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们,我想,不止是一起看书、一起聊天说地而已。她从不是那种喜欢对别人讲大道理的人,而我也不是单纯被她的博学吸引。我最珍视的,也许是那些微不足道的无聊事。
我还记得,我们曾在弄堂口躲雨,衣服被淋湿了一角,她偏要踩进水坑里溅我一身。她笑得像个孩子,我却手足无措,怕她感冒,又怕自己反应太过慌张。
我还记得,她曾在冬夜里抱着热腾腾的烤栗子递给我,手冻得发红,却还是固执地掰开一颗塞进我手里,说这是她小时候最喜欢吃的东西。我尝了一口,说太甜了,她便睁大眼睛看着我,惊讶地说“居然有人不喜欢甜的?”然后一口气吃掉了剩下的全部。
我还记得,她会在阳光正好的午后,毫无征兆地拉着我去外滩吹风。她的披肩被风扬起,带着她身上的雪松香味。她张开双臂,对着黄浦江大声喊“我总有一天要变得更强”,然后转头看着我,笑得那么笃定,好像她生来为了如此。
我还记得,有一次,她从家里偷带了一瓶葡萄酒出来,说要庆祝我第一次给报纸拍照片成功刊登。我们都没怎么喝过酒,一口一口慢慢地抿,酒精的辛辣让我们都忍不住咳了起来。突然她问我,“你是不是......害怕会醉?”
我摇摇头,她看着我,笑着偏了偏头,“林家森,你是个很乖的人。”
我想反驳,可那一刻,我却只觉得心跳加快。
有一次,她找到一本惠特曼的诗集,很兴奋地给我读——
I celebrate myself, and sing myself,
And what I assume you shall assume,
For every atom belonging to me as good belongs to you.
我为自己而歌,也为你而歌,
我所触及的,也终将触及你,
因为我身上的每一粒微尘,亦属于你。
我那时还听不懂全部的意思,可是我能听懂她的语气。那是一种很安静、很坚定的力量。在那一刻,我忽然觉得,她不属于任何人。她从来都是属于自己的。她是自由的。她的世界比我想象的更大。
也是在那一刻,我开始明白——她的世界终究不会停留在这里。
她告诉我她要离开的那天,我们在茶馆约见。我记得那天的茶馆,灯光昏黄,窗外的北极星异乎寻常地亮,光吞噬了旁边的星星,渡船偶尔驶过,桨声在夜色里缓缓晕开。她坐在对面,手指轻轻摩挲着瓷杯,目光平静得不像即将远行的人。
那天,我真的很想让她留下。
我想告诉她,我一直都感谢她闯进我的世界,感谢她让我看到原本不敢想象的未来。我想告诉她,她对我来说有多么重要,想告诉她,哪怕什么都不说,只是和她坐在咖啡馆里看书看报,对我而言,已经是莫大的幸福。
我甚至想求她——求她不要离开。
可我终究什么都没说。
我有什么资格去阻止她?她一直都是那么坚定,从她第一次告诉我她想要“属于自己的人生”开始,我就知道,终有一天,她会走上这条去往远方的路。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成为她故事里的骑士,像她讲过的那些童话故事一样,为她砍掉前路的荆棘,让她走得轻松一些,让她不必独自面对所有困难......可我知道,她手里本就握着一把剑。
她不需要骑士,她从来都是自己开辟道路的勇者。
我不能自私地挽留她,也不能因为我的不舍,就让她错过那个可能属于她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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