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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客来喜

大靖朝自旧都南迁到洛京也不过短短的五年,但已经有了一个王朝国都该有的模样。

凛冬未去,刚过完新年,已是车马骈阗,攘来熙往。大街小巷四通八达,闾阎扑地,屋舍俨然,集市繁荣,哄哄闹闹。

一辆双辕乌篷马车自城门中驶来,像一滴水悄无声息地融入了人流之中。

奚芷是第一次来洛京,听着外边的吆喝声与嬉闹声,心里痒得不行,奈何莫悟已经提前告知于她,让她安分些,又想起那天出发时,莫悟一声不响地将自己给打晕了过去,那神情,仿佛要将自己吃了去。她本就平日里对那张肃容心生几分畏惧,现在更甚以往,知道莫悟看自己不痛快,也只能收了心。

玄云见她一双眼巴巴地看向车窗口,虽未言明,也知晓了奚芷的想法,心中有些好笑,指着奚芷那边的帘子,对着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又指了指车门,摇头。

奚芷明白了玄云的意思,顿时眉开眼笑,若是玄云同意了,想必莫悟不会找自己的麻烦了。她微微掀开车帘,从车窗向外看去,只见一副繁华盛世的画卷慢慢在眼前展开。

大靖朝历经几代帝王更迭之乱,异国入侵之苦后,为了更快地恢复民生,将民间交易的范围进行扩张,时间进行延长,几经变革,虽还以东西二市为主,但各街巷都可进行买卖之事。

但要进入东西二市,要交市金,对于寻常百姓而言,显然并不划算,于是给了这街巷中形成的市集发展之机。

一眼看去,胡人与汉人交杂,人潮涌动,热气在空中交叠,不远万里拉着一车皮毛前来贸易的胡商,在绒毯上翩跹舞蹈的胡姬,挑着货担四处叫卖的小贩,腰悬长剑的侠客,身穿锦缎的富商,青衣布鞋的书生,骑大宛骏马肆意张扬的贵族子弟,黑的白的黄的,高的矮的,胖的瘦的,贫贱的富有的,在这里都能瞧见。

茶馆、酒馆、胭脂铺、客栈、杂货铺、当铺、钱庄......屋舍林立,数不胜数。

当然,不必说那酸溜溜色泽鲜艳的梅肉干,甜滋滋似白玉的亳州糖,香喷喷滋滋冒油的北漠肉干,琳琅满目的各色珠宝......

奚芷也并非未见过大场面的人,益州首府蜀郡也十分繁华热闹,但比之洛京还是差了些。

再新奇的景色见多了,也疲惫了,奚芷看得心满意足后,将帘子放下。

此时,一只海东青展翼飞于高空,发出一声尖锐响亮的鸣叫,游人抬头,只能见到一个黑点快速从空中划过,它猛地抬高身子,俯冲飞入一个庭院之中。

城西有一家名叫“客来喜”的旅所,招揽来自天南地北的客人,不拘身份,不论过往,只要钱财到位,来者都是客。因着洛京物价贵,租房更是耗资甚多,前来洛京的旅客又并非全然是腰缠万贯的巨贾,于是城西一带出现了不少处于黑与白之间的灰色客栈。只是这家客来喜在这其间颇为有名,这主要归功于它的主人,人称“蝎娘子”的许织娘。

许织娘生得一副好相貌,虽已年过四十,但仍风韵犹存,性情泼辣,为人讲义气,不拘小节,仗义疏财,她手下的客来喜价格实惠,住食全包,更是童叟无欺,诚意满满,在一众来往的江湖旅客中吃得颇开。

“你瞧怎么着,我刚从东市那边来,锣打鼓好不热闹,我远远地看上一眼,是楚丞相过寿,那寿礼像流水进去了,就没见几个穿青袍子的,最少都是穿绯袍的,啧啧啧,气派得不得了。”

说话的是个马脸的书生,身上的衫子洗得发白,可见平日生活困窘,此刻脸上带着一丝向往之色。

“话说这楚丞相真是货真价实的国之栋梁,若不是他,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将那陆贼拉下了马,那小皇帝的位置还不知道坐不坐得稳。”

坐在一桌的另一男子轻嗤,马脸书生脸色微变,对着他道,“路兄,你有何高见?”

被称路兄的男子慢慢道,“我倒是听说当年陆太傅广开言路,不拘世家门第,让无数寒门学子有了报效朝廷的机会。而今嘛,哼,世家抱作一团,相互取暖,当官不过是看门第高下罢了,哪里还给寒门出生的人留了路。秦兄,你才高八斗,却久试不中,到底是何缘由,你不明白?”

这话戳中了马脸书生的痛处,他脸上一阵青一阵白。

与他二人一起来的一名男子,见马脸书生面上不好看,将话题引到了别处去,他压低声音,对着他们二人道,

“还别说,我听到了一个事,前些日子大司马手里的青阙营不是闹出了事儿来,从前几日起,大司马就没上朝了,多半是被罚了。你们说,那大司马别的不说,打仗上,据说在漠北那个地方,都能说是无往不利,军纪向来严明,有目共睹,怎么可能在这个又要选妃,又要准备殿试的时候在军营里闹出事来。”

言下之意,大司马多半是被人害了,害他的人多半是如今风头正胜的楚相。

“你们看,要是没有五年前的围城之战,那大司马恐怕还在漠北那地方喝风吃沙呢。如今入了洛京,仗着手上的兵权迟迟不肯离开,谁最不满意,定是楚相!要是没了大司马,他可就是这大靖朝说一不二的人物了,皇帝年岁不大,他又是皇帝的亲外祖,不知什么时候萧就变成了楚。”

“在京中做官,想必也是十分的难,夹在这楚相和大司马之间,也是难做。”马脸书生感慨道。

那男子也点头附和,唯有那位路兄面带笑意,隐隐露出几分不屑的神色。

在他们背后,隔着一大肚素瓷瓶,坐着的正是玄云一行人。

他们的声音未加遮拦,就算后面说话声音小了些,奈何他们隔的太近,竟是一分不差地落入了后边人的耳朵中。

京城与金陵相隔数千里,日日传信不便,上次收到消息时,还只是大司马被告私征粮草,冒销军需,正在自查青阙营,没想到不过十几日,他已经领罪在家,几日未上朝了。

玄云拿起桌上的茶杯,放在嘴边浅啜了一口。

这时,刚接过令牌的小二上前,将手上的令牌递给莫悟,低声道,“几位,随我来。”

玄云放下茶杯,站起身,“有劳。”

小二将几人带到后边的庭院中,绕过双面彩绘梨花鸟石屏风,迎面是一道刷白漆的院墙,墙上开了一道门,打开门,往里瞧,此地别有洞天,又是一个一进一出的屋舍,屋舍临街,与客来喜正巧一东一西,外边的人只以为这是两处房舍,哪里想得到其中的乾坤。

小二敲响了其中一间的房门,道,“客人已到。”

“退下吧。”

一道慵懒妩媚的女声传来,勾得人心痒,让人心生无限遐想。

他道了声是,恭敬地离开,将院门合上。

待脚步声完全消失,莫悟才推开房门。

首先入眼的,就是一张宽大的梨木美人榻,榻上垫着精致美丽的丝滑绸缎,奚芷一眼就看到了半躺在榻上的女人。

她梳着单髻,发上插着一只点翠蓝玉镂花簪,上着姜红窄袖短衫,下著深红纱罗裙,一双绣花鞋微微露出裙面,妖娆的牡丹绽开在鞋面,一双吊梢眼似是时刻含情带笑,只那眼风扫过时,却让人心里一冷,不敢心生轻怠。乍一看,还以为是不过二十多岁的女子,只有那眼边的细纹昭示着芳华已去。

奚芷只觉心头一震,心说,这就是那位织娘了。

织娘的目光扫过了三人,身子未动,眼角带了丝倦怠,好似刚刚睡醒,又长长地打了个哈欠,这才站起来,走到近前。

奚芷还是头一次发觉一个女子走路竟然能走得如此妖娆但不媚俗,一时间,竟是直愣愣地盯着织娘瞧。

织娘先对着莫悟道,“义兄。”

莫存点头以示回应。

织娘也知道莫存的性子,也不在意,转头看向另一边的奚芷。

见她盯着自己,不由地轻笑一声,“这孩子,竟是个呆的。”

这一笑,更是如牡丹国色悄然绽放,艳丽得叫人不敢直视,奚芷这才回神,没想到自己竟然看一个女人失了神,益州民风开放,常有掷果盈车,追逐美人之事,对待男女之事亦更自由些,也不觉羞涩,大大方方行礼,“给织娘请安,没想到织娘竟如此貌美,这才让我呆了去。”

趁她说话的当,织娘已将她上下打量了一遭,觉得她目光清亮,不由好感倍增,“小嘴真甜。你就是奚芷吧,是个好孩子。”说着,取了手上的镯子放在奚芷的手中,“这是第一次见面,既然你来了,就是亲人了。作为长辈,我也没特意备礼,听说你在益州呆过几年,益州瘴气重,我这个祛湿镯就给你了。”

奚芷低头一瞧,乍看是只是一只白玉镯子,再仔细一看,那白玉里深浅不一,折射温润的光辉,原来是内里做了数个小格,她曾听商人们说过这些养人的物件,这祛湿镯也叫不换镯,意思是千金难换,不仅仅是要寻一块水头好的玉,更是要找匠人精雕细琢,稍有不慎就会雕坏小格薄壁功亏一篑,那塞入格中的草药也是千金难买的养人好药材,磨成粉,点点灌入,戴在手腕,药粉在体温熏染下不知不觉间沁入肌理,芬香扑鼻,美容养颜。

她摇头力拒,镯子太过贵重,她万不敢收,却没想到握在织娘手中的手一时半会儿竟未抽出来,她这才反应过来,这看起来如娇花的织娘也是一深藏不露的习武之人。

“给你了,就接着。”织娘笑眯眯地给奚芷戴上。

见织娘此举,奚芷知道不能推拒了,只能忙不迭地道谢。

这时,织娘仿佛才看到玄云一般,吃惊道,“哟,这不是大忙人嘛。”

玄云将幕篱拿下,无奈道,“织娘。”

织娘哼了一声,面色变冷,“我还以为你已经把我忘了,这几年来京城也不知道看看我。”

正说着,忽地瞧见了她脸上的两道疤,目光如寒冰,咬牙切齿地骂道,“洛寻那个小畜生,他真敢伤你!待我去了金陵,要剥了他的皮。”

她就知道会是这样,这也是这几年不敢见织娘的原因。

旁人可能会以为织娘是说着玩,但是玄云知道织娘的性子,她是真的敢说敢做。这也是当年瞒着织娘,将她调到京城来的原因之一。

若几年前让她见了伤疤,怕是真的会到金陵去报仇。

“也并非全是他的错,我也......”

“你莫要替他说话。明明见你不愿,为了躲他几乎不出府门,为何一定要强逼于你!我不信他什么都不知道!若是不逼迫于你,你也不会做出此举来。”

织娘伸手抚摸着玄云的伤疤,“可怜的孩子。”

“若是老爷见了,怕是要心疼坏了。”

玄云只是淡淡一笑。

她握着玄云的手,道,

“你看看你,手都是冷的,怎么没带个暖炉。”

“本带了手炉,只是我体质寒凉,到了冬日,再多暖炉也是无用。”

织娘心疼道,“别瞎说,身体都是养出来了。正好来了洛京,我给你好好补补。”

说罢,她忽地想起玄云来到洛京的缘由,悲从心起,却不知从何说起。

现在又哪来的以后呢?

她可怜的孩子。

见织娘面露悲戚之色,玄云不欲让她想起往事,反握住她的手,“织娘,我饿了。”

织娘点点头,“罢了,说这些干什么,我叫人备好了饭食,先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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