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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

我叫张伟,在全球大约8 150 311 111个人中,起到一个分母的作用。当然,我的作用远远不止于此,比如说,我打算侵犯其中一个分子,那个长相俊朗,身材分外挺拔的男子。

我的上司。

命运在出身的那一刻就已经给大家都分配好了角色,从很久以来,命运观念和人本主义思想从来相悖,但我就是奉行前者。

我一出生就在一个贫穷的县城,并没有多么凄惨的身世,只是同芸芸众生一样,都普通的生活着。

说实在的,我讨厌普通这个词,它让我感觉我没有价值,我曾尝试给自己贴许多的标签,比方说长得比普通人帅,姑且勾到清秀的边缘,又比如说游戏打得好,学习在平行班中还算可以。可这些都是自欺欺人的小把戏,一旦有了对照,自己的普通便一览无余的表露出来。

付霁就是那个对照,不,他根本算不上对照,因为我们根本没有比较的资格。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个天气很好的艳阳天,那时候正是百日誓师大会,我正在拼尽全力为自己图谋一个看似美好的未来。

付霁就站在台上,阳光亲吻他的眼,他的鼻梁,他的嘴唇,连头发丝都是恰到好处的完美。我承认我的表述有点夸张,但事实就是大致如此,我站在人群中,看着他轻启薄唇,声音同泉石碰撞般清泠动人。

我几乎什么也没听进去。就这么呆呆傻傻的盯着他,直至他下台。我手上的单词本滑落,发出不轻不重的声响。

我花费了大概两个小时的时间搜寻他的资料,A市人,某个知名上市公司的太子爷,刚从国外留学回来,常青藤学校的优秀学子,年纪轻轻就参与了帮扶计划,成为有名的慈善家,他二十岁。

他拥有美好的未来。

我已经有些忘了当时的感觉,他就像一缕阳光,一阵轻风,柔和美好又随时可见,但这些东西从来就不属于我们这种庸俗之人,永远抓不住。

那次之后我花费了极大力气去读书,没什么特别的,只是比以前更为用心了。于是,我终于废寝忘食的考上了我本科学院,一所极为普通的本科,可以说,我第一次知道这个学校是在我的志愿书上,它位于B市的一个大学城内,相比于这个大学城的其他知名大学,我的本科院校几乎是籍籍无名。

我也不想提这所学校的名字。

大学生活很精彩,我几乎沉溺于其中,那是我出身的小县城全然见不到的。

我第一次去酒吧,灯红酒绿的气氛让我有些无所适从,那是一个土包子进城的正常表现。我努力装成镇定的模样,端起一杯名叫“风意”的酒。

那酒杯子边缘沾了圈类似于海盐的东西,是缱绻梦幻的蓝色,在灯光照耀下泛出点点莹润的光晕,柠檬片随着杯子晃动沉浮不定。我喝了一口,普通的鸡尾酒味儿,带了点西柚的的清甜,混着酒精和海盐的咸味儿变幻出一种奇异的味道。

这杯酒价值六十三。

我认为它不值得。或许在我的世界中,吃穿住行还算重要,但这杯酒实在太贵,我廉价的灵魂在亢奋,是生理和心理的亢奋。

最后我还是没有付钱,是同行的一个男生付了全部的酒钱。我没有去问总价多少,那是我一个穷学生肖想不起的价格。

我并不是一个需要舍去课余时间去做兼职的学生,但那天之后我收敛了自己,开始去找兼职,可大三以下的课繁多,我根本找不到什么,又不愿意去浪费吃饭的时间赚钱。

我开始有些麻木的生活着。缩在学校的壳子里,推了所有的社团活动,结束一场稀里糊涂开始的恋爱。

说实在的,大学生活一旦过了那个劲儿,就变得索然无味起来。

大二的时候我再次看到了付霁的消息。

我的父母什么都不懂,他们一个是工地上的工人,一个是普通的售货员。在一次打电话中,视频那头,我的父母聚在一个小框里,絮絮叨叨的向我说我需要考取的证书和以后的打算。

我感觉很累,骤然挂断了电话。

我并不是家里唯一的孩子,我上头有个姐姐,下头有个弟弟。多可笑,一个贫穷的家庭,居然有三个孩子。转念一想,我母亲家有三个孩子,我父亲家有四个孩子,也算是一脉相承的能生了。

那个周末我去了邻市散心,跟我的室友们在一块儿。

A市很大,我们在故宫前拍照合影,证明我们曾经来过的证据。我发了朋友圈,照常屏蔽了父母,那段时间我总是很厌烦他们,甚至能想到他们在看到我发朋友圈后怎样的狂轰滥炸,给我发来辱骂的信息,叫我把心用在学习上,而不是拿钱去挥霍无度。

抱歉,我每每想到我的父母总是有很多埋怨。

话说回来,我在路过一幢高楼大厦的时候,终于再次见到了付霁。

彼时我的室友们正在找厕所,我背着包靠在墙上吃冰激凌,一看便看到了从车上下来的男人。时隔两年,本事应该早就忘却的脸,此刻又清晰的浮现出来。

他们被上帝亲吻过,所以格外得天独厚,叫人挪不开眼。

我一向不怎么关注车,却也知道这车的价格很贵。从车上又下来一个女人,卷着长长的大波浪,画着淡妆,姿容优雅,身上的包是Prada还是CHANEL,我不知道,付霁跟他神色亲密,手挽着手进了这幢大楼。

我抬头看了一眼,又移开目光,阳光刺眼得很,手上冰激凌很甜腻,失了清香的滋味儿。

从很久以前,我就知道我是个道德不算高尚的人,我想要他。

很想很想。

接下来两年我都按部就班的过着一个普通大学生的生活,我没有像一个小说主角一样疯狂学习,然后接近猎物,我实在不甚聪明,再怎么弄也无济于事,我还很懒惰,不想话过多心思在吃喝玩乐以外。

毕业后我去了A市。

我知道自己立足的机会很少,可我偏偏就去了,这个城市很好,也很烂。

我在出租屋吃了将近两个月的泡面,别惊讶,向我这样的人在地下室一大堆,像阴沟里的老鼠,地底下的蟑螂,成群结队的想要攻占这个城市。

我找到了人生的第一份工作,是一家新公司的销售部当销售。一个低廉的职位。有句话怎么说来着,A市遍地是金子。可我是石头,偏生我想要钻石。

两个月的销售让我精疲力尽,身边人走了一批又一批,我还没走,我入职的公司倒闭了。

A市遍地是金子这话,不仅是人,也是公司。我又成了无业游民。

可笑的是,我身上身无分文,还欠了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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