一点也不想改变。
若是被江公子和他夫人认了出来,他的好日子怕是要到头了。
想起那天江二夫人的一顿鞭子,他就心有余悸,连呼吸声都放轻了。
殊不知,他的一番担心都是多余的。
他跟之前的形象可谓是天壤之别,沈映秋二人哪里认得出来呢?更何况两人也绝想不到,一个乞丐在这么短的日子就摇身一变成了一家酒楼的伙计。
“慢着!这最后一间包间,本公子要了。”
刘远志的声音强势传来。
江明亭原本平静的眸中骤起波澜,“刘远志,你难道不知先来后到的道理?”
刘远志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般,哈哈大笑起来,他的跟班们也都跟着笑。
对面面色沉冷的江明亭被衬得像是什么滑稽人物一样。
终于,刘远志笑够了,脸上笑容蓦地一收,“先来后到?那是什么玩意儿?”
他的跟班机灵地捧哏:“刘公子,在宣城您就是这个,”竖了个大拇指,“没人有资格跟您讲先来后到,只要是您看上的东西,那就得是您的。”
其余人纷纷赞成:“就是,江明亭,你都成了个废人,有什么资格跟刘公子争?”
刘远志盯着江明亭的眼睛,“听见了吗?只要是我想得到的东西,最后都会落入我手里。”
说完,还别有意味地看了他旁边的沈映秋一眼,满含挑衅。
江明亭瞬间被这个眼神激怒了,“你休想!”一拳朝刘远志脸上轰去。
刘远志像是早就知道他会出拳般,一把扣住了他的手腕。
情急之下,江明亭出的是惯用的右手,被刘远志擒住后,右手曾被他废掉的疼痛猝不及防席卷而来,再使不出半分力气。
刘远志手上用力,猛地将他掼倒在地。
“明亭!”沈映秋忙上前扶住他,待要将他搀起来,刘远志一脚踩在江明亭撑地的手上,“既然已经成了个废人,那就别再自不量力。”
说完,大喇喇地走了过去。
江明亭疼得脖颈处青筋暴起,却硬是一声没吭,只死死咬着牙,险些没把一口牙给咬碎。
沈映秋看着他疼,一颗心也犹如刀绞,恨恨盯着刘远志的背影,心里杀机骤起。
“二位客官,咱们酒楼有说书先生,上至朝堂风云、刀光剑影,下至风花雪月、江湖逸闻,他都能说得头头是道,妙趣横生,二位要不要点一出来听听?”
发生了这样的事,沈映秋哪里还吃得下去饭?准备带着江明亭去医馆看伤。
江明亭却犯了倔,硬是说自己没事,走到了大堂一处空位坐下。
沈映秋也只好随他。
两人刚落座,一个伙计走过来,推荐起了酒楼的说书先生,还呈上了一本单子,上头都是说书先生会讲的故事。
沈映秋心里一动,“可有《鸳鸯记》?”
伙计:“就是前些日子在城中爆火后又被禁了的那个话本子?”
沈映秋:“不错。”
伙计迟疑了下,“有是有,不过您也知道,刘公子就在咱们酒楼吃饭,说书先生若是讲这出故事,是要冒极大风险的……”
沈映秋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若是真的不能讲,这伙计就会直接拒绝了,何必提什么风险呢?
这分明是要加价的意思。
她放了一片金叶子在桌上。
果不其然,伙计立马意动,拿走了金叶子,“夫人放心,小的这就去通知说书先生,保管教您二位听得高兴。”
不多时,一个身材矮小,下巴处两撇八字胡的男子上了台,将三尺醒神木往桌上一拍。
“列为客官,在下劳竖,今儿咱来讲一出《鸳鸯记》——
“却说那汾国有一座桃城,桃城有个刺史,刺史家有个独子,名唤段秀,这段秀人如其名,生得分外清秀俊俏,只可惜啊,他不爱女子爱汉子……”
汾国、桃城、段秀,这些地名人名显然都是虚构的,但这剧情却是改编自真实发生的事。
至于什么事,在座的都清楚得很,一听说书先生的这段开场白,众人都是兴奋又惊讶,纷纷交头接耳起来。
“前阵子刺史大人不是将这《鸳鸯记》给列为**了吗?劳先生居然还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讲出来,不怕被抓进大牢里啊?”
“有免费的乐子听还不好?咱就是来吃饭的,操那个心作甚?”
“哎,你们说刘公子当真喜欢男人?那《鸳鸯记》我也看了,啧啧,香艳得很呐……”
听着周围食客的议论,沈映秋嘴角微翘,往江明亭碗里夹了筷子菜,“现在心情好些了吗?”
江明亭低低应了声。
“秋娘,若是那天你没赶到的话,我恐怕也要沦为城中百姓的谈资了。”
沈映秋原本因为小小报复了刘远志一番,还感到有些高兴,一听这话,心情顿时又变得沉重了。
是啊,要是那天她没及时赶到……光是想想,她的心脏就一阵痉挛,感到窒息。
她不知道公爹和刘刺史私下里是怎么谈的,总之最后公爹没再追究了,甚至还对明亭说出了“不读书科举,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这样的话来。
她简直无法理解。
或许官场就是这么复杂吧。
但她作为明亭的妻子,是绝不会放过刘远志的。
这些天她一直都没有行动,不是不想报复刘远志,而是报复刘远志简单,但如何在报复他的情况下还不伤害到皎娘,却是令她十分头疼。
投鼠忌器,就是她此刻的心情。
“该死!让那个贱民停下!”
楼上包间里,刘远志听见底下的说书声,当场暴怒掀了桌子,对护卫下达了命令。
护卫气势汹汹地来到楼下,厉声警告:“住嘴!再敢乱说一个字,我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劳竖:“哎呀,刺史府的护卫好生嚣张啊,连皇上都广开言路,鼓励咱们老百姓大胆发言,刺史府却要捂咱们老百姓的嘴,难道刺史比皇上还厉害不成?”
护卫汗流浃背,这说书人好利的一张嘴!
再让他说下去,刺史大人的名声都要被他败坏了。
“满口胡言!”当即跳上台,准备对说书人来一个武力降服。
劳竖如同老鼠般在台上左突右窜,灵活游走,一边跑一边嘴里还说个不停:
“段公子原本还对那朱老爷破口大骂,谁知和朱老爷成了事后,体会到了其中乐趣,竟是主动缠上了朱老爷,口里喊着,哥哥再来一次嘛~人家长到这么大,还是头一次体会到真正的鱼-水之欢……”
沈映秋险些笑喷。
这个劳竖,当真是个人才啊,不知道的,还以为《鸳鸯记》是他写的呢。
太是那个味儿了。
她看戏不怕事大,用帕子捂着嘴,粗哑着嗓子大喊一声:“说得好!当赏!”
往台上丢了锭银子。
台上,劳竖眼疾手快捞起那锭银子塞进怀里,扬声道:“多谢客官的赏!”
护卫被他遛狗似的遛了一圈,跑得满头大汗,却连劳竖的一片衣角都没碰着,气急败坏之下,咻的抽出腰间的佩剑,刷刷乱砍。
“啊呀,刺史府杀人啦!”
大堂内出现了一阵骚动,食客们跑的跑,躲的躲。
江明亭第一时间揽着沈映秋避到一边,免得被波及到。
“够了!”二楼传来一声暴喝。
沈映秋抬头,就见刘远志站在二楼栏杆处,他扫视了底下一圈,转身下了楼,冲那个护卫呵斥了声:
“丢人现眼!”
抬脚出了酒楼。
沈映秋盯着刘远志离去的背影,谁知他冷不丁回过头来,阴冷如蛇的眼神锁定了她。
沈映秋一惊,待要收回视线已然来不及了,便索性冷冷看着他。
刘远志却是冲她笑了笑,那笑容诡异得很,令她不寒而栗,后背鸡皮疙瘩纷纷起立。
不行,她必须得让这人消失在世界上,否则她以后睡觉都不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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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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