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宁拿起鞋子时发现皮鞋蹭了块泥,就想着要去拿纸巾擦干净,擦完觉得太累又喝了口水,穿好鞋忽然想起自己还没找林芳拿钱,一套流程都收拾好之后才开始担心,温彻还在等她吗不会已经走了吧。
修宁着急地开门,同时,对面虚掩的门被推开,温彻冷淡的眉眼对上她的,而后反手关上门,自顾自地往楼下走去。
刚好卡点。
修宁松了口气。
嘿嘿,就知道他也磨蹭得很。
“等等我,等等我。”
修宁跟在他身后蹦蹦跳跳。
小区门口的小卖部是17号楼杜爷爷开的,附近的人都叫他老杜头或者杜老头。
杜老头只有一个在外地打工的儿子,不常回来看他,听林芳说,杜老头的儿子早年不务正业在外面鬼混,却老是被人欺负,后来为了生计跑到外地打工,一年才回来一次,赚得也仅够温饱,所以杜老头就守着这个小卖部,偶尔也出去捡破烂生活。
附近的人见他可怜,大大小小的商铺开了个遍,就没有人开小卖部,可小卖部的东西再怎么着也抵不过连锁超市货品全乎,所以杜老头一年到头也转不了几个钱。
修宁印象里的杜爷爷就像《大耳朵图图》里的牛爷爷,孤孤单单的,但是他比牛爷爷看着身体差些,听说过他的事情后,修宁隔三差五就要往这跑一趟。
杜爷爷坐在小卖部里取暖,见有人来了,按下收音机,笑呵呵的打招呼。
修宁瞧着杜爷爷的棉服都开始露棉花了,这件外套好像从修宁认识他起他就一直穿着。
她抿抿唇,走到冰柜前,一下子抓了一把小布丁。
温彻古怪地看她一眼,立刻制止。
“你吃一个就行了。”
说罢,他将她手里的小布丁全放了回去,拿出两个之后将冰柜关了个严实。
修宁不服气,“你干嘛,我吃一个不够!”
“你吃一个够了。”温彻还不知道她,懒得和她争辩,自己走到柜台付了钱。
修宁看着他独断专行的背影鼓起腮帮子,又将头转向冰柜。
想了想,修宁还是跟上了温彻的脚步。
两个人和杜爷爷打了招呼,走出小卖部。
修宁接过温彻递来的小布丁,叹了口气,“要是我的肚子能一口气吃下三四根小布丁就好了。”
温彻轻哧,“你下辈子投胎做电冰箱好了,三四根小布丁算什么,三四十都不在话下了。”
“你好好说话会死吗?”
修宁怒目而视。
温彻点头,“会憋死。”
“憋死你算了,”修宁愤愤地,不过她不和温彻过多计较,继续说,“如果我能多吃一点,这样就可以多买几根冰淇淋,杜爷爷也可以多赚一点钱,就不会这么辛苦了。”
“可是你爸妈赚钱也很辛苦。”温彻提醒。
修宁眨巴眨巴眼睛,她没见过爸妈上班的时候什么样子,但是她知道爸妈没有像杜爷爷一样一年到头换不了一件衣服,不是挤在狭窄的小卖部里,就是风吹日晒去捡破烂,对比下来杜爷爷显然是更需要帮助的那个。
所以她说,“那是不一样的,我爸妈都有自己的工作,不用去捡破烂。”
“捡破烂的辛苦是辛苦,上班的辛苦也是辛苦,就像你学数学,你觉得不辛苦吗?”温彻认认真真地说,“我觉得苦难是不能被比较的,谁该承受什么样的苦难是历史遗留问题的堆砌,别人也没有办法改变。”
修宁睁大眼睛仔仔细细地看着温彻。
从来没有人和她说过这些话。
大概是因为大人们总是觉得小孩子的伤春悲秋好笑多于正经,而同龄人往往和她一样善良又急于奉献自己。
温彻说了一些修宁需要仔细思考才能明白的名词。
这让她对他有了一些不同的认知。
学数学的温彻是有点走火入魔的温彻,眼前这个会讲道理的温彻又是另外的温彻。
修宁一边认识他,一边思考他的话。
“不过我理解你因为同情所以想要帮助别人的心情,”温彻看着她,“但是所有的帮助都要建立在力所能及的基础上。”
修宁懵懵懂懂,“可是我多买几根小布丁也力所能及呀,我带够钱了。”
“可你吃不下,”温彻说,“‘帮助’是你明明可以去超市买冰淇凌,但你要去杜爷爷的小卖部买。但你非要去买你根本吃不完的冰淇淋,是在勉强自己,善良不能建立在伤害自己的前提,那叫逞强。”
“我知道我说‘伤害’你大概觉得有点过头,吃小布丁或许不至于,但如果有一天需要你帮助的是一个穷人家的小女孩,她需要你爬到危险的悬崖上帮她拿黄金,你不帮她她就饿死了,但你帮她你就可能会摔死,你怎么选呢?”
修宁思考着,有人等着她去救怎么能不救呢。
可万一她摔死了,她爸妈岂不是伤心得很。
“我觉得你买太多小布丁和爬悬崖是一个道理,都是逞强。”
“因为爬悬崖对我来说太过费力了,可如果黄金已经安全的在我手里,我愿意让给她。”修宁认真地说。
温彻叹了口气,“每个人都会拥有很多东西,这些东西都是人们拼尽力气才争取到的,如果不是你在争取,那就是有人再替你争取。就比如你手里的这些钱,你没有赚过自然觉得多花一点是毫不费力的善良,但你爸妈赚钱的时候一定不是这样想的。总之没有不劳而获的财富,杜爷爷的辛苦是辛苦,你爸妈的辛苦也是辛苦。”
温彻停下脚步,“即便有一天,你有能力赚很多很多钱,也别盲目的去做别人的英雄。”
说这话时,他的表情前所未有的正经。
修宁觉得他越长越高导致自己和他说话越来越费力,她仰着头看他,路灯像一朵巨大的橘色蒲公英罩在他的发顶,把少年锋利的轮廓勾勒得璀璨又清晰。
修宁听懂了。
他是在说,不管她多想帮助别人,但都不能为此损害自己利益,否则就是愚蠢的善良。
小小的温彻脑子里不只有数学题,还有些超越年龄的生活哲学。
修宁想夸夸他,但是一张口忍不住笑出声。
“……”
温彻已经吃完小布丁,将木棍丢到垃圾桶,懒得理修宁。
修宁跟在他身后丢垃圾,因为吃得太快,大块的雪糕还在嘴里,她含糊不清地说:“我不是笑你,我是忽然觉得,你还挺帅的。”
温彻顿了顿,斜睨她一眼,轻哧一声。
修宁瞧他那样子赶紧补充,“你别不信,我说真的,你刚才说那一大堆,就像是偶像剧里的男主角一样,江直树你知道吗,他就和你一样聪明。”
她掩唇笑眯了眼,“仔细看看,你和他长得还有一点点像。”
温彻脸色好了些,觉得她幼稚但又忍不住问,“哪里像?”
修宁认真打量他,半晌,中肯地说:“发型像。”
“……”
温彻懒得理她,大步往前走。
修宁在他身后哈哈大笑,笑够了才一路小跑追上他。
温彻知道她是在逗自己玩,也不生气。
忽而鬼使神差地问,“和阿烁比呢?”
“什么?”
温彻轻咳一声,“没什么。”
修宁反应过来,嘟囔着,“阿烁哥哥当然是不一样的。情人眼里出西施,听过没?”
那可是修宁喜欢的人,她无比骄傲的喜欢的人。
这怎么能比。
温彻一言难尽的看她一眼。
忍不住吐槽,“阿烁哪里不一样了,阿烁都不如小布丁。”
“你胡说!”修宁不能允许别人质疑自己有喜欢的人这件事,这是她博学的标志,于是立刻反驳,“我喜欢阿烁哥哥胜过小布丁一千倍一万倍。”
温彻冷笑,“是是是,虽然你刚刚毫不犹豫丢下阿烁和我出来买小布丁,但你最喜欢阿烁了,真了不起。”
“你少阴阳怪气,你懂什么,我妈妈说了,阿烁哥哥已经高三了,不能打扰他学习,我这是为了阿烁哥哥好,喜欢一个人就是这样为他着想的,你没有喜欢的人自然是不明白。”修宁高深莫测地告诉他,“‘喜欢’是一种神奇的魔法,一般人都不懂。”
温彻不屑,闲闲地反击,“那你刚见到他的时候怎么劈啦啪啦说那么多话,那个时候你就不怕耽误他时间?”
“那是因为——”修宁快被他气死了,他怎么这么多问题,“因为我很久没见阿烁哥哥了,所以我当然想和他说话,不舍得他离开。喜欢一个人就是想时常看到他的。”
“所以你是想为他好还是想看到他?”
“我——”
修宁皱着脸,突然有点犯难,再转头看看温彻那好整以暇审视她的样子,怒从心中起,“关你什么事!”
她裹紧棉服哒哒哒一路小跑,再也不想搭理温彻了。
因为着急出门,修宁穿了爸爸的大羽绒服,整个人裹得像个粽子。
温彻看着她一路小跑的背影轻笑了声。
他对她颠三倒四的喜欢已经不是质疑了,而是完全不信。
她根本都没搞懂什么叫喜欢,谁叫她只知道看《小鲤鱼历险记》,但凡换个台看看《虹猫蓝兔奇侠传》都能稍微入点门。
因为被温彻质疑,修宁对“喜欢”这件事更加执着。
她气鼓鼓地回到房间,打开手机给周其凡和唐玲玲发消息。
宁好:你们觉得,怎么样才能和喜欢的人进一步发展?
粥粥:好问题。
小铃铛:等等。你喜欢的是什么人?
粥粥:她的意思是,是追星还是现实中的人?
宁好:是我的邻居哥哥。
小铃铛:那还不简单,你就多去找他玩,多刷脸。
粥粥:最好打听一下他喜欢什么类型的女生,知己知彼嘛。
修宁摸摸下巴,喜欢什么类型,这还分什么类型?
宁好:男生应该喜欢的都差不多吧?
宁好:而且他快要高考了,我不能老是打扰他。
粥粥:那你就周末找他。
小铃铛:大部分男生都喜欢温柔懂事的,你可以往这个方向靠拢。
温柔懂事?
修宁躺在床上若有所思。
她想起她似乎只有过年帮大姨切大葱的时候被夸过懂事,难道要跑到阿烁跟前切大葱吗?
这个机会可太不容易创造了。
宁好:怎么才能体现出我温柔懂事?
小铃铛:好问题,我得想想。
粥粥:这还不简单,古代大家闺秀知道不,没事绣个花画个画下个棋的,越羞涩越矜持越好。
修宁挠挠头。
嗯。
她好像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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