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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 2 章

李娇娇还真就信了我的封建迷信,她泪眼婆娑地追问几句,我凭借从电子书中听到的些微细节答了几句,她已是深信不疑。

李娇娇:“那神仙姐姐,现在要怎么办呢?”

别说,被美女叫神仙姐姐的感觉可真好。

李娇娇:“您要送我回家吗?”

送她回家?

没记错的话李家虽曾为世家望族,但这会儿刚遭逢大变。

一方面,他们所剩不多的家产正在被正在被多方哄抢,家中并不安全。

李娇娇就是在她家人被歹徒打劫一团乱的时候,被那小山贼捡漏抓来的;

另一方面不择手段地想方设法搞钱搞关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卖女儿。

李娇娇原本在半年前已经被许给了附近一名富商,但李家境况进一步恶化后那名富商的态度似乎又犹豫了,于是李家人又开始考虑要将她买给大地主做妾。

再者,这个世界似乎十分流行那天杀的荡.妇羞辱,之前被迫听书时就听得我火气上涌。

总之,曾被山贼掳走的李娇娇现在回家也不见得能有什么好事。

我想了想,扒下小山贼那身破烂衣服,和破伤风之刃一起带在身上,把李娇娇拉到一处相对隐蔽的树丛里,让她就在此地不要走动,然后自己小心地摸了出去。

既然是穿越,那当然要利用好穿越的优势了,我从记忆中的原文情节里搜索,果然找到了可以利用的点。

原文中,李娇娇被送进山贼窝的时候山贼头子罗猛恰好出去“干票”了。

她被安置在床边,在一个多时辰的忐忑后,“从东边传来了脚步与谈笑喧哗声”,她等来了一个因满载而归而洋洋自得的男人。

那浑身血腥气的男人——罗猛哈哈大笑着塞给了她一个同样沾满血腥气的银镯子。

“那是他刚刚带回的战利品,上面仿佛还存有未散的体温。”

然后就是许多读者喜闻乐见的少儿不宜情节了。

不过少儿不宜情节并不是重点,重点是经由这段情节推算,此时的罗猛应当正在打劫某只肥羊。

而后文又提到过罗猛手下也有死伤,也就是说对于他们来说那只肥羊也算是长着钢牙的肥羊。

就是说,有机会!

于是我爬上高处,通过文中提到的方位推算,找到了最符合描述的一条山间道路,又花了点时间,小心地找到了正埋伏在山路附近的山贼们。

此时,山贼们正居高临下地盯着那条路,而我正居高临下地盯着他们。

凭借小时候在山里上蹿下跳的经验,我找到了一块大小合适,附近又能藏人的石头。

不多久,便见山贼们的目标远远走来。

那是一支规模不小的商队,里边有好些携带武器的护卫,果然是只钢牙肥羊,估计就是吃了不熟悉地形的亏,没能及时发现埋伏才栽在山贼手上的。

没关系,他们没发现,我来帮他们发现!

我找准角度,一撬一踹,大石势不可挡地碾过山贼埋伏的区域,眨眼就滚到了山路上,商队的眼前。

于是,因为被落石吓到而破了功的山贼和被落石警醒的商队护卫一时间面面相觑。

而我,则已经飞快滚进了草丛里借树木山石的掩护转移位置。

山贼和商队的厮杀持续了一刻钟有多,最终是失了先机的山贼惨败而归。

在那群狼狈的人当中,我看到了那个po文原著中的第一个男主——山贼头子罗猛。

身为山贼的头头,他掌管着山贼群中资源调配的权利,自然没有刚才那小山贼那样瘦骨嶙峋。

但是,以现代人的眼光看来,他也不过是个中等身材。

毕竟,在这个生产力落后,还时不时就来一场战乱和饥荒,人均营养不良的时代,别说山贼头子了,哪怕是皇帝老儿,也很难获得和现代人同等的碳水化合物和蛋白质。

罗猛站在那群瘦骨嶙峋的山贼中间是鹤立鸡群,相对于娇小柔弱的原女主李娇娇来说更是健壮魁梧雄性激素爆棚的形象。

但实际上也就一米七几,和我差不多。

我把小山贼的破烂衣服罩在身上,将头脸弄脏,刻意佝偻背朝山贼们接近。

这居然比想象中还要容易些,无组织无纪律且带伤垂头丧气的山贼们并未在第一时间察觉我的存在。

我悄悄靠近罗猛,他倒还有些警醒,立马转身!

但我半点不怵。

疯狗拳的灵魂是什么?

是要么不动手,一旦动手必须下狠手!

是不择手段,先踢下面两颗,再戳上面两颗!

虽然我初高中时期的街头斗殴经验应当是比不上山贼头子的杀人放火经验。

但是,那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

技巧在力量面前不值一提。

本就才勉强过温饱线,又刚在打劫未遂期间伤到了腿和腕的山贼罗猛,在浑身充满能量和蛋白质的我面前也同样不值一提。

在手下反应过来之前,他就已经先后失去了蛋和瓢。

照旧用破伤风之刃给了一下防止诈尸之后,我顺着肾上腺素剩余的劲儿,脚踩尸体手举甩棍和破伤风之刃,气运丹田发出了一声吼!

……好久没开过嗓了,效果有点像人猿泰山。

好在效果还可以,周围的小山贼们都被震慑住了。

愣了半晌,他们稀稀拉拉地一个个“五体投地”,东一个西一个地喊起了“大王大王”来。

……这是他们向山贼头子表忠心的方式,原著里也有说过。

然而,亲身体验的感觉比听书时更尴尬了有没有!

——————

我带着李娇娇和山贼喽啰们(他们刚损失了不少人,剩下的其实一共也就七个)回到了山贼们的山寨里。

这山寨十分简陋,栅栏都有好几处破了洞洞还没有修。

我甩开了那些伪装用的破烂衣裳,露出了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称得上奇异的装扮,大马金刀地坐到了山贼头子的宝座上。

靠,什么东西这么硌?

掀开那张十分具有年代感的牛皮一看,竟是一块不知道什么动物的头骨。

我嫌弃地将它扔到一旁,明明我的屁股肉肯定比罗猛厚,我都觉得硌了也不知道罗猛干啥非要将一颗头骨放这。

也许是这“战利品”在这种鸟不拉屎的荒林里实在是难得吧。

我朝站在一群汉子中间惶惶不安的李娇娇招了招手,让她站到我旁边,然后尽可能粗声粗气地对小山贼们说:

“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们的大王啦!”

跟着我一道回来的那几个是亲眼见识过我干掉罗猛和泰山式嚎叫的,立马恭恭敬敬喊道:

“大王!”

又对着我旁边的李娇娇恭敬喊道:

“大王夫人!”

……神他妈大王夫人。

不过这种时候最重要的就是气势!不能为了解释这区区小事影响气势!

果然,预料之中的发展来了!

哪怕羊再怎么肥,山贼团伙也不可能真的倾巢出动,还是会有留守的,留守者中的两人对我提出了不太礼貌的异议。

“哪里来的细皮嫩肉的%∥^#*,老子站着你竟敢坐着,赶紧给老子*¥∑#@%&老子还能*&¥-……”

——这个的嗓门特别大,把另外那个刺头的动静都给盖下去了。

而内容里则是夹杂着大量的方言,说实话我没太听懂,但显然不太干净。

我倒是没怎么觉得生气,只是朴实无华地决定抢占先机。

——我直接抄起家伙干了上去!

荒废一年半的疯狗拳彻底觉醒!

干架中我也彻底确定了一件事——在一系列高消耗的运动后,我竟一点也不觉得饿和乏,一直都还保持着满状态。

这就是我的穿越金手指吗?好朴实无华的金手指!

一马当先的被我干趴下的碎嘴男人不甘心地嚷嚷:“有本事……有本事我们赤手……”

我一脚踢飞了他那断成了两截的破木棍子,掂着手里的钢制甩棍说:“有本事你也去搞一根来啊!”

他闭嘴了。

看他相对完好的衣服和相对没那么瘪的面颊可知,原本在山贼团伙中的地位也不低。

所以在他企图夺权失败后,其余的山贼们闭嘴了。

除了武力压制之外,还得给他们看到利益才行。

在得知其中一个山贼的五岁儿子发了高热“可能撑不过了”后,我立刻去看了一下,看见瘦皮猴似的孩子的瞬间我止不住地想摇头。

不过上手一摸发现其实只是普通的发热,甚至算不上高烧,心跳呼吸也还算有力,放在现代吃颗药就能照常去上幼儿园的程度。

虽然我没有药,但我给了他五根鸡肉肠,再让孩子妈多灌点儿温热的粥进去。

想来在这种恶劣环境下,能活到五岁的孩子都是已经经历过残酷自然筛选的佼佼者,在身体底子上必然天赋异禀,只要给他那贫困潦倒的免疫系统充点儿能,大概率能自己撑过去。

果然,吃了东西没多久,那瘦骨嶙峋的孩子面色肉眼可见地好了不少。

我又去巡视了一下整个山寨。

山寨中除了以打劫为业的山贼共计九人之外,还有被他们抓来当苦力的一男三女,其中这五女还兼任他们中部分人的老婆,像刚才那个孩子妈就也包含在内。

这一男三女比起那九个山贼还要更加面黄肌瘦,身上都没件完好衣裳,让人十分担心一阵山风就能把他们给吹到天上去。

他们平日里干的就是伺候山贼“老爷”们,然后伺候伺候山寨附近那勉强能种点儿东西的几块地。

见到我这个新头头之后,他们都十分惶恐不安,不过没问题,我可以安抚。

真正有问题的是,那几块地真的只是勉强能种点儿东西而已,地里主要是一点小米,还有些许杂豆子。

其实看这整片荒山的植被就知道了,这地方缺水贫瘠,并不适合作物生存。

山寨的人想要用水或者浇灌,得跑上六七里山路,才能在山谷底某条半死不活的小溪里打上一点儿。

也就是说,这山寨的自有生产力确实低得超乎想象,别说十几口人了连五个人都养不起啊!

难道我今后就只能在这种环境下生活了吗?

不要啊,我的祖国母亲啊!我是您娇生惯养的女鹅啊!快把我接回去啊!

我毕业之后一定会好好做当牛马,不是,做栋梁的!!

我忧愁地回到了属于“大王”的勉强没那么漏风的房间当中,就地取材搭了几个简易报警装置,以防有人进来偷袭我。

然后我忧愁地躺下,抱着我的甩棍和用布包起来以免荼毒到我自己的破伤风之刃。

虽然我身上不累,但是我心很累,不知不觉地,我就咪着了。

*

再一睁眼,我竟发现我又回到了宿舍的床上!

我回来了吗?

还是这就是一场梦?

不,好像并没有那么简单。

我低头看着我怀里那用破布包着的破伤风之刃,脑中灵光一闪!

我知道我真正的穿越金手指是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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