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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喜欢(一)

林芳和修长山周二就回了荥州,不过修宁放学时,只有林芳一个人在家,修长山临时接到工作通知,下午到家便收拾行李赶往机场,去帝都出差去了。

虽然爸爸要出差,但是妈妈回来也足够令修宁激动。

为了感谢温鸣对修宁的照顾,林芳收拾出不少从奶奶家带来的特产,送到了温鸣家。

邻居间就是这样,礼尚往来,互相帮助,老小区就是因为有这样的烟火气才足够温馨。

修宁的生活再次步入正轨,和原来没什么不同,唯独每天多了一项任务——吃过饭后便去找温彻写作业。

因为温鸣时常不在家,所以起初是修宁常去温彻家,后来便成温彻时常来修宁家,总之,一起写作业已经成了雷打不动的默契。

两个孩子互相督促、共同进步,两家父母也乐见其成。

修宁有的时候觉得,上学的日子像马里奥的闯关游戏,上半学期是从橡栗平原一路打怪到冰冻大地,十二月的学校就是在风雪里摇摇晃晃的幽灵屋,下半学期则是从冰冻大地闯关到桃花公主城堡的过程,那时候的学校则是困住公主的城堡。

——或者说,是困住她的城堡。

只不过她没有一个马里奥,她这个窝囊的公主只能四季轮转周而复始的自救。

一次次被学校关住,再一次次跑出来,直到大学毕业彻底解放。

嗯……那之后大概会被新的城堡困住。

不过,没有马里奥的桃花公主还有很多其他自得其乐的手段。

在修宁14岁这一年,互联网迎来了21世纪自己的全民偶像。

当三个少年站在台上唱出:“listen to my heart~”

远在千里之外的万千四叶草为之沸腾。

同年,一个来自韩国的12名男子团体也迅速火遍全国。

回望历史时才知道两个团体粉丝对打的场面如同世纪名画,壮烈无比。

然而当时,旁观者都还只顾着新奇的看热闹。

比如修宁,在她还不知道什么是追星什么是饭时,她第一次知道了“喜欢”是什么概念。

周其凡:“我和我的偶像同龄,虽然他比我小了几个月,不过我是不介意姐弟恋的,同年就已经非常有缘分了!”

唐玲玲:“那他给你,我喜欢大哥,大哥刚好比我大一岁,天赐的缘分!”

修宁 :“他俩都给你们,这鸡腿你们还要不要?”

“……”

周其凡将鸡腿夹到修宁碗里,语重心长道:“宁宁,你知道我们共同的敌人是谁,如果被我发现你喜欢上对家,我一定不会放过你。”

修宁啃着鸡腿琢磨:“喜欢?不会的,我可没钱买海报。”

唐玲玲摇摇头,“买海报不是喜欢,喜欢可不止这样,喜欢是一种魔法,你会悄无声息的被吸引,可怕的很,总之你要守住自己的心,千万别被那十二个坏男人勾了魂。”

“……”

修宁觉得她俩肯定是疯了,这话说的好像出门走几步就遇到那十二个人了一样。

她嚼吧嚼吧,虚心求教,“喜欢是啥魔法?”

“喜欢嘛,就是你看到这个人心情就很好,忍不住想要和他亲近,想要为他做很多事,希望他变好,也想为他好,听到他的歌或他说的话就觉得很有力量。”周其凡脑袋里想着自己偶像的模样,眼神都变得亮晶晶的。

“说的话很有力量?”修宁喃喃道,“那不是**吗?”

“……”

“对**那是敬仰,不是喜欢,你别胡说八道。”唐玲玲义正言辞。

“不是她说的——”

“算了算了,我换个方式给你解释,”周其凡苦思冥想,终于开口,“比如你这个大鸡腿,你喜欢一个人就会想要分给他,你宁可饿着也想给他吃。你平时不是很喜欢看漫画嘛,但面对喜欢的人的时候就会觉得漫画没意思,他比你的漫画有意思的多,就算他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说,只是存在,你也喜欢看他。”

原来如此。

修宁高深莫测地点头,“要是一直不吃,我不是要饿死啦?”

“……”

周其凡简直力竭,冲着唐玲玲使了个眼色,那意思是说:我真没招了,你跟她说吧。

唐玲玲挠挠头,“就是,你有没有遇到过那种,你觉得他长得很帅很好看,说话也好听,并且他的话总能让你安静下来思考,莫名让你感到很心安的人。你看到他会心脏扑通扑通跳,整个人都变得很开心。”

“很开心?”

修宁叼着筷子思考。

那可太多了。

她看到爸妈很开心,看到外婆开心,看到柳姨和温叔叔很开心,看到阿烁哥哥也很开心,看到温彻也……嗯,看到温彻偶尔开心。

“算了,宁宁还没长出那个脑子,”唐玲玲把自己碗里的鸡腿也夹给她,“拿着鸡腿玩儿去吧,乖。”

这么说修宁可不服,她拍案而起。

搜寻了一下她认识的疑似符合这个“喜欢”的人,终于将目标锁定了一下。

修宁信誓旦旦,“我也有一个喜欢的人!”

唐玲玲和周其凡被她吓了一跳,而后对视一眼,点点头。

“好,很好,这特别好。吃饭吧。”

修宁对她们略有些敷衍的态度不是很满意,她想了想觉得应该是因为她们也有喜欢的人,所以对她喜欢的人就不感兴趣了。

她得找个没有喜欢的人的人聊这个话题才行。

于是,晚上放学时,修宁像只欢快的花蝴蝶飞奔着跑到温彻班门口。

迫不及待的想和他分享。

几个月的相处,修宁发现温彻其实也不像她想的那么讨厌。

这个人虽然嘴毒事多还脾气怪,但给她讲题时还算耐心,而且为人仗义,虽然话不多,但也不嫌她话多。

修宁对和温彻做朋友这件事,接受程度已达百分之一百三十。

所以,当温彻老远从门玻璃看到修宁露出一排小白牙的标志性笑容时,丝毫不感到意外。

但他知道,她又有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要问。

要说修宁问出的奇怪问题简直可以出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但一般人很难写出答案。

温彻还记得上个月她这样笑嘻嘻跑过来时,和他探讨的问题是:为什么我的灵魂在我的身体里,而没有在你的身体里?

类似的还有:

屈原死了人们纪念他所以发明了端午节,那以前的皇帝死了为啥不发明个纪念日纪念自己?

为什么太阳散发的温度刚好适合人类生存?它是故意的吗?

你觉得老师上班是为了赚钱还是为了育人?

……

温彻觉得修宁像个外星人。

她老是对一些习惯成自然的问题提出疑问,然后永远都得不到正确的答案。

但好在她也不执着于答案,问着问着就开始好奇晚饭吃什么了。

温彻只是偶尔觉得她有点吵。

不过倒是也没有特别吵。

她的问题很偶尔、非常偶尔的时候,也算挺有意思的。

直到温彻站在班级门口听到修宁雀跃又好奇的发问:“温彻,你有喜欢的人吗?”

他终于意识到,如何应对修宁的好奇心是个严峻的问题。

“……”

旁观者露出看好戏的表情。

这下好了,姑姑肯定是发现什么情况所以来质问侄子了。

但鉴于眼前人是脾气非常一般的彻爷,所以同学们很有默契的竖起耳朵,却不敢偏过头去看他。

温彻敏锐察觉到周围微妙的气氛,耳廓微微泛红,一言不发拉着修宁便往出走。

修宁也不知道是自己声音太小他没听见还是怎么着,见人半天还不回答,她只好再问一遍,“温彻温彻——”

“闭嘴!我听见了!”

很暴躁。

太暴躁了。

他今天是不是被老师骂了。

修宁替他担心,毕竟温少爷一向脾气不好,被老师骂了又不能反驳,肯定心情非常差。

她觉得还是算了,等到明天再和他讨论“喜欢”这个高深莫测的话题比较合适。

于是修宁不再出声。

走到自行车车棚,周围已经不见了人影,温彻才放开她。

他稍微有些喘,凝眉看着修宁。

修宁已经不打算和他多说,松开手后便径直去给自己的自行车解锁。

将车推出来之后才发现温彻还杵在那发愣,她不明所以,“你干嘛呢?”

温彻摸了把后脖颈,问:“你刚问我什么?”

修宁眨眨眼,心情不好还愿意陪她唠嗑吗,今天这么懂事?

她露出一排小白牙,笑嘻嘻地问:“你有喜欢的人吗?”

果然。

真是执着。

温彻冷哼一声,有点不自在。

“关你什么事。”

修宁只需仔细听,就会发现这是一个陈述句,而不是疑问句。

但她没仔细听。

修宁觉得他有点毛病。

不想聊搭什么茬,难道就是为了呛她一句吗,无不无聊。

算了。

温彻嘛,就是这样阴晴不定的狗脾气。

作为好朋友,修宁决定包容他一下。

毕竟她现在是懂得“喜欢”是什么意思的高级人,像温彻这种每天只知道做数学题的呆子,显然是社会化程度不太高的,她有帮助他融入社会的重大责任。

于是,修宁将自行车推出来,走到他身边。

仍旧是那副笑嘻嘻的样子,“我知道你没有。嘿嘿,但我有。”

温彻舔舔唇。

“你猜是谁?”

十一月,阴雨连绵几日终于放晴,寒风阵阵,泛黄的叶子发出簌簌的声响,像是捅破窗户纸的哗啦声音。

温彻下意识攥紧了手,一动不动看着眼前的人,她的脸被风吹的红扑扑的,一身白色棉服罩在校服外面,红色围巾露出两只小鹿般湿润灵动的大眼睛,含笑靠近他。

“是阿烁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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