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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chapter 1

叶雪安在春节前后,先后遇见了两个一眼万年的人。

这天他从噩梦中吓醒过来,惊觉这日子过得实在太快。中秋国庆好像还是昨天呢。很难想象自己十一月时在港城还穿着短袖,这一转眼温度骤降,明德飘了第一场雪,春节的脚步近了。

与妻子的离婚手续还没办完,叶雪安就从老宅里搬了出来,独自住进三姨妈留下的这间一室一厅的,很符合“单身汉”标准的公寓。

洗漱之后,叶雪安听到小区里传来孩子喧闹的嬉戏声。一般孩子不会在一大早就这么闹腾,他心里好奇,往下一看,乌泱泱的一群人挤在小区入口处。物业摆出了许多小摊子,花灯架,五颜六色的气球挂满了几颗桂花树,一片喜气洋洋。

从贴出的横幅来看,应是小区发起的庆祝春节的活动。

雪安是做记者的,天生好奇心重且爱凑热闹,这种事情他哪有不参加的道理,裹了件大衣就往楼下去。

他一靠近,跟他认识的门卫就说:“叶先生,来抽奖吗?特等奖送小猫精灵一台,一等奖送一袋米,二等奖送一瓶油,三等奖给你写一幅对联!”

叶雪安笑说:“谁写?”

门卫往左边人群一指:“李女士,她写的可好了。”

叶雪安刚搬来不久,连邻居也不认识,更遑论这位擅书法的“李女士”。他自幼学习书法,却被老师说没有天赋,终是无法在书法上有大成就。

叶雪安拨开人群,看到一个女子就坐在物业人员旁边。

一簇簇红色的对联纸放在桌上,一个黑色的砚池压在最上面,一只脏兮兮的小碗里盛着半碗清水,边上架着三只大小不一的毛笔。

李女士的字不大似女子之风,遒劲挺拔,笔力硬朗,潇洒自如。

学书法的人都知道,字如其人。叶雪安见她身形单薄娇小,字却与人大不相同,想她性格也应该是坚韧不拔的。

她旁边乌泱泱地围了一圈人,但雪安仔细一看,发现围着她的到底还是男人居多。

李女士抬起头来,正好与雪安视线相撞,她白皙的脸上挂上一抹微笑,随即又低下头来继续写字。

叶雪安一阵精神恍惚,马上参加了抽奖,并且很幸运地拿到了他最期待的三等奖。

李女士问道:“先生,你要写什么?春联?福字?不过我不会作春联,你得拿给我看我才能帮你写。”

叶雪安说道:“你帮我写一个小小的福字就可以了,我想嵌在我的手机壳里。” 他的手机壳是透明软壳,如果把这免费的好字嵌进去,正好完成一个自制的,独一无二的手机壳。

李女士点点头,接过叶雪安的手机,认认真真地在红纸上进行了比对,然后剪下了一样大小的纸,用毛笔蘸饱了墨汁,一丝不苟地写起来。

她刚写完,一个三岁左右的孩子跑了过来,手里抓了一把糖,放到她的膝盖,脆生生地喊了句:“小姨,你吃。”

雪安莫名地松了口气,脸上微微一红。

他居然想,幸好这孩子不是这女人生的。她要是有孩子,那是多煞风景的事情。

写完后他也找不到跟人搭讪的理由,就离开了人群。

那小孩子正跟几个年纪大一些的男孩玩。雪安蹙了蹙眉,想这女人也实在是不会管孩子,就这么放着,万一被拐走可怎么办。

其中一个约莫六岁的,把一个东西给了那粉妆玉琢的小孩。小孩年纪尚小,平时家里可能也教的不好,人家给什么就往嘴巴里塞。

雪安正要去提醒一下那个写春联的女人,忽然有人尖叫起来:“那个不能吃!”

雪安转过头去,只见那孩子一张脸涨地通红,几个家长围了过来,其中一个抱住了那孩子,不得章法地拼命摇晃,一脸的心急如焚:“你吐出来,你吐出来啊!”

雪安冲上前去,二话不说从背后将那孩子环抱住,一只手的大拇指关节按压肚脐之上,另一只握拳在上,双臂缩紧,按压胸腔,将孩子上下晃动,只听“哇”的一声,有东西从孩子的嘴巴里飞了出来。

写春联的李女士闻声,腾地一下站起,拨开人群,慌慌张张地跑过来。此时雪安已救下了孩子,她见孩子一张脸由红转白,虽是松了口气,却还是抱着孩子哭了一会。

她对雪安说:“先生,多谢你,多谢你!好人有好报!”

叶雪安被她道谢,脸上微红,说:“不用客气的。不过,我给您提个建议,小孩子还是要看着一点好。”

李女士满脸愧疚:“我知道了,谢谢您。我以后会自己多注意的。”

叶雪安自此就知道她叫李玉笛。她说起这个名字的时候,妈妈正在看《射雕英雄传》。当看到那道玉笛谁家听落梅,心里喜欢的不得了,恰好觉得李姓和玉笛很般配,就给她起了这个名字。

后来的几天,他们在小区里偶尔碰到都会聊上那么几句。邻里一些好事的退休大妈见他们走得近,就开始有意无意的跟叶雪安透露一些关于李玉笛的消息。

她们说那小孩虽叫李玉笛小姨,那眉眼和李玉笛有几分相似,指不定还是她的小孩。她是三年前搬来的,看她的打扮,应是辛苦工作还房贷的人,没想到小孩说漏了嘴,说她小姨是全款买的房。

李玉笛不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除了带孩子出来散步,买点东西,她基本很少出门,称得上是深居简出。也是这一年小孩子要上幼儿园,她才开始慢慢和邻居们打交道。

大妈们对李玉笛的敌意雪安多少瞧得出来。她生得好看,走在小区里都是一道风景线,有些有妇之夫馋她的美貌,凑上去闲聊或献殷勤,惹得家里太太不满。遇到个别心眼小的太太,难免背地里说玉笛的闲话。谣言大多是这么来的。

雪安依然跟李玉笛来往。几个大妈就在背后说他闲话,说他是被美色迷了心窍。

他直觉认为,李玉笛是个很纯粹的姑娘。

而那叫娇娇的孩子,应该不是她生的。娇娇眉眼里有一股机灵劲,而李玉笛却是木木的,憨厚朴实。

春节那天,小区来了一大波人,都是从各地回家的打工人。叶雪安出门再次遇到李玉笛,笑说:“李老师,春节快乐。”

他知道她是在网上教课的,是有正经职业的人,不是那些大妈暗示的给人做情.妇,怀了孕之后带球跑。

李玉笛笑说:“叶先生,您也新年快乐。娇娇,你喊叔叔新年快乐没有?”

娇娇很是聪明,马上鞠躬,祝福语一连串的,像批发似的:“叔叔,新年快乐,万事如意,心想事成,阖家团圆。”

叶雪安大笑,赶紧从口袋里拿出准备好的红包,李玉笛要伸手来拦,他却说:“没事,反正我孤家寡人一个,大过年了,想走亲戚都没人可走。”

他那时还没想到,李玉笛的人生会因为自己的出现而迎来二次改变。

**

年后,叶雪安继续跑他的新闻,做他的记者。他所工作的杂志社这几年江河日下,去年年中刚裁员了一波。他因着之前的几个人物专访做的不错,很幸运的在没有任何背景的情况下被留了下来。

这次他和同事陈婧要去一个金融峰会做采访。陈婧是个年轻的记者,满腔热情,干劲十足。

明德这座千年古镇,在政府和投资商的共同运营下,除了积极发展旅游业,近十年还陆续开展了各种定期的活动。比如一年一度的互联网峰会,金融论坛,戏剧节等等。

金融论坛一向是大佬云集的地方。现场说是峰会,但更像一个上流人士的聚会,衣香鬓影,觥筹交错,男女士的香水味随着脚步四处飘荡,大提琴低沉的声音柔柔地徘徊到大厅的每一个角落。

陈婧难受的是,这里的每个女士都比她打扮的更精致漂亮,高跟鞋就是她们的战靴,七厘米,八厘米,甚至十四厘米的也有!

个个来去如风,一派巾帼不让须眉的豪气。

而反观她和叶雪安,虽不能说穿得不正式,但阿玛尼的西装是没有的,古琦的包也不曾背上,她脸上的妆容甚至是无色系的。

看着陈婧沮丧的样子,叶雪安多少猜得出来,笑着拍了拍她的肩膀:“小陈,你想,我们穿的确实没那么好,但是我们本事不比他们差啊。你想,我们今天能采访风四先生呢,有多少记者有这个荣幸能做他的专访?”

陈婧被他鼓舞到,昂起头,做了个fighting的手势:“对!雪安哥,我们一起加油!”

风姓是个很古老很稀罕的姓氏,琴洲的风家也是一个历经百年沧桑的家族。

风家是琴洲的三大家族之一。传到风四,也就风予安这里,百年时光匆匆而过,一个家族就是一部近代史的缩影,所以风先生与现场大部分的那些经常出现在新闻,热搜上被人讨论的,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二代少爷,炙手可热的金融新贵等完全不同,他是真正意义上的“老钱”。

风四先生一年在这种公开场合露面的次数一只手也数得过来,而网上也从来没有关于他任何热搜八卦之类的报告,只有通过努力的搜索,才可能从海量的文章里,找出一些关于他的只言片语。

这次获得采访资格的媒体不过十家,叶雪安所在杂志社本是没这个好运气的,却意外的在前三天收到了风先生助理的电话,称很乐意接受叶雪安的采访。

采访的地点是在酒店的一间套房里。轮到叶雪安和陈婧了,一个穿着浅灰色西装的高大男人走来,自我介绍叫傅琛,领着两人到了套房。

傅琛推门进去,冬日明媚的阳光透过落地窗照了进来,略有些刺眼。

沙发上一个风雅俊秀的男子正低头看着平板,听到声音抬起头来。

傅琛说道:“四爷,《琴之音》的记者到了。”

风予安站起身来,先对陈婧伸出手,跟她握了一下,才与叶雪安握手。

“叶先生,久仰大名。”

声音清冷如玉,带着淡淡的疏远之意。

风予安就有着一双十分漂亮的瑞凤眼,上扬的眼尾微见双眼皮的褶皱。一双眸子眼尾微微上翘,清凉柔和,一眼望进去,让人觉得那里有一个空旷宁静的空间,毫无半点压迫感。

陈婧这边眼睛都不愿眨了,一颗心就此陷了进去。

叶雪安好不容易找回一些意识,拉着陈婧坐下来,轻咳一声,提醒一下身边意识不清的小姑娘。

从口袋里拿过工作必备的手机,正要开始采访,眼前这位大人物忽然颤声问道:“叶先生,你手机,手机壳上的字是谁写的?”

叶雪安抬起头,见风予安神色大变,似乎怀着极大的惶恐不安,又好似怀着很高的期待。

陈婧不明白,一个字为什么可以让这位出身高贵,气质优雅,见惯风浪的大人物突然失态。

欢迎读者们阅读,希望你们会喜欢这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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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爽洒脱的富家千金vs清冷疏离的顶流歌手】

第一次见到宋之扬本人,周溪月是素颜外加大病初愈的状态,一脸的憔悴,神色暗淡。

眼前的男人一米八五的个子,身姿挺拔,黑色衬衫冷淡清隽,她只看了一眼就再也无法移开视线。

“他好看到不真实。”

身边的人都知道,宋之扬表面温和,实际如高山冷雪,禁欲淡漠,无法消融,向来不近女色。

溪月承认自己见色起意,于是打算从成为朋友开始,慢慢将这朵高岭之花拉下神坛。

后来的两年里她陪着他不断努力。终于,他像太阳一般,发光,灼热。直到有天,周溪月忽然发现他不再是她那触手可及的宋之扬。

在他即将远赴异国发展时,她鼓起勇气告白,得来的却是半分钟的沉默,和他无波无澜的清冷目光,她明白那是婉拒,于是毅然转身,将对他的感情全部锁在回忆里。

**

时隔三年,在异国那场霓虹闪烁的街头,在那一场阴暗绵长的细雨里,他们猝不及防再度重逢。

宋之扬将伞横在周溪月的头上。

她着一身古典的黑色红裙,明艳招摇,瓷白瑰丽的脸上,一双眼睛一如既往的灵动。

然而,她看向宋之扬的目光终是无波无澜,只轻轻一声:“宋先生,好久不见。” 就拉开了两人的距离。

宋之扬以为自己一生与爱情绝缘,没有任何女人能让他心潮掀起过一丝波澜,包括那只暗恋自己的小狐狸。

可他却没想到,在前往异国的飞机上和往后三年里,他不断回味着小狐狸的告白。

说着永远不会离开的人头也不回的从他人生里走了出去。

重逢的后半年,他有日醉意阑珊,不顾一切地冲上去抓住她的手腕,眼里清晰地倒影着她的影子,这一次却蒙上了淡淡的水雾,声音低哑,近乎哀求地问:

“不是说过喜欢我吗?”

周溪月施施然开口:“依然喜欢你,只是不再想要拥有。”

【因为喜欢你,我的呼吸如同一条线被你捏在手上,我为此痛苦,为此欢愉。】

久别重逢/破镜重圆/双C/HE

女主有前任,男主没有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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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chapter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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