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暮白手里的点心顷刻间索然无味,小皇帝到底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虽说前几日我为了救他豁出性命,但小皇帝是书里出了名的断情绝爱,纵有感激之情,也不可能延续这么久!
那就只有一种可能,小皇帝要给我派很多很重的活!
得出这个推论后,林暮白无奈地叹口气,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没办法,谁让自己没穿成皇上,只穿成了一人之下的摄政王呢,始终要给小皇帝干活。
罢了,派活就派活,明日愁来明日愁。他向来是个及时行乐主义者,今朝有酒今朝醉,先享受小皇帝对他的优待,将来的重任将来再说。
林暮白坐在轿子里哼着小曲,优哉游哉。抵达皇陵后,他从轿子钻出来,望见一片漫漫黄土。霍靖走到他边上,擦着汗抱怨:“山路难行,我骑着马都快累死了。摄政王就是不一样,得皇兄青眼有加,能坐轿子,我这个弟弟都没这份待遇!”
语气里的酸味已经漫溢到林暮白的眼前了。
林暮白故意往霍靖身后看一眼,神色恭敬:“皇上。”
霍靖如临大敌,抱头蹿到林暮白后面,嘴巴嘚吧嘚吧:“摄政王劳苦功劳,坐轿子也是应当的。皇兄怎么优待摄政王也在情理之中!臣弟只是开玩笑,绝不敢吃醋!”
“哈哈哈哈!”林暮白笑得前仰后合,原来霍翊是霍靖的克星啊!霍靖这么怕他皇兄,居然还敢背后嚷嚷。
听到林暮白爽朗清越的笑声,霍靖才知道自己被戏弄了,大大松了口气,挺起身子拍拍林暮白的肩膀,噘嘴说道:“吓死我了!皇兄要是知道……”
“知道什么?”霍翊果然从树后面走了出来,黑色龙袍外披麻戴孝,显得他一向沉静肃穆的面庞多了三分清隽。
霍靖如见鬼刹,顷刻脸色煞白,结结巴巴:“臣弟是说……是说皇兄要是知道……知道王爷已经在这恭候多时,心心念念都是皇上,一定很感动。”
霍翊眼神淡淡瞟向猝然接锅且呆若木鸡的林暮白。
林暮白:???
不是,怎么什么事都能扯到我身上呢?
林暮白皮笑肉不笑,迟钝地递上手里仅剩的梅子糖:“皇上今天一定会很辛苦,留着这颗糖,必要的时候补充体力。”
真诚无辜的眼神对上霍翊冷漠又无语的表情。
霍靖悄悄对林暮白竖了个大拇指,盛赞他反应灵敏;林暮白无语地浅浅翻个白眼。
霍翊撩起眼皮,望着皇陵中的排排宫人,道:“璟王自个留着吧,免得一会儿体力不支又晕倒了。”
林暮白:……感觉被阴阳了。
他收回手,将这枚梅子糖放进口袋,甚至用力捏了捏。
霍翊走在前面,林暮白和霍靖在后,三人一同走向气派又肃穆的皇陵。在一系列繁文缛节中,在道士画符、和尚念经中,在一片哀恸声中,终于隆重地完成了永和帝的下葬。
林暮白从未见过永和帝,没什么可伤感的,只感觉好累啊。从他穿到这个世界,刚好碰到小皇帝刚刚登基,每天举行祭拜大礼一直到今天终于入土为安,古代国家最高统治者的入殓下葬流程也太复杂了。简直是对社会公众资源的严重浪费!难怪封建社会会灭亡!
林暮白胡思乱想,忽然一只大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原来是拂去他头顶的树枝。
一道灼热的视线落在他脸上,霍翊道:“该回宫了。”
他三两步已经走到林暮白前面。要走出皇陵,就必须慢慢走出脚下这条崎岖蜿蜒的小道。
林暮白点头道:“是。皇上……”
霍翊立定,回头看他。
林暮白想问问皇上准备了什么泼天大活等着他,但话到嘴边又说不出口,打工人只能等着被安排,问老板无异于在危险的边缘试探。于是他改口道:“先帝已经入土为安,往后就是皇上的时代了,元熙时代。”
元熙帝,楚国历史上最英明果决的君主,开创了元熙盛世,也是最阴鸷最狠厉的君主。这是林暮白读小说时楔子里面让他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
霍翊遥望明朗苍穹,目光中似有碧落黄泉,有广厦千万,有幅员辽阔,更有天下众生。许久,他才将视线收回,定在林暮白脸上:“元熙,朕很喜欢你取的年号。”
林暮白:……我剽窃,我有罪。
“皇上满意就好,臣一定尽心为皇上分忧。”
霍翊定定地瞧着林暮白道:“璟王真是时刻不忘君臣之礼。”
他的语气平淡如常,却让人感觉有点怪怪的。林暮白心道,你我本就是君臣,还是从仇敌君臣渐渐变成友好君臣,我哪敢无礼啊?
林暮白道:“臣就是个本分……”
脚下一滑,他整个人往后面跌去,被眼疾手快的霍翊拉住。
“……的人。”他说完嘴里的话,发现右手已经被霍翊牢牢牵紧。
林暮白赶紧借势站稳,抽回右手,上面似乎还留有余温。他垂下眼,看到脚下的泥泞:“多谢皇上,否则臣就扑街了。”
霍翊将牵过林暮白右手的那只手背在身后,指腹轻轻揉搓,没有说话。
郊外的雪已经彻底融化,泥土中微微吐露出些微浅绿色。
霍翊转身,继续往前走,林暮白紧跟其后。
坐着轿子回到宫里后,林暮白立马装死不想干活,故意装出旧病复发的样子,时不时就咳嗽两声说头晕要睡觉。出奇的是,慧眼如炬的小皇帝并没有戳穿他,而是由着他在宣政殿睡得不省人事。
偶尔醒来就听礼部尚书孙治讲讲小皇帝的登基大典,有便宜兄弟谢庭玉在旁边记录、提问、把关,林暮白只需要负责点头摇头,表现出随心所欲大权在握的样子就行。
因着永和帝的去世,整个皇宫近来一直笼罩着一层深深的阴霾,压抑得人喘不过气。但现在登基大典在即,且新年将至,人人的心情都渐渐蔓上一层欢喜,将皇宫打扫得窗明几净,装饰得喜气洋洋。
分外期盼着登基大典的到来。
很快,那一日来了。
整个皇宫彻底褪去了这段时间披麻戴孝的灵堂布置,张灯结彩,四处都洋溢着祥和喜乐的吉祥氛围,仿佛一阵风刮过,便将前两日的哭丧死气一扫而空,彻底换上新面貌。
亭台耸翠,飞阁流丹,绣闼雕甍,美轮美奂。
宫墙也早已重新粉刷一遍,殷红如血;今日皇上从紫宸殿走去含元殿的路上都铺了红色地毯,富贵而气派。
所有的宫人都毕恭毕敬安分守己,无不屏息凝神等着那神圣而又庄严的一刻。
听说皇上穿的那件龙袍就花了上万两银子,以最好的明黄色绸缎做底,用殷红、鸭卵青、缃红、浅紫、天水碧等十六种颜色的绣线和丝线,自然还有价值连城的金丝,宫中最心灵手巧的十位绣娘连夜赶制十日十夜,才能在皇上登基前赶制出这么一件价值连城的龙袍。
所有人都想看看那件龙袍有多么绚丽矜贵。
林暮白也不例外。
此时,他和谏议大夫谢庭玉一同在紫宸殿外等着皇上沐浴更衣出来。谢庭玉道:“王爷,这次皇上登基银子流水似的花出去,户部尚书叫苦呢!估计抱怨的不只他一个,若是朝廷众臣对新帝心存异议,不利于江山社稷啊。”
林暮白觉得霍翊值得这样的牌面,便道:“新帝登基,有人固守己见,不足为奇。该花银子的地方就得花银子。毕竟皇上也就登一次基。至于那些心怀鬼胎的臣子,何须惧怕?”
毕竟小皇帝都能搞定。
谢庭玉颔首道:“臣也这么想。皇上少年老成英姿勃发,登基仪式再隆重也是应当的。”
林暮白发现今天谢庭玉打扮得很体面,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衣服也穿得干干净净,连牙齿都似乎白了一些。而且似乎不只是今日……这两天都有这样的变化。林暮白品出了一丝八卦的气息,问道:“谢大人,本王发现你这两天好像有一点小变化、小改进。”
“是吗是吗?”谢庭玉似乎迫不及待想要摄政王夸奖他,“王爷说说看。”
林暮白将他上上下下打量一番,道:“有心上人了?”
一个人容貌穿着上的改变绝不是无缘无故的,不是有钱了,就是有心上人了。而谢庭玉一直在攒钱娶老婆,搜搜扣扣,没可能舍得平白无故在自己身上花这么多钱,那就只有可能是有心上人了。
谢庭玉点点头,大方承认:“嗯嗯。那天送先帝去皇陵,臣对刑部侍郎胡忠毅的千金一见倾心。这两天下值后,都有邀请她出门逛逛。胡家姑娘直言我穿的朴素,所以我才着意装扮自己的。王爷觉得我这两天的打扮如何?”
楚国民风开化,并不要求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男子尽可邀请心仪的女子出门逛街。
林暮白果然猜中了,笑他:“啧啧,果然不出本王所料。难怪每天精心打扮,连牙都刷白了许多,你现在就是开屏的孔雀!有心上人四个字就差写在脸上了!”
“皇上起驾!”常福公公的声音又尖又细,从紫宸殿门口传来。
林暮白抬头望去,看到小皇帝身穿明黄色的缂丝十二章衮服,龙袍上的龙形态各异,皆栩栩如生,威严凛然,似乎随时要飞出来冲破云霄。小皇帝还头戴十二冕旒冠,遮住他的大半容颜,令其更显得深邃不可揣测。他本就身量很高,穿上这套修身的龙袍,立在紫宸殿大门口,若芝兰玉树,迢迢之姿临风潇洒,透出一股震慑感。
谢庭玉忽然来了句:“这才是开屏的孔雀!”
林暮白:……
回头瞪了谢庭玉一眼,你不要命啦!居然敢妄论皇上!
不过他再定睛一看,皇上不仅像游龙夭矫,也确实像开屏孔雀,神气得很呐!
霍翊的目光越过诸位宫女太监,落在林暮白身上。林暮白赶紧上前,他今天扮演司仪角色,要陪在小皇帝左右,随他一步一步走出紫宸殿,绕过两仪门,走到含元殿,坐上龙椅。
宫墙深深,宫人肃穆,凡皇上经过之处,无不鸦雀无声。
天地寂然,只剩太监开道的声音。
在如此正式如此庄严的场合,林暮白倒是不紧张,就是有点想笑,好像在拍戏。而且他会注意到一些奇怪的细节,比如有个太监衣服歪了,有个宫女偷偷瞥了小皇帝一眼等等。
他努力憋笑,又不敢说话。
霍翊走得很慢,每一步都坚实有力,不过十二冕旒冠上的珍珠还是撞出轻轻的声音。他道:“璟王。”
林暮白憋了一路,终于有个说话的机会,很高兴地应了一声:“臣在。”
他闻到霍翊身上特有的龙涎香。谢庭玉身上都没有呢!所以小皇帝更像一只开屏的孔雀!想到这个莫名其妙的比喻,林暮白更想笑了,嘴角压都压不住。
霍翊道:“你很高兴?”
这也能被察觉?大哥,你头没转过来看我!
林暮白深吸一口气道:“皇上终于登基,臣自然高兴。”
“不是因为别的?”霍翊道,“今天还是霍靖生辰,朕听霍靖说,你们俩今晚要出宫游玩。”
林暮白:靖小王爷怎么什么都跟小皇帝说啊?!!
林暮白想着今天小皇帝登完基,最近的大事总算告一段落,那他今晚可以离开皇宫,自然就想去热闹的街市潇洒快活一把!谁知靖小王爷这么不靠谱,居然把这件事告诉小皇帝!
林暮白道:“靖小王爷生辰,臣奉陪而已。”
垂坠的流串珍珠轻轻晃动,让霍翊的面容也似乎时隐时现。他道:“朕生辰时,璟王可没陪朕出宫玩。”
我不是送了你你最心爱的玉佩吗?那会儿还在国丧期间,你一个皇帝出宫也不太好吧?小皇帝你能不能讲点道理?
林暮白觉得很费解,小皇帝怎么会想出去玩呢?
霍翊道:“霍靖是朕的亲弟弟,他的生辰怎么能少得了朕,朕和你们一起出宫。”
啊?林暮白觉得很不可思议,不过想想也在情理之中,过完年霍靖就要去闽州当靖王了,所以现在皇上想抓紧时间陪陪他。
林暮白强颜欢笑:“那可太好了!能和皇上一起出宫,臣高兴呐!”
终于走到巍峨雄伟的含元殿,乐器、卤簿、法驾等都已备好。
楚国建朝以来,历任皇帝都在这里举行登基大典和成婚封后大礼。也就是说将来小皇帝还会在这牵着他的皇后,昭告天下,他有心上人了,他有皇后了。
霍翊走上高高的台阶,一直走到含元殿门口,开始听礼部尚书读准备好的告上天书,再读礼部给他准备好的登基发言稿。
林暮白则站在广场上,文武百官的第一排最中间的位置,观礼。
望着小皇帝站在含元殿前,气势非凡若天神降临,林暮白不禁再次感叹,这世上真的有年少帝王,真的有人年纪轻轻眼神就透露出统御天下的锋芒,让世人胆寒,让世人不得不臣服在他脚下。
霍翊的视线总是不经意间越过众人,落在林暮白身上,只不过十二冕旒冠恰好掩住一半他的双目,让别人察觉不到他视线的着落点。他发现林暮白今天穿了一套红色的亲王礼服,衣红若梅,衬得他肤白胜雪,在文武百官中格外出众、格外耀眼。
“皇上总算顺利登基了!不负先帝遗旨,璟王功盖千秋。”一道沉稳的声音传入耳中,林暮白侧头看去,是晟王霍士义。
晟王是先帝永和帝的哥哥,一向老实安分守己,被分封在燕州。就林暮白所看的小说内容,他对这个人没什么印象,因为书里没怎么写到他,就说他参加了永和帝的丧礼、小皇帝的登基大典,然后回了燕州,一直到摄政王原身被五马分尸,都没再写到晟王。
林暮白对他微微笑道:“我不敢居功,不过是按照先帝遗旨办事,都是诸位文武百官齐心协力才有今日的盛况。”
晟王笑得和气:“相信皇上一定可以开创太平盛世。”他自己的儿子虽然没有被先帝选为继承人,但他一点也没有生气着急的样子,反而只从大局考虑,比霸道蛮横的贤王不知高明多少。
“那是自然。皇上人中龙凤,长得这般俊朗,一定会成就一番伟大事业。”说话的是站在晟王旁边的昌王。永和帝有两个哥哥一个弟弟,昌王就是那个弟弟霍士廉,被分封在越州,年纪还不到三十岁。
昌王最大的特点是好色,而且男女通吃。昌王府里养了百来个美男好女,这件事甚至从越州传到京城,以至于无人不知,无人不笑。
此时他的眼神就滴溜溜地在林暮白身上打转。自从进京城看到林暮白后,昌王就忧思难忘,整日介在追寻林暮白的身影,他从来没见过长得这么好看的男子。对比之下,他府里的那些个男男女女顿时成了烂泥贱草,别说没有一个比得上林暮白,就是给林暮白舔鞋都不配。
他想得到摄政王一次,至少在离京前。
摄政王到现在还没成婚,没准就是爱好男风,那本王让他爽一次,不正好两全其美吗?
林暮白不知道昌王脑子里的歹毒诡计,只是觉得自己被昌王看得很不舒服。他道:“还请昌王谨慎观礼,否则眼珠子掉地上可捡不起来。”
昌王笑笑:“璟王说笑了。小王只是想多看看,璟王是如何获得先帝的宠爱,让先帝直接略过贤王、晟王两位哥哥,还有小王,而选了你这个异性王来当摄政王。不过这两天小王想通了,璟王之姿足够说服天下人。”
林暮白听他说话不尊重人,直接以上位者的威严说道:“先帝的心思岂是昌王可以揣测的?若是可以,那坐在帝位上的就该是昌王。但昌王没有,那就只有俯首称臣的份,如今本王是摄政王,就算昌王是先帝的亲弟弟,是亲王,也在本王之下,和本王说话时,就该注意分寸。否则宫廷侍卫手上的刀剑可是不长眼的。”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昌王这才收敛笑意,诺诺道:“是。”心中想的却是还是有烈性的美人,本王最喜欢征服这种男子。
林暮白没有再理厚颜无耻的昌王,抬头望向坐在龙椅上的霍翊。阶下鸣鞭三下,侍卫大臣在乐声中,一齐跪下,齐呼“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声震天地。
礼成,霍翊正式成为楚国皇帝。
林暮白迈步走进含元殿。此时,霍翊已经卸下十二冕旒冠,露出一张白净俊朗的脸,正在喝茶解渴。
林暮白行礼后道:“皇上今天辛苦。”
霍翊饮了茶水,示意常福公公端杯茶给摄政王喝。
“皇兄!你今天太酷啦!”霍靖兴颠颠地冲进含元殿,“酷”这个词是他从林暮白那学来的,“臣弟站在下面观礼,都被你震撼了。若臣弟是个女子,一定会被你迷死。”
林暮白:……
有这么说话的吗?玩骨.科呢?
霍翊却有意无意地瞟了一眼林暮白。
霍靖又盯着林暮白,大赞特赞:“璟王,你今天也穿得好好看啊!你和皇兄站在一起真养眼啊!怎么就我的衣服这么难看?”
霍翊把霍靖拉开,不让他死盯着林暮白看,无情道:“也许不是衣服的问题。”
是你长相的问题。
备受打击的霍靖道:“都是一个爹……”这大喜的日子提到贤王,霍靖立马闭嘴,换言道:“我们是兄弟,凭什么皇兄长这么好看,我就长得不尽人意?我不管,今天是我生辰,皇兄和王爷都要好好陪我,陪我出宫随我怎么玩,我才能开心起来!”
于是乎,林暮白和霍翊都被霍靖拉出了宫。
因今天是新帝登基的好日子,皇宫外的街市到了夜里还是车水马龙,熙熙攘攘,热闹非凡,摊贩叫卖,络绎不绝。
林暮白许久没逛街了,见到这许多新鲜玩意,看得他是眼花缭乱,玩得他是忘乎所以,吃得他是痛痛快快!两个字,开心!
只是没注意,在街角,还有一张暗中观察他的熟悉面孔,昌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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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羽貌若谪仙,乃修真界第一美人。
但年至十八仍心智发育不成熟,也没丝毫修仙天赋,故在宗门不受宠,常被欺负,被人嘲讽为“小傻子”“笨蛋美人”。
当第一大魔头将天下正派囚于暗无天日的牢笼时,小傻子木羽被推选出来献给魔尊。
魔尊有断袖之癖,小傻子长那么好看,一定能受宠。再蛊惑他刺杀魔尊,就能解救天下正派于水火之中。
小傻子懵懂无知如小白兔,被献给魔尊时,别人吓得浑身颤抖口不能言,他只会衷心赞叹:“黑衣哥哥长得真好看,就是有点凶,让人觉得害怕。”
魔尊修炼邪功,常常饮血,别人吓得抱紧自己唯恐被吸血,小傻子担心道:“大哥哥你嘴角流血啦!”
魔尊睨他一眼:“不,哥哥不是流血,哥哥是在喝血。小傻子,哥哥想喝你的血,你给吗?”
小傻子犹豫片刻:“如果能治好哥哥的病,那哥哥就喝我的血吧。”他咬了下唇,顿了会儿又道:“但是我怕疼,哥哥别咬我脖子……”
魔尊轻笑,心田的万里冰山雪海如遇春风拂过。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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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第 2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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