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或许是一个本该温暖的,适合窝着看电影的午后。
可雨淅淅沥沥地下着,打得外面的彩钢板当当作响,敲得人烦躁得很,像是被聒噪的青蛙呱呱地叨扰,不绝于耳。
樊成刚蜷缩在床上,大口大口地吸着潮湿发霉,隐约带着腥气的空气。
怀里抱着把HelloKitty的印花伞。
还未凝固的血爬在湿漉漉的脸上。现在的他看起来十分骇人。
他似乎花了很久才明白,他真的失去了阿珍。
在风里雨里,汽车碰撞的巨震里。
在她出去打工的路上。
还没有对她唱出天底下最美好的情歌,还没有带她去坐邮轮,还没有成为著名歌手……
“刚子,你还好噻?”
敲门的声音更是烦人。
但樊成刚没有办法责怪他们。
他们是阿珍的父母,他们明明要比自己更伤心。
那个上午,樊成刚浑浑噩噩,在工作室发怔。
工作室的朋友对他说:“女朋友没得了,再找一个撒!”
樊成刚立刻照着他笑嘻嘻的脸,给了他重重一拳头,直接打成猪头。
要不是其他人拦着,桌上的瓶子,连着桌子、吉他、架子鼓,都得被他砸在那朋友身上。
“你龟儿的疯球了嗦!”
樊成刚不知道他们在吵什么,只觉得热血翻涌,几乎要把血红的眼珠子顶出来。
阿珍不一样。
和这个世界上任何人都不一样。
不只是情侣,同样算是青梅竹马,情同兄妹,更有着同样的父母——保保、保娘也算是父母。
樊成刚被人连拉带拽地塞回车上,送回家里。
他看到阿珍的父亲母亲都肿着眼睛,淋着雨,在邻居们的窃窃私语中出来迎他。
他忽然在大门口咕咚一声跪了下来。
“我没保护好阿珍。”
他磕头,咚咚咚的震天响,磕得额头流了血,血被雨水冲到眼睛里,糊在眼皮上,让他几乎看不见眼前的人,更听不见周围的吵闹。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有人要扶他,他疯了似的冲回自己的房间。
阿珍是他们的掌上明珠,也是自己青梅竹马的“邻居”。
那年父母把自己丢在这里,被淘气的小男孩用石头砸破了头,说自己是没爹娘的野孩子,是阿珍过来给自己塞了一块米花糖。
小女孩扎着双马尾,圆鼓鼓的脸上嵌着圆圆的大眼睛,不知怎的,像是一块香甜的加了枣子的发糕。
她的母亲追过来,拉着他俩回了家。
“做父母的怎么舍得噻。”
他不再是野孩子,瘦弱的身体变得强壮,他的嗓子很好听,阿珍也总是说,长大后要嫁给哥哥。
本来谁都以为这是孩童的玩笑。
可是阿珍呢,千军万马之下还是没能考上高中,保娘就把嫁妆拿出来,又开起百货店补贴家用,找人安排她去读中专,以后当个老师。
学校里有些男孩子,时不时地给阿珍写信,甚至直接把她拦住,要她当自己的女朋友。
阿珍瞪起眼来,“我要嫁给哥哥,你配不上!”
樊成刚听说了这种事,问清楚阿珍上下学的时间,专门和老师请假去接送。
在师范学校旁边等着的时候,他看到有人在弹吉他,好奇地听了一会儿。
那人也好心,教他试试,音乐从指尖流出,还挺让人上瘾。他想去学吉他,练唱歌,让阿珍能听到更好听的歌声。
直到听见了阿珍的尖叫。
“老子在你身上花了那么多时间那么多钱,你还不肯见面,又把东西丢掉!我舍得花钱,不信你这女娃子不感动!”
有人硬是要把花塞给她。她连连后退,想要逃跑,身旁却围了另外两个男人。
“这花你必须接受,女人,你这是故意的。”
樊成刚立刻冲上去,从来温吞老实的书呆子瞬间变了个人。
那是他第一次和人动手打架。
以往的他,只会被淘气的孩子打破脑袋,把被画脏的桌子一点点擦干净,把磕破的衣服自己缝补好。
但是今天,这口沙钵大的拳头愣是收不住,狠狠打在抓住阿珍肩膀的男人脸上。
“拿上你的破花,离我妹妹远点!”
“砍脑壳的!龟儿子!滚!”
“你凭啥子!凭啥子对她动手!”
他的咆哮破了音。
那原本在床头轻声哼唱摇篮曲的声音忽然间变成了轰隆隆巨响的雷。
阿珍吓得坐到地上。
原来用拳头打人,也会发出这样咚咚咚的回响,也会流出猩红的液体。
警笛的声音近了,又远了。
“打架斗殴,一群男孩为了那个叫代阿珍的女孩。”警察摇摇头,“这个年纪的未成年人哦,脾气都很暴躁的。”
阿珍趴在樊成刚的肩头哭泣,不住骂他。
“你个哈儿!你要是没了,我又怎么活呢!”
樊成刚只是憨笑,刚包扎的伤口微微撕裂也顾不得疼,“我只晓得,男子汉大丈夫,该保护你的。”
“我也能保护自己的!”
“就你瘦得像竹竿,还是多吃点肉噻。”
但这件事并没有结束。
樊成刚因为打架被学校校长谈话。
“你这样打架是不对滴。”
“我要保护自己的妹妹,自己的家人!”
“文明社会,法治社会,怎么能动手嘛……”
“难道只许他们打我,他们拿刀捅我?捅完我再捅我妹妹?凭啥子!”
“哎呀,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但是呢,你得亲自拿钱道歉。那个人,你晓得是谁嘛……”
他打了一个有钱人家的纨绔子弟,他的父亲有头有面,急匆匆赶回来,看到孩子满脸的血,听妻子和儿子抱着他的腿呜呜哭诉,当场放出狠话。
“这种打人的孩子只配当个混子,凭啥子上学?”
樊成刚上不了学,也去不了当地的工厂和工地。
哪个厂子敢收他,就是和那位过不去。哪个工地要招他,就总有人去闹事。
“刚子啊,不然你去市里面打工吧。我们都晓得你是个好孩子,可惜了!”
“我不能走。爸,妈,我得保护阿珍,不能让她在学校受欺负!”
“那你啊,平时帮我看店吧……哎。”
有小混混在店门口闹事,在家的几口人都会举着扫把和铁锅严阵以待。
一家人一条心,邻居们也晓得他们这是被人害了,明面里不好帮衬,暗地里总是会去买点百货。
他们进货谨慎,管得严,吃饭也小心,别人也没能得手。
时间久了,那些人也没再多折腾。
因为那位高权重的人落马了,他们的生活总算稍微回归正常。
——虽然阿珍的父亲丢了工作,但至少人还在。
而后的日子,阿珍毕业,全家去影楼拍了照片。
她去附近的幼儿园当老师,樊成刚去打工,去唱歌。
在天气好的时候,阿珍和樊成刚会去嘉陵江边坐坐,江风拂面。
“阿刚,我以后不和别人结婚,我嫁给你好不好?”
樊成刚的脸红了。
“那怎么行……你是我妹妹呀!”
“我晓得你是个好人,我们本来只是邻居……你好好想想,我认准你了,我也和我妈说过,她觉得你是个好男人,又不是真的兄妹。如果我喜欢,她不反对。”
“我……”
“阿刚,你不要现在告诉我。我只是和你讲心意,你什么时候想好都可以。等你成为大明星,开演唱会了再想也可以,我会等你的。”
樊成刚想了很久很久。
他买了一把很好用的吉他,准备好好唱歌,成为能去开演唱会的歌手,再成为正式的男女朋友。
有一天,阿珍告诉他,她想出去找工作,多赚一些钱养家,问他要不要一起去市里。
他想了想,说晚一点吧,他还要在工作室和朋友编歌录歌。等他忙完,就去市里找她。
但就在那一天,偏偏是阿珍乘坐的车出了事,肇事司机也死在了大火中。
他不敢相信,那钢铁废墟中的黑炭是阿珍。
她的手飞了出去,中指上还戴着樊成刚给她买的几百块的镶钻戒指。
他很久没有去工作室。他会去那条公路边上摆上白花,弹着吉他,唱着唱着就哭成泪人,甚至睡在街边,被交警叫醒,送回家去两回。
另一位朋友本想劝他散散心,让他过来喝点酒,哪知道这位嘴里没把门的,居然惹恼了这个痛苦中的男人。
樊成刚把自己撞得头破血流,他觉得这个世界陷入空白。
是什么非要夺走他最爱的人?
一次又一次地抛弃他,却没有机会重拾。
她回不来了。
哪怕她不不认识自己,和别人结婚也好,至少……还能重新看见她呀!
他似乎出现了幻觉和幻听,他觉得,火焰焚烧在他身上,闭上眼睛就是阿珍的尖叫。
他食不下咽,饥饿难耐,却只觉得头痛欲裂,全身都没了知觉。
他再有意识的时候,是看到保保、保娘擦着眼泪,旁边有手忙脚乱的邻居和医生。
因为经常在附近没日没夜地闹出动静,他被好心的邻居筹钱,送到了成都四院。
“再这样下去,人都要废了噻!还是去医院看看,调养一下精神!”
樊成刚是抗拒的,但身体像是死了一样。
死了算了,和阿珍在那边团聚吧。
不过脑海里偶尔会出现哭声,笑声,还有她的轻声细语。
阿珍不在了,自己也没能开起演唱会。
一事无成,该和这个世界如何相处?
心乱如麻,堕入重重黑暗。
度日如年,日月如梭。
他不知道自己哭了多少次,
四院的大夫很负责任,陪了他一整年的时间。
医院里有一把尤克里里,他经常会过去轻轻弹奏,安静得像是正常人,好像并没有生病。
其他的时间,是药物与白大褂的陪伴。
樊成刚的记忆几乎终止在得知消息的那一刻,却又在出院之前重新开始。
那一段的痛苦变成了疤痕,身体选择将他遗忘,亦或者只是藏在找不到的地方,让他像是断了片儿。
保保和保娘是很久很久才会去一次成都的人,如果不是为了他,他们不会离开家很远。
他们亲自来到四院,抱着瘦了一半儿的樊成刚泪流满面。
他们的头发也白了一半,比那时更为憔悴。
樊成刚愣愣地抱着他们。
“爸……妈……”
他的手指微微蜷缩。
“我不会去死的,我还要照顾你们的后半辈子。我始终是你们的儿。我会替阿珍……照顾你们。”
深夜,他还是会梦到阿珍。
“你又来了,你过得怎么样?”
阿珍的样貌没有变化,笑嘻嘻的。
“你唱得这么好,一定会开个人演唱会的!”
樊成刚说:“我给你唱一首吧。”
“嘘。”阿珍捂住他的嘴,冰冰凉凉的,“我等你在演唱会的时候。”
“可我只想给你唱。”
“让他们都知道,不好嘛?”
樊成刚沉默了。
阿珍蹦蹦跳跳地转了个圈儿,“我变得好轻呀!我像是云彩飘了下来,身上穿着彩虹织成的裙子,好看吗?”
樊成刚讷讷地点头。
她的发丝轻扫过鼻尖,痒痒的,带着熟悉的洗发水的花香味,是少女喜欢的,也是少男心动的。
“阿刚,你要好好加油,争取去全世界办演唱会!这样多酷啊!”
她像只小跳蛙,小白兔,跳着芭蕾舞,越来越远。
樊成刚的身体却动不了一点,眼睁睁地看着烟雾散去,湿漉漉的,什么都没有。
他睁开眼,头顶不再是白色的,鼻子里也没有消毒水的气味。
他在家,床单隐约还带着刚刚洗过的,微微发甜的芳香。
他推开门,看到桌上热气腾腾的牛肉粉。
“刚子,你回来就好,咱们的家就还在。你要努力成为阿珍希望你变成的样子。”
保娘用手帕擦去他眼角遗留的潮湿。
“我会努力赚钱,努力……成为优秀的歌手!”
樊成刚还记得的东西不多,无非是唱歌、吉他、还有家。
之前的工作室,听说已经解散,也没人敢问候他。
樊成刚找了份餐馆的兼职,在阿珍喜欢的那家面铺,旁边挨着阿珍喜欢的红糖锅盔的摊位。
早上和中午他在餐馆打工,下午就回家帮忙,晚上,他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只有在江边弹奏着乐曲。
他想,以后或许要一个人唱歌。
他想要开演唱会啊,但没脸再去和别人一起,他怕自己又冲动了,犯事儿,更没资格去成为公众人物。
小地方的事情传得快,做音乐的圈子应该很难容下自己。
再有,老人家中年丧女,身体不好,需要他照顾,也不能去太远。
保娘当年操劳得多,关节不好,阴天下雨走不了道。保保呢,之前在厂里一线干活,丢了根脚指头,有次打麻将碰到不讲道理的,肌肉受损,胳膊使不上力气。
正常生活倒还好,就怕是出去买米面,或者电器坏了之类,还是需要年轻力壮的人帮把手。
自由的一个人总归是方便些。
他开了个直播账户,练习的时候也会打开,偶尔有几个人进来又出去,偶尔赏他几块钱。
稍微有点人听,家里也没什么事,他就去江边,仍旧抱着那把阿珍也摸过的吉他。
到后来,他淘了旧音响和麦克风,放大自己的声音,用各种方法招揽注意。
他虽然不是专业出身,也没有团队支撑,但他有着执念。
每天都坚持开播,坚持唱。哪怕出不去家门,也要一直练习。
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
突然有人要去了他的吉他,弹得比他还好,还带火了他的直播间。
而后暴雨降临,那把静静放在橱柜里的粉色的伞被人递到手里。
他握紧了伞把。
还没有成为阿珍希望的样子,总有一天,会站在台上,让你听到我的声音,也让听众听到我们的故事。
两个从上海来的人忽然联系到他,邀请他去成都见面,出手就是他三个月的工资。
他坐了两个半小时的动车,带着吉他,为胖乎乎的贝斯手与冷冰冰的鼓手演奏了一段。
“加入我们弃权乐队吧!我们还缺一个有血有肉的吉他手主唱!”
樊成刚恍惚地点点头。
这两个上海人一个嘻嘻哈哈,一个不爱说话,但音乐水平确实比他这个半路出家的要扎实。
那些感觉和经验逐渐成为体系化的理论,那些闷在心口难以吐出的故事就这样一点一滴地流淌出来。
伴随着音符跳跃。
他遇到了贵人,一个,不止一个。
他回到家里,和保保保娘说了,准备去成都做歌手的事。
老人家却笑了,告诉他,早该出去闯荡,不用担心他们。能看到他恢复精神,去做事业,比什么都好。
邻居们也都互相照顾,没什么好担心。
樊成刚返回成都,专心准备着他加入之后的第一场演出。
他把自己想要倾诉的,通通化为了他失去阿珍之后的第一首原创歌曲《新生》。
那天晚上,他好像又做了个梦。
那个痴情的少女,在云端静静守候晨曦。
眸光闪烁,恬静旖旎。
天国的圣光豁然明亮,指引着,无可代替。
他重新走到聚光灯下,成为她记忆中的勇士。
音乐流动着像是一条条彩虹,环绕着少女的裙摆,环绕着笑盈盈的面颊,环绕着闪烁如琉璃的泪滴。
——我们只能在梦中相见啊,我还有很多话题没有说起。
那些未完成的愿望是遗憾,也是努力的动力。
个中滋味,有谁知呢?
樊成刚向她挥挥手。
“你在那么高做什么?小心别摔下来。”
“没关系呀,我会飞呢!”阿珍掩唇而笑,擦了擦眼角,“我会在星星上看你,等你!”
“你可一定要等我!我马上……会成为明星的!”
“好哦~我等你噻!”她将鬓角的碎发拂到耳后,笑得像是玫瑰花,手指上的碎钻闪闪发亮,倒真像是星星。
和舞台上灿烂的光似的。
晃得人像在做梦,想要一直把这样的梦做下去。
天亮了。
樊成刚睁开眼睛,怦怦跳动的心仍然鲜活。
他轻轻拨动琴弦,温柔的曲调宛若低声呢喃。
“谢谢你愿意回到我的梦里,用这样的方式留在我身边。”
哪怕是梦里的你,也是阿珍,是我的珍宝。
我深深爱着的阿珍。
——写人的时候,写的就是人,不论是非对错或非黑即白。
我会写不同的男孩女孩。或许他们独立自主,或许他们刻板与懦弱,或许他们并没有闪闪发光地出现在众人眼前,但人从来是复杂的,评判他们的事,作者虽然会有倾向,但我更希望真实。
毕竟是人啊,复杂而多样的人呢。
一边讨厌着,又一边成为着的人。
2025.6.19完成
——樊成刚在阆中那晚,与他们有着两面之缘,而后成为了乐队成员之一。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97章 【樊成刚番外】梦里的阿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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