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商】
三月末我和沈瑞叶快马加鞭回到了皇宫,皇宫的一切都没有什么变化。
想来,一座历经风雨、千百年屹立不动的建筑,确实是很难在几个月内发生变化。皇宫建在上京城的中部,经历重重叠叠的围困,以致行至其中,总会让我感到沉重和压抑。但许是对皇宫太过熟悉,我也能够自如地行走,只是确实不那么开怀。
回宫的时候,白昭在亲临至宫门处迎我们,却并没有设什么仪仗,想来是知道我不喜欢。素律站在他身侧,见了我就激动地要跑过来,但白昭压着她的手不许她动弹。
几个月过去了,她还是没能学会如何严格地去遵守这座皇城的规矩,我私以为这是好事,规矩对于人的束缚与刑罚不同,刑罚折磨人的□□,而规矩则从人欲的围墙之中钻进去,麻木人心。
素律一如我初见的时候那样美丽,穿着她最喜欢的蓝色纱衣,春风曳过,宛如一朵蓝色的盛丹炉,美丽而自由。她的存在给这座皇城,给白昭添加了一抹特殊的色彩。
初回宫的时候,白昭在御花园摆了宴,人只有我们几个,不是大宴。他真的很喜欢几个熟人聚一聚,我从前没有发觉,酒过三巡后我问他,他只仰首喝尽了杯中的酒。
“人皇宫里多得是,但难在知心者不常有。”
我笑了笑,望向一旁逗猫的素律,她太过开心,根本没有注意到我们之间的谈话,自然也听不懂这话中阴晦的含义。
但我其实并不同意白昭的前半句话,皇宫乃至京城之中多得是湮灭在权势之下的鬼。
人实在太少。
正想着,素律的小猫从她手中逃了,轻悄悄跳到我的膝上,突如其来的毛茸茸一团扫在我的手上,我惊了一跳,沈瑞叶差点在将我拽到一边。
素律似乎以为我怕猫,惊叫了一声,愣愣地看着我半晌没有动弹。
我不怕猫狗,甚至喜欢,但是从前在皇宫之中,我从来没有养过任何小动物,养的只有搭秋千的那两棵桂花树。
腿上的小猫将毛茸茸的身子乖巧地贴在我的身上,四只爪子被身上的毛发盖得严实,它没往素律那边看一眼,反倒朝着我“喵喵”叫了一声。
真可爱啊,我照着素律给它顺毛的方式,在它的背脊上轻轻地捋了两把,然后它开始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素律松了一口气,双手叉腰,“这个小东西,果然和桑蛮说的一样,就喜欢不搭理它的人。”
我笑了笑,低头去看小猫的表情,它的胡子刺在我的一只手上有些痒,整个脸上都是不耐烦,眼睛似乎快闭在一起了,但尽管这样也依旧可爱,难怪素律会养它。
“它叫什么名字?”
“名字?”
素律讶异了一番,紧接着道:“还真没想过,从来都是叫它小东西,刚捡它的时候,它小小的一个,也就手这么大点儿,谁知道几个月过去,就长这么胖了,以后得叫它大东西了。”
白昭闻言一笑,“还不是你怕它活不成,日日好吃好喝供着,也不动弹。”
“谁说它不动弹,我前天还看见它上树来着。”
……
如此,二人你一言我一语的来回博弈,倒添了一番乐趣。
沈瑞叶轻轻凑到我膝前,安静的望着我给小东西顺毛。
“怎么?你也想抱一抱?”
沈瑞叶喝了酒,脸上红扑扑的,他摇了摇头,“不想。”
这是他少见的口是心非了,但知他者如我,而我很好奇。
“为什么?”
“因为它很喜欢你,你也很喜欢它,若说要抱……”说到这里,他摸了摸鼻子,声音不自觉低了下来:“也是抱你。”
正说完,我脸一阵红,虽是三月里还不太热,却觉得耳根子发烫,连忙去伸手去捂了小东西的耳朵。
“这里都是人呢,你不知羞……”
我其实很感叹与他一同生活在北地的那段时日带来的变化,我们更亲近了,也更加懂得彼此,我们充分占据了彼此的生活,彼此的居室,也占据了彼此,真好。
三月份梨花开得最好,延福宫外的宫道上都被铺了厚厚的一层。
延福宫主人走后延福宫就荒废了,再不曾有人有意在这里驻足。我和沈瑞叶站在延福宫的宫门外,空气中充斥着梨花的清甜味道。
风一吹,将梨花瓣吹得洋洋洒洒从树上落了下来,像雪,但也很像飘扬的纸钱。钰妃死后,似乎延福宫多年的血腥与不祥也被她一同带去,我忽然想起处在整个宁国改朝换代下她简陋的丧仪,也想起我至今不曾去她的牌位前拜过,也不曾上一炷香。
时间确实是一剂良药,让我和白昭都在不知不觉中成长了很多,关于长辈们的那些伤痛,再提及时,似乎不痛不痒。
看完梨花,我拉着沈瑞叶去了佛堂。
白帝在时,这里曾经十分兴盛,甚至修建得比承安殿还要气派,但他死后,那些虚假的和尚和道士们枭首的枭首,遣散的遣散,这里落寞了下来,甚至比它兴盛之前还要落寞,只有洒扫庭除的宫人来每日敬香。
烟气四溢,我和沈瑞叶在宫人的带领下直接去了佛堂之后,那里供奉着很多牌位,太后的、先帝的、慧妃的、钰妃的。
上面的字填了金,被烛灯一映格外的刺眼,我竟有些想流泪,但我最终没有落。
我给太后娘娘磕了一个头,因为我记得她曾经格外地疼惜我。
我给钰妃和白帝上了香。
因为我到底算矛盾的。时过境迁,如今的我去看过去,似乎觉得有些事有些错不值一提,原本可以不那么执着的去钻牛角尖。我想过很长一段时间,或许我并不恨他们,但我尚有怨在心,想不通。
但现在,尽管过去我有多么的怨他们,似乎都随着人事物的不断发展和时间的推移而缓慢的抹杀掉了。
但我还是为他们上了香,因为我不能替过去的自己原谅他们,也不能用自己的过去来难为现在甚至将来的自己。
其余的那些,我只是临走时看了一眼,不想拜也不想跪。
我怕我再拜了跪了,又会回到从前的自己,于是索性直接离开。
或许往后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我都不会再回来这个地方,毕竟我还有更明亮更遥远的路要走,负担太重会很累。
宫人从外面推开了门,阳光带着沈瑞叶的影子迫不及待地照在我身上,明亮且温暖。
【沈瑞叶】
我们一共只在皇宫内呆了几天,原本打算呆得更短,但商商实在太喜欢素律养的那只小猫。
对此我感到愧疚,我从来不知道商商喜欢小动物,也从来没见过她逗弄猫狗。
酒宴上那一天,还是我第一次见,那只小猫安静的趴在她的腿上,她眼眉低垂,纤手轻轻的给它顺毛,月光静静的流淌在她光洁的侧脸上,温柔恬静,是世上不可多得的美好。
其实她在我眼中,有时候就像小动物一样,特别是兔子,但是我却从不敢真正那样看她,因为我知道,她是一个十分坚韧十分勇敢的女子。
她在很久很久之前,在我还不曾认识她的时候,就已经是了。
商商给钰妃上完香,从佛堂后殿出来的时候,对我说了很多,很多我知道的,还有一些我不知道的,我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静静的听着,偶尔应两声,我知道她只是想要倾诉一下。
她曾经孤军奋战了很久,那些时候我都不在她身旁。她其实不常跟我提及那几年的事,但我知道她过得并不如意。
或许是情势造就人吧,真正与她再见的那一次我如今记忆犹新,白廷劫持了她,在皇宫中谋反。
我赶到的时候,烨王府一片火海,黑烟袭天,她的素衣被鲜血染遍,脸色苍白,唯有一双眼眸通红,像一朵素白的芍药沾血,残酷而又凄艳。
那时候我突然很恨自己,没有来由的恨,如果我能再早一些赶到就好了。
无论如何她是一朝公主,不该受那样的对待,被亲父弃在他人的刀俎之间……我和她一道想不通。
但也正是这些事情,早早的造就了她的坚毅。
后来我才知道那些我和商商一道想不通的事,白昭也想不通。
一天晚上我提酒去见他,途中问到这些事,白昭生生愣了那么一会儿。
我自知戳了人家的伤心之处,原想说算了。白昭一抬头,眼眶红了,声音却格外的洒脱。
“其实这些事情,我也想不明白。但是啊,或许有些事情从来不需要想明白,只需要去接受。”
白昭说的时候低着头,按在桌案上的手指一下一下地点着桌面,说完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我见状只能苦笑,问道:“其实,也挺难接受的吧。”
难以接受,这件事我也深有体会。
我显然看见白昭又愣了一下,他的手握紧了杯盏,整个人都绷直了,在月色底下像一尊青玉石雕。
半晌,他悄然松了一口气,笑了,“沈兄果然……一如从前一样看得清楚。是没有那么好接受,但是也没有不接受的余地。症结就在此处,但是如今……都过去了,只是有的人可以放下,有的人不能放下。”
我知道他在说什么。
身为皇帝,手握黎民百姓的生路,没法轻易拿起和放下,他这样亦有逼自己的道理。
于是皇后素律可谓是他心头的良药。
喝到深夜,醉眼迷蒙,商商将我接回了裕华殿。
其实我不想去裕华殿,因为我并未真正迎娶商商,而宫人们人多口杂,容易传是非。
但商商说:“我现在可明白了,我不想在乎那么多了,现在任他们传也无所谓。”
她在月色底下笑得很开心,双眸如星一般绚烂。
我躺在裕华殿的床榻上,她就坐在床边,用沾了水的绢子给我擦脸,屋外的皎月从窗中渡光,她垂散了头发,侧脸温润柔和。
于是我挪了挪身子,枕在她的腿上。
商商笑了一声,“沈瑞叶。”
“嗯?”
“你怎么跟个小猫儿似的。”
我也笑了一声,“是吗?”转而又道,“那我也想有人抱我。”
我说着往她怀里缩了一缩,她其实很温暖,无论是体温还是心性,都足以温暖我。
商商无奈的看了我一眼,“好好好,那我抱一抱你。”
她俯身下来,轻轻抱住我,散着的头发落在我的脸上,痒痒的,却让我感到温暖和感动。
我轻声唤道:“商商。”
回应我的是她的一道闷哼,“嗯?”
“我很爱你。”
我感受到商商的肢体陡然紧绷了一瞬,她沉默了须臾平复情绪才对我道:“谢谢你。”
我们都知道,这是一个太过寻常的夜晚,这也是一段太过寻常的对话,我们未来会有很多日子,明日胜今朝。
我认真地思考过迎娶商商这个问题,但她也认真思考过,她说我们以后是要去浪迹天涯的侠侣,不必为此事缚身。
她真的比从前不羁了许多,她说这段话的时候,那种气势真的像一个大侠。
后来我们正式从皇宫里出来,在我的故居——沈府,住了些日子。
当初我们前往北地之后,素律一直在替我们维系这里,家丁奴仆都齐全。
进入沈府的第一日,我终于将自己藏了许久的礼物送给了商商,那是一只通体雪白的长毛猫,胆子小小的很怕生,是我在城内一户人家那里捡来的。他们家养的猫下了崽,太多了要扔掉,我给了些银钱,拦了下来。
商商见到小猫的时候很开心,整个人都明媚了几分,小猫原本怯怯的,却愿意去闻一闻她身上的味道。
相较之下,我就没有那么好的猫缘,听说猫都是很有灵性的,或许是因为我手上沾了太多鲜血的缘故。
商商听了我的话,险些要伸手来揪我的耳朵,“那都是无稽之谈,小猫闻一闻你身上的味道,是来判断你适不适合做朋友的,它觉得适合,就会比较黏你啦。”
……
后来我们又去了白昭建的祠堂,沈氏五百多人,立成牌位也是格外的壮观。
烛火辉煌映窗,商商在烛火前不禁落了泪。生命是值得敬畏的,但我知道她的难过,或许多半来自于我。
我真正带商商认识了我的家人,即便无有回应。但我希望他们知道世上有这么一个美好的女子,与我互相陪伴。
我牵着商商走出祠堂,屋外月皎星稀,树影照地,也沉默地照在我们身上。
两个淡淡的影子挨得很近,几乎融在一起。
而我和商商,也会如此一般,去体会大好风光、酸甜苦辣、喜怒哀乐,直至走到人生尽头。
结束了!
以后的路还很长,他们两个人一起慢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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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一心向道】
岑穗十六岁那年,才得知自己有一门亲事。
是盛家的公子,盛家在南都 是豪门大户与岑家一样,世代从商,可谓门当户对。
可是盛家二位公子,一个四旬,一个三旬且皆已娶妻。
让她做妾?休想!
于是某一日,与父亲大吵一架之后,岑穗背起行囊要离开南都城。
不料刚出了南都城,便遇到了匪盗将她虏去,身上盘缠全没了!
这时一个身穿道袍的人从天而降,将她救走。
那人玉树临风,且武功高强,岑穗当即决定,抱紧他的大腿!
于是软磨硬泡,终于开启了一段远离家乡的旅行。
………………
她以为他不会对她有意。
没料想一日胸前受伤,他迫不得已撕开她的罗衫,两人额头抵着额头,他鬼使神差般吻了她的唇。
热雾弥漫,她伤口疼得要紧,却说:“你破戒了,你个妖道。”
那人与她鼻尖对鼻尖,呼出的热气几乎喷到她的脸上:“我本未皈依,何来破戒。”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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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春芳不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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